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送白马的王子

离亭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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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日念云处理完事务,方在宜秋宫坐下,却听得外头来报说:郭三郎来了。

    念云跳起来。

    自她嫁入东宫以来,郭鏦鲜少来东宫,便是偶尔来了,也多是在崇文殿见过李淳就走了,她已经有两三个月不曾见到郭鏦了。

    念云忙问郭鏦在哪儿,绿萝道:“三郎正从崇文馆出来,往咱们这边走呢,听说是给十一娘送了一匹白马来……”

    念云又惊又喜,“快,我要出去迎三哥哥!”

    也顾不得仪容,提起裙子便跑了出去,刚跑到下台阶,就见郭鏦大步走过来。

    “三哥哥!”

    郭鏦呵呵笑着,一双手扶住念云的肩:“让我看看,东宫的小厨房不错,没见瘦。”

    一时许多话都哽在喉间,许久才憋出一句话来:“这些日子,你也总不来看我……”

    郭鏦笑着安抚道:“从前你和淳感情不睦,娘家外男却总来叨扰,却是何道理?没得叫人说闲话。往后,我多来瞧你便是。”

    念云眼尖,忽然瞧见郭鏦身后一个小太监探头探脑,鬼鬼祟祟的不知在做什么,一见她目光射来,又忙往郭鏦身后躲。

    念云自恃东宫不该有这般鬼头鬼脑又毫无规矩的小太监,遂问道:“你带着个小太监做什么?”

    郭鏦往身后看了看,笑道:“我才一进门,这小太监便从门角里斜冲出来,撞我一身,我斥他两句,他还要跑,又不肯就范,被我三下两下便拿住了,索**到你这来。”

    念云蹙眉,这小太监的身形好像有些眼熟。

    她走过去,把那“小太监”自郭鏦身后硬给拖出来:“你这是做什么,畅儿?”

    德阳郡主李畅在郭鏦身后支支吾吾:“我……我只是……只是想出去逛逛市集……”

    李畅因为上次送酒的事,这些日子一直都躲着念云,因此也不好意思来找她,只好自己扮作小太监溜出去玩。

    念云无奈:“早知得罪不起我,你当初就不该害我!”

    李畅见今日撞到枪口,原来那身手了得的少年正是这大嫂子的哥哥,索性大大方方地走出来:“嫂子摸着良心说话,畅儿可曾害了嫂子么!”

    “好好好,你没害我,自是你们兄妹沆瀣一气!”念云笑着拉住她的手:“你若是想出去玩,总该知会我一声。外头人员冗杂,磕了碰了可怎么是好!罢了,明儿我带你出去罢!”

    郭鏦微笑着看这姑嫂二人,如此和和睦睦,可见妹妹在东宫的日子,也不算太艰难。

    念云拉一拉郭鏦的衣袖,向李畅介绍:“这便是我从前同你说过的三哥哥,哥哥,这是德阳郡主。”

    郭鏦躬身深深行一礼:“适才不知是郡主,多有冒犯,还望郡主见谅。”

    彼时郭鏦已有十九岁,身量已长足,比李淳更显得挺拔,又眉眼含笑的立在那里,整个人越发英姿勃发。

    天气甚好,郭鏦站在曈曈的日光中,脸上的笑容也沾满了明媚的阳光。

    李畅眼里一向是只有自己的哥哥,只要比她哥哥差那么一分半分的,再入不了她的法眼。第一次见到郭鏦,她的心却是禁不住漏跳了几拍,傻傻地怔在了那里。

    念云想起先前绿萝说他送了一匹白马来,有意寻话题,笑道:“哥哥替我送来的马在何处?”

    茴香在一旁笑道:“夫人是欢喜得糊涂了,总不能把马就拴在咱们院里吧,三郎必是叫人送到马厩里去了。”

    郭鏦笑道:“可不是,你还记得那匹难驯服的白马么,父亲近年来也无甚精力去管,我就和他说,淳也是个喜欢骑射的,索性送了与你。这马已在马厩里关了一年有余,正好性子也磨得差不多了。”

    念云摇着郭鏦的胳膊:“就知道三哥哥疼我。”

    念云初掌东宫不久,郭鏦也知不可落人口实,因此不便久留,把外头带来的一些小玩意和点心放下,略坐一坐便告辞了回去。

    李畅却是比念云还着急,心心念念要去瞧那匹好骏马,衣裳都没换,就拉着念云直接跑去了马厩。

    东宫的马厩很是宽大,念云一眼就认出那匹连鬃毛都没修剪过的白马,虽然骨骼依然高大健壮,因为被关了一年,皮毛显得不那么光润了,被关在了一间单独的栏里。

    同家养的本地马不同,这匹马的脚踝处也有一圈稍长的毛,走起来似流苏一般,煞是好看。

    李畅惊叹:“这匹马真漂亮!”

    念云走到白马跟前,那马只是冷傲着性子不理睬她。李畅就要开门进去,被她拉住。

    她看着它的眼睛,只觉得那黑亮的眼睛里有一种与人类并无区别的眼神,对周围的一切充满怨怒,充满不甘,却又不肯屈身就死。

    念云在马厩边站了约有大半个时辰,毫不畏惧地同动物最原始最纯粹的眼神对视。对视了很久很久,念云叹道:“你生在漠北的草原,我是没有办法送你回去了。你一直都活着,我知道你不想像个奴隶一样卑微地死去。你若能听懂,肯好好合作,我必不辱没了你。”

    白马依旧看着她,也不知道听懂了一句半句没有。念云吩咐马倌给它足够的干净饮水,带着李畅转身离去。

    第二日念云又来马厩里,与马对视了大半个时辰,说几句话,回去。

    到第三日,马倌知道她要来,把马厩收拾得格外干净。念云赏了马倌,仍旧到白马面前站着。对视了一炷香的时间,念云吩咐道:“取一升炒熟的燕麦来。”

    马倌取了燕麦来,念云抓了一把,将手伸到围栏里去,摊开手心。

    炒熟的燕麦散发出诱人的香味。白马抽了抽鼻子,它在东宫已经三天没进食了,只喝了些水,如今闻到这燕麦香,简直是天大的诱惑。可是,就这样屈服于人类?还是一个看起来毫无魄力的女人,总有些不甘。

    念云伸着手等了半柱香的时间,它也没有走过来。念云于是缩回手,吩咐马倌把燕麦拿走。念云微笑着,成功捕捉到白马眼里流露出的不舍。

    念云装作没看到,叹息一声,走了出去。

    过了一个多时辰,她却又来了,手里不仅拿着炒燕麦,还拿了一根鲜嫩的黄瓜,走到马厩里,折了一小段黄瓜嘎嘣脆地嚼起来。白马拿眼角的余光瞟着她,没出息地咽了一下口水。念云微笑着把剩下的大半根黄瓜伸进栏杆,眼神是相当的无害。

    白马纠结了片刻,最终还是敌不过诱惑,一小步一小步地挪了过来。

    要知道,马倌儿往马槽里倒的可都是干草,最多加两马勺的豆饼拌在一起而已。一根鲜嫩清甜的黄瓜对于马来说简直是天大的美味!

    黄瓜离它嘴唇还有两寸距离的时候,它又犹豫地停住了。

    念云明明稍微动一动手腕就能把黄瓜凑到它嘴里去,她却偏偏不动,等着它自己来吃。眼神里带一点调皮的意味,好像在说:你走都已经走过来了,好吃的就在嘴边,还差这一伸脖子的距离了?

    经过了漫长的心理挣扎,白马最终没抵制住食物的诱惑,张口嘎嘣一下咬去一大半,又一口下去直接吞完,差点没咬到念云的手。念云也不以为意,把带来的一口袋炒燕麦也捧了进去。

    白马的饥饿被彻底勾引出来,大口大口吃起来,吃得直喷响鼻。

    因它好几天没吃东西,念云不敢一次给它吃太多,因此吃完了这一升燕麦,就没再拿食物给它。她试探着伸手去摸它的鬃毛,它虽显得不耐烦,可是吃人嘴软,好歹没太躲着。念云摸了几下,高兴地叫马倌儿来给它换了新鲜的饮水,离开马厩。

    第四天念云又来,喂了两升燕麦。这一次她穿的是骑装,英姿飒爽的样子,此后每天都是换了骑装来马厩的。

    如此半月,她已经可以打开马厩的门进去喂了。白马因和她已经算是混熟了,不再躲避她的靠近和抚摸,很自然地享受她带来的美味。

    念云又开始慢慢的逗引它走出马厩。因没戴笼头,不好控制,她事先已经安排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太监拿着套马杆躲在旁边。所幸也没出现什么意外,白马一开始虽然有戒心,但她只是带着它在马厩附近走一圈,又带它回来。

    又这样过了近十日,李畅虽没有念云的耐心,却也时常来看那匹马,知道念云同它渐渐熟稔。

    这一日念云特意换了一身行动方便的胡服,仍旧喂完燕麦,和李畅两个带它到马厩附近的一处空地上。白马的戒心已经彻底被她拖得疲了,安闲地跟着她散步。

    念云轻轻抚摸着白马的鬃毛,走着走着,李畅瞅准机会,却忽然抓住马鬃,飞快的一跃跳上了马背。

    白马一惊,感到有些恼怒,撒开四蹄飞快地跑起来,一直跑出了马厩,企图把背上的人摔下来。

    李畅的骑术尚可,从前也缠着李淳教过她好一段时间的,并非等闲之辈。她压低身子,贴在马背上,双腿夹紧马肚子,胳膊紧紧地抱着马脖子,任它一路狂奔也不能奈何她。

    念云看着心惊,本来她也是打算找个机会硬骑上马背的,不料李畅却抢了先。

    只是这些日子来李畅只是跟着她,不曾亲自用心接触这马,因此未免担心,此时也只指挥那些事先安排好的太监和马倌儿拿着套马杆找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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