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番外〔一〕高欢

顾青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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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说临死之人会瞧见他此生的执念,犹如一盏走马灯在眼前回转。

    他在这盏走马灯中,瞧见了毕生的执念。

    娄昭君。

    三个字,唯她而已。

    他初次见她。

    不是二十余年前的城墙头上。

    时间需得在此往前推一推,推至他十一岁那一年,他初遇六岁的昭君。此中过往她全然不记得了,可他却记得十分清楚。

    那时,她是娄家最为尊贵的嫡长女,他是城中一家医馆之中的学徒。

    一日黄昏时分,他欲阖了门收工,她却抱了只兔子跌跌撞撞的跌进医馆里,跌到他面前来,眼眶里头包了一包泪:“大夫,救救小兔子吧,坏阿昭把小兔子打流血了。”大抵是将他当成了大夫。

    他看了看她,又伸手翻了翻那只兔子的皮毛,翻见了一处流血的伤口,然后平静的回过头来继续放门板:“救不活了,直接带回去,让你娘给你炖完汤喝……”

    一句话还没说完,眼角余光瞥见她瘪了瘪嘴,又瘪了瘪嘴,腾出一只手使劲儿的擦了擦眼角快要溢出来的泪水。

    他愣了愣。

    其实那个时候,他一个人孤零零的长大,没有人养他,他饿了只能拔点草咬着吃,一只兔子在他眼中就是一顿热乎喷香的大餐。所以,他是真心的觉得这个小姑娘她简直就是有病啊!

    然后,他又慢悠悠的补了一句:“你要是不想吃了它,就把它给我,我可以帮你吃了它……”

    红棉袄的小姑娘终于被他这句话刺激到,瘪了瘪嘴,忽的:“哇——”一声哭了出来。

    这件事最终以掌柜大夫出面治好了那只兔子为了结。

    掌柜大夫同他说:“这是人家娄内干大人的宝贝闺女,以后不管她带回来什么东西,能医则医,不能医就买只新的装作医好了给她。”

    高欢:“……”

    他觉得,这个小姑娘果真有病。

    继而,未过两日,这个小姑娘又抱了只受伤的小狐狸跑进医馆里,语气神情句子的格式与之前完全一样:“救救小狐狸吧,坏阿昭把小狐狸打流血了。”

    但那只小狐狸送到医馆之时,已经断气。

    掌柜大夫又从隔壁猎户家里买了只新的还给她。

    小姑娘蹲在地上双手托着下巴看着笼子里活蹦乱跳的小狐狸,瞪大了眼睛,一脸钦佩的仰起头望着掌柜大夫:“哇——大夫大夫您好厉害啊!”

    掌柜大夫摸了摸鼻子,甚厚颜的应下来:“好说好说。”继而便转回后院去洗捡那只死狐狸了,准备今晚做一顿红烧狐狸肉。

    小姑娘抱着笼子呵呵呵笑着要走出门去,高欢在后头悠悠开口:“傻子,你那只狐狸早就死了,这是狐狸是从隔壁王二那里买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

    小姑娘转过身来,费力的腾出一只手,扯了扯自个儿的面皮对他做了个鬼脸:“你是个小骗子,我才不信你。”

    他跑进后厨去拎出那只剥了一半毛的死狐狸的时候,还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这不合他往日的行事作风。

    小姑娘呆呆的望着那只死狐狸,又垂头看了看自己怀里抱着的笼子,瘪了瘪嘴,又瘪了瘪嘴,一张嘴“哇——”的哭了出来。

    他顿时有些慌了。

    那个时候,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却在看见她眼泪滑落眼角之时蓦然清醒。可他不会哄女孩子。

    所以,他最后同她说了一句话。

    “喂,坏阿昭是谁?”

    小姑娘揉着眼睛憋着嘴扭过头来看他一眼:“坏阿昭就是阿昭啊,我娘给我添的弟弟。”

    他看着她眼中的雾气,镇定的咳了一声:“他总是欺负你的……”斟酌片刻,“宠物吗?”

    小姑娘点了点头。

    他靠近她一些,凭空比划了几个人物线路图给她看,并解释道:“他欺负你,你为什么不欺负回来?来,我教你个万能的生存法则。他以后如何欺负你的……宠物,你就如何欺负他,他肯定就不敢欺负你的……宠物了。”

    小姑娘冒出一只鼻涕泡,一只手撑着下巴冥想他这句话,一只手满不在乎的擦了擦刚冒出来的鼻涕泡。

    第二日,娄夫人抱着娄昭跌跌撞撞的跌进了医馆。

    那时候他不知道,他说的这个法则适用于他们这些在流氓痞子堆里打滚着长大的孩子,却不适用于她这样的大家闺秀。

    他与她,从来都隔着万丈距离,像是一道不能跨,不该跨的鸿沟。

    这就是他与她的初遇。

    但这个初遇害的他丢了饭碗,她挨了她爹的一顿揍。

    走马灯转了一圈又一圈,画面之中的小姑娘渐渐出落成了一个大姑娘,亭亭玉立,眉目如画。她爱笑,对人十分亲厚,那一幕一幕的闪影之中的笑容是他所熟悉的那般。她同路边卖水果的大妈笑,他在一旁替别人修屋顶;她同街边行乞的老乞丐笑,他在一旁替别人锄草。她同送水的小伙子笑,他在一旁替别人……

    那些皆是他熟悉的笑容。

    回忆带着冰冷水渍轰然而出,那片金黄色的,于十月温煦闪瞬风中摇曳而去。沉沉的睡梦中,他想要伸手去握住那欢笑着的姑娘的手。

    终究还是黄粱一梦。

    自小到大,他一直都是伶仃一人,没有人教他何为情,如何去表达情。但他觉得,这不是爱情。

    走马灯闪出一幕又一幕,终是落停在昭君下嫁于他的第一年。那是个隆冬天,他从外头回来,还未走近便听见几声女子的哄笑声。

    “哎呀娄妹妹啊,你怎么拿这种东西当钗子啊,这些不是拿来烧火用的干柴吗?”

    “就是啊,你快些把它丢掉!这等粗鄙的东西怎么能往头上戴呢!”

    “……”

    笑声声声入耳,刺人又刻薄。

    他便立在侧墙边上听着。

    后来,直到那些锦衣金簪的姑娘们哄笑着走远了,他才缓缓踱出侧墙。

    推门而入时,便瞧见她蹲在地上,冻红了的一双手在雪地里扒着,最后扒出了那只荆钗。她将它捧在手心里,垂了头良久不语。

    他觉得,她是在哭。

    可她却终究不是在哭,只是一个人蹲了半晌,便将荆钗又插回了发髻上去,随意的将手上的雪水往围兜之上擦了擦便转身进厨房去了。

    大抵这一番动作之间还有她隐约的一声嘀咕:“荆钗也是钗啊,一样可以绾发,也挺好看的啊——”

    他记得那天的情景,从头至尾,一个细微末节都十分清晰。

    抬头可见纷扬大雪自天而落,天幕低沉的好似看不见丝毫的光明,那些灰色的,冰凉刺骨的雪久积不消,唯有那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姑娘在那段暗无天日的永夜之中发出耀眼的光芒来。

    这不该是爱情。

    后来,不知是过了多少日的后来。

    他记得,那是个春日的午后。

    王城与城外断崖遥遥对望,他与她一起立在断崖之上,微风轻曳,身后是她新撒下了菜种的野地。

    高挽了衣袖锄完地的姑娘擦一擦额间的汗,蹦跶蹦跶的蹦到他身边来,同他一起望了望,面上挂了个极大的笑容,问他:“你在看什么?”

    他只看着那座王城,良久,回答她:“那里,我迟早会让你住进那里。”

    姑娘挽住他的手,满不在乎的擦了擦汗水,笑吟吟的道:“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过得很好了,但是如果你想住到那里去,我就陪你一起住进去。”又有几分惆怅:“可是,我刚刚种的菜该怎么办啊?还有,我们养了好久才养肥的那只鹅。”

    他回过头来看着她:“你相信我的话?”

    姑娘笑的眉眼弯弯,那是很好看的一张脸,她说:“相信啊,我的夫君是这世间最应当坐上皇位的人。”

    那个时候,他觉得这个姑娘很傻,傻的有几分可爱。

    而后许多年,他问自己,究竟是从哪一步开始走错了。

    可这是个虚妄的问题。

    他应该问,到底哪一步是走对了。

    娄昭是何时出现在他面前的,他已有些记不太清楚了。他一向是个记性很好的人,这一点有些不太可思议。

    但事实就是如此,他忘了娄昭是在一个什么样的日子给他带来了那样骇人的结局,不记得那个时候的窗外是应该飘着茫茫白雪还是杳杳飞花,不记得是晨光乍起还是日落西山,亦是不记得他与娄昭说了什么。他不记得很多很多东西,却惟独记得娄昭问他的那一句:“你就没有想过她会败?”

    凉薄白光之中,他颤一颤,良久:“她,后来如何了?”

    他看着他,缓缓开口,字字清晰。

    “死了,一场大火,她被逼自刎于祭天台上。”

    他手中书册落在地上,“啪”一声响。

    作者有话要说:Orz真心是,没感觉。这是半段番外,写的匆匆,表明一下立场,高欢是喜欢昭君的。表示高欢还有下一篇番外,用来解释他为什么会夺舍以及为什么那样子对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