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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加拿大妇女从她乡下的家中消失了,大量警察、士兵和当地居民寻找了几个月之后仍然没有任何发现。就在调查陷入僵持阶段,一个新的线索出现了,但这个新的线索仅仅只是一根白色的细微毛发。警方能否利用这根毛发破解这名妇女的失踪之谜?她还能不能再与家人团聚?
小岛命案
爱德华王子岛是加拿大面积最小,人口最少但密度最大的一个省,那里气候较温和,春、夏、秋三季短促,但冬季较长。岛上的居民们生活得很安稳,社区不大,大家几乎都彼此认识。艾劳伊·阿斯纳尔特神父在这个小岛上为居民服务了近三十年,据他所知,岛上很少有暴力事件发生。不过,这年的秋季,岛上却发生了一件让人们震惊的事。
一天清晨,一名妇女给警察打电话,说她家附近的旷野中突然出现了一辆废弃的汽车。警方很快赶到了停放汽车的旷野,发现那是一辆没有牌照的汽车。警察向车内张望时,发现里面竟然有很多血迹,挡风玻璃及其内侧,还有汽车的边窗上都有血滴。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他们认为车内一定曾发生过流血事件。后经法医证实,那些血滴确实是人在受到中度撞击后喷出的,应该是有人在车内遭到了拳头一样的物体的袭击。
警方立即着手开始调查,他们首先要弄清楚的就是这辆车的主人是谁?又怎么会将汽车丢弃在旷野呢?警方通过汽车序号查到了这辆车的主人是一名当地妇女,她就是32岁的雪莉·都盖。
雪莉有五个孩子,最大的一个十五岁,最小的是一对八岁的双胞胎。当警方来到雪莉的家,并询问雪莉是否在家时,她的家人告诉警方他们已经四天没有看见雪莉了,孩子都由雪莉的父亲在照看着。让警方感到蹊跷的是,雪莉都失踪四天了,但却没人去警察局报案。警方希望从雪莉的邻居那里打听一些线索,但大家除了描述雪莉的性格以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基本没有提供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很快,雪莉开车用的座垫又在汽车附近被发现了,座垫上浸满了鲜血。警方怀疑,那有可能是雪莉的血迹。为了鉴定血迹是否是雪莉的,科学家从雪莉的父亲梅尔文那儿得到了血样做DNA测试。通过测试后,科学家发现,车内血迹中的确含有50%的梅尔文的遗传标记。因此,警方断定,车内肯定是雪莉的血无疑。与此同时,通过血样调查,法医科学家又发现那些血迹并不全都来自雪莉·都盖本人。难道这里还另有受害人?也有可能,这是杀人者的血液?
寻找尸体
发现雪莉那辆被人抛弃、溅满血迹的汽车后,加拿大皇家骑警队在爱德华王子岛上展开了一次大规模搜索。他们检查了该地区的每一个地方和排水沟,而且还使用了心理学,催眠术,以及一切能想到的方法,希望能找到雪莉的尸体。但是,结果却一无所获。
搜寻雪莉尸体的工作持续了几星期之后,警方终于找到了一些线索。在距雪莉的汽车被发现的地方半英里之外,警察发现了一把铁铲,铲上带有两根长长的黑色头发。科学家将这两根头发与从雪莉梳子上取得的头发进行比较,它们显示出了相似的特征。警察还在雪莉车子停放地的十五英里外发现了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一双运动鞋和一件血污的皮夹克。经过检测后警方发现,皮夹克上的血迹与雪莉·都盖的DNA纹印相符合,但皮夹克是男式的,显然并不是雪莉的。
当警察询问梅尔文·都盖谁最有可能伤害他的女儿时,梅尔文的反应令人吃惊,他一口咬定是道格·本明斯杀害了自己的女儿,还说要杀了他给女儿报仇。道格·本明斯是雪莉的丈夫,是一名爆破工人。不过他和雪莉的关系一直不好,他们已经分居18个月了。警察还了解到,在十五年断断续续的夫妻生活中,本明斯对雪莉进行了身体虐待。
警察找到了道格·本明斯,但他否认与雪莉的失踪有关。不过,调查人员发现,在他鞋柜里放着的鞋子的尺码似乎与警方在现场与皮夹克一起发现的那双运动鞋一样大。警察急于想知道,道格·本明斯是否穿过那双鞋,于是就向法医足病医生——基斯·贝特尔斯医生求教。
人们穿鞋的方式各不相同,主要因为人的脚的大小、形状和用力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行走方式,这最终会转化和传递到脚的底部,接着传递到鞋的内侧,然后作用到鞋的外侧。所以,只要力量作用于鞋的某一部分,这一部分就会发生磨损。因此,只要能找到那双鞋的磨损部分,再与道格·本明斯的脚相对比,就能知道他是否穿过那双鞋。
警察得到授权为道格·本明斯制作脚模,通过研究道格·本明斯的脚模,调查人员发现本明斯先生的脚趾屈伸过度,就是说他的脚趾末端会稍稍翘起,脚指能轻易摆动并在鞋的内衬上磨擦。本明斯的双腿内旋,因而脚也向里。
贝特尔斯医生切开运动鞋后发现,磨损是由内向脚形成的。鞋尖留下的有趣的符号可以判明,它是由屈伸过度的脚趾造成的。因此,医生十分肯定,本明斯在某个时期穿过这双鞋,并在鞋上造成了一定的磨损。
本明斯否认运动鞋是他的,他也否认那件被同时发现的皮夹克是他的,但调查人员随后在夹克里又找到了更多的证据——二十根容易断裂的白色毛发。
在显微镜下,调查人员发现那些白色毛发并不像人类的毛发。人类毛发有很细的骨髓,髓管贯穿于毛发的中心,而这些毛发的骨髓很粗。他们推测,那些毛发有可能是动物的毛发,但到底是什么动物的毛发,这还有待于进一步确定。
白色毛发
罗格·萨瓦警官在得知那些白色毛发可能是动物的毛发时,想起了他与道格·本明斯会面时的一些情景。萨瓦想起,他在道格·本明斯家中看到过一只猫,但那不是一只普通的猫,而是一只纯白色的猫,本明斯把那只猫叫做雪球。萨瓦还想起,在他拜访期间,这只猫曾经磨擦他的腿,在他腿上留下了许多白毛。这些白毛的外观与这件皮夹克上找到的毛发看起来是一样的。
调查人员现在急于知道,是否存在一种科学方法,可以证明皮夹克上找到的白毛就是雪球身上的呢?如果能证明这些毛发就属于那只特别的猫,就可以断定,那件夹克就是本明斯本人的。
萨瓦打了数百次电话,令他吃惊的是,法医界以前从没做过猫的毛发化验——世界其他地方也没有过这种化验。但是萨瓦很幸运,他找到了美国国家癌症学会的遗传学家斯蒂芬·奥布瑞恩博士,奥布瑞恩博士研究猫的遗传疾病已经有几十年了。
奥布瑞恩博士很高兴为警方做这项测试,但他要求加拿大警方先提供本明斯的猫的一份血样。警方将雪球捉住,并将它带到了当地的兽医办公室进行必要的血液取样。为了不出意外,简·邦德医生抽血的时候,两名政府官员就站在旁边等待取走血样。
血样和皮夹克上的猫毛被人亲自送到奥布瑞恩博士和他的研究小组那里。奥布瑞恩博士发现在送来的毛发中,有一根毛发还有发根。奥布瑞恩博士把它切成几片放进缓冲溶液,该溶液可以溶解DNA以外的所有物质。DNA经过放大或者复制,这样就可以拥有足够的DNA进行化验。然后,再将皮夹克中发现的毛发的DNA纹印与雪球血样中的DNA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毛发中的每个遗传标记的基因型,与雪球身上相同遗传标记的基因型配合得天衣无缝。出现此种情况的惟一可能就是,这些毛发来自同一只猫身上。
但是,爱德华王子岛地域隔绝,岛上生活着数千只猫。同系繁殖、种群隔离或者单纯的猫与猫的杂交,能否导致岛上另一只猫的基因纹印与雪球的完全相同呢?如果这样,DNA匹配将毫无用处。当然,这些毛发不可能来自爱德华岛上的某些猫身上。但假如岛上有25%的猫,或者10%甚至1%的猫有这种DNA纹印时该怎么办呢?所以,警方下面要解决的问题是,知道这种纹印出现的几率是多少。
爱德华王子岛上二十只猫的血样被送到了奥布瑞恩博士那里。这二十只猫的DNA纹印表现出了基因的丰富多样性。经过测算,皮夹克上发现的猫的毛发属于雪球以外的另一只猫的几率为:7千万分之一。这一调查结果让警方更加确定,道格·本明斯就是杀害雪莉的凶手。
罪责难逃
虽然警方已经证实那些在案发现场发现的白色毛发就是道格·本明斯家的猫身上的,但是要给道格·本明斯定罪还需要先找到雪莉的下落。随后,在搜寻工作进行了7个月后,一名渔夫在无意中发现了雪莉的尸体。
在雪莉失踪的第二十八个星期,在阿莫尔河河边行走的一名渔夫发现,河岸上奇怪地堆放着许多树枝。他将这些树枝移开后发现下面好像埋着一具尸体,于是立即报了警。经警方证实,那具瘦小的尸体正是他们多日来寻找的雪莉。不可思议的是,尸体的埋葬地点与警察之前所做的心灵预测几乎分毫不差——离水很近,而且在松树下面。
尸体解剖证明,雪莉是被钝器击伤致死的。与车内四处喷浅的血迹相对应,雪莉的鼻子被击骨折,下颚处三处骨折,肺里还发现了她的一颗门牙。
科学家发现在雪莉的汽车里有道格和雪莉两个人的血迹,道格·本明斯因此被指控犯有谋杀罪而遭到逮捕。那么,他究竟为何而杀人呢?
警察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本明斯曾经给雪莉写过一封信,他在信中威胁雪莉说,如果雪莉得到孩子的监护权他就杀了她。警方找到了那封信,发现信虽然只有一页纸,但却是用鲜血写的。
本明斯否认那件沾满鲜血的皮夹克是他的,但警察很快就证明了他在撒谎。因为警方找到了一张照片,照片是在雪莉失踪前一天拍摄的,本明斯在照片里穿的就是在犯罪现场找到的那一件皮夹克。
实际上,除了说,“我什么都没做”,本明斯没有什么可辩解的,监狱里的犯人都会说,他们什么也没做。本明斯竭尽全力地掩盖犯罪事实,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谋杀之前抚摸过的猫却让他的罪行败露。一名犯罪学家曾分析说,三分之一的罪犯养猫,四分之一的罪犯养狗。如果在犯罪现场留下了宠物的DNA痕迹,就好比留下了主人的姓名、类别和社会保障号。如果找不到当事人,依靠留下的宠物或有关宠物的线索也可以找到他们。道格·本明斯就遇到了这种情况,他的宠物告发了他。
道格·本明斯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审判,他因谋杀雪莉罪名成立而入狱18年。这起案件成为法医学史上的一起重要案件,因为它第一次使用动物DNA来认定凶手有罪。
知识链接:
DNA是脱氧核糖核酸的英文简称,是染色体的主要化学成分,同时也是组成基因的材料,有时被称为“遗传微粒”。DNA是一种分子,可组成遗传指令,以引导生物发育与生命机能运作。主要功能是长期性的资讯储存,可比喻为“蓝图”或“食谱”,其中包含的指令,是建构细胞内其他的化合物,如蛋白质与RNA所需。带有遗传讯息的DNA片段称为基因,其他的DNA序列,有些直接以自身构造发挥作用,有些则参与调控遗传讯息的表现。DNA鉴定技术是英国遗传学家A·J·杰弗里斯在1984年发明的。人体细胞有总数约为30亿个碱基对的DNA,每个人的DNA都不完全相同。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碱基对数目达几百万之多,因此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显示的DNA图谱也因人而异,由此,就可以识别不同的人。DNA司法鉴定亦可称为生物物证,是指以机体某种组织、毛发、血液或其他体液作为检材和样本,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