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遗迹城

暮色云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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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老的神化大陆斯麦尔,有一座封沉至上千年的古老魔城,它现在隶属于圣地亚斯联邦合众国。

    相传这座欲血之城在经历过漫长的世纪之光后会苏醒过来,将之给大陆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历代圣地亚斯的统治者都会严格挑选精兵把守古老的遗迹城,以防古老魔城真的会苏醒而给大陆带来严重的颠覆。

    “停……”在黑夜里一位普通士兵举着手势正向行驶过来的大型运输装甲车喊停。

    霎时一束灯光就从远处半空照射过来,一直照到那位举着手势喊停的士兵身上才停下。

    当那位普通士兵向最前面的装甲车跑来时,车上也下来了一位年轻的女军官。

    她身着深褐色的女式军服,一顶绣着圣地亚斯联邦国徽的船形帽,一件整齐扣子且带有军衔的细长衣裳。慢慢走来之际,一条紧身的裙子和一双黑色的大长军靴让她本就迷人的曲线显得更加迷人。

    “中尉……”那位普通士兵来到她面前竖起右手马上对准太阳穴行了礼。

    她也对下属行了个礼,然后放下手拍打着身上的灰尘,望着前方严肃的说道:“一共三车军火物资,召集队员们用最快的速度搬入军火仓库。”

    当士兵们急忙搬运军火的时候,这位年轻的女中尉眉头紧皱淡淡叹口气,捏紧拳头望向首席指挥部走去。

    “嗡嗡嗡”远处的直升机机场螺旋桨飞速转动,让周围的易浮物似在空中舞蹈。指示飞行的队员顶饰头盔式的防噪器眼前贴着防护眼镜,他正在用着他那熟练的手势指示武装直升机的升空。

    很快武装直升机就飞去执行任务,女中尉抬头仰望繁星浮沉的天空,一阵风吹过把她那艳丽的船形帽微微荡动,檀口轻轻张裂后她就带着她那忧郁的眼神走进了繁忙的首席指挥部。

    是的,这里就是圣地亚斯第二大陆军基地,第一大陆军基地位于它首都的西南部——洛河平原陆军基地。至于在欲血城西部建设军事基地完全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来自古老魔城的威胁,从斯麦尔大陆的历史书中可知的预言:恶魔封印期仅一千多年。谁都无法知道恶魔们何时自动解印,更何况这已经过一千零五年了。对于圣地亚斯预言专家们来说更是一项有史以来最艰巨的挑战,要随时保持着对欲血城的严格细研。另一方面就是人们已经在欲血城的东部和南部建立了近几百年的新城。为了保证新城“奥匹诺斯”的绝对安全和商业贸易的稳步繁荣必须有这样的强大保护。

    几个月之前来自遥远东方的青年埃尔斯.洛克到达这面积4083平方公顷,人口267.3万的繁华大都市。至于为什么要移民来这个国家,这个城市……从他那里无法得到答案。几个月过来他自家的生意越来越繁忙,从遥想的东方带来的野生牛肉似乎很受当地人的喜爱。来他们家店里吃野牛肉的客人总常吆喝道一句,“这牛肉味道极美,就像七分熟的科斯特鱼(当地最著名的菜肴)一样好吃。”

    埃尔斯.洛克到最近的二手车商店买了一辆廉价的油电双混动力的摩托,每天用它向四面八方去送外卖。

    每次他骑着摩托向奥克帝国八星级大酒店驶去时,望着豪华的摩天大酒店总会陷入思考的边缘去,为什么我来到了那么繁华的都市却没有感觉到一点点的快乐,这是为什么?奥克大酒店位于斯麦尔最大湖泊的半岛上,虽然它高到62层361米,有着几百套客房世界最豪华装饰可就不能吸引自己。他自己就认为喧闹的白灵河畔街边最适合自己,那是东方目前最普通不过的贸易中心了。没有什么八星级大酒店,就是几家简简单单客栈罢了,因为那里只是小县城。

    他说自己是东方人,有着浓厚的东方文化,可他的名字却赤裸裸的为西方人之名。这不能怪他,因为他曾祖父原是圣地亚斯帝国(圣地亚斯联邦之前的国家)的公爵,之所以大老远背井离乡去东方是托了革命的福。他曾祖父孙安尔.洛克是比较高级的统治阶层,当时为了自己的利益剥削了太多底层人民,底层人民反抗之时最大矛头自然就不仅仅指向皇帝一人而更多指向贵族集体。就在今年112岁高龄的曾祖父去世了,希望他们一家人帮他完成最后的愿望:回到自己的祖国生活。

    这不就除了自己80多岁高龄的爷爷外,全部举家来到圣地亚斯了么。他减慢了车速,缓缓呼了口气,“妈蛋,真心不喜欢这里,除了这里的一堆大钞票……”

    这小子虽说东方多么多么好,但一看到钞票就心猛然的荡漾,他很清楚钱对他东方的故乡是如何的重要。

    “呜呼,”他驶行在急速的风中,那秀丽的混血儿浅褐色头发在刷刷地被吹动,霎时展开双臂呐喊道,“管它‘奥匹诺斯’还是奥屁诺斯,劳资赚到一百万金币就飞回东方……(1183圣丝/金币,圣丝即为圣地亚斯的流通纸币,也就是说一百万金币有可能可以兑换得11.83亿圣丝,因为金币价格也是上下波动暂不确定。)”

    说到钱,说容易赚也容易,说不容易也真是千艰万苦。洛克家族只是个堕落的老贵族而已,在圣地亚斯毫无势力也无资产。而新兴贵族,比如“奥克家族”就拥有过万亿资产,光是上税就到达近百亿资产,而且这些新兴贵族每年都有源源不断的收入,光凭奥克帝国大酒店就足以养活自己几百个世纪。真是不简单啊,洛克家族是否能重振旗鼓还真要拭目以待了!

    “老妈,”埃尔斯推开他们野牛肉馆的大门向大厅里大喊,“我回来了……”

    这是一间颓具特色的小餐馆,客人们进店第一件事绝对不是被纯香的牛肉吸引,而是被装饰引入一种意境。遥望满天星辰的天花板,如行云流水般的墙壁,仿佛就像身临一座天峰正在吸收天地之精华,涵养自己渺小的心灵。心为何渺小?因无乾坤极。

    当然这里是东方街,来吃饭的客人大多为东方人。再说身临意境只有一些文雅的东方学士和了解东方文化的外国人才能真正感应到,大多数人就是冲着美食而来。

    埃尔斯走了进来向正在用着古老灵气调酒的秀丽短发女士行来,她身穿碧绿的旗袍,优雅地将青花瓷酒杯悬在目前,右边的洁白皓腕轻轻浮动,晶莹剔透的气流就顺之落入酒中。

    “来,埃尔斯……将我刚调好的酒和刚烤熟的牛肉送到八号桌……”

    他望向八号桌立刻皱紧眉头,顿时被眼前的人物愣住了,“香山仙人,这怎么可能?”

    “妈,香山仙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目瞪口呆地望着母亲大声问道。

    “你这小子,”旗袍女士也皱紧眉头地快速给他了一个板栗,“小声点,影响客人们就餐……”

    “哦……”面对严肃的旗袍女士,埃尔斯只好无奈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她母亲就是大名鼎鼎的灵酒配师王小兰,而灵酒是东方隐士和仙人最喜爱的饮品,有些东方大老板为了品尝灵酒可是要花重金邀约的啊。怪不得今日旗袍女士会用灵气调酒的,原来应了香山仙人的约。当然仙人不会白饮灵酒的,必定带了些稀有物品到来。

    “哈哈……”一想到值钱的东西埃尔斯就乐了开怀,把灵酒和牛肉片放入盘中屁颠屁颠地向香山仙人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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