6和野人一起的生活

墨迹斑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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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来了!”林晓看到扛着猎物回来的高大男人,高兴得道。

    “嗯”梵塔只是点头表示回答

    “今天吃什么呢?”林晓迎上去,好奇的打量梵塔带回来的猎物。

    “嗤牙兽”梵塔看到林晓高兴,他心里其实也挺开心的,但是习惯板着的脸看不出什么表情,林晓也不在意,他应经习惯也梵塔面部表情。

    离林晓被梵塔求回来已经过了半个月,这半个月来林晓知道了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不爱说话,不擅长表达感情,总是板着脸,还有一双让人害怕的眼睛,但是人却很好,还是一个很细心的人。这半个月来林晓虽然和梵塔语言不通但是他们两人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林晓能从梵塔那没有表情的脸看出他的情绪,而梵塔总是在林晓轻微的动作中知道他想干什么,林晓对现在他们两的相处很满意,梵塔也越来越喜欢跟这个林晓在一起。最重要的是林晓不怕他锐利的眼睛,不会觉得他说话少,还能很好的理解他的意思,要知道在部落的时候,梵塔虽然很强大,但是没有雌性愿意跟他相处,都害怕他的眼睛或是嫌弃他无趣。其实梵塔不知道的是林晓本来也不是健谈的人,比较喜欢安静,更何况现在他语言障碍,他想说也不能说呀 !但是为了能更好的沟通,他不得不开发他的意会能力,所以默契不是练出来的而是环境逼出来的。

    虽然两人语言不通也能相处的很好,但是林晓知道他还是有必要学习梵塔他们的语言,他不可能永远跟梵塔在一起,他还会遇到很多人,难道他每个人都去培养一下默契吗?只有学好了语言,才能让林晓更好的了解这个地方、知道一些事,才有可能找到回家的方法。虽然他知道这种可能很渺小,但是他还是会试一试,如果真的不能回去,懂得这里的语言更是必要的。所以这半个月来林晓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在学习语言中渡过,林晓知道他从来不是天才,也没有什么超强的记忆力,要学会一门根本没有接触过的语言对林晓来说是很困难的。想当年林晓能考上大学也是因为自己比别人勤奋努力的结果,林晓一直相信勤能补拙这句话。对于这个比英语还要难的语言,林晓需要在最短时间内学会,他想了一个很笨的方法。记得以前他初学英语时,由于不会英标老是忘了怎么读,就在英语单词上写汉字,这样就不会忘了怎么读,虽然这个方法是被很多老师批判的,但是林晓觉得现在把这个方法用在这里真是很好用,林晓把梵塔交给他的词语都用汉字记下来,如果他忘了可以随时翻看,再加上与梵塔平时的实地训练,效果还不错,半个月林晓已经可以用简单的语言给梵塔对话了,虽然说得不流利,但好歹能说了,不用当哑巴了。

    现在梵塔已经习惯林晓拿着一支被他叫做笔的东西,在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东西上写写画画,但是他写的并不是兽文,梵塔不认识,就算是兽文,梵塔也只能认识一小部分。梵塔知道林晓是在记他教他的兽语,梵塔猜想林晓一定是一个古老隐秘部落里的人,那个部落还有自己的文字和语言,还有很多他们又没的东西,就像早上林晓刷牙会用一个奇怪的刷子和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的筒子,而不是像他们用树枝和竹筒,还有林晓装水的东西,是一个被叫做矿泉水瓶的东西,那个东西真好用,可以把水装着带到那里都不会漏,还有林晓穿的衣服,比他们部落里用丝丝兽吐地丝做的衣服还要柔软,这一切都让梵塔好奇,梵塔想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去看看这个神秘部落。

    通过学习梵塔他们的语言,林晓知道了这个大陆叫做坷德大陆,他刚来时的森林叫做卡达森林很危险,林晓听了梵塔对卡达森林的描述,他觉得自己能在那里活上三天真是一个奇迹。林晓知道了这个地方除了他和梵塔之外还有很多人,他们被叫做“兽人”,林晓只把这两个字当做他们的种族名字,就和中国人,英国人一样,他并没有深究,也正因为林晓没有多问,导致可他很久才知道一些事情,这都是后事。林晓知道了这个世界已经发展到部落文明,梵塔的部落叫做霍蒙森,是个有着两千多人的大部落,霍蒙森部落离这里挺远的,梵塔说从他们现在在的地方大概要三天可以回去,但是林晓不知道的是梵塔说的三天使他带着林晓飞而不是走。梵塔回来这里是为了做试炼,听到这些林晓决定他要到那个部落去看看,本来林晓还担心梵塔他们部落可能像电视演的古老部落一样排斥外人,但是问过法梵塔后知道不是,林晓就放心了,梵塔已经答应等他完成试炼就带他会部落,现在林晓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努力的学会他们的语言。林晓不知道的是这片大陆上雌性非常珍贵,无论哪个部落多会很高兴雌性的加入,更别提是还没有伴侣的雌性更是受欢迎,而他在别人眼里就是雌性,根本不用担心受排斥问题。

    林晓吃晚饭后,问过梵塔没事,他决定叫梵塔带他去林子里看看,要知道他半月都只吃肉和水果嘴巴都木了。而且他还想多认识林子里的植物,特别是药物,林晓可还是记得他那几根人参,可能林子里还有其他珍贵药材呢!有梵塔这个原著居民在应该没有什么危险。

    听到林晓的要求,梵塔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用行动告诉林晓他的答案,站起来跟在林晓身后,落后于林晓一步远,林晓知道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他,他真的挺感动这个沉默细心地同伴。他从小就没有什么同伴,大学里因为自己淡漠的性格没有交到特别交心的朋友,而跟梵塔通过半个月的相处下来,林晓已经把他当作自己信赖的同伴,可能如果自己以后能回去最舍不得的就是这个朋友吧。

    在高大树木的丛林里,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林晓有时会停下来,或采摘一些野菜和果子,或是看到什么特殊的不认识的植物,就问问身后梵塔,两人就这样走着,也不多话,但是两人都觉得很好。

    “梵塔那个能吃吗?”林晓看到一颗高大的树上结着嫩绿色的果子,大小有小西瓜那么大。他没吃过,不知道是什么果子,能不能吃。

    “不好吃”梵塔似乎想到了什么眉头有了一丝微不可查的皱纹,再加了一句“很苦!”。听到梵塔的回答林晓知道就是能吃,只是不好吃还很苦。看到梵塔那总是一层不变的脸尽然因为这果子有了变化,想必这果子真的很苦。但是林晓还是让梵塔给他摘了两个,因为想到苦的林晓就想到了苦瓜,他可是很喜欢吃苦瓜炒牛肉的,还有苦瓜炒鸡蛋,都是夏天最好的降暑菜,想想就好吃。林晓想着能不能用这个果子代替苦瓜呢?

    梵塔对于林晓的要求虽然不理解,但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多话照做,几个窜之下爬上了树,给林晓摘了两个。看到轻轻松松爬上树的梵塔,林晓心里小有不舒服,他这个外来人员跟原著居民真是不法比,。不过想想这些天梵塔捕回来的猎物,林晓又释然了,他这个现代人跟野人有什么好比的,不是在找闹心嘛!

    走了半天林晓又找到一种蘑菇和前几天采摘见过的鱼腥草,他也就认识这些。突然想起什么,林晓从背包里翻出那几根人参问梵塔,他有没有见过这种植物,梵塔接过看了两眼,就拉着林晓往另一个方向走,林晓从梵塔的行为里知道他见过,兴奋的任由梵塔拉着他走,根本没发现两人现在手牵着手有什么不妥。

    梵塔带着林晓走了概半个小时,突然停了下来,林晓还没来得及问怎么了,自己就没梵塔抱了起来,“喂,梵塔怎么了,快放我下来。”来玩笑他好歹一个男人尽然被另一个男人公主抱,林晓在梵塔的怀里挣扎着要下来,可是他那点力量对于梵塔来说跟蚊子似的,梵塔直接忽视掉。

    “你太慢了。”说完这句话还没等林晓反应过来就抱着林晓跑,看到周围如飞后退的景物,林晓有一种在坐火车的感觉,他终于理解了梵塔所说的他太慢了是什么意思,跟梵塔这个速度比,他的速度哪里是慢,简直是蜗牛了,这么快的速度摔下去是什么后果,林晓很清楚,他也不敢在挣扎了,老老实实的窝在梵塔的怀里,把手攀上梵塔的肩,固定好自己,保证自己不会一不小心掉下去,只是心里却在骂几句梵塔,走这么快也不给他先前提示一下。

    梵塔看到怀里的人老实下来,还主动的抱着他,嘴角不自觉得上扬了一个轻微的弧度,以表示主人心情很好。

    林晓在梵塔的怀里呆了大概二十分钟左右,梵塔停了下来,林晓见梵塔停了,马上挣扎下地,这次梵塔没有当作不知道,而是很随从的放林晓下地,然后拉着他往前走,林晓看到自己的手被对方抓着,想要挣来,但是他根本挣不来,只能任由对方拉着,心里想着等回去了一定要跟梵塔说说这个拉拉抱抱得习惯不好,两人都是男人,拉拉扯扯像什么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新文,希望亲们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