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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白灵,这是实话。”我怀抱着雪绒绒的冰原狼,温柔地抚摸它的毛发。这会儿,我和琼恩·雪诺面对面坐在校场里,箭靶前空荡荡的,所有人都在忙。我看到这名少年已经剃光了胡须,倒是显得精神了很多。
“莱雅拉,”琼恩盯着我的脸,一挪不挪,我都快被他给瞪害羞了,他终于启齿,“我,我不想结婚。”
“我知道,”我轻声地说,“我理解,我也不想。”
“我,你看,罗柏会成为北境守护,临冬城的公爵;布兰和瑞肯会是他的封臣;珊莎和艾莉娅会成为贵妇,”他看着我,此刻像极了哀鸣的孤狼,“席恩会回铁群岛,成为那里的统治者,可是我——”
“凯特琳说,艾德公爵会想办法让你成为合法的孩子,你会有封地,你会有未来。”
琼恩深吸了一口气,一时寂静。
“可是那是她给的,是史塔克给的!我不是史塔克,我,”他用下巴磕着剑柄上的配重球,我能看到他眼神低落,“我是个野种,私生子不是史塔克,这不是属于我的东西,这是他们可怜我。”我不想搭这句话,我没法回答。
风吹旗帜,奔狼飘摇,如果琼恩·雪诺有了自己的家族,那会是白色的狼,灰色的荒原,私生子的家徽总是和正统的家族相反,恰似黑火是黑色的龙,红色的平原,而正统的坦格利安是红龙和黑底,一如其族语,“血火同源”,龙色为红,是血也是火。
“在你到来的时候,我承认,”他直视我的眼睛,眸光灼灼,语气铿锵有力,“我听说这个女孩是位雪诺,我看到了雪诺女孩,我看到了你柔抚白灵。你能打,你会用剑,你马术精湛。我感觉我们是如此的一致,我甚至做梦梦见了你,一如我们说的,雪诺家族,我看到了你和雪,我——”他停下了,但是我知道他的意思。
少年的爱意总是来得快,走得快,如今雪诺之白入梦,下一个他梦到的女孩,是不是火吻之红?
我有些害怕看他,这是第一个如此坦然地说出这番话的男人,我不是一个热烈的女孩,我是长湖之冰,我惧怕真情实意,我渴望亲情,可是爱情?我不知道。
我沉默,像是一个哑巴,我专注在白灵身上,由他自说自话。我记得前世剧情里的琼恩,开始时对大胆的火吻没有那么直白过。
“可是,”他又深吸了一口气,“你有卫士,厉害极了,我听说你是橡木脸,你在荒野里狩猎野人和野兽,就像是长夜中的猎人,以弓为琴,用剑唱歌。”
“那不是大事,我只是—你知道—打而已,你也可以,你会比我更好,你更强壮,更扎实。”
“重点是你以勇气和荣耀证明了你自己!而我呢?什么都不是。我没出过临冬城之外太远的地方,我甚至没见过白刃河长什么样子。”
我抚摸着白灵,和白灵红色的小眼睛对望,“我十七了,你十五,未来还有几十年呢,你可以去很多地方。”我只有这样宽慰,如此虚弱无力。
“我想要,我想要荣誉。”他确定无比地向我宣告道,我知道他还看着我呢,“我知道我想要什么,我想要责任,我不想要一无所知,一无是处,一无所有,什么都不是!
我需要是一些什么!
我要成为荣誉本身,我要成为守夜人,我叔叔将会来到临冬城,到时候我会加入他,我想了很久,我决定了,艾德公爵会尊重每个人的意愿,他会同意的!”
他想要我的赞同,他想要我的支持,毕竟我们是那么的相似,我还是个女孩。
我自失地一笑,在这凉风之中,突兀地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或许是因为他对我直白,他和我相似,所以,我变得很直接。
虽然声音不大,我有些怕这个男孩儿。
“你看,琼恩,每个人都把我的婚姻当回事,除了我自己。难道说作为雪诺,我就该嫁给一个毁了容,把马厩当卧室,和自己亲戚打架,而且又老又瘸的家伙?或者说作为女儿,作为一个麻烦,一个野种,我就该任由我殚心竭虑的生父摆布,成为婚配的对象,成为别人的工具,顺从屈服,乖乖当狗?”
我知道他在看着我,我自暴自弃地说道:“也许在我七岁的时候,死的该是我,她应该活下来,我没什么活着的意义,但是她有。或许她当初就不该去恐怖堡,如果她来临冬城就好了,什么事都不会有,
可是活下来的是我!”
雪诺自然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事儿,但是情感该是相通的,我长叹一声,温柔地把白灵小不点抱在脸边,“我不会因为你说不想结婚而生气,因为我是长湖上的水草,水往哪儿流,我就往哪漂(“不,你不是,你——”他反对道),听我说完,我讨厌人打断我说话,听着,我不会崇拜地看着你,不会为你欢呼鼓掌,我们各有珍视,各有处境,我知道,你有你的路要走。”
我思考着该怎么说,怎么应付这个少年呢?
“但是我觉得你不知道什么是责任,雪诺,那太沉重了,你想要去填补你内心的空洞,你幻想到了长城你能昂首挺胸,可是长城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守夜人里满是渣滓和歹徒。不过,有一点倒是真的,守夜人的责任确实一如既往,是几千年的重量,是人类的重量。”
我最终总结,“所以,你该去,你属于那里,那里需要你。再痛苦,再幻灭,你也要坚持下去。”我或许顺应了那个预言,也顺应了一颗需要认同的心。
我们都没说话,我知道,我有些失态了,我说出了熟知剧情才会说出的话儿,这太不应该了。
琼恩在思考我说的话,我猜,稍后他开口:“对,你说得对,我会坚持。我该去,只有你理解我,我会为你们守望,”他轻轻说出了我们共同的姓氏,“雪诺,我会为所有人守望,荣耀一生,我做得到。”
“你,是不是因为我们同病相怜,所以才说出那番话的?”我半晌后出声。
“不,我确实喜欢你,”他声音不大自然,“我确实有不切实际的谬想。”
“把白灵留给我,就一会儿。”我无助地请求道,我不想看他,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言之凿凿的少年,我要避开这个话题,我想一个人,就留着白灵就好了,他一定听得出我话中之意。
“或许是因为我们很像吧,”他若有所失地说,“所以我觉得我喜欢你。”
他真是烦人,烦透了。
我知道琼恩·雪诺会做出什么选择,他是预言中人,有些事是如此地必然。尽管如此,琼恩一开始说他不会和我结婚时,我还是有些气馁,毕竟,人总是会有些虚荣的,这种被抛弃的感觉怎么说都不会好。
他说他喜欢我,这让我满足了很多,我真是个坏女孩。
好吧,我说实话,我动心了,在他是雪诺的时候我可以直接拿下他!然后我会想办法揭开他的身份,他很可能是铁王座的真正继承人,雷加与莱安娜之子伊耿·坦格利安。我们可以去找丹妮莉丝的龙,我可以翻身成为七大王国的主人,我的后代说不定会享有封君的荣宠,我相信,艾德把他的孩子保护得太好,我肯定能控制他,面对一个阅历不多的少年我可以办到这点!用少年人的爱情和渴望。
可是我不乐意,我真的不乐意,我不要这样玩弄一个人,我不想攀上龙翼,一飞冲天,那很美,但是,那属于坦格利安,那不属于我,不属于恐怖堡的女儿。
我那么胆小,我那么卑微,我怎么会有如此大的手笔?
于是,我畏缩了。我总是这样,在沙场上杀人不眨眼,一旦脱下铠甲又会变成一个丧气包,就像是多米形容的一样,哥哥说得对,我是丧气包。
我只配呆在恐怖堡,我是个胆小鬼,我只要活得好好的,多米利克也好好的,大家顺顺利利,气死卢斯·波顿就好,我是雪诺,我是恐怖堡的女儿,我能巴望什么呢?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小理由,据说坦格利安家族的长子长女长相随其母。另外,若是怀了坦格利安的真龙,听说生产时必然会像丹妮莉丝和琼恩的母亲一样难产而死?所以算了吧,没错,难产而死?绝对不要。
国王来的这天,作为私生女我站在后面,就在琼恩·雪诺的身边,他面无表情,显然是坚定了决心。我们站在东大门外,卢斯·波顿和多米利安波顿站在史塔克一家身边,将与国王及其家人相互问候。
“嘿!橡木脸。”我感觉有个小东西戳我腰,我一把握住,是一只柔软的手,我把手的小主人扯到我面前,是艾莉娅,她脸红扑扑的,戴着一顶卫兵的头盔,不知道从哪搞来的。
“戴着头盔?你这是要去挑战哪位御林铁卫呀。”我打趣儿道,“让我猜猜看,‘无畏的’巴利斯坦?”
“喔,”她摇着脑袋,“我打不过他,”还挺干脆,“我已经想好了,橡木脸,我会组织我自己的伙伴,去伸张正义。”
“嚯,那你要伸张谁的正义,娜梅莉娅的?”这里的娜梅莉亚当然不是那个女王,而是她的小狼。
“你说中了!这可不公平了,你那么喜欢白灵,你都没揉过我的娜梅莉亚。”她伸张正义道,“你就算以后是琼恩的——”
“不,艾莉娅,我不是,”我耐心地说,“我想去很远的地方,你哥哥等不了我,他要去更远的地方。”
“我不信,你们俩像极了。”
琼恩笑嘻嘻地看着,他坏心眼儿地用头盔遮住艾莉娅的眼睛,“我不是她哥哥,莱雅拉,小妹,你该去前边儿。”
艾莉娅说她更喜欢和我们呆在一起,“我们可以一起挑战野人,长毛象,还有巨人!”结果不到三秒钟就被茉丹修女给摘了头盔,撵到了最前方。
我们看到宝冠雄鹿旗和红底雄狮旗飘扬,与卢斯·波顿想象的不一样,并没有太多风暴地贵族的旗帜,西境贵族也不多,都是小人物:誓言骑士和自由骑手。我猜是因为国王把他们撇在南方了,或许他根本就不屑于特别大的阵仗。再或许,北地苦寒,谁愿意来?
我看到了胖子国王劳勃,他嗓门很大,一看到艾德就拥抱上去,他们在寒暄,我双眼转向其他人。王后的假笑就连尸鬼都能辨识出,她美得富丽堂皇,从外表看不愧皇后之身。她的金发孩子里,乔佛里英俊帅气,托曼是个有婴儿肥的可爱孩子,至于弥塞菈,是那种让你想抱住不给走的女孩,金色的小卷发看起来十分柔顺。
我认出了御林铁卫,没有几年前在海疆城见过的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有的是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一个罗圈腿的扁鼻胖子,异常虚弱,我觉得我可以轻松击败他;还有马林·特兰爵士,面色冷硬,似乎不好惹。
只有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像是故事里御林铁卫的模样,我当然听说过“弑君者”之名,但是我也知道他并不真的是那样糟糕,说句实在话,这一批御林铁卫里好像只有“弑君者”和“无畏的”巴利斯坦配得上传奇二字。
这群君临来客如此芬芳,本来因为临冬的寒冷,我的嗅觉早已经麻痹,在单调的清冷味儿里鼻子没什么用,不过此刻我却闻到了从河湾及自由贸易城邦而来的奢靡,各种香水,从多恩的椰枣到多斯拉克的野花儿。
他们的衣服华丽,均为天鹅绒与精致的毛皮,我本来带着不比他们差劲的华服,却被勒令不准穿出,那样会有失仪态和尊卑。野种,野种,鄙下如狗。
我看得出劳勃国王不大喜欢卢斯·波顿,我听说过,卢斯·波顿在“簒夺者战争”期间建议劳勃处决“无畏的”巴利斯坦,这让直爽的国王非常非常不悦。
所以劳勃表面上与他客气,但是心里大概会认为他很危险,他们拥抱得很短促,倒是多米很得国王的喜爱,国王笑容都真挚了一些。
稍后,国王和公爵离开,他们大概是有话要讲,“看起来,他们去了地下墓窖,”琼恩解释道,“国王可能认识其他史塔克的先人吧,例如罗柏的伯父和爷爷。”或许吧,不过从前世的记忆来看,我觉得他是冲莱安娜·史塔克去的。
波顿的两位在和詹姆·兰尼斯特说话,多米利克看起来矜持极了,不用说,一定是受了骑士思想和传言的毒害,打心眼里看不起弃誓弑君者。
这时候该做什么呢?我看到公爵家属和王室在寒暄,兰尼斯特家的那位小个子提利昂不知道溜达去哪了,根据电视剧的剧情,大概是去避冬市集找姑娘。
“走,我们打架去,没我们什么事了,”我干脆地说道,“我们不够格和王室呆在一起,等我去换下武装衣,不,铠甲。”
“嚯,你要玩真的?”他眉毛皱得很滑稽。
“多着甲,琼恩,这也是要练习的,否则打仗的时候吧,你会发现你的手脚比你平时慢,因为铠甲的重量能成为你的累赘,你这还上长城?你懂个猫猫,琼恩·雪诺。”
“我练过着甲,你才啥都不懂呢。”
比武场只有我们在,因为只有我们是多余的人。我没有用双手剑,而是用的长剑。我用上了河湾地的技法,寓守于攻,防守反击。
琼恩习惯了北境直来直去的直爽招数,一时错招连连,头都被我敲肿了。
“这什么花招?!”
“这不是花招,看好你的剑柄!”我简单地指明,我喜欢这种不用思考的场合,就像是在海疆城一样,没有太多的花哨,只有汗水和钢铁,“交击,你试试,看我示范一遍!”
琼恩学得很快,比我快,他有成为传奇骑士的潜质,我反应不如他,很快就互有胜负了。
我们把长剑转起了风车,我们举起利刃从肩膀之上开始,在防守的同时进攻对方,偏开对方的锋芒,刺劈对方的弱点。
钢铁互撞,鸣响阵阵,比斗总是在一两招之内结束,真实的剑斗就是那么快。有时我们同时击中,“杀死了”彼此。有时我们长剑相交,距离拉近,旗鼓相当,然后尝试把对方摔在地上,剑术从不优雅,我喜爱实用。
“等等,我头发散了,一分钟。”我喘着粗气,重新把发丝纠集系好,在脑后扎成一个小团,免得干扰动作。琼恩在刚才那一轮被我扳在了地上,我发现他直勾勾看向我的身后,“怎么了?”我转身。
卢斯·波顿静静凝视,眼若冰霜。还有国王和艾德公爵也在观望这里,以及他们身后的一票人。我深吸一口气,闯大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