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巫羊乌木

燃烧之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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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居然有小溪?”诺诺惊奇的说道,身为水系魔法师,她对水元素的亲和要比其他人更高,也更喜欢这种具有水的环境。

    “血溪,别喝,别碰,尽可能的远离。喝了可能拉肚子,长时间触碰的话也可能腐蚀手。”文鸳解释道。

    这片分岔路口前的空地要比之前见过的都要大,也都要高。几棵三米左右的灰色树木长在其中,发散出火红的叶子给人一股破败的生机感,就仿佛是在这勉强长成的一样。

    “乌木啊,好东西。用来做盔甲或者武器都不错。”文鸳评价道。

    几棵红色的灌木在小溪边轻轻摇晃。文鸳蹲下来拨弄了一下这些灌木,发现里面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只有几只红蚂蚁在灌木下爬行。这地方的一切都是红的,红色已经成了保护色,变得稀数平常可见了。

    “队长!小溪里有鱼!”

    小艾的声音从那边传来道,文鸳抬头看见这群家伙全都围在小溪边似乎在看些什么。自己也凑过去一看,好家伙,一只毒金鱼正在小溪里游荡,时不时呲牙想要跃出水面,又被诺诺用法杖一头敲下,看起来颇为滑稽。

    “靠,警戒的人呢?芬格尔,今晚上吃狗肉火锅!”文鸳生气的瞪了一眼芬格尔说道。

    “老板!这是种族歧视!”芬格尔委屈的抗议道。

    “歧视个屁!盗贼干的不合格,小心回头工会给你降级了。”文鸳又瞪了芬格尔一眼说道。

    “队长,芬格尔是道格族,道格族都有耳听八方的能力,其实看不看没关系,有点风吹草动他就能听到的。”朱莉忍不住解释道。

    “还有这事?哦对,确实有来着,我给忘了这茬了。”

    文鸳这才想起了确实还有这事,比蒙各族的特色又杂又乱,有时候他忘记一两个也是实属正常。比如道格族,文鸳的记忆里对他们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对亡灵有特攻,另外就是一则谚语:沃尔夫族走遍天下吃肉,道格族走遍天下吃...

    “今晚上给你加餐,整顿骨头汤喝。”文鸳也打量起这条毒金鱼说道。

    “老板你真好!”芬格尔差点就做出了汤姆吻大表哥脚趾的那个动作,道格族认定主人就会极其忠诚,舔靴子都是正常的。当然,前提是主人得比自己强才行,不能更弱。

    毒金鱼只是俗称,这东西准确的名字应该是血红食人鲤,在谱系上,这东西是丛林食人鲳的趋同进化体,都是属于原本无害的生物在环境渲染下变得具有极大的侵略性,而且很容易对比自己体型大的生物发起攻击。

    你要说能吃吧,其实也能。不过这东西俗称都叫毒金鱼了,还是别碰比较好。鱼身上的眼睛和面怪一样变得具有脓状,看起来怪恶心的。而且腮那里还长了一个同样的包。总结就是一句话,如果你口味比较猎奇,你来这是来对地方了。

    “要不要在这休整一会?看这边的环境好像还好一点,最起码空气没有那么浑浊了。”诺诺问道。

    “乌木有净化空气的作用,更何况这里还有溪水,多少也是能降低一点这地方的浑浊的。”文鸳点头道。在这休息一下也无妨,两个多小时的不断行走和战斗,多少也是时候休整一下了。

    这片小环境算是好的了,有灌木、有溪水、有乌木,还有几个小土堆和一些荆棘以及眼球草。几棵毒蘑菇稀稀拉拉的在乌木下长着,近距离闻一闻还有甜丝丝的味道。

    这地方会遭遇喀迈拉之类的东西突袭吗?文鸳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放心,直觉告诉他还是打一个圣黎明照亮这附近,确保没有人能藏在暗处比较好。

    圣黎明的光辉飞到了路口的顶部,照耀了整片环境。几只血老鼠和两只大一号的家伙慌张的从不远处的灌木中跑了出来到处乱窜。吓得小艾的水壶差点没掉下去,险些就沾在泥土上了。

    “巫羊!我靠!芬格尔上!晚餐有着落了!”文鸳一个激灵立刻喊道,格兰诺顿和诺诺则是反应极其迅速的立刻冲了过去,提着武器就狂奔朝那边跑去了。这两位都是文鸳美食依赖症严重患者,一听到有羊肉吃比芬格尔还积极,立刻就飞奔出去了。

    那两只巫羊惊慌失措的跑着,看到格兰诺顿两人气势汹汹、盛气凌人、超凡脱俗的追来,它们惊慌失措的又从自己的眼睛里射出了两道气系风刃,直挺挺的朝格兰诺顿两人刺去,像是逼急了的行为一样。

    圣庇佑的光照耀在两人身上,毫无例外的将两发风刃全部挡了下来。格兰诺顿上前按住巫羊的脑袋连着脖子一块提了起来,就像是拎小鸡一样毫不费劲。

    诺诺倒是文明...啊不,她好像更野蛮,直接做出了孙悟空棒打白骨精的经典动作一法杖敲在了巫羊的脊背上。而后者则是应声倒地,彻底丧失行动能力只能任由诺诺提着羊腿跑到文鸳面前两眼发亮的领工了。

    “诺宝啊,你这打法也太残暴了吧?谁教的你?出门别说是我教的啊。”文鸳无奈的接过巫羊来开玩笑说道。

    “我奶奶教我的,以前在巢穴时奶奶经常做烤羊肉吃,她教我这样处理羊的。”诺诺非常骄傲的叉腰嘴角变成了~状说道。

    “老妹啊,那是巨龙的搞法,听队长的,以后别这么整。”文鸳接过来格兰诺顿递过的那只巫羊又示意芬格尔把这家伙绑起来,一会杀掉放血吃。

    “这羊长得怪渗人的。”芬格尔点评道。

    “要不然为什么叫巫羊呢?”文鸳打量了一下巫羊的样子也摇了摇头道。

    巫羊,一种气系低级魔兽,皮毛多半呈灰色,身体结构和山羊没什么区别,只是头部略有变化。

    这种羊的头部更加拟人,也因此会变得更加具有惧怖感,让人看一眼他的面孔就感觉‘欢乐谷’(恐怖谷)效应犯了。不过初次以为巫羊就没有更多的特点了,比较大的物种优势就是极其耐脏,堪称是耐脏王,什么环境都能生存下来。

    这大概也就是这里有巫羊的缘故了,这也是这片地方罕见的可以吃的东西,其实还有个可以吃的东西摆在眼前,那就乌木,乌木也是能吃的。

    准确的说是乌木的果子,乌木可以结出血橙与红毛丹两种水果。前者据说是吸血鬼们最喜欢的素食,而后者则是受血地影响而诞生的水果。虽然在卖相上有些不善,但是确实也是可以食用的果实,没有经过这片血腥之地污染的可食用食物。

    用骨矛将那些挂在树上的水果一一挑下,文鸳忽然感觉到了一阵微弱的风感。前方的通道传来风的气息,看起来文鸳他们很快就要到‘腔室’了。

    “休息一会,咱们的晚饭时间还没到。”文鸳看向通道说道。

    “想要安心吃饭,不把那些惹人烦的家伙先处理掉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