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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布拉佛斯的七神教徒,多半是来自七国的商人、船长和水手。
商人和船长是要忙生意的,操持事业可不容易,没空来圣堂这里消磨时间。
所以,我们面对的这群虔诚信徒,全是没钱没势的桨手、佣兵、妓女、剑客还有小商贩。
看看他们的表情,狰狞威武,一派替七神圣战的模样,真是滑稽了。
想想历史上以宗教为名的战争就知道,这种勾当看起来神圣,可实质无非就是合法地杀人抢劫而已。
“一次警告!”此非虚言,士兵铠甲在身,钢铁明晃晃昭然,前排士兵手持剑斧锤盾,后排兵卒包围着我和两个兰尼斯特女人,正在咣啷上弦,让人看到劲弩可不好,这是布拉佛斯境内。
布兰,久经洛恩王国大军的熏陶,半点都没有初上沙场的嫩劲儿,声音铿锵冷酷。
对方中的少数脚步一缓,可能是见识过战争,知道我的卫兵不是吃素的。可是,对方大部分人置若罔闻。
要不要息事宁人呢?
不,恐怕没法了。
这个时代简单的逻辑告诉他们,人多力量大,我们十几个,他们数百个,蜂拥而上,在卫兵到来前四散消失,哪怕我们几个全死了,也只能当一桩没结果的命案,无法处理。
顶多紫衣守卫为了搪塞抓一两个倒霉鬼当交代。
这行径可谓风险极小。
可回报呢?战利品,对吧?“勇士”的名头,对吧?所以为什么不砍!“大家并肩子上!”
这群无知愚夫,只见识过私斗群殴,不知道什么是百战之兵,所以抱着的是这个念头。
不,不止!
甚至守卫可能会来的很慢,所以对方有恃无恐!
对,没错。
我怀疑会不会是事先有所预谋,原因无他,那个煽动的修士,动作太果断了。
试想,假如是我,发表什么仇恨言论,我会怎么做?在没撕破脸之前,私下搞,就好像说别人坏话一样,哪怕起了冲突,为了和我本人撇开,我也会装作不知,事后表达以和为贵,然后一脸惋惜:哎呀你们真是莽撞,虽然对方是一群畜生,但是你们也要顾及自己的安全。
想前世的十字军东征,人家天主的仆人教皇主教也是事先发表一下讲话,宣宣战,然后再操刀子上的嘛。
这才对,对不?
看到洛恩王国的人,看到剥皮人的纹章,就直接指点,让信徒变成暴徒冲过来使用暴力,这种做法一点都不大义凛然。
那么,和洛恩王国发生这样的私下冲突,谁会有好处呢?
既然双方动武,恐怕执法的紫衣卫兵指不定会有所偏向。毕竟布拉佛斯对于我这个来访者,态度不是特别好。
甚至…
我脑海里有了一个答案,但是我要擒下修士来拷问拷问。
另外,我没法去面对布拉佛斯的卫兵,红王地位举足轻重,要是被抓到在这穿着佣兵的服装到处乱跑,那问题可会不少,这里不是我的洛恩王国。
息事宁人是下策,哪怕对方乐意,恐怕我也不乐意。
很好,既然你们自不量力,挑衅一群全副武装的职业士兵。
击溃他们的士气,速战速决!
纵然我方寡不敌众,我依旧下令:“布兰,进攻态势,在守卫赶到前,结束战斗,我要那个修士,抓活的。”
他看了我一眼,史塔克家族那双北境深眸中,是跃跃欲试的火焰,“为了洛恩王国!”
少年首领举起长剑,转头高呼!此行我的护卫都是北境汉子,跟我最久的老兵,牢靠忠实,并且经验丰富!
“冲锋阵型,先行投掷,用好盾牌,红王万岁!”
“红王万岁!!!”
簌!
黑影是强弩射矢,几个被煽动起来的匪徒叫喊出声后仰倒地,对方仿佛被迎头泼了一盆冷水,惊愕地放缓了速度。
没有固守,没有迂回,“冲锋!”我看着他们正面应敌,面对冲向我们的杂乱暴徒,毅然发起反冲锋,“哇!”撒拉激动地大喊。
“抱住我的娃娃,”我转身托付留守的两个卫士。
好久没动手了!
自瓦雷利亚冒险之后,我还不知道以我现在的头脑,能够让本体发挥多恐怖的战斗力。
就拿你们试刀吧!
套在皮手套里的五指握住鱼皮缠金丝的刀柄,柄首为金底剥皮人,护手采用镀金黄铜,镂空之后雕上王冠一顶,这不是属于红王的短兵,而是红王卫队的武器。
我手上发力,单边开刃的刀身自铁环刀鞘抽出,刀面波光粼粼,显然是千锤百炼。
“荣——莱拉大人,用这个!”留守的卫士递来一根长柄砍刀,尖端可以用来刺击,在群战中更加顺手。
所以我没拒绝,归刀还鞘,挺起长武,欺身而上!
哼。
村人市民斗殴,和军汉士兵大战,本就是两个概念。
如果说是起义或者暴动,那是另外一回事,坚决的民众如果团结反抗,甚至屠掉魔龙都有可能,可当下我面对的,不过是身在异乡为异客的底层人,对红王没太多怨怼,哪里会有拼死一搏的勇气?
这帮暴民只不过以为是在围攻措手不及的肥羊,岂能料到这是北境奔狼和我亲自带领的洛恩饿虎?
击溃他们不难,我的目标是活捉那个修士!
就连布兰,也只是担心手下杀得忘形大意,“保持阵型,别忘了战友!”
刀尖直指来敌,虽说这算是前世的欧式长柄刀(glaive),我却有一种拿偃月刀的感觉!
挥起来,砍一片,上!
等等,
咳,不激动,我手里这玩意儿不止可以砍,还能刺呢,不激动,不激动。
此刻!
凶光闪烁的黑云,照着敌“军”的脸扑上去,惨叫齐鸣,血渍飘天,投斧短枪一片将对方的势头给打了下去。
得势怎能饶人?老辣的剥皮兵带盾撞上,人仰马翻。
我随后来到,盾牌和袍泽挡在身前,
长柄刀一举,天朝武将,霓虹薙刀将,似是与我同在。
育后恢复良好的身子灵活,手上用劲老辣,腰带臂膀,寒铁在阳光下明如亮星,直把刃尖当枪尖!
噗!
戴着红包头的水手,喉咙处血洞凛然。
隔着盾墙坚堤,头脑远比凡人清醒,我一刻不停,长枪刺如电掣,几秒间就有三个猝不及防的敌人身死命消。
“布兰,修士!圣堂!”
布兰得令:“推进!圣堂!”
既然都开打了,谁还估计圣所的威严?什么七神,与我同在的才是七神,不与同在的,那是七个异鬼,干他娘的!
也是我带出来的护卫全是信旧神的北境人,刹那间,堤坝变铁网,轰然一掀!
又是一片索命血雨,伴着彼等死前的哀嚎,一如雨中雷鸣。
“跑!是士兵,是骑士,快跑!”前面的人呢哭喊着后退,后面的人嚣叫着前压,好一堆暴民信徒,从十字军变成了自乱阵脚的沙丁鱼,正在无奈被渔民给收拢,完全是任人宰割!
你们不是要以七神的名头来打劫吗?
打啊!
这帮人当然拥有轻松清除我们的力量,毕竟冷兵器时代,经过训练,并不意味着群战时绝对的优势。
可是,他们没有调度,更没有会死去的心理准备,和随时要上战场的士兵,面对刺杀和敌意的卫士,完全是两类人。
几百人就这样被十几个人摁着揍,你脾气都没法有!
不过。
我如湖似雾的双眸一凝!
远处那一个身穿朴素褐袍的身影,腰间是麻绳,天灵盖处剃光,浑然像是秃顶的模样。
不,那是僧侣的发式,故意剃光的。
那个布道的修士,见情况不妙,正想逃跑!
虽说我下令向圣堂推进,但是剥皮军进圣堂还见了血,战乱年间这类事并不稀罕,可传出去终究有些不好。
反正,此时眼前这些傻瓜已经崩溃,加快一点步伐也没关系。
而且,我有话要问。
拿下这条鼓动暴行的蜜舌!
我直接越过布兰下令:“结阵,速度前推!”然后挤过前排士兵,腰扭膀转,猛地一抡!刃口见血,被我扫光一片,斜斩横劈,好不痛快,这些暴民只恨自己不是骏马有四条腿,鬼哭狼嚎,逃跑的速度比冲锋还快。
我没看战果,当先前突,“跟上,以莱拉为矛尖!”布兰当机立断。
对方人群里机灵的那些已经聪敏地往两旁跑,笨一点地也丢了武器缩头蹲防,到底不是军队,反而是巡游各地见多识广的海上人,立刻就明白了好歹,各个只顾自己的命,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圣战”军,十几秒不到就彻底完蛋。
嗯,别看才十三四岁,小小布兰被米歇尔·雷德佛和贝里·唐德利恩他们调教得不错,至少反应很快,打仗不会吃亏。
也可能算是家族天赋?
思绪不耽搁杀戮,我们没把工夫花在有眼色的人身上,掀下长柄,拔出军刀,遇到满地钻的逃生者就一脚,要是有想冷不防给我下黑手的,避开其锋,立刻还上一刀。
虽说手脚肢体还是常人水准,敏锐的头脑已经远非一般水平,只怕凭着我这反应速度,以及好整以暇的拼杀节奏,哪怕是本体,也够和最有天赋的那一批骑士较量较量了。
当然,和尸鬼莫波那种,随时能把四肢玩崩溃,动不动挑战极限,而无痛觉,可以面不改色的怪物,还是差一些。
身前一空,我已经穿过了乱麻麻的人群。
“站住!”我咆哮出声,对方满眼惊慌地向后看了一眼,跑得更快了!
该死,手上没有弓弩,飞刀和飞镖来得及吗?!我本体还没试过把投掷的玩意儿丢准来着。
难道我要看着这家伙跑进圣堂?那我只能让圣堂染血了,假如布拉佛斯紫衣卫来了的话,会不会把大门堵个正着?
咻!
尖啸响在耳边,劲风吹起我盘起来的棕红头发。
黑色的闪电几乎在同时就命中了那个僧侣的小腿,他向前一扑,碰!双手拍上了圣堂的橡木大门。
真是响亮,算是替我敲门吗?
神射手是谁?我回头看了一眼。
呵!我还以为是布兰,结果是“马脸”,调皮蛋,运河边的小猫儿,艾莉亚·史塔克!她得意洋洋地将手上的第二支羽箭收回背囊,然后打了个英姿飒爽的响指,个头虽小,神态够悍:
“你们没给我布置任务,我就自行其是了,还行吗?”我刚才没看到她的踪影,没想到,关键时刻,关键一击,不让圣堂内部沾血,比较稳妥。
英雄的北境游侠布兰,嘟囔着收剑,“反正你永远比我射的准。”
我问她:“箭术,琼恩教你的?”一边儿上前,拎住那瘸了腿的家伙的领子,“别拍门了!你的兄弟姐妹可不敢给你开!”
琼恩·雪诺是艾莉亚的哥哥,他箭术也不错。
“是的,不过青出于蓝,他不如我,而且你忘啦?在临冬城那会儿,你也不如我!”笑得眯眼,一脸小骄傲。
切,我本来就不会射箭嘛。
“谁让你袭击我们?”
“我只是…我只是…人人得而诛之,此乃七神天诛,邪徒——”
我可没工夫听他训诫,更没工夫向他祷告。
军刀一扎!
“嗷!!!”
凶悍的“莱拉”语气冷峻,估计是把嫁不出去的熊怒向眼前这可怜的僧侣宣泄:“回答我的话,给你个痛快,否则片了你。”
“是尤斯塔斯!”果然是七神好修士,立刻就卖了自己的兄弟。
“他是谁?”
“圣堂的主管牧师!有一次,他去快乐码头给‘水手之妻’主持婚礼,回来以后,就发了财。”
唔,这信息不太够,可能是我眼前这个人嫉妒那个尤斯塔斯发财?毕竟水手这行当,突然暴富不奇怪,慷慨散财也不稀奇,在快乐码头办婚礼的人里头,多得是水手。
时间紧迫!
“为什么这么做?”我继续。
“尤斯塔斯说!说!说!有人资助教会,痛斥异端!还说,还说波顿很快就要来了,只要和他们凶上一凶,卫兵会帮我们,还说,卫兵会好好整治那些异端,还说,这是神圣的事业,还——”
我一刀了结这位兄弟。
不用听了,尤斯塔斯,有这个名字就够了,“走,往黑白之院撤!”
列神岛平时只有下班的卫兵会来,毕竟大部分时候都没人敢在诸神眼皮子底下犯事儿,不少神庙也有自己的武装,所以,现在还不见半个紫影。
我们撤到一处巷口,两边的庙宇分别是黑色和绿色。
有几个人,看模样是列神岛的祭司,其圣徽我认不出来。
但是,偏偏人不算多,看着我们带血的战袍和铠甲,眼现惊惧。
这里够安静!
我灵机一动。
那么——
“把你们的号衣和所有剥皮人纹章全撕掉,烧了!”我命令。
“这——”
“快!”不容置疑。
去掉纹章号衣,这举动看起来是为了混淆敌手的视听?
不,实际上混淆视听的作用有限,只要详加调查,就可以了解,圣堂这场战斗只是突发的冲突,我们不是故意袭击布拉佛斯的外域圣堂。
而既然不是主动惹是生非,那么我们这批人冒充红王手下的可能性很小,当然,调查者也可以猜测是“伪装者”另有所图,但是这想的也太远了,更是毫无依据。
我的目的,只是为了让紫衣守卫,和对我心怀不轨的那些人,没法一口咬死红王的人在他们的城市里肆意妄为罢了,毕竟这可是会引发外交冲突的。至于紫衣守卫会不会保有敌意这一点?我觉得不用想的太美好。
甚至,我的外交官还有替身多内尔,可以反咬一口,说是有人栽赃嫁祸,冒充我方人员,而对方哪怕知道我和布兰这些人确实是剥皮兵,却有苦说不出,他们总不能讲出事实:是“冒充者”被袭击了才动手的吧?这可是推测出绝非他人冒充洛恩王国卫兵的必要条件。
总之,不是一个蠢招。
海王殿,地下室。
“一群剥皮人,也可能是土匪或者佣兵,袭击了圣堂…”海王细眯眼睛。
“不是什么土匪盗贼,就是他们,洛恩王国的人!冒犯七神,绝对是洛恩王国的莱雅拉!”来自七国教会的尤斯塔斯兄弟,怒火熊熊!“要不您向他们的使团提出交涉,或者干脆扣押了他们?”
“这和文明世界的外交法则不符,”海王攸伊斯·石东面色阴沉,“那批和你的教徒发生冲突的…佣兵,把纹章和号衣都烧掉了,不是在四下无人的场合,偏偏有几个牧师耳闻目睹!这些目击者的嘴巴,我可管不了,他们是宗教人士。”
布拉佛斯很讲规则,而且律法中明文写就了“一切自由”,包括宗教。人家没犯法,又是来自有信徒的神庙,如果无视那帮人毁自己徽记的举动,就说他们是寻衅滋事的剥皮兵,找洛恩王国要一个交代…
那会扯不清楚的!
然而实际上,在场的两个人,海王攸伊斯和教会修士尤斯塔斯都知道,这是他们自己事先的安排,挑衅,暴力!用一切手段,制造对立和围攻的局面,才好让接下来的步骤,顺理成章。
哪怕圣堂前的公开布道时没见到我莱雅拉,尤斯塔斯主管的教会僧侣,也必然会去纠集信众,到街上寻衅。洛恩王国那一千随着使团跟来的各种人员,可没有全体关禁闭。
如果能借这个由头,杀了或者抓了红王的人那是最好,没有,也没关系。
只是他们不知道,他们筹谋安排的这一章“序曲”会落入莱雅拉的耳中,以为那不过是一队放假游玩的士卒,截杀灭口就能完事。
“对了!”海王突然想起,立刻向身边的审讯官发问,“那群佣兵里头有没有冰原狼,就是巨大的狗?”
“没有,只是人而已,大人。”
“那么,女人呢,灰眸黑发?”
“似乎有一个射术不错的小姑娘,还有一个棕红色头发的。”
“带着孩子?”
“是的。”
会不会是她呢…“黑石”沉吟,可能是奶妈,奶妈有自己的孩子不奇怪,否则哪来的奶水?
毕竟一个刚生产的孕妇,带着小孩在敌视她的城市里乱跑,也太耸人听闻了,据他所知,红王应该不会冒这个险…她可是很珍视孩子的,怀孕期间大门不出。
反正,可杀错,不放过,留一点人力,对付这批出门在外的“佣兵”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