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 再改(下)

西南北无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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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前面说过的,东这个人其实并不太在意朝廷官员队伍的扩大,至少是合理的扩大。

    汉制的确简单,不过它建立在更简单的社会生产和分工基础上。当古代的中国社会发展后,这种简单已无法适应朝廷管理天下的需要,所以才会出现“三省六部”制。

    宋代存在的主要问题,后世所公认的是:它在唐制的基础上,又设立了许多的官职,这就造成了朝廷中不仅机构和官员越来越多,且官职紊乱、让官员无所适从。比如《宋史》中的评价就是:“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

    所以,认为应当进行调整或裁撤的,并不仅仅是东,还包括了很多行朝的大臣,比如陆秀夫和文天祥等人。

    但行朝在景炎五年的改制中,除了恢复了汉制中的丞相主掌朝政、采用了郡县制之外,对后来产生重要影响的另一个举措,就是取消了“中书”和“门下”两省。

    实际上,自唐代的后期,原先“三省”中的中书、门下两省,就已经开始名存实亡。

    元代以“中书省”掌国政,它的“中书省”其实就是过去的“尚书省”。而所谓的“尚书省”,则随着忽必烈等人的性子,想设就设,想撤就撤。“门下省”甚至直接没了。

    明代朱元璋开始时模仿元朝也设立了中书省,但在胡惟庸一案后,他不仅取消了中书省、甚至连丞相也不设,只保留了各部尚书之职。到了明仁宗时期,才开始逐步确立“内阁首辅制”。

    至于宋代,虽保留了“中书”和“门下”两省,可基本上只能算是摆设了。

    东曾经对此也琢磨过,他得出的结论是:“中书”、“门下”两省的消亡,除了有很多帝王喜欢独揽大权这个因素外,也是与隋唐“中书省掌制令决策,门下省掌审议封驳,尚书省掌执行”的这种设计,所存在的某种缺陷有关的。

    因为朝廷的“制令决策”,应从治理天下时实际面对的问题和需要出发,而真正对各地情况比较了解的,反而是负责具体执行的“尚书省”。

    尚书省的下面不仅有六部、二十四司,还有各州、县的官员,他们显然比高踞朝堂之上的“中书”和“门下”两省,对各地的情况要更了解。

    故此,“制令决策”的真正需求,来自“尚书省”;如何“制令决策”、或者说“令”和“策”的具体内容,也应由它来提出。

    这样来看,“中书省”就的确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同样的道理,“门下省”对于“制令决策”的“审议封驳”,其原本主要出于这样两个目的:

    一是为了防止帝王决策有误;

    二是对“制令决策”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它们原本确实非常必要。因为就算是英明神武的李世民,他也不敢说对大唐帝国所有的事都了解,客观上需要有人来协助和把关。

    但问题是,“门下省”的这个“审议封驳”,也要求必须了解各地的实情。不了解实情肯定无法进行有效、合理的审议。

    可“门下省”同样没有尚书省了解情况。如果帝王问起,相对来说,还是尚书省的官员能说得更明白;尤其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时候。

    这就是“中书”和“门下”两省逐渐衰落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东并不否认过去“门下省”职能上的必要性,因为这体现了一种更严谨的治国理念。只不过他把目标转到了“御史台”。

    在他看来,只要恢复秦制中的“监郡御史”,朝廷中就能多了一个独立了解下情的渠道。

    各郡的“监郡御史”自样能了解当地的情况,只要对他们提出要求、且所反馈回来的信息足够,就可以让朝廷的御史台了解到各地的实情。这样,御史台就有了对朝廷的“制令决策”进行“审议封驳”的资格。换句话讲,就是它完全可以承担过去门下省的职能。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所以他才授意夏士林重建御史台,使之独立于朝政之外,且将其垂直延伸到各郡、县。

    在东的评估中,朝廷的刑部和大理寺也需要进行改动。

    这是由于,刑部过去所掌管的,既有“追命奸盗”,又有刑法、狱讼、赦宥等等之类的事。它存在的问题,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执法权与审判权不分。”

    而朝廷大理寺的职能中,也有“断案”、“治狱”权。这就出现了一定的重复。

    此外,即便是后世的中国人,也大多知道“县太爷断案”这回事。但这个事,它实际说明了另一个事实:中国古代的“父母官”在地方上的权力很大,基本上集当地的治理权和司法审判权于一身。

    因此,东就对刑部和大理寺的职责重新进行了一个划分。

    他觉得,刑部完全可以重新定义为一个治安部门,其职能应更明确地集中到维持大宋的民间治安上来。

    而大理寺则可以视作是这个时代的最高法院。将来可以通过它,在各郡、县都设立一个“判院”,由大理寺直接派人担任“判事官”。这样,就能够很方便地建立起大宋的三级审判制度。

    ……

    不过他的这个“文稿”交到吏部后,就真的让赵樵内心里揣揣了。

    因为在这个文稿上还有这样几句话:“刑部及各地属下,今后只负责擒盗捉贼,判案则交给各地判事院和大理寺。判事院和大理寺不涉政事与各地治事,只掌判案。判事官判案,只依据大宋律法。”

    “御史台御史中丞、大理寺寺正,其位在丞相之下,但高于尚书。”

    在赵樵的眼里,如此一来,朝廷就等于是形成了新的“三公”。

    有了“新的三公”也并没有,问题是现在的御史中丞是杨亮节,让他成为“三公”之一,赵樵从心底里就不舒服。

    赵樵为官,其实和苏景瞻一样,走的是科举考试的正经仕途之路。而杨亮节是因杨淑妃的缘故,由恩荫制才进入的朝廷。这里面的不同,是他们这些人始终不太看得起杨亮节这个国戚的主要原因之一。

    过去杨亮节仗着自己是国戚喜欢揽权,可经历了贾似道擅权误国一事后,所有人就都对他产生了一种警惕。故此后来行朝中的人共同将他挤出了朝堂。

    等老杨又出了“卖粮资敌”一事,赵樵等人就愈加对他鄙视。

    现在竟然要让他成为“三公”,且位居朝廷众位尚书之上,这就让赵樵不得不怀疑,当初某人让他的“闭门思过”,是不是在弄“薄惩厚赐”的把戏。

    当然,赵樵也不是不知道,御史台现在真正掌事的是夏士林。可不问清楚,他内心里总觉得像有个东西堵在那里,所以他又跑来见了陆秀夫。

    当下,陆秀夫终于放下了文稿,轻叹道:“为了朝廷的官制,说陛下殚精竭虑并不为过。”

    尽管这些书稿中的内容陆秀夫早已经看过,但再看之后他仍然觉得,姑且不论可行与否,仅仅是拿出这么一个朝廷框架的大纲,说这人是天纵英才也不为过。

    不过他真的是太抬举某人,因为很多东西某人也不过是借鉴的后世。

    他看了一眼有点耐不住赵樵,轻声说道:“你难道现在还不清楚,御史中丞这个位子,终究是夏士林的。现今朝廷中也只有他,才有这个资格。”

    听了他所言,赵樵怔了怔。他知道自己还是急了点。

    赵樵自然也不是不清楚这样一个事实:虽然由于杨淑妃的缘故,杨亮节也进入了朝堂,但临安陷落之前,夏士林就曾是朝廷的刑部尚书、及签书枢密院事。那时候的他,在朝中地位不仅比杨亮节、甚至是比他赵樵还要高。

    夏士林是行朝之中少有的至今仍“没有”得到重用的人之一,但他真的比很多人都有资格来担任将来的御史中丞之位。

    陆秀夫当然知道赵樵跑来想说的是什么。

    原先他也有点奇怪,何以像夏士林这样的行朝元老竟然没有得到重用,还屈居于杨亮节之下?

    只不过经历了当初文天祥为相一事后,他已经知道,有些事还要再耐心地等待。而且他也不是心中就没有丝毫的预感。

    当杨亮节闭门思过、夏士林领着御史台的人开始忙碌时,他顿时了然于胸了。至少他非常清楚一点:在杨亮节手上,新的御史台不可能成型。

    陆秀夫对御史中丞将来仅次于丞相的提法,并无任何的抵触情绪。毕竟当初汉制中的三公之一就是御史大夫。

    他感兴趣的是某人将过去的大理寺也拔到和御史台同样的高度。在这件事上,他曾从某人的嘴里听到这样的说辞:

    “老师,断案需要对朝廷的律法非常了解,但不是没一个县令、郡守都能够做到这点。这就在很多时候,于他们治地容易出现判案不公,更不用说有些官员还从中收受贿赂。想要改善这种情况,最好就是将治权和判案权分开,在各郡县单独设立判院,派去专门的判案官,由他们来断案。”

    “如果有人对判案官的所判不服,应当允许他们到上一级、即郡判院要求复审。极刑则一律要经大理寺复核。这样就应当能够改善过去的情况。”

    ……

    在陆秀夫的看法中,这就是一种新的分权。只不过此时他嘴里说出来的,却是另一件事。

    “你知道陛下心目中的大理寺寺正,是何人吗?”他向赵樵问道。

    听到他询问,赵樵微微点了点头。

    这时候,他们的内心都出现了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徐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