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初恋的跑道

默非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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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你到底去了哪里?”

    辰宇再次深吸了一口香烟,然后缓缓地吐出来,那烟雾就这样一点一点地在越念林和越辰宇之间隔出了一道墙。

    “林子,我是越辰宇,从前那个越辰宇,我的心,对你的心从未变过,这不就可以了吗?真相并没有那么重要!”

    “我想要真相。”

    我想知道我心心念念,放在心里那么久的越辰宇,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

    我更想为自己那颗失魂落魄的心,找到一处踏实稳定的着陆点,让它不至于漂浮在半空中,靠意念支撑自己。

    “还好刚在培训学校结算了上个月的工资,加上剩下的生活费,又问宿舍的同学借了一点,才好不容易凑够了路费,找到我妈。”

    辰宇继续说道,“那天天气特别好,头顶上的太阳明晃晃地照在我妈脸上,让我更加真切地看懂了她脸上写满了的痛心疾首和无路可走。”

    “是出事了吗?”

    “我爸在一次建筑工地的事故中,从30多层高的地方摔下来,当场死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

    “这没什么,我爸的死当时还是个不小的事情,当地好多新闻媒体都报道了,关注的人很多。”

    “难道这里面有什么隐情?”

    “公司说他是自己不小心坠落,可有人说并不是这样。”

    “那是?”

    “有人说,我爸是被人害死的,是有人将他推了下来,我妈也相信是这样,所以撑着最后一口气,也要去给我爸讨回公道。”

    “在异国他乡,想要讨回公道,谈何容易?”

    “是呀!”

    “那阿姨后来怎么样了?”

    “死了,可能是忧思过度吧!事情过后没多久,也去了。”

    辰宇的话说得很随意,似乎已经没有了悲伤,但这个世界上,又有哪个孩子,在说到自己父母离世的事情时,可以如此云淡风轻呢?我坐在后排座,根本看不见此时此刻他脸上的表情,但我似乎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心中那浓得化不开的悲伤,一点一滴,侵蚀着他这个人。

    “辰宇……”

    我想要伸手过去抓住他的手,但我知道我不能这么做,有些脆弱是需要被保护的,怜悯,是对当事人最大的心里伤害。

    辰宇将烟头在驾驶位旁边的烟盘里面摁灭,然后转过头来看着我,“想去学校走走吗?像这样的天气,学校里散步一定很舒服。”

    我本能地想起那次不愉快的,甚至可以说是危险的学校散步之旅,心中还是有几分担忧。

    “放心,那边的事情已经了结了,不会再有人来找我们的麻烦了。”

    “了结了?”

    “没错。”

    “怎么了结的?”

    “想知道?”

    “想知道。”

    “那就陪我跑两圈,像过去那样。”

    还记得我跟辰宇第一次说话,就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平日里一起跑步的宿舍同学,以谈恋爱为由,放了我的鸽子,于是,我就只能自己一个人去操场跑步。

    也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在跑道上扔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石头,正好,那石头又被心不在焉的我踩到了,脚一斜,便摔倒在地。

    好几个人围上来询问我是否有事,我也都咬着牙,忍着泪,礼貌性地说自己没事,当众摔倒已经够愚蠢的了,难道还要在陌生人的面前强调自己的愚蠢么?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被我这精湛的演技所折服,纷纷散开,只有辰宇,蹲下来问我,“可以站起来吗?”

    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看他的脸,我简直无法相信,这个世界上居然有如此俊美的男子,而且这个男子此时此刻,还就在我面前。

    “我…其实也不知道能不能站起来。”

    “这样,我扶着你,你尝试一下站起来,如果不行,还得去校医院看看,要不然怕留下后遗症。”

    就这样,我和辰宇完美地完成了肌肤相亲的大事,虽然隔着衣服,但我胸膛里面那颗躁动的心脏,早已跟着出窍的灵魂,随这个一身运动打扮的美貌男子而去,一去不复返。

    之后,我的脚踝成功地发炎了,肿得跟个熟透的桃子似的,连走路都困难。

    可我的心里却高兴地像只小鸟,因为我知道,我又可以名正言顺地撩我的男神了。

    于是,我以走不了路为名,三番五次让辰宇来帮助我,不是扶我去医院,就是顺路一起去教学楼,总之,我有各种不着调的借口,而每一次,辰宇都欣然接受。

    后来我才知道,根本不是我说谎的技能有多出类拔萃,而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如今,这个诺大的操场上,依然来来往往好多年轻的大学生,男男女女,就像我和辰宇过去一样,我不知道他们的心中正在盘算着怎样的故事,是否在某个春心荡漾的女大学生心里,正在筹划着如何搭讪刚刚跑过自己身边的帅气学长。

    我只知道,越辰宇和潘林子又回来了。

    “你看我这鞋,光进这儿我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对不起这地,你还让我跑步,你是想让我死吧!”

    我把我脚上这双战靴12厘米高的细跟呈现在辰宇的眼前,希望他可以放过我这个八百年不运动,估摸着一运动必定散架的旷世奇懒。没想到他笑了笑,将自己脚下的皮鞋脱了下来,也示意我也如法炮制。

    “你不是说真的吧?”

    辰宇将手上的皮鞋举到我眼前晃了晃,“怎么?怕了?”

    “怕?开玩笑吧!我是谁?明德大学操场一朵花,我能怕你?”

    于是乎,我们两人无视身边无数双来自小鲜肉们诧异的眼神,在奇葩的道路上达成了和解,齐头并进,谁也不认怂,谁也不示弱。我这才意识到,为什么人们都那么怀念初恋,因为不管年龄有多大,不管经历过多少风吹雨打,跳过多少坑,搬过多少砖,初恋总能让你活回过去那个无所畏惧的傻逼模样,还自认为乐在其中。

    百米冲刺之后,我和辰宇都累得喘着粗气,相视一笑。

    辰宇突然过来拉着我的手,就像我当年在宿舍门口死皮赖脸地拉着他的手一样。

    “我等这一天,等了太久,终于可以在你面前做回越辰宇了,林子,咱们当年并没有分手,所以在我心里,你依然是我的女朋友。”

    “可我结过婚。”

    “那又怎样?你还是你。”

    “那你呢?还是当初那个辰宇么?”

    辰宇拉着我的手,放慢脚步,沿着体育场红色的塑胶跑道往前走着。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还爱你,你还爱我,不就行了?”

    辰宇还是那个辰宇,爱着潘林子的辰宇,可父母双亡后,异国他乡的艰难生活,一定在他的心里留下了抹不掉的印记,所以每次提起这个问题时,他的脸上都弥漫着一层厚重的忧郁。

    “你的脸?”

    “为了变成越念林,我不得不这么做。”

    “可你为什么要变成越念林呢?”

    “我要给我的父母报仇。”

    “你也相信叔叔是被人害死的?”

    “嗯。”

    “你找到了证据?”

    “是的。”

    “那你为什么不去报案?”

    “我去过,和我妈妈,可是警方让出示证据的时候,那些证据却凭空消失了。”

    “怎么会这样?”

    “我父亲当年是跟着同乡一个叔叔一起去到那边的,那个叔叔是搞劳务的,专门帮一些大企业招募劳务工人来干活。”

    “叔叔也是被他招募进去的?”

    “嗯,事情发生以后,这个叔叔良心不安,就偷偷来找了我们,就是他带来了那些证据。”

    “可后来怎么又没了呢?”

    “那个叔叔死了,全家都没了。”

    “天啦,这是杀人灭口!”

    “那些文件和录音也因此不翼而飞。”

    “这很明显有蹊跷呀,警察没有调查死因么?”

    “说是食物中毒,吃了有毒的蘑菇。”

    “不可能,哪有那么巧的事情,凶手一定是冲着那些证据去的。”

    “可警察并不这么认为。”

    “难道凶手也买通了警察!这也太黑暗了吧!”

    “既然不能通过正常的途径为我爸报仇,我就只能靠我自己。”

    “可那些人可以做到杀人灭口,买通警察,说明势力一定小不了,你和阿姨在那边人生地不熟的,怎么靠自己?”

    “没过多久,我妈也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无意间的机会,我听说我的那个仇人因为子嗣单薄,所以有意收养一些品学兼优的孤儿养在身边。”

    “所以你就去了?”

    “我当然要去,老天有眼,把这么好一个机会送到我的眼前,当然要去,不仅要去,还势在必得。”

    看着辰宇那虽然已经面目全非,但依然帅气有型的侧颜,终于明白了他所表现出来的忧郁到底是怎么回事。

    “认贼作父的滋味不好受吧?”

    “那算的了什么,只要能给我父母报仇,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我突然意识到,辰宇的消失给我造成的伤害,那种我曾经以为自己是这世界上唯一的受害者,那种失恋的痛苦,心痛的感觉,在他所遇到的事情面前,简直就是太过微不足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