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相互折磨

芭了芭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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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沈时倦的心情很好。

    肉肉送走了。

    当然,他的目的不是送走肉肉,也不是容不下一只狗。

    而是,我离他心中思侬的形象越来越接近。

    除了样子不同。

    忽然我的心咯噔了一下。

    一个令我惊恐的,不安的,匪夷所思的念头从我的脑子里跳了出来。

    这个想法,足够拍一部恐怖片的素材了。

    “怎么了,忽然手怎么这么冷?”

    我的手在沈时倦的手里,连我自己都能感受的到的冰冷。

    他立刻紧张地摸摸我的额头:“生病了吗,快七月份了,手怎么这么凉?”

    “没事。”

    我挤出笑容,觉得我半张脸都在抽搐。

    我想的那件事,也许这辈子都不可能发生在别人身上,但是对沈时倦来说,不算什么。

    我的异样让他很不安,他甚至打开手电筒照我的脸。

    我苍白的脸色吓住了他:“晚凝,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开车。”

    他转身就往车库跑,我看着他的背影,走出了花园,隔着花园的栅栏,我看到他把车开过来了,下车四处寻找我。

    他没想到我会在外面,只在花园里找,栅栏将他惊慌失措奔走的身影分割成一块一块。

    他呼唤着我的名字,每个字都能听出颤音。

    找不到我,真的让他害怕又恐慌,此时此刻,他一定是慌极了。

    看着他此刻的模样,刚才那个念头带给我的不安的情绪才渐渐减退。

    我很庆幸,那天我留下了那栋房子,这几天刚刚办好手续,这几天正在装修翻新。

    手机在我的手心里震动,他一遍一遍地打,我就是不接。

    他终于找到外面来了,我靠在马路边的一棵大树上,看着他从我面前跑了过去。

    大树的树冠很大,遮住了路灯的光亮,沈时倦又很慌张,他没看到我。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一路往前跑走了,他的喘气声整条街都能听得见。

    对于一个我爱惨了的男人,看到他如此狼狈的模样,快感爽感占据了我的整颗心。

    我知道找不到我会让他很害怕,但我想让他疯狂。

    这辈子,彻底,找不到我。

    等我准备好。

    我靠在树上,今夜有风,吹在身上很凉爽,但树下有蚊子,我噼里啪啦地打着蚊子,不知道过了多久,沈时倦把我的手机都快打没电了,我终于又听见了他的脚步声。

    他应该是找遍了整条街都没找到我,想着我应该不会走那么远,又找回来了。

    他很显然已经用光了体力,虽然仍然在跑步,但是体力不支使他的跑步姿势看起来很怪异,远远地看过去,就像是一个提线木偶有了灵魂,一个人在大街上晃荡。

    他经过我的身边的时候,其实已经走过去了,忽然他又停了下来。

    此刻他的样子,真的很像木偶,就连转身看向我的动作,都跟木偶一模一样。

    我在树荫下,树冠遮住了灯光。

    他正好站在路灯下,灯光将他脸上的汗水照的亮晶晶的。

    他看了我好几秒种才反应过来,忽然向我跑过来按住了我的肩膀。

    “你怎么在这里?”

    “我不在这里,在哪里?”

    “你去哪里了?”

    “我哪也没去,我就在这里。”

    他不敢置信地瞪着我,细密的汗水汇聚成无数条小河,在他脸上蜿蜒。

    “你哪也没去?”他重复着我的话。

    “是啊,我哪也没去,我就在这里啊,反倒是,你去哪了?”

    我镇定自若的样子显然把他搞糊涂了,他看了我好一会,又转头看看四周,似乎在确定刚才自己是不是从这里找过去的。

    “可是。”他费劲地甩了甩头,汗珠甩了我一身:“我找了你很久,一直在喊你,我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

    “没有啊。”我把手机竖起来给他看:“我没收到你的电话,一个都没有。”

    我删掉了,他一共打了我二十六个电话,我都删掉了。

    “我给你打电话,你的电话永远在占线。”反正他在一直打给我,我有没有打给他,他也不知道。

    他已经完全混乱了。

    我竟然把一向运筹帷幄的沈时倦给耍了。

    我发现,他在思侬的事情上,智商就会直线下降。

    他按着我的肩膀,弯腰大口喘息,我仿佛都听见他的胸膛里有个大风箱正在呼哧呼哧地响着。

    他刚才跑的那么快,估计肺都要炸了。

    我安静地注视着他,我发现他痛苦绝望的时候,我内心的痛苦才会减少一点。

    原来,我们俩是一个沙漏。

    俩人达到平衡的时候只有一瞬间。

    此刻我才发现,我还是在恨着他。

    新婚第二天我用水晶摆台砸了他的脑袋的愧疚,不足以弥补他拿掉我的孩子的恨意。

    挺好的,我终于冷静下来了,对沈时倦不上头了,恋爱脑也不药而愈。

    我等他喘完,直起身,他的脸色好苍白,白的像个鬼。

    我装作惶恐:“到底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我等了你好久...”

    “没事。”他摇摇头:“你呢,现在好点了吗?”

    “刚才有点闷,吹了会风就好了。”

    “不用去医院?”

    “我是不用,不过你...”我看到他淡色牛仔裤的膝盖好像破了,应该跌得蛮严重的,连牛仔裤都跌破了。

    “没事。”他四两拨千斤地拨过去,我扶着他一瘸一拐地往花园里走去。

    今晚的事情,沈时倦应该想破了脑子都想不明白怎么回事。

    估计,他连什么第二空间都想到了,都不会想到我会骗他。

    演戏这种事,又不是他一个人会演。

    回到屋里,在明亮的灯光下,我才看到他真的跌得挺严重的,当他撕开破掉的膝头上的布的时候,整个膝盖都烂了。

    文姐惊呼:“呀,先生这是怎么弄的呀!”

    “去拿药箱。”我说。

    文姐赶紧找来了药箱,我蹲下来帮他清洗伤口。

    前面有条路正在修路,坑坑洼洼的,想必沈时倦就是在那里摔的。

    很多砂砾都嵌入了他的皮肉当中,一般的清洗不行,得用小镊子把里面的砂砾给镊出来才行。

    我不是医生,我的手法很烂,所以我应该把沈时倦弄疼了。

    虽然他没吭声,但当我用小镊子在他的皮肉里翻来翻去的时候,我都感觉到了他的颤抖。

    我抬头看着他,汗珠在他苍白的脸上滚落。

    “要不去医院吧。”

    “不用。”这两个字是从他的牙关中硬挤出来的。

    是他说不用的,我就继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