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比武大会-王帐

兰尼斯特夫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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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宴的时候,我分到了自己的一份牛肉和水果。吟游诗人给我献上的歌是《错误的春天》,很明显,今天的歌手拍劳勃国王的马屁,让王后面色铁青,稍后他一唱《三叉戟之战》,颂吟劳勃当年敲死了雷加的事迹,无趣极了。

    倒是小丑月童很带劲儿,把蓝礼喊做摘花浪子,深知洛拉斯和蓝礼内情的我露出一个了然的微笑,蓝礼脸皮真厚,依然笑口常开,毫不生气。

    这边珊莎已经被打扮整齐的小白脸乔佛里迷住了,洛拉斯爵士被这坏丫头抛在脑后,忘去颤抖海里啦。小指头向我眨了眨眼睛,我们出去谈谈。

    “我曾以为你是北地之花,莱雅拉小姐,但是我错了。”他轻佻的嗓音一如之前。

    “确实,我姿容不如您的红发美人。”我笑而应道,微风习习,明月高照,夜间的河滩边还是有些凉的,我拢了拢身上的熊皮斗篷。

    “红发——”他意味深长地感叹,笑嘻嘻的,“我当初是奔流城公爵的养子,和公爵家的姐妹一起长大,其中一个是珊莎的母亲,我们做过很多事情。我瞧您不是北地之花,是冬雪玫瑰,就像是珊莎,和现在的凯特琳。”他着意瞧了眼我胸前的玫瑰徽章。

    “很好看,但您所言的是提利尔,不是波顿,”我回应道,“我也不长在临冬城的温室里。”

    他眉毛稍微挑了挑,“那就奇了,国王之手不是有三个女儿?”

    “自然不是,只是因为我们都来自北境。”我笑的温柔万分。

    培提尔眼神暧昧,“我得说,北方人个个都爱护别人家的孩子。”

    我毫无所觉地念道:“独行狼死,群聚狼生嘛。”正如史塔克所言。

    培提尔·贝里席耸了耸肩膀,“好个剥皮人家的美丽小狼,听说你有奔狼之血,名副其实,莱雅拉小姐。”

    我唇角勾起,睥睨而叹:“剥皮人为狼所统治,怎能不摆出狼的样子?莫非仿声鸟特立独行,不知谷地之鹰?”他为封君,我为封臣,艾林家的纹章正是月底飞鹰。

    培提尔伯爵只是发出轻叹:“仿声鸟唱该唱的歌儿。要我看,剥皮人不去剥狼皮,反倒是教狼怎么对付狮子和雄鹿,这可不像是剥皮人哪。”

    “剥皮人只是想剥所有猎物的皮而已,一如仿声鸟会唱所有的歌。”我正视他的双眸答道,他没有我高,稍微仰着点儿头。

    “很有野心的猎手,就是手头只有一把小刀。而唱歌,只需要音喉。”他讥讽道。

    我笑了,“凛冬将至,天很冷的,要穿暖和,羽毛薄了也是会怕的。”

    培提尔嗤言:“那是在北方,您怎么跑到了君临讲北境的道理啦?”

    话就等在这里了,我认真地吐露:“我是待嫁之身,由卢斯·波顿大人遣派至此,培提尔伯爵,所以,我只好在黑水河边说老家的道理。”或者说,假装认真地吐露。

    他则敷衍道:“君临喜欢你,不过婚姻是大事儿,可得找个中意合适的男人。”

    中意一词儿不由让我感叹:“我之前倒觉得,史塔克的小伙子都不错,但是到了君临才知道什么叫人间绝色,尤其是今天,我之前可都一直在首相塔里。”

    我故意传达了一个合理合情但绝非我真正帮奈德的原因,跟他说话真是累,一句都讲不直白。

    说句真心话,我是真觉得史塔克的孩子们都不错,过日子省心,脸好看,身材棒,或许会有些不解风情,不过日子嘛,又不是风骚着过的,这没什么。

    至于具体看上个谁?那就算了,这年代想活命就少说爱恋,就算未婚少女的身份让我不至于出事儿,说爱也会把情郎给害死,看看罗柏。史塔克家牵扯着整个北境的人命,还是少祸害自己家乡吧。

    培提尔·贝里席伯爵笑了,“你确实喜欢容颜,但是你喜欢的不止是容颜。”还有权力、地位以及其他,他是否觉得我野心其实很大?

    “我不否认,毕竟人终其一生,不能只有家庭和爱情,如果能借助爱情来得到更多,也是一桩美事,这可是七神都会赞许的,所以我苦心找着呢。”对,我是个贪图其他东西的女人,我想嫁得聪明,我希望你这么想,大人。

    培提尔轻轻摇晃食指:“在御前会议上搅动爷们儿的小心脏?我赌七神没这种意旨,在权位里寻夫,恐怕不是很妥当。”

    “总有人会看中我在会议上的表现的,我想这样的话看中我的人一定不会差。”我轻轻道,。

    我其实对婚姻没啥概念,但是在这年代我这年纪已经属于极度晚婚了,连订婚都没有,要知道珊莎这才十一岁就在张罗婚约。

    所以,在他面前表现出待嫁难耐的心,是不太会被怀疑的。他可想象不到我前世的世界里女人是怎么过日子的,十七岁那是早恋,那恋爱也成吧,我很憧憬。但是和一个小男孩一起切鸽子派?然后去圣堂里或者心树前结婚!?吓死个人。

    我这样的心态,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永远想象不到的,所以,我给他个假象,指不定他会怂恿或者帮我结识更多的好汉,好催我赶快回家生孩子得了。顺便他能利用这个机会攫取自己的利益,推行自己的谋划,剪少一个艾德的臂膀,毕竟送姑娘出嫁远易于谋害性命。

    不过我说不准,他是培提尔,他消息畅通,指不定有什么突发奇想。例如按理来说不会有几个人知道的,泰温·兰尼斯特那四倍于我体重的黄金婚约,小指头会不会知道?

    “好理由,那一定是个不错的爷们,”他的笑容依然虚假,“祝你成功,莱雅拉小姐,不过这是君临,你很聪明,可你需要帮助,如我所言。”我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意思,不过我想他这一刻就已经在计划如何利用我和我的需求了。

    “托新旧诸神和您的福,培提尔伯爵,若是仿声的鸟儿为我鸣几曲祝愿,那定是极好的事儿。”不过他依然不会特别在意我,谁让我就是个女人呢?没错,这是我最好的工具,维斯特洛人在争斗中总是忽视未婚女性,毕竟一个嫁娶似乎就可以摆平了。

    “要仿声鸟歌唱?你要证明你自己,小姐。”

    “我想御前会议上的表现,应该足够?”

    “那与我有什么关联,仿声鸟没吃到瓜果,怎会一展歌喉?”

    我眸光移转,“任您吩咐。”

    他凑近我耳边,“小心魔山。”没头没脑的话。

    我回到晚宴会场,看到多米利克在弹琴,我和他轻笑致意,然后继续把晚餐吃完。国王在上头和王后吵架,王后气冲冲的离开,我瞧了一眼被国王推到地上的詹姆,友好地上前递了一张桌上的亚麻帕子,可不敢给我自己私人的,贵的很。

    唉,或许是兰尼斯特那个让人心烦意乱的婚约,又或者是被珊莎给感染了,我怎么老想着年轻英俊的男人?连詹姆·兰尼斯特紧盯着国王进帐的样子也可爱了起来,这可是和自己老姐有事儿的变态。也好,这场宴会无趣极了,这一飨差不多快不欢而散。

    金发的“弑君者”回过神,看了我一眼,我能从他双眼中看到雨滴那么大的感激,换言之就是没有。我毫无兴味地回笑了一下,然后他起身打整自己,而我是时候离开这里了。

    我踏出晚宴的帐篷,正巧看到在等待的手下,“辛苦。”我含笑道,是贝里·莫斯爵士和诺斯·风暴,两个人身上都有酒气,不过我身上也有,大家彼此彼此。

    贝里爵士看起来不大好,或许是因为骑枪竞技时输给了“弑君者”,他一脸抑郁,我怀疑他是不是有些喝醉了,他们身后是一辆马车,还有两匹马。

    “贝里爵士,我的兵刃呢?”我细细打量,没看到他带多余的长剑,这会儿我没啥兴致,困得要死,明天还要偷偷参加团体比武,正不好受着呢,语气也有些不耐烦。

    大晚上在君临附近不带武器?我心没那么大,小指头还提醒过我呢。

    “抱歉,小姐,”贝里说道,“诺斯,剑在哪?”

    “我忘了,抱——抱歉,小小姐,我是说,我是说我带来了,但是我一定拉在会场里头了。”诺斯懵然道,忘了?我紧紧盯着他的脸。

    “小姐。”他牙齿开始打颤,“小姐,听我说,我,我肯定是忘了,我肯定!”

    我徐徐后退。

    诺斯的腿在抖,嘴唇也在抖,他这是在欺骗隐瞒,被我发现了。

    “贝里爵士,这可是国王的地方,你胆子真大。”我冷然言道,手指摸到我的短剑,亨得利给我的那把短剑,“莫非是要在这捅我?”

    “您在说啥呢?”贝里爵士眨了眨眼,我看到他的脸不可置信地惊讶起来,他的嘴巴微微张开,瞪大了眼珠子,手立刻刚搭在长剑柄上。

    “诺斯,你——”

    啪!诺斯已经连剑带鞘砸上他的下巴,将贝里打了个晕头转向,随后诺斯抬脚就跑。

    我看着贝里弓下腰,傻喋喋地捂着脸原地转悠。

    呼,还好,不是一剑朝着我招呼,否则手中一把短剑,我没有太大的把握。

    “嚯,好小子啊,贝里。”我不客气地把被打弯了腰的贝里·莫斯爵士扶住,我扒开他的手,手指刮了两下,没有出血的感觉,天色太暗,我得凑近仔细观察,“不留情面的好哥们儿,嗯?爵士,你感觉怎么样?”

    下手真狠,贝里的腮帮上青紫一片,里头出血了。

    “嘶,诺斯,那,那个诺斯,他——”他口吃已然不清。

    “跑不了的。”当我没调查他吗?我放开醉醺醺的爵士,把裙子一撕而开,里头穿着长裤和靴子,真是热死个人。

    没办法了,回头再想怎么和珊莎交代,反正明儿也是换一套去。

    远处依稀传来布谷鸟的叫声,那是克蕾·菲林特的信号,他确实跑不了。

    好了,当鲜花的时间结束了,后头我得用起长剑来。我有些不大好的预感,我想起了魔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