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来客

夷则老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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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记忆对于我个人而言,并不是多么混乱的一件事,它发生过,存在过,它是这个世界唯一一个,一成不变地属于我,拥有我的东西,如果我们没有彼此背叛,那么,我们即将天长地久。

    这样的说法,可能很少有人愿意~有人会去接纳它,承认它,我和别人不一样,想法,心思,从根儿上就不一样。

    我打小就认清楚这一点儿,我觉得太正常了,我在世俗以外,深陷世俗当中,如果我和这个世界不能保持一种相看两相厌却又互相不打扰的某种程度上的和谐的话,那么,我将耗尽我的一生去改变它,逆世而存的世道里,没有一颗种子,能长成时代丰碑前的参天大树。

    所以我将低调的活着,其实说白了,我就是没勇气,没底气,我是个俗人,如果不想看碌碌无为过最平凡的庸人日子,我就只能在法律的制裁里,想象一生。

    你说,反社会人格是一种病吗?我不敢去试,因为我还小,我的视野只有,开弦弓村和苏州的一代疆土,我从不求什么年少有为,我只想坚强的活着。

    看我眼前花开花谢,潮来潮去,看风吹过林梢,云刮过海角,看雪来,也看四季风物,看雨过阑珊,看茶馆风云,也看尽世间,形形色色的人。

    在一切来临之前,我还特意去了解了一下,关于这个‘反社会人格’我怕我弄错,对别人不太好,说起来,也不太合适。

    不过话说,我今天还的确是遇到了这样的一个人,我很佩服他,他可以违法乱纪,有人不听我说,可我必须还是要说,违法乱纪那种事,既然出现在一个人的生活里,那他就一定会有着一番用意,与其说,他天涯纵马,驾驭不了众人,也不过一笑置之,一了百了的是非之事罢了。

    他叫常安,是一个很特别的朋友,他长的真好看,就是不知道以后会便宜了谁,如果我是个姑娘,那我就三十六计,先下手为强喽。

    可惜我不是,虽然我这个人对同性并没有那么抗拒,我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只不过嘛,我对我的同类,有着一段时间的新鲜感,不过诸君,爱不会消失的,但是会转移啊。

    当下,我在文件夹里码着这样的一段论文,我想发表一个故事,如果两个平行的世界可以相交,那么我故事里的他们,站在我眼前是怎么样的,我到了那里会是谁,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我觉得两个世界是可以共通的。

    他走进了,二十八岁的男人,正当年少,而三十岁,相对于每一个男人而言的一个黄金年龄,三十加的男人,比年轻人稳重,比前辈们矫健,他们是充满优势的。

    其实我对这个人并不了解,但是这个,关于他的样子真的是,让我过目不忘,我知道,特别好看的人,要用惊艳,不知道这个东西,它分不分性别,已经不重要了。

    常安大哥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茶香味,我不知道是什么茶,平常的时候,我茶喝的不多,酒喝的不少,可我也清清楚楚的知道,酒那个东西,小酌怡情,多饮伤身啊,不过我并不怕我身体垮掉或者是怎么样。

    从前的时候,有一杯酒被谁一时失手倒到我的身上,那个味道,我这辈子都忘不掉,随着它一点一点儿渗进我的衣服,我艹,我当时都想,我这辈子都他妈再也不喝酒了!

    不好意思,又跑题了,常安大哥他身上的那股味道,还挺不错的,而且我和他握过手,他的手指纤细修长,他的皮肤白皙光滑,我其实觉得,我不是手控的。

    各位女性同胞们,首先我可不是什么变态,我看人第一眼看腰的,真的。

    不过他的手的确是太好看了,而且,诸君,我敢肯定,眼前这个男人,骨架大,但是不长膘啊,他绝对骨感,我就在想,他要是有了女朋友,在床上过得去嘛,朋友!

    “你好,有什么需要吗?”我问道,像我们这一类的小店,说实话,从来不会说欢迎光临,欢迎下次光临,这一类的话,我觉得没有什么必要罢,其实,有来的,不谈走的,有走的不提来的,就是这样。

    “没事儿,随便看看。”他回答,他穿着一身西服和一双棉拖。

    我觉得,大叔,你是不是太随意了一点儿?

    “看见街角那姑娘了没有?”常安指向了姚昆仑“把她聊好,去。”

    “大叔,拜托,你开什么玩笑,我和她聊过,我觉得罢,她可能有点儿心理疾病,你们要去找心理咨询师,而不是我。”

    “你不知道吗,她自己本身就是个很好的心理咨询师。”常安回答。

    “和尚渡人不渡己,医生医者难自医,那我一个业务都算不上的普通人去试图治愈人家专业的,那我不自讨没趣嘛,开什么玩笑,太荒谬了!”

    “好了,不跟你闹了,那姑娘没什么问题,就是偶尔想讨小老板一口酒喝。”常安道。

    “哦~这个啊,没什么问题!”我回答。

    “彭小老板,我想邀请你去一个地方,”常安直言“那个地方很特别,不过你常叔,什么都能缺,就是不缺钱,所以咱们不着急,等事成之后,你说多少,我就给多少,怎么样?”

    “大叔你缺不缺德啊?”我想都不想,我向来都是有什么张口就会说什么,如果眼前此人承认缺德,那他赖账不给钱,就不成问题了,不是吗?

    “那个还真不缺,小老板,你一定没朋友罢?”常安道“像你这么无趣的人,一定没有朋友。”

    “我……”我想了想,我好像还真没有,唉,悲哀“我很无趣吗?”我问。

    他点了点头“不过,我就喜欢改变你们这类的一群人。”他说。

    “常叔,你是干嘛的?”过实话,我觉得他很亲切,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我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只是在冥冥之中,我觉得我和他好像建立着某种不谋而合的联系或者是默契。

    至少我知道,他很喜欢那个姑娘,想和她睡觉,生娃,不恋爱就结婚的那种喜欢,一切都平凡的进行着,一切都像过日子一样。

    我觉得他应该是想带我去冒险,爬回龙山……

    据说,回龙山上有一座将军冢,将军冢内有一口将军棺,将军棺是一座宝藏。

    “常叔,你说你们这么有钱,干嘛还要去冒那种险呢?”我问道。

    他笑了笑,说“好玩儿!”

    三天前,我收到了来自邮政EMS的一封信件,发货地址和发货人均不详。

    里边是一张地图和一张奇怪的图片,图片上有我,有常叔还有两个人,我们站在一口棺材前边儿,如履薄冰,身后是一条巨龙,张着血盆大口俯瞰我们,他大概是在想,怎么样能把我们一口吞下呢?

    我觉得这太诡异了,如果这是一场恶作剧,那么这个人的日子过的是有多无聊!

    图片的背后有四个用红油漆写的大字“千万莫去!”所以啊,诸君还是莫要相信手指头的血渍了,它不支持谁写多少字,生活中,也没有人会这么无聊,处心积虑!

    地图的背后,有一段文字,是我叔叔的字迹,我可以肯定,而且那文字他专业加密过了,我还没搞太明白。

    “去回龙山吗?”我问。

    “没错儿!”常叔直言。

    “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我继续问道,其实,我就是很想搞清楚,那玩意儿到底什么意思!

    “没想到啊,小同志你还挺积极!”常叔说着,往门外走,他扬了扬手“五天之后,下午三天,不见不散!”

    “在什么地方?”我问。

    “天平山。”常叔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