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宋番外:一眼,万年。

深蓝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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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逸岚和林平之的相识,是在一场为了庆祝林平之生日的宴会上。

    那时候的林平之15岁,宋逸岚与他同岁。

    那时候的林平之,还处于中二少年时期,对于小弟什么的,很是迷恋,可以说是无忧无虑的很,只不过得知自己有个妹妹失踪了许久,这件事终究还是在小小少年的心里留下了一层阴影。

    这一年,同样十五岁的宋逸岚,却已经担任起来家族里的一些事物了。

    宋逸岚本身是不愿意来参加这种聚会的,他觉得参加这种聚会纯粹是浪费时间,后来几十年后的他,却非常的庆幸,自己听从了父亲的话,虽然百般不愿,却也老老实实的来参加这场在现在的他来说,属于浪费时间的生日会。

    林平之作为林家仅剩下的骨肉,这一次的生日又是逢着他十五岁的生日,也因此为了冲喜,也为了让林平之开心一点,林家父母大操大办,办了一场非常盛大且豪华的宴会。

    “你好,我叫宋逸岚。”小小的宋逸岚在自己父亲的陪同下,来到了同样在自己父亲的身旁的林平之面前,跟今日的寿星打招呼,虽然他对于这种宴会实在是不感冒,不过既然已经是来了,就代表了他们宋家的面子,作为未来宋家的继承人,他是不可能在外人的面前驳了自家人的面子的,因此宋逸岚很是中规中矩的跟林平之道了好。

    “你好,我是林平之。”不同于宋逸岚的锋芒尽敛,林平之可谓是少年意气挥斥方遒,十足的少年模样,虽然故作深沉,可眉宇之间却还是让人能够察觉出,此人其实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

    两人互相认识之后,就各自分开了,被各自的父亲带去认识别的长辈,宋逸岚虽然表面上很是有礼貌,见到长辈们就是:“叔叔好,阿姨好,姐姐好。”的三连,可心里却疯狂吐槽,实在是太无聊了啊!这个无聊的宴会究竟要持续多久!气死了!

    至于林平之,那就更加惨了,毕竟他是宴会的主角,当之无愧的那种,因此被林闫天带着去跟别的长辈说话的时候,他不止要装作很开心、很有礼貌的跟他们问答,还得集中精力,主动跟他们沟通,这是林闫天要求林平之的,他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学会独立,因为作为父母,他不可能为他一辈子,照顾他一辈子,雏鹰总是要远航的,既然如此,那他作为老鹰,就算万般不舍,也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他跌跌撞撞,摸爬滚打。

    林闫天永远记得,当自己跟林平之说了这一段话的时候,他以为会收到林平之的反驳,毕竟林平之在他的印象中——就是如跟宋逸岚一样的印象,少年意气风发,然而林平之的回答却出乎了他的意料:“我知道了爸爸,我会努力学习的,无论是社交还是公司的事务。

    如果我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希望你能毫不犹豫的指出来,我也想长大,这样我就能有更多的精力去找妹妹了,而且你们也能休息休息了,爸爸,妹妹失踪,不是你们两个人的错,要怪,也应该怪人贩子,如此无情,善良的人总是比较容易自责。

    爸爸,我相信,如果妹妹没有被拐卖的话,也一定会跟我想的一样——不是你们的错,爸爸你要相信,我和妹妹永远爱你们,妹妹也,一定会找到的。”

    小少年虽然还很稚嫩,做事也有些鲁莽,公司上的事务因为刚刚接触的缘故也很是生疏——只不过谁会让那么小的孩子这么快就接触公司事务?公司不是家里,吃人不吐骨头,实在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狱,只要你一不小心,就会被淘汰,就会离开,而且职场上的诱惑,非常的多——金钱,美色,权利……这些成年人世界中的心照不宣,对于孩子而言,终究还是太过腌臜,谁也不忍心,让那么小的孩子,过早的接触这个社会最为阴暗的一面,他们怕,怕他们的孩子就此一蹶不振。

    但是,小少年眼中,那闪耀着的,光芒,让林闫天心里不由得一颤,似乎有什么东西从自己的身体里被剔除——是愧疚,是对林诺之的愧疚,他愧疚自己,没有看好林诺之,导致她被人贩子所拐卖,甚至可能过上非常贫穷的日子,因为他们都知道,被拐卖的下场是什么。

    也是心疼——心疼林平之。原本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少年,虽然比别的世家公子成熟一些,在别人玩玩具、玩电子游戏的时候,林平之已经在学习各种什么奇奇怪怪的,关于公司运营与管理方面的东西,但是他的确是个小少年——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少年。

    可因为林诺之的突然被拐,这个小少年仿佛也在一夜之间,褪去了稚嫩的外衣,在林闫天不知道的地方,成长了,成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小小男子汉。

    这无异于是让林闫天痛苦的,自己的无能,让林平之原本应该快乐,无忧无虑的童年化为了无数的学习学习,还是学习,可没有办法,他已经失去了林诺之,他不敢,也不允许再失去他,就算日后林平之会怨恨他,他也,无怨无悔。

    林平之的这一席话,让林闫天自己给自己戴的枷锁,终于是化为了虚无。

    “孩子,你长大了。”千言万语,林闫天叹了口气,汇成了一句话,他真的很欣慰,自己有这么好的老婆,这么好的老婆为自己生下了这么好的孩子。

    只要心怀希望,哪里都是家。

    “爸爸,等找到妹妹了,我要带她去吃冰淇淋。”林平之的这一句话,让林闫天眼眶一红,眼泪差点就流了下来。

    林诺之之所以会被拐,实际上也是跟林闫天和林平之有关的——那天,是林平之的生日,林平之在吃了生日蛋糕后,就想吃冰淇淋,林闫天不肯,毕竟吃了蛋糕就很饱了,晚上还有宴会要举办呢,可当时成熟的林平之难得发了脾气,忽然很馋冰淇淋,就哭着闹着要吃冰淇淋。

    林诺之那时候很小很小,还没有到记事的年纪,见林平之想要吃冰淇淋,就悄悄咪的跑出去,拿了自己的私房钱,然后——悄悄咪的跑出了林家。

    林闫天至今还是不敢置信,一个小女生,那么小的小女生,居然能够通过林家层层叠叠的监视?!你信吗?反正我是不信的,可事实就是这样的打脸,要不是事后他们调查监控的时候,发现了林诺之的身影——但就算这样,他们也都不敢相信,不敢相信一个小小年纪的小女孩,居然能够通过林家的暗哨?!

    林诺之跑出林家后,就去就近的地方买了冰淇淋——这是他们在事后调查监控的时候看到的,可怜林诺之小小一团,走路都摇摇晃晃的,居然会为了哥哥,跑去买冰淇淋,然后就在回家的路上——林诺之被拐卖了。

    事后很生气的林闫天,人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迁怒,他迁怒了林平之。

    那是林平之人生当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请家法,然后被打的遍体鳞伤,他的母亲就站在一旁,哭的几乎要昏过去。

    可鞭挞并不能够找回林诺之。

    林闫天在得知林诺之失踪之后,几乎是发动了所有自己能够发动的势力,近乎疯狂的在寻找着林诺之。

    然而,林诺之的下落却从未有过,如同石沉大海,了无音讯,就好像,这个世间,并没有林诺之这个人,林诺之,只是他们的幻想,一般。

    林闫天并不能够接受这个消息。林诺之失踪的前半年,林闫天几乎没有去过公司,整个公司都是靠许静初一个人扛下来的,林闫天每天一睁眼,就投入到寻找林诺之的日常当中,直到天色从天亮到天黑再到天亮,除了必要的吃喝拉撒,就没有停下过寻找的步伐。

    日后的林闫天回想起来,也很是诧异,不知道自己那段时间,是如何熬下来的,或许这就是父爱的力量吧。

    疯狂却无望的寻找持续了许久,然而林闫天已经把拐卖林诺之的第一道人贩子都抓进了监狱,却始终没有找到林诺之。

    得知寻找林诺之无望的林闫天,那时候差点就崩溃了,好在林平之和许静初那时候都陪伴在自己身边,安慰自己,给自己力量,林闫天这才振作了起来,没有做出什么傻事来。

    话题扯远了,林平之在聊天聊了许久之后,终于找到了机会脱身,虽然自己知道,这些应酬是很正常的,谁也不能避免的,但是……应酬什么的,真的很累啊!要斟酌自己说话的语气、语调,以及林家跟此人的关系等等,说一句话都要在自己的心里过三遍,并且还是要非常快的那种,唯恐说错了一句话给林家招黑。

    巧合的是,宋逸岚此时,也终于找到了机会脱身——他的父亲跟林闫天是老朋友了,两人特意将对方都留在了最后,现如今正在一起,聊的那叫一个痛快呢。

    透过手中的红酒杯里的红酒,林平之仿佛看到,在觥筹交错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欲望、竞争、疯狂,这个世间最丑恶的东西。

    现在看来,这些人穿的都人模狗样,可实际上这些人的内心,早已经是腐坏了的。

    他们甚至能够做到,面对自己的仇人,喜笑颜开,就好像多年的老友一般,心里却恨不得马上把对方搞死。

    自己和他们的差距,或许就在这里吧?林平之恍惚的想,这时候,一个少年的身影,进入了林平之的视线之中,是宋逸岚。

    两人的视线,隔着红酒杯里的红酒,在那一刻互相对视,“喝吗?”林平之笑着说。

    一眼。

    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