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完成任务

老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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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3-09-19

    碎骨指,血灵脚,金光脑,三人相视一笑,然后大笑。

    笑过之后,三人中,较沉稳的男子血灵脚,对着大卫道:“我们隐迹上百年,没想到你还能认出我们来。”

    他看了看一地的狼人尸体,似乎有些不忍的样子,又看向大卫,道:“算了,今天本来只是想和你们切磋切磋,没想到事情会闹成这样。你们走吧,滚回你们的老家去。”

    金光脑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脑袋,补充道:“只要以后你们永远不再踏足我仙云大陆!”

    大卫敢说一个不字吗?

    至少此时此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他,狼人的骄傲,大卫先生,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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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子大小姐把该死的土老帽带回自己的别墅后,就把他扔给了陈伯。陈伯早被吓得浑身瘫软,见到一身是血的吴尺,更是险些吓昏了过去,不过在叶子的严令交代下,可怜的陈伯只得收起那些只有自己能体会到的恐惧,帮吴尺处理起伤口。

    然后,叶子大小姐出去了。虽然她很是不情愿,却不得不再次披上那层华丽的外衣。

    叶子毕竟冰雪聪明,在贵族区内,公然出现一个浑身是毛的恐怖怪物,这事要是不压制下去,恐怕会闹得整个古仙市人心惶惶。

    当那辆豪华的加比利x850,出现在贵族区门口的时候,叶子大小姐,已经是另一个身份了。她利用自己这层特殊关系,强行把事情压制了下去,在保证明天天亮之后,不会再有人提起今天晚上的事情的半个字之后,叶子大小姐才离开。

    她离开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

    回到自己这栋别墅的时候,已经是早晨七点多钟,看看墙壁上的挂钟,叶子叹了口气,“还好今天不用上班!”

    说完后,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把自己丢在床上,美美的睡了起来。

    吴尺先生醒来的时候,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差不多是八点钟。

    他看了看自己的身上,发现自己肩膀上的伤口,已经被处理好了,而且自己还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虽然伤口依旧撕裂一样的疼痛,不过已经不影响基本的生活保障。

    看着自己身上崭新的衣服,仙警大人立刻想入非非,唔,不会是那个美女老板帮自己换的衣服吧?她看到自己身上一块一块的肌肉,心,会不会狠狠地跳一下?

    天作证,他身上的肌肉,根本就不怎么明显!

    不过,土老帽先生却是狠狠的幻想了一下,随后忽然想起,今天是自己和白狼约定好的日子。他再也坐不下去了,毕竟,血狼帮的势力,吴尺还是很忌惮的。而且,白狼已经明确的说了,不能准时完成他交代的事情,后果很严重。

    吴尺一脚踢开叶子大小姐的房门,也不管人家闺房是不是可以随便让人进来,更不管叶子大小姐的睡姿是不是很美观。有那么一瞬间,土老帽先生甚至希望叶子大小姐什么都不穿,就这样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

    事实却让土老帽微微有些失望,叶大小姐还穿着昨天的衣服,就这样横躺在床上,连鞋子都没有脱,甚至连俏脸上被电黑的地方,都没有处理干净。

    土老帽走过去,粗鲁的把叶大小姐从床上,强行拖拽了起来,“喂,我的狗,还给我!”

    一夜没睡的叶大小姐顶着个熊猫眼,感觉自己刚刚睡着,就被该死的土老帽拖拽了起来,尽管自己的休养很好,这个时候也差点没忍住骂人,“拜托,我要睡觉!”

    说完,重重倒了下去!

    土老帽又把她强行从床上拖拽了起来,“狗,那条狗,你把狗还给我!”

    叶大小姐气得怒火中烧,“死了,狗死了!”

    吴尺愣了一下,眼中瞬间闪过一丝恐惧,狠狠的把叶子拽了起来,吼道:“怎么死的?”

    叶大小姐气得直翻白眼,“被你电死的!”

    当吴尺赶回到仙警局的时候,整个仙警局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吴尺抱着一条一身雪白毛发,一半以上已经被电黑的比熊犬,推开人群,走进了仙警局。

    当然,这主要原因是,这些血狼帮的混混大部分都认识他,所以也就没有阻拦他,否则,别以为血狼帮的人,会怕一个抱着一条难看的比熊犬的家伙。

    当吴尺把这条被电黑的比熊犬,交到白狼手中的时候,白狼明显不太相信的样子,“真的是我的那条狗?”

    吴尺指了指狗脖子上的平安符,道:“你看,它还戴着这条平安符,如假包换。”

    白狼这才相信几分,把比熊犬交给身后的一个手下,然后向吴尺笑了一下,“果然不愧是古仙市有史以来的第一个仙警,办事效率的确值得赞许,哈哈……”

    谁都知道,吴尺这个仙警的身份,是踏着血狼帮军师王仕楚的尸体走上来的,白狼这话,讽刺的意味绝对比赞扬多。

    吴尺撇撇嘴,懒得和他计较,“现在事情已经办妥了,那么我们之前说好的事?”

    白狼眼中闪过一丝凶狠,似乎立刻就要出手把仙警大人大卸八块,但心中却似有有什么顾虑,终究忍了下来。

    他豪迈的向四周,抬手一挥,道:“你看,我的仙警大人,仙警局已经焕然一新了,这就是我的承诺。”

    不可否认的是,仙警局,里面没有什么变化,可是外面,全然是另一番模样,看上去,比之前更壮观,更豪华。吴尺在进来的时候,就已经肯定了这点。由此可以看出,白狼的确履行了他的诺言。

    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吴尺最关心的,还是自己不小心杀了王仕楚的事情。

    “那贵帮军事的事情?”

    白狼看了看身后的手下,然后笑了,很神秘的笑道:“你懂的。”

    说完,他轻轻拍了拍吴尺的肩膀,转身走了出去,他那个手下抱着那条比熊犬,也跟着走了出去。

    老黄去苍龙集团上班去了,整个仙警局,顿时只剩下吴尺一个人,傻傻的站着。

    他的确是傻傻的站着,因为他根本没有明白白狼的意思。

    我懂,我懂个屁啊!

    在心里狠狠的骂了一句,走到仓库里,躺在老黄的床上,揣测起白狼的意思来。这个问题要是不弄清楚,自己一直都安心不了。

    直到白狼撤走了围在仙警局外面的所有血狼帮的混混,吴尺才大概揣测到了一点白狼的意思。

    已知的是,白狼想做血狼帮帮主已经想了很久了,只是碍于某种原因,不能谋权篡位而已。这种时候,他只怕恨不得他那个哥哥早一天登天,他好顺理成章的坐上血狼帮帮主的宝座。这从那天自己绑架了四世血狼,他差点流血致死,白狼连正眼都不看他几眼就可以看出。

    而四世血狼之所以能稳坐血狼帮帮主的宝座至今,九成的功劳,都要归功于他的军师王仕楚。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的这种逻辑,反其道而行之,吴尺不难猜出白狼对王仕楚的恨,只怕不比对四世血狼的恨少多少吧?

    这种时候,自己杀了王仕楚,可以说变相的帮白狼除去了眼中钉,已经算是帮了他一个大忙了。

    他又怎么会记恨自己?

    而白狼之前那些针对自己的一切表现,恐怕为的只是堵住悠悠众口,包括让自己寻找那什么该死的比熊犬。与其说是放自己一条生路,倒不如说是白狼自己给自己找的一个台阶下。

    现在,他的目的达成了,自己恐怕就是安全的了!至少在白狼面前,自己是安全的。至于四世血狼那边,因为有白狼的承诺在先,四世血狼只要不是太傻,恐怕也不会对自己怎么样。不然,他就是公然和自己的弟弟对着干,那白狼就有足够的理由背叛他了。

    四世血狼应该不会笨的连这点都想不到。

    这么想来,自己算是彻底安全了!

    想通这点,吴尺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伸了个懒腰,然后美美的睡了起来,他甚至还做了一个白日梦,梦见自己在异界揽尽群芳,搜刮了大量的财富,荣归故里。他甚至清楚的看到老爸老妈眼中的吃惊之色!

    当然,就目前来说,这仅仅只是一个白日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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