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逆乱魔功

参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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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具下,叶欢的声音听不出喜怒,好像刚才的一片地狱惨象与他无关。

    “我这个人很讲规矩,你们想杀我,我就杀你。你回去给你老爷带句话,时间不变,地点就在这座山,叫他来换。

    若是没有,就别怪我大开杀戒了。”

    “是是,小人一定把话带到。”

    财伯不住磕头,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看来这条小命是保住了。

    “看样子你跟他关系不错?”

    叶欢转向柳如是,问道。

    柳如是正用手绢擦着脸上的血迹,听到叶欢的话,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你……”

    噗嗤!

    就像刀片划过布帛!

    正心喜死里逃生的管家财伯磕着的头突然就掉了下来,噗通一声掉到血坑之中,溅起串串血花。

    至死,管家财伯都没明白这神秘人为什么要杀他,不是说要他带话吗?

    “啊!!”

    柳如是要疯了,曾经熟识的人一个个死在他面前。

    不管这个人曾经跟他的关系好与坏,不管这个人在他心中重不重要,现在,他们全死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

    柳如是先是大叫,而后大哭。

    叶欢没有回答,而是看向远处一直僵立不敢动的几人。

    “我说的话,你们听清了?”

    剩下的三人点头如捣蒜。

    “那就回去吧。”

    “多谢大人饶命!”

    三人朝着叶欢磕了一个头,然后转身就逃,恨不得爹妈给他们多生了两条腿。

    逃跑的三人不敢回首,否则他们一定就能看见身后燃起了一片血焰,如火一般,在阳光下同样耀眼。

    柳如是表情呆傻,在他的面前燃起了妖艳的火,如血一样,地上的血坑,尸体,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燃烧、蒸发。

    不到半盏茶时间,地上就只剩下累累的白骨,大多残碎,伫立在这片大地上,好似已经经历了千百年的风雨。

    叶欢嘴一张,一颗米粒大小的血珠被他吞入腹中。

    同那条山间异种大蛇相比,这一百人的血肉精华也不过相当于它的三分之一不到。

    但对于叶欢来说,足够了。

    他腹中虚化的血丹渐渐凝实,从六分凝实轻易跨过,到了七分。

    先天后期,他就如此轻易达到了。

    不过同时,他眼中闪过一丝暴虐的杀意,那是血珠中残留的杂质引动了他体内的杀意。

    这也是为什么大多魔道中人大多噬杀易怒的原因,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同等的代价。

    速成的功力总是不纯,可以轻易影响到人的理智。

    对于叶欢来说,现在这点小小的杀意对他还是小意思,可以轻易压下。

    可境界再高些,到了御空境、金身境,那股杀意就不是凭着理智就能压下去的。

    所以可以提纯魔道血气的紫雷竹,他势在必得。

    见到叶欢将所有血肉吞噬一空,柳如是终于知道了神秘人的目的。

    “你早就想杀他们!用来修炼你的魔功!”

    难怪他知道自己带了百花阁的水粉却冷眼旁观,难怪他在这儿停留了这么久,他就是要等着追兵的到来。

    他想做的不过是在此大杀一通,用来修炼魔功。

    这种吞噬人体血肉的功法,不是魔功又是什么?而且还一定是那种最厉害、最邪恶的魔功!

    叶欢看了一眼柳如是,眼中闪过冰冷的笑意。

    “你很聪明,那你来猜一猜,明天若是你爹他们来了,我会不会杀他们?又或者他们被我吓破了胆,我又会不会杀上门去?”

    “你!”

    柳如是目眦尽裂,此刻愤怒到了极点,也害怕到了极点。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找上我们柳家?我们到底哪里得罪了你?”

    他以为神秘人只是想要紫雷竹,可此刻,他竟是想要把柳家赶尽杀绝。

    “怪你们运气不好吧。”

    叶欢留下一句柳如是摸不清头脑的话,就转身走了。

    飒飒!

    起风了。

    风不大,大日下难得的一丝凉风,可以给人足够的凉爽。

    柳如是却感觉浑身都冷,就像置身于冰窖之中,从内到外,都冻僵了。

    这是什么?

    柳如是突然眼神一动,神秘人走后,从他身后飘来了一块血红的丝巾。

    柳如是伸手一抓,那块丝巾就被他抓到了手。

    这是神秘人掉下的?

    柳如是想着,已经把丝巾打开了。

    这是一块方巾,长宽约七寸,上面用血一样的墨水密密麻麻写着蝇头小字,原来这方巾是白色的,只是被血字染红了。

    柳如是定睛一看,就有四个黄豆大字映入眼眸。

    《逆乱魔功》!

    只开篇八个字,他就眼神一变,将方巾一丢,就好像这是什么毒蝎魔物一样。

    可没过多久,他又爬着把丝巾捡了回来,还贴身放着,他不知道这是神秘人无意中遗失的,还是特意留下的。

    但若是最坏的情况发生了,这就是他最后的希望。

    经历过刚才一番大变,柳如是突然觉得自己不饿了,就好像他从刚才的一番杀戮中汲取到了某种神秘的力量。

    他自然不会想到,是叶欢在他不留意之时,往他体内注入了一丝精纯的血气。

    这丝血气足够让他三天不饿。

    至于渴,那就等一场大雨吧,反正一时半会儿是死不了人的。

    另一边。

    叶欢默默运转着自身的血气,刚才的战斗看似简单,对他来说其实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他先是以一招《阎魔拳》的杀招阎魔地狱,干脆利落地干掉了先天初期的刘休。

    接着施展了魔门十二秘剑之一的斩天拔剑术。

    斩天拔剑术号称魔门杀伐第一之术,以他先天境界来施展,还是有些勉强,只能展现出皮毛而已。

    但就是皮毛,也一剑斩了百人武者。

    秘术是没有品阶的,同摄魂大法一样,秘术已经不是普通的品阶能够束缚的,它的威力因人而异。

    在适合的人手中,他甚至可以发挥出天阶之上的威力,在不适合的人手里,他只能伤己,不能伤敌。

    前世的叶欢也没能将这门秘术发挥到最大威力,最强的时候,也不过是发挥出了天阶下品的威力。

    那一次,他以御空境的境界逆斩了一个金身境的武者。

    不过下场就是他身体濒临崩溃,若不是有所奇遇,早就挂得比西瓜还凉了。

    这次自然没有那次严重,吞了血焰炼化的血珠之后,他的身体已经大致恢复全盛,甚至更进一步,到了先天后期的境界。

    现在他只需要静静等着柳家的人上门就好了。

    他不会主动杀人,但若是别人想杀他就不一样了,即便最先招惹的人其实是他。

    这看似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却蕴含着一层道理,一个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