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有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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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一起了。

    人孑立太久,遇到另一个人时,会格外地渴望他身上与其不同的温度。

    我觉得和平常并没有什么两样。

    除了开始的几个周。

    有时他课少,次日便会早起,提了豆浆油条来我宿舍,给熬夜才睡的我一个早安吻,说些自以为很浪漫的情话。

    有时两人走着,在不经意间,撞见一抹斜阳余晖渲染天边的景色,便旁若无人,心血来潮地牵起手来。

    有时他会在夜晚,单车人群攒涌的星河之中,借着路灯照不到的黑暗的掩护,低下头来吻我。

    或者周末去外面开个房,两个年少不知畏的人青涩冲动地,翻来覆去地尝试未有过的快感和刺激。

    不知道为何,我们的上下从一开始就莫名其妙地默认了。

    我终于觉得奇怪,问他为什么。

    他说他阅览不良书籍无数,已经可以出师

    还反问了一句,学长,你懂吗。

    我沉默了一会,说,不懂。

    作为用来繁殖的生理方式,按理说这应该是人这种生物天生该会的。

    我可能脑子被计算机同化了。

    不过我想我也来不了,终归放不下节操。

    还出师,这是一般脸皮厚度的人说出的话吗?

    ……

    后来,起初新鲜劲儿过去,这些荒唐的浪漫也就平淡了。

    因为课和活动太多,实在没有空来找我的那天,被舍友调侃,你发·情期过了吗旻哥。

    ……

    他说他还是爱我的,用贫乏的词汇竭力给我描述着他想给我的爱,他说和开始的轰烈不一样,就想余生风雨里能够相濡以沫的那种爱。

    我们像往常那样相处,有时候天马行空的聊天会稍稍地落一下地。

    我说,你知道吗,这条路有多难。

    他说,我知道,只要你不怕就行。

    我说,我怕的是你。

    谢宸旻太好了,正是因为他太好了,我从来没遇见过。所以我怕失去怕得要命。

    谢宸旻就像头在洞穴里顶天立地的狼崽,总得去见识一下真正的无边际而又未知的天地的。

    我就像他在洞穴里发现的一根取暖的稻草,等到他见过外面了,发现这棵稻草并不能替他遮挡歧视,冷眼和偏见,他大概会丢掉它。

    但我最怕的不是他丢掉我,而是因为某种年少轻狂时许下的誓言囚禁着他没法不负责任地跑掉,他只能逐渐厌恶和厌倦。

    他说,我不会的。

    我说,一生很长,你永远都无法确定你的不会,是持续到什么时候。

    他看着我说,初,你信我啊,你信我到什么时候我就守到什么时候。

    我说,好。

    最愚蠢的是我又添了一句,如果你什么时候厌倦我了,随时和我说,我也不会纠缠不清的。

    往后三天我才后悔,我不该说这句话的。

    我们在一起后第一次闹矛盾,他跟我冷战了三天。

    ……

    按说空气没有心这种东西,更不会心痛。

    但是看到谢宸旻在我葬礼后的第一天,就去寻了新欢,我的不知该叫什么的心脏部位像是被人凌迟了。

    一点一点的刺痛。

    在车祸之前,我跟他分开了一个月还要多。

    在这之前,我总感觉我们之间渐渐产生了一些蒂固而又隐晦的隔阂,各自不知,也不让彼此知晓。

    就要让这些锈迹随着岁月的积累逐渐成为隐患。

    我们在一起八年还要多了。

    他初年跟我说,十年之内一定要和我结婚。

    期限已经快要到头,他终于和我好好地谈了谈。

    之前很多个月,我们总是谈着谈着就吵起来,互相以为自己正确,也不道歉,相处不冷不淡。

    那天我们所在的那个城市下起了很多年都没有的大雪。

    他在外出差已经四天,我看了手机上的天气预报,上面说,他在的城市早就大雪封路了。

    我与他的微信消息记录还是四天前的,我给他发过去信息,说。

    你们那边冷吗,多穿点衣服。

    空调的暖风不要开太大,出门的时候容易寒着。

    准备些药吧,别再等到头疼发烧的时候在到处哀嚎着找药。

    那天下着鹅毛大雪,遮得路边灯光恍惚一阵,房间里的影子是正在坠落的星星点点。

    他没回我。

    我等了一会儿,还是关掉了手机屏幕,睡了。

    第二天世界已经素裹,我起床第一件是打开微信,他回我了。

    说,初,我们结婚行吗。

    发送时间是凌晨一点多。

    我从床上坐起来,盯着那七个字发呆,突然觉得眼眶炙热起来。

    我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了很久,思绪走过了天涯海角,直到七点的手机闹钟响起,是那首我曾经穿过旋律望向他的Head

    above

    water。

    我的注意力才回到手机上,我说,好。

    他回来了,说他办好了签证,等到周末,就带我去挪威办结婚证。

    他回来的时候吁吁地呼着热气,西服上落了雪,进屋时吹到暖气,在布料上化成水渍。

    就好像那个穿着运动服,从东校跑到我宿舍前的那个傻子一样。

    他说没赶上最近一班地铁,路上因雪堵车,他半路跑回来的。

    我责怪道,你急什么,等下一班又用不了几分钟。

    他说他一点也不想等了,急糊涂了。

    他从上衣内里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看到那包装,我的心脏滞停了一下。

    他单膝跪地。

    他说,初,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就用全部身家买了最贵的。

    下个月大概要吃土了。

    我说,我又不会分辨这些东西的优劣,你去小卖部买个五毛钱一对的小孩玩具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

    他说,你能不能浪漫点。

    我说,你第一天认识我吗。

    他说,也是。

    他亲手给我戴上戒指,说,我和我妈……不,是咱妈说了,她说她拦不住我,我想怎么样就随我。不过改天要带你去见见她。

    我说,嗯。

    又补了一声,对不起。

    他说,没事。

    我的家里反对了我八年,视谢宸旻为蛇蝎。

    我母亲是一个很温和,几乎没脾气的人,不像父亲那般急切地望子成龙,我意气之下转系的时候她也没说什么反对。

    我犹记得那天,她没和我说,拖着有风湿病的腿老远来到了我们学校,我还没来得及惊讶地叫声“妈”,她就箍着谢宸旻的手腕,差点给他跪下,颤颤巍巍地求道。

    “求求你了,放过小初吧,我就这一个儿子……我求你了。”

    我看到谢宸旻脸上的神情是惊诧和无措的混合,以至于想去扶她的手滞在半空。

    而我父亲更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他。

    我想他这么一个自尊的人,跟我回去就要忍受着来自各方的恶语相向。

    我欠他一声对不起已经很久了。

    ……

    我们去一起定制了西服,他找了一个顽固地不愿与飞速进步的时代接轨的老手艺人,我们去了那个店里,感到时光都变慢了。

    他用挪威语问我们,是伴侣吗。

    他说,嗯,在一起快十年了。

    老人笑着说,祝你们幸福。

    这是后来他才告诉我的,当时我抬起头来问他老人在说什么,他俯下来身子,对我说,他夸我说你夫人长得可真漂亮。。

    我在异国他乡旧时光的西服店里,踹了他一脚。

    ……

    谢宸旻很认真地对姑娘说,你很漂亮。

    姑娘搂着他的脖子,用胸部半边暴露的波涛汹涌蹭他的胳膊。

    诱惑地说道,谢谢帅哥夸奖。

    他笑着,不解风情地说,但是没有我夫人漂亮。

    我看到了那姑娘脸一黑,嘴角抽了抽。

    我想,如果我有脸的话八成也就黑了。

    姑娘说,你什么意思。

    谢宸旻没说话,向前探身,对司机说,在前面停下吧。

    豪华的车在路边人和灯都阑珊荒少的地方停下,谢宸旻在姑娘震惊的眼神注视下下了车,走到前面对专车司机说了一个住址。

    是那姑娘的家。

    他说道,把她送回去吧,到了给我发个定位确认。

    姑娘刚才一定以为他是做人口拐卖的,从恐惧中缓过神来。只见谢宸旻给她一张名片,说,我的联系方式,安全到了给我打个电话。

    还有,爱自己点吧。

    然后自己兀自沿着路边走了。

    姑娘接过名片,愣了很久很久,直到司机礼貌地说,小姐,没有什么事的话,我开车了。

    那姑娘这才缓过神来,坐在车里一边骂着神经病,一边把名片撕的粉碎。

    ……

    我感觉到一种凄凉之意。

    很想说一声对不起,却又恨自己开不了口。

    谢宸旻带着耳机,沿着路边,自己走了回去。

    打开门,蹲下来紧紧搂住摇尾巴的招财,然后跑到卫生间里昏天黑地地吐。

    他酒量很差的,练了很久都没有练出来。

    他大概把腹里都吐干净了,恶心劲儿还没过,在干呕。

    我看到他头疼欲裂,还把冷水浴开到最大,颤抖地站起,双手扶在洗手台。

    我想上去骂他踹他。

    这个混蛋他妈的不把身体当回事儿吗。

    我想如果我有身体,我的眼泪可能不听使唤,但是现在没法流下来,不过空气和他的身躯沐浴在冷到刺骨的水里,好像是我在哭泣似的。

    招财可能听到了他难受的声音,嗷呜嗷呜地扒拉卫生间的门,盯着那黑色的剪影一眨不眨。

    他从里面出来。

    除了看起来有点虚弱,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表情还是如常的,他沙哑道,叫什么叫,一会儿就给你饭吃。

    我看不清他厚密而滴下水来的刘海下的眼睛。

    没人会带着婚戒去寻乐的。

    也没人炫耀婚戒会去酒吧。

    他知道钻石的灵魂是空的,他或许需要多一些刺激,让他知道他在坚守,所以灵魂还在的错觉。

    我刚才是在干什么?怀疑他吗。

    对不起。

    谢宸旻。

    是我把你丢了,让你一个人了,我居然还在责怪你。

    我真的想你了,谢宸旻。

    我想回来。

    对不起,对不起……

    他蹲下.身来给招财倒狗粮的时候,我看见招财拱到他面前舔了舔他藏在刘海下的眼角。

    是泛红的。

    我努力用支离破碎的灵魂跨过招财,越过半生的崎岖以及他眼睛里蒙上的麻木的阴翳,用力地,用力地抱住他。

    ……

    我怎么能忘记呢。

    那天谢宸旻给我戴上了戒指。

    他在很久没有过两人气味的卧室和我翻云覆雨,他愤恨地,又小心地,像是在发泄一种执迷不悟的委屈。

    在我精疲力竭的时候,像是模模糊糊听到了他在我耳边说。

    我以为你倦了我。

    我怕死了,我都不敢再和你说话,惹你烦的每一句话都我要后悔半天。

    我想,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吧,我不想你跟着我不开心。

    但是我……我不行啊。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是没你就是不行啊。

    他说。

    我出差最后那天晚上去了酒吧,看到那里,有一个吧台的小哥和你很像。

    眼睛的中下方有颗痣,气质冷冷的,笑起来喜欢抿嘴。

    我喝得有点醉。

    他把我扶去了套间,问我要不要和他试试。

    我差点做了错事。

    但是我的手机响了。

    那天我们这里下了好大的雪,你说,让我多穿点衣服,注意身体,别寒着了。

    我去酒吧的卫生间把自己泼醒了,打了自己很多巴掌。

    我想我真的是个混蛋。

    我为什么忘了你那边也在下雪,我忘了跟你说注意身体,多添衣服,我甚至一句话也没和你说。

    对不起。

    我不知道你还在想着我,我特别开心。

    我还是很爱很爱你。

    就算以后烦我了也让我留在你身边行吗。

    我那时在沉睡的边缘,以为这些是梦,只是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

    它竟然是真的。

    我们那积聚了多年的隐患,只是因为都各自以为彼此会倦,怕另一个人弃了自己。

    我们大概需要一场婚礼。

    把两个人的羁绊和纠缠刻在白纸黑字上才算真正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