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上瘾的动物

默非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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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我已经惊讶得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大家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越念林,是潘林子的朋友。”

    我曾经也想象过再次遇到辰宇得场景,在所有的可能性里面,从未有过一个是如此尴尬潦倒、孤立无援的场面。

    看来他还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不想对自己的长相和身份做过多的解释,所以依然以越念林自居。听到他的自我介绍,整个场子里开始有人窃窃私语。

    “越念林?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那么熟呢!”

    “该不会是……奇迹的董事长吧?”

    “不会吧,这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对呀,还是潘林子的朋友,该不会是男朋友吧?”

    “怎么可能?就潘林子的样子,这么帅气又多金的男朋友怎么可能看得上她!”

    “你可别忘了当初越辰宇也看上了她。”

    “那是年少不懂事,像越念林那样的成功男人,都喜欢年轻貌美的,潘林子既不年轻,也不貌美,他图个啥,不可能不可能。”

    ……

    对于这种假装窃窃私语,实则众人皆知的伎俩,我想我也看了不少了,人与狗争,难道还要比狗叫得更大声不成?只是这些话必然是也被辰宇听见了,多少有点自尊受损的感觉。

    “你怎么来了?”

    “来接你呀!我不是一直都是你的司机吗?”

    我不知道辰宇为什么要这么说,我只知道这句话一出来,后面一片哗然,大家都在讨论像越念林这样一个高富帅,怎么可能是潘林子这样一个大龄灰姑娘的司机!

    “怎么样?时间也挺晚了,该回去了吧!说好了要乖乖早睡的!”

    万万没有想到,越念林居然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我不知道他说这种话的内心状况是如何的,我只知道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不说,简直是不忍直视。

    “你没事吧,怪里怪气的!”

    虽然我知道越念林如此说一定是会把那些个同窗势力狗给气得颠倒众生的,着实帮我出了口恶气,可依然有点忍不住想吐槽他。

    他干脆走到我边上,强行搂着我的肩膀,笑嘻嘻地对众人说道,“没事呀,我挺好的,追你那么久,能到当你司机的地步,我已经是很满足的了。”

    我忍不住在他的脚上狠狠地踩了一脚,然后在他耳边小声说道,“越辰宇,你到底想怎样?”

    “别乱喊呀,我懒得跟这些人解释。”

    说来也怪,我的这些个同窗们刚才还对我恶语相向,冷嘲热讽的,如今看到越念林来了,居然是满脸堆笑,花式讨好。

    有搬凳子的,有倒茶的,有加碗筷的,还有变着法各种称赞的,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呀,看得我都尴尬症犯了。

    “我说你们是我的同学,还是他的同学?刚才怎么没见你们对我这么好?”

    “林子,你说什么呢?要多少年的修行,才能在今生做一回同窗呀!”

    “对呀,越总是你的朋友,那当然也就是我们的朋友啰!”

    “就是,都是自己人,自己人……”

    ……

    “我可不敢跟你们是自己人,我又老又丑,又有心机,又坏,还活生生气晕了一个新娘子,我哪有资格跟你们做朋友呀!我们走。”

    实在看不下去这些势力的嘴脸,得意时千方百计套近乎,看你不得意了,就是各种踩踏,唯恐哪一脚踩轻了,没有把我给踩死,所以我也不想跟他们说那么多,连装出一个平易近人的表情我都觉得难受,于是赶紧拉着辰宇,就要往外走。

    可这越辰宇倒好,明明就是个不速之客,还偏偏上纲上线,不把自己当外人。

    “这么多年真的感谢大家对我家林子的关心和帮助,我今天也来晚了,实在不恭敬,我在前台放了二十万现金,原本是想第一次见面,包个红包应应景的,可来得匆忙没有来得及买红包,所以就辛苦大家各自去领吧,聊表心意!谢谢大家对林子的照顾!”

    毫无疑问,场子里面又是一阵沸腾。势利鬼们像是看到了天使,一个个低头哈腰,曲意逢迎,各有千秋,但都极尽丑陋之能事,俨然一个现代版的罗刹海市,妖魔鬼怪,各尽其能。

    “你钱多得烧呀!干嘛给他们?”

    从包间一出来,我就忍不住想吐槽,虽然让他们丑态毕露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但毕竟是真金白银,实在不想便宜了这些人。

    我一路抱怨,越辰宇却是一句也不反驳我,一句也不解释,只一门心思将我拉到了他的车上。

    “你干什么呀?我可以自己回……”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嘴唇就被强行堵住了,温热的气息在我的鼻边回荡,熟悉的味道瞬间洗去了所有的怨气和纠结,只在心中感叹,女人竟然是这样一种好了伤疤忘了痛的物种。

    过去也被越念林强吻过,可如今知道了他的身份,知道那个我放在心中那么多年的期待终于变成了现实,虽然这个现实可能是短暂的,甚至可能别有用心,但我的内心早已被这失而复得的温情所击垮,我就像反复在梦中出现的那株生长在悬崖边上的向日葵,渴望着阳光和雨露,渴望着那个我所期待的人可以为了我不辞辛苦,来到这里,又不怕危险地停下脚步。

    他的吻真的好温柔,温柔到我竟然忘记了推开他,忘记了看前面是否还坐着一个开车的司机,譬如之前的王师傅,直到他主动放开了我,我才从这不切实际的想象中被拉回到现实。

    “林子,不要离开我。”

    他依然抱着我,抱得很紧,我努力想要挣脱他的身体,可一米六的我,在一米八几,又锻炼得当的辰宇面前,简直就是太过渺小。

    “你放开我!……”

    “你答应我心平气和听我说,我就放开你!”

    “好!”

    我只能答应他,别无选择。

    越辰宇终于缓缓地放开了我,我往后坐了坐,不得不承认,时隔多年,坐在我身边的这个男人,已经不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越辰宇了,过去的他,腼腆、温柔,善于防守,而不太会进攻,喜欢我这件事情,也是憋了好久,直到我的好朋友曲小小利用我来追他追得忍无可忍了,才敢给我表白。

    而如今,他不仅仅是换了一副面孔,更是换了一个心性,一个随时随地都想要进攻的心性,一个把自己活成了一团迷雾的心性。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说过,不能让任何人欺负你。”

    “你跟踪我?”

    “是保护!”

    “越辰宇,即使你是越辰宇,打从你一声不吭从学校消失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已经分手了,我们毫无瓜葛,我有我的自由,我的隐私,我也会谈恋爱结婚,你为什么要保护我?你这根本就不是保护,是监视!是监控!是侵犯别人的隐私!”

    我一边说,一边瞟了一眼前排的座位,还好,并没有人。

    辰宇默不作声,过了几秒钟,突然打开车门,坐到了前排的驾驶室里,然后拿出一根香烟,问我,“介意吗?”

    我摇摇头,事实上我喜欢烟草的味道。

    “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烟草的味道。”

    “那是很久以前了,人的喜好是会变的。”

    “可你并没有变。”

    我无言以对,诚然,直到现在,我依然沉迷烟草的味道,且对抽烟的男人有特别的偏爱。人是一种会上瘾的动物,某一种味道,某一个习惯,某一个地方,某一个人……一旦上瘾,即使知道那是一条穷途末路,是一道被关死了的大门,也会一门心思撞上去,即使头破血流,也再无逃脱的可能。

    我想,越辰宇便是我的穷途末路,即使明知不可能,却依然会期待、期待,再期待,就像此时此刻的我,多么希望他可以给我一个合理的,科学的,足以说服我的理由。

    “当初之所以选择消失,纯粹是迫不得已。”

    “迫不得已?”

    “嗯。”

    “你不过一个学生,有什么迫不得已?”

    “我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这个你是知道的吧。”

    “嗯。”

    “我从小到大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靠我爸爸妈妈外出打工挣来。”

    “嗯,就是因为如此,所以你那会儿特别努力,是年纪的第一名,每年都能拿到奖学金。”

    “虽然有奖学金,可实在太少了,根本不够缴学费和生活。”

    “所以你一有时间就会出去勤工俭学,挣生活费,这些我都知道呀!可很多同学也都这样,就你一个消失了。”

    辰宇没有说话,吸了一口手上的香烟,烟头上的火花在路灯的映衬下,若有若无。

    “有一天,我半夜接到一个电话,是我妈打过来的,她在电话里一直哭,也不说什么事情,我心一沉,知道一定是我爸出事了。”

    “所以你就走了?”

    “嗯,因为是半夜,我只能硬着头皮给辅导员打了个电话请假,宿管阿姨才放了我出去,我也给你打了,可没有人接,可能是太晚了吧!我想着我到了那边再给你打就行了,可没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有机会回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