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我要去见她

芭了芭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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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上潜在的抗拒,很快就消失在沈时倦的妥协和温柔当中。

    后来,沈时倦只留下一种蓝色的花,剩下的让策划公司换成永生花,没有花粉的。

    他没有我想象中的坚持,反而让我觉得自己有点神经过敏。

    所以回去的路上,我很谄媚,时不时靠过去亲他一下。

    后来,他被我亲得忍不住笑起来了,捧住了我的脸。

    “你干嘛?”

    “我爱你啊,就忍不住要亲你。”

    他看向前方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开车的司机,意思让我矜持一些,我这个人一向不吝啬表达,爱就说出来,闷在肚子里会生锈,会发霉。

    我爱沈时倦,我高调得恨不得去跟每个人说。

    好像,沈时倦从来没说过爱我。

    不过,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

    有的人爱表达,有的人不爱表达。

    但是爱不爱,是可以看出来的。

    沈时倦对我,除了我妈,世间无二的好。

    还需要用嘴巴说出来吗?

    回到家,我把婚礼现场的照片给我妈看,张妈也凑过来:“哇,这么多花,真漂亮,不过小姐,你不是花粉过敏吗?”

    “时倦换成了永生花。”

    “哦哦,姑爷对小姐真是没话说,太太,您可以放心了,以后有人照顾小姐了。”

    我妈握着我的手,我怎么觉得她的手指头有些凉凉的。

    “妈,你该不会还是担心他会伤害我吧?”

    我妈只是笑笑,拍了拍我的手背:“好了,早点休息。”

    某些方面,我妈是个很执着的人。

    不过不要紧,日久见人心嘛!时间久了,我妈就知道沈时倦不是她想象的那样了。

    我快乐地亲了一下我妈的额头,然后飞奔上楼。

    张妈在楼下一直喊:“慢一点,今天地板刚打过蜡,很滑的!”

    的确很滑,我差点摔了一跤,好在我扶住了栏杆。

    不过,不妨碍我的快乐。

    洗漱完,我正准备给沈时倦打电话,南星打电话过来了。

    我愉快地跟他说:“收到伴郎服了?”

    “伴郎是男方的人,关我什么事?”

    “那你总不能做伴娘吧?”

    “那也没什么不行的。”

    “你说真的?那我真的送伴娘礼服给你了?”

    “我把我三围的尺码报给你。”

    “你哪里有三围?”我大笑道。

    我们插科打诨了一会,南星忽然正色道:“对了,你一直找的人,已经找到了。”

    “在哪里?”我忽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激动得心脏咚咚跳。

    “在康城。”

    这么巧,沈家也在康城呢!

    “我要去看她。”

    “什么时候?”

    我翻了翻日程,明天早上没什么事,我说:“明天?”

    “好,正好我明天有空,我陪你去。”

    “嗯。”我说:“明天我去你家接你。”

    “就我们俩?”

    “你还希望有谁?”

    “我还以为你要把你的沈时倦带着呢,你们现在不是如胶似漆?”

    “我怎么从你的语气里听出酸溜溜的意思?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切。”南星不屑道:“别自作多情了。”

    “不说了,明早见。”

    我挂了电话,躺在床上的时候,还激动得胸口起伏。

    沈时倦打电话过来的时候,都听出了我语气里的异样。

    “怎么了?”

    “有一件很高兴的事。”

    “多高兴?”他笑着问我。

    “非常高兴。”

    “说来听听。”

    “我找到了一直想找的人。”

    “是吗?那恭喜你。”

    “不问我是什么人?”

    “你想说吗?”

    我当然想说了,正好这时我妈送牛奶进来。

    见我还在打电话,她把牛奶放在床头柜上。

    “早点休息。”

    一打岔,本来很想告诉沈时倦的事,我犹豫了。

    倒不是不能告诉他,而是他不见得会赞同我的做法。

    就比如我不敢告诉我妈一样,她一定会阻止我去找她的。

    这是个秘密,至少暂时是个秘密。

    但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我一定要去看她。

    我有好多好多话想跟她说。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床,让张叔帮我在花园里摘了一大捧报春花。

    其实这是张妈的中草药,但是开出来的花特别美,我每次见到都觉得很像她的感觉。

    张叔偷偷摸摸地找了一张塑料布把花扎起来给我,让我别被张妈看到了。

    如果张妈知道她的心肝宝贝被我们摘了,一定会拿着鸡毛掸子追着揍我们。

    我昨晚就跟张妈说,让她一大早给我烤曲奇和杏仁饼,以前我不太喜欢吃这些,自从我做完手术后,我发现我忽然很喜欢吃这些东西,我猜应该是她爱吃的。

    我把东西塞了一后备箱,张妈奇怪地问我:“小姐,你去上班吗?怎么感觉你要去野餐啊?”

    “我们公司团建。”我顺口胡咧。

    幸好今天是十五,我妈一大清早就去上香了,要不然肯定要问我神神秘秘的干嘛去。

    我开车去接南星,然后开往康城。

    一路上我把车开得飞快,他一只手抓住车顶的扶手连连叫唤:“喂,我不赶时间!”

    “我赶啊!”

    “你赶着干嘛去?”

    “赶着见她啊!”

    “你再快一点,我们就彻底去见她了。”

    “怎么以前没看出你这么惜命?”我扭头看看他。

    “你的驾驶技术,”他一脸惊恐,“你原来的那台车,都是被你撞烂的。”

    “撞一撞,驾驶技术才能提升嘛!”

    “啧啧。”他的脸都要凑到我脸上来了:“有了未婚夫,底气都不一样,这么有自信?”

    “那是。”

    “那为什么不跟他说?”

    “以后会说的,今天第一次去看她我一个人,下次我就带他去。”

    “啧啧。”南星阴阳怪气:“你这个嘴角,比AK还难压。”

    我开得的确快,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明媚,只是墓园这种地方,无论多晴朗的天气,在这里都会觉得阴霾又清冷。

    我打开后备箱,拿下我带来的东西。

    南星说:“你这是搬家啊,这么多东西!”

    是的,不止是花,饼干,还有这一年多来我和以前不同的喜好的东西,我觉得应该都是她喜欢的。

    比如我以前从来不喜欢穿很淑女的裙子,但我买衣服的时候会多看几眼,我就把那些衣服买下来,以后有机会送给她。

    还有高跟鞋,手袋,书,总之我以前不喜欢现在感兴趣的,我都买下来给她。

    分甘同味。

    南星抱着一大堆东西,跟在我的后面抱怨。

    “我还以为我多特别,沈时倦都没带他来,唯独带我来,原来是抓我来当苦力的。”

    我懒得跟他啰嗦,我抱着花提着装着曲奇饼的食盒急急地往墓园里走。

    我找了她好久,终于有了消息。

    我早就想见她了,从我的胸膛里跳动着她的心脏的时候,我就想见她了。

    是的,我今天要见的这个女孩子,是把心脏移植给我的人。

    她叫桑思侬,车祸身亡,终年二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