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比武大会-骑枪赛场(一)

兰尼斯特夫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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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群女孩坐在轿子里,前往城外的比武会场,和小冰原狼淑女相伴。

    娜梅莉亚比淑女要大得多,而且更加野性,所以,我最常见到的就是淑女。这顶轿子据说乃是坦格利安御用之物,被劳勃国王慷慨地批给他的好哥们儿,帘幕是细腻的黄丝,我察觉其上隐约有河湾地的味道,只有那里才有这么耗费人力的手艺。

    “莱拉呢?”珊莎靠近我问。她使劲儿往外瞧,彷佛熊老妹会突然从外头蹦出来一样。

    “她还在睡觉呢,对这些不感兴趣,你知道,那个乔拉·莫尔蒙,她们家恨透了比武大会。”实际上是莱拉在抓紧时间熟悉自己的铠甲,那是多米利克偷偷买给他的崭新板甲,让我以我的名义送给她,新打造,所以前几天才到。

    “那克蕾呢?”珍妮·普尔凑着臻首,手搭在淑女的身上,让可爱的小狼不舒服地动了动。

    “克蕾不喜欢骑马的把戏,你知道,她们山里人不爱马。”

    实际上是因为我布置了一个任务,我和克蕾交谈过,山林中的猎手对成为城市里的猎手兴趣十足,她现在正在君临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猎物,前不久刚处理了一个盯梢的,也不知道是哪位大人物的手下。

    会场热闹非凡,纹章的花样让我见识到了七国的各类骑士。我身着新裁剪的翠绿色长裙,头发束起,搭在肩膀上,看起来温柔极了。

    实际上,我把我所有的红色饰品全放在首相塔里,我可没这个胆子红配绿,也没这个搭配水准。珊莎也是同样颜色的裙子,她个子矮一些,头发红得醒目。

    “看,海疆城的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我抬手指向,“我在那里做过侍女呢,他指挥了海疆城之战,还在‘簒夺者战争’中阵斩三名伯爵。”

    “我也想,听说海疆城美极了,”珊莎羡慕地说,“不过既然来了君临,那我只有做王后的侍女了。”你放心你父亲绝对不会允许,王后也没那么宽的心。

    “还有青铜约恩,”我指点道,“谷地的传奇,啊还有雷德佛们,我哥哥在他们家做了好几年侍从。”

    “青铜约恩!”珊莎应然而望,小脸红扑扑的,“哇,我知道他,他们家有一件祖传的宝贝,青铜制作的胸甲,上千年了,有魔法在上头,刀枪不入。”

    我看到了不少认识的人,我看到一个瘦高的男孩站在泰陀斯·布莱伍德身边,“霍斯!”我大喊,他果然转头,是霍斯特·布莱伍德,当年海疆城的侍童。

    他看到我,露出淡淡的微笑。我看得出依然身着羽毛斗篷的泰陀斯伯爵想靠过来,不过我们身在高高的看台上,而他们则披挂整齐,乃是要参赛的骑士。最终,布莱伍德的大人只是颔首微笑,然后凑头和自己的几个儿子说了些什么。

    然后,我看到了布雷肯家族的纹章,亨得利·布雷肯已经结过一次婚了,结果在今年的前些日子里,河间地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瘟疫,他的妻子也就没了。我朝他们挥手,杰诺斯·布雷肯毫无变化,他带着两个青年,都很强壮,我从陌生的那位脸上依稀认出了布雷肯家的特征。

    “嘿!野丫头!”他看起来黑眼圈有些重,不过依然很兴奋,巨大的嗓门引起了一阵侧目。

    “哟!大马!”我高喊。

    “那个小哥挺帅的,你朋友?红色战马,是布雷肯。”珊莎嘀咕道。

    “对,他在海疆城当侍从,是个好小子。”我笑靥如花。

    我们也知道了巴隆·史文,夺冠热门;以及其他的罗伊斯,外貌都很像威玛;佛雷家的六位,一窝黄鼠狼,还好黑瓦德没来,仇我可记着,他来了就别想回孪河城了;贾拉巴·梭尔来自盛夏群岛,黑乎乎的脸,披风是用鹦鹉的羽毛织就;兰尼斯特的猎狗们自然也在,魔山和“猎狗”互不搭理,隔得远远的。

    距离开始还有一会儿,我们开始争论哪个年轻英俊的骑士最帅气,管事的女儿珍妮·普尔从贝里·唐德里恩开始,蓝礼·拜拉席恩、“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洛拉斯·提利尔全给念上了,她把那些迷人的美男子给细数了一遍,跟选秀似的。可惜其中有两位已经相互解决了终身大事,另一位则和自己姐姐解决了问题,只剩下一位啦。

    “还有多米利克,你看,他穿的好帅!”珍妮尖叫道。

    老哥确实是到场的北境颜值代表,哈尔温和乔里·凯索他们穿的都很朴实,而剥皮琴亮银的板甲简直让人怀疑是坦格利安哪位王子复生。如果不是他的竞技盾上是鲜红的剥皮人的话,我一定也认不出来,虽然老哥老早就穿过这套板甲给我看了。

    我知道,他温和地任由匠人为他添加雕饰,那个河湾地师傅雕绘了金树在胸甲上,在其他部位蓦描了少女罗宛·金树的四季歌谣。这师傅的家乡大概在河湾地的金树城?所以,刚才罗宛家族的几个骑士与老哥相谈甚欢。

    多米掀起面甲朝我微笑,他的苹果木竞技枪和战马罩袍上都是银红相间的条纹。

    我左右看看,从呆立的侍女怀里夺过一束花,抛给了老哥,多米牵着他的骏马,弯腰捡起,向我挥了挥,引起一阵善意的哄笑。

    “加油!恐怖堡万岁!”我朝他高喊,一点都没有淑女的仪态。

    团体比武要等明天下午,今天就给多米利克加油吧。

    “北境万岁!”珍妮喊得好响亮,兴奋极了,她居然不是为帅哥加油,而是想起了自己的家乡。

    我看到培提尔·贝里席也入场了,他从不改变着装,这次多加了一件毛边斗篷,他看到了我,或者看到了珊莎,然后走了过来,脸上是他富有特色的笑容,轻慢而俏皮。

    我理解,他自然不是骑马打仗的好汉,而是高坐看台之上的坏人。

    “这位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御前会议的财政大臣。”身边的修女提醒我们。

    “你好——”珊莎看着培提尔的眼睛,大概是窘然想起了之前,她和我提到过,自己经常看到培提尔,所以此刻有些紧张,培提尔自然地柔抚过她红棕色的秀发。

    “你有你母亲的眼睛,”他目不转睛地笑言,“还有她红褐色的发丝。”指尖的触碰让珊莎面带红晕,“你母亲曾——”

    “咳!”我很不合时宜地来了一声,皱眉示意了一眼有些失礼的小指头。

    培提尔·贝里席收回手,笑容不变,“正如我所说,莱雅拉小姐,你需要了解很多事情。”他没把谣言纸条的事儿算在我头上,估计是摸不着头脑。

    “谢谢,我年纪尚轻,确实该虚心求教。”我礼貌地说道,等等,这是小指头,混乱制造者,“对了,培提尔伯爵,我听说您对葡萄酒有极其丰富的品鉴经历,能否在赛后指点我一二?”

    培提尔淡然的笑容浓烈了几分,他朝我颔首,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让我心里有些发虚,然后他转身而去。

    我可没忘记狮狼之争是谁挑起来的,我和他都需要混乱,但是他要压制狼,我要对付狮子,我会和他合作,并在必要时除掉他。我将与毒蛇共舞。

    骑枪竞技开始了。

    骑着马儿的勇士是高歌的汉子,以钢铁与皮革之调冲击其他的咏者,热情澎湃,狂呼阵阵。

    松脆的苹果木枪在盾前碎裂,豪放的微笑在满是汗水的脸上绽放。坠马之人的黯然被山呼海啸掩藏,那是胜利的豪杰在狂欢。

    “弑君者”连连获胜,如热烈骄阳,贝里·莫斯爵士迎战这只雄狮,三轮对刺后被判负,我给了手下骑士一个安慰的微笑,他摆了摆手,诺斯·风暴殷勤地拍去他身上沾着的灰尘;“无畏的”巴利斯坦老而弥坚,轻松刺落敬仰他的青年;“猎狗”桑铎·克里冈力量难掩,恐怕只有其兄“魔山”格雷果·克里冈堪与相比,那座魔山利落地将夺冠热门巴隆·史文爵士撞下马来,对,不是刺而是撞,他凶悍极了。

    我看到了那一场“事故”,魔山的竞技枪没有对准胸前的竞技盾,修夫爵士太不熟练,所以他抓住了修夫爵士露出的破绽,直击其喉。

    修夫的铠甲并不完备,他太年轻,毫无积蓄,所以只戴了孤零零的护喉甲,大片的皮肤为链甲包裹,敌不过战马冲刺下的骑枪。我看到了魔山的骑枪折断,前端有一小截插在了修夫的脖颈上,我下意识地立刻抱住珊莎和珍妮的小脑袋,遮住了她们的双眼。

    “别看,出人命了!”我盯着眼前的一幕,修夫血流不止,沾染了崭新的铠甲,艾林谷的新月披风也浸透在深红血色之中,他没救了。

    培提尔·贝里席伯爵的手笔,毋庸置疑,现在谁都不能确定修夫是否知道些什么了。侍从将修夫抬了下去,几个侍童小跑入场,用泥沙遮盖住血迹,平整地面,把碎木和其他的残渣清理干净。他就这样彻底消失在人世间。

    我的兄长多米利克·波顿的骑术和武艺向来不错,在谷地和北境都有声名,这位银色的骑士有血色的纹边披风,踏马而上,手法精准干脆,冲刺时恰若一颗驰骋的彗星。

    迎战剥皮人的骑士尽数败北。佛雷家的席奥·佛雷尖叫一声直接被刺下马来;席奥·佛雷的私生子兄弟,马丁·河文也紧接其后,摔了一个大马趴,啃着泥巴咒骂;多米英俊极了,当姑娘们看到面甲掀起后的帅气笑颜时都欢声尖叫。

    “恐怖堡万岁!”我大喊,抛出飞吻,尔后被多米回应,哈!我可是唯一一个被我老哥回应的女孩。

    接下来多米迎战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我记得我在海疆城见过亚历斯,他是我认识的头一名御林铁卫,当时很年轻,现在脸上有了一些皱纹,是一个极有气质的中年帅哥,这是一场美男子的对决。

    多米对我露出笑容,如此的神采飞扬,他拉关面甲,转首向全身如雪的白袍兄弟致意,骑枪放平,他们的马儿开始踱步,然后速度加快,银色红纹与白色的竞技枪交汇,木屑如花绽放在彼此的盾牌前。

    “哇吼!”观众大呼,为二位的技艺鼓掌。

    他们都稳如泰山,安坐马上,相互颔首致意,接过第二支苹果木枪。

    马儿抖动,它们身上的罩袍恰似夏日长河,被风吹皱。

    我也跟着大家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看着两位骑士扯缰加速。

    沉蹄踢溅泥土,银色与白色闪耀在太阳之下,那是针锋相对的枪尖,我听到珍妮深吸一口气,视野的角落里,珊莎不禁双手成拳捂住了嘴巴!

    他们逼近了彼此!

    咵!

    碎木纷飞,惊呼高启,白胄落马,银与血的骑士安然无恙!

    战马踢踏溜达,剥皮小子的身躯逍遥地晃着,多米赢啦!

    “耶!”我兴奋地跳起来,搂住珍妮和珊莎一左一右各自亲了一口,把两个姑娘羞得脸红,左拥右抱好不快哉,“恐怖堡万岁!”

    今日最夺目的骑士是我的哥哥和“百花骑士”洛拉斯·提利尔,洛拉斯的铠甲和披风上,玫瑰已然怒放。他所向披靡,每一次都赢得漂漂亮亮,每一次胜利都为一位淑女奉上鲜花。

    这会儿,这位玫瑰击落了一名御林铁卫。

    面甲已起,笑容灿烂,俊逸的棕色卷发露出一捋,蹦跳摇晃,他纵马踱步到我的面前,金色眸子如此动人,凝视于我,我勉强不虚阵前,含笑与他对视。

    少年唇角温弯,递我一朵纯白的玫瑰,“此次胜利献与您,小姐,白色的骑士为我所夺,化为纯瑰一朵,与您的雪肤恰称,一样的浪漫迷人。”

    我脸红扑扑的,我能感觉到多米的视线,嘻嘻,我抿了抿唇,努力克制笑意,“您给珊莎的是红玫瑰,”我指尖摩挲着我的银色手镯,稍稍昂起下巴吟道,“且唯有一朵,莫非奔狼之女是玫瑰的心头之血?您这意思该是留恋处处,但只攀一枝?”啊哟,珊莎这小妮子掐得好疼。

    洛拉斯之前的笑容是半开的花苞,此刻花苞傲然绽放在我面前,恰如春朝芳华,“真调皮,好小姐,”他低眸而视,抬手捻上披风的扣子,铁手套并未让手指少有半分灵动,一枚玫瑰胸章出现在手掌,“献与您,波顿的人儿,坚钢所铸的娇花,不败不谢,永固永绽。”

    我伸手接过,我的手好小好细,饶是纤瘦的百花骑士,其铁甲包裹的五指也显得比我手大。铁玫瑰凉凉的,我拈起胸章的一瞬间,感觉到了手掌中的花枝雕文,慵懒伸展,雕工非常细致。

    “感谢,爵士,闪亮的玫瑰永不凋零,愿您的胜利之花绽放此间。”我笑靥难掩,他真是花一样的骑士,连欠身施礼都如此飘逸,百花儿留给了我美好的微笑和清浅的酒窝,尔后潇洒而走。

    我把玫瑰胸章别在剥皮人的旁边,珍妮戳了戳,有些嫉妒地说:“你们一个是坚固如铁,一个是鲜艳的红,别人还有白的呢。”

    “他又不是我哥,你移情别恋啦?”我打趣道,把适才给的白玫瑰插在珍妮发间。

    她鼓着脸,“哼。”

    真是个小丫头。我给珊莎也别上了,她脸已然红透。

    “怎么,和珍妮一样?不要你的小乔啦?”红玫瑰搭配红发,嫣红显于嫩颜,我梳顺她的发丝,思怀情人的少女真是美极了。

    “那不一样,不一样的!我会嫁给小乔,洛拉斯会保护我。”她逞强道,我给了她一个温柔而意味深长的笑容。

    我为每位认识的男儿欢呼,钢铁与烂漫,正是豪杰永远的梦乡。

    “大马”亨得利·布雷肯技术也不错,惜败于巴利斯坦之手,他尽力了,他踱马到看台前,正抬头望着我笑呢,“玫瑰胸章,”他说道,“太可惜了,恐怕我没法给你‘爱与美的王后’啦,野丫头,不过你还有提利尔的玫瑰。”

    “洛拉斯会把桂冠给珊莎(“莱雅!”珊莎脸红着惊呼,),没事,下次我给你就是了,”我愉快地说道,孩提时的玩笑他没忘记,我也没有,“你到时候得穿裙子才成。”

    “哈哈哈哈,”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容颜,唇角更弯,“一言为定,到时候你着甲来我穿裙,你得邀我舞一曲。”

    黄昏时分,今天的骑枪竞赛结束,角逐出了四位赢家,老哥、百花、猎狗和魔山,明天他们将会决定谁是爱与美的王后,咳!我是说谁是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