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书小说网 www.banshu.net,最快更新异界:开局买下白毛兽耳娘最新章节!
晚上,米娜收拾两间卧室。
马克西和奥斯顿在庄园住下。
塞尔西斯大陆没有电子产品,长夜漫漫,程宇只能看看书打发时间。
书房里,昏黄烛光摇曳。
程宇捧着一本《塞尔西斯大陆动植物大全》学习。
米娜提着水壶走进书房,“程宇,开水烧好了。”
“帮我倒一杯。”
米娜提着水壶来到程宇身边,给程宇倒了杯水。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程宇目光被米娜那条毛茸茸的雪白大尾巴吸引。
之前摸过米娜的尾巴,跟撸猫差不多,忍不住又想摸两下。
伸出右手,手掌轻轻摩挲尾巴毛。
感觉到程宇的轻柔抚摸,米娜俏脸微红,“程……程宇,你……你做什么?”
“摸一摸你的尾巴。”程宇笑道。
“哦,轻一点,很敏感的。”
米娜对程宇的好感度已经达到100点,不介意程宇摸她的尾巴。
程宇左手托起米娜的雪白大尾巴,右手轻轻抚摸,柔软的触感,温热的体温,摸起来十分舒服。
随着程宇的抚摸,一种奇怪的情愫在米娜心中晕染开来,满脸绯红。
摸了一会儿尾巴,程宇从后面将米娜揽入怀中,让米娜坐在他的膝盖上。
左手搂着米娜纤细柳腰,右手放在米娜那双修长圆润的大白腿上,肌肤白嫩,细腻光滑。
米娜没有反抗,脑袋搭在程宇肩头,不敢看程宇的眼睛。
脸颊通红,尽显情窦初开少女的青涩。
兽人族不重视教育,程宇知道米娜是文盲,“我教你认字吧。”
“识字?”
米娜愣了一下。
你的咸猪手都快顺着大腿摸到内裤了,你跟我说教我识字?
“在人类社会生活,识字更方便。”
程宇给米娜科普识字的重要性。
“好吧。”
米娜温柔一笑,水灵灵的红色眼眸里透着淡淡失落。
不过,她还是很想识字的,识字后可以更多地帮到程宇了。
程宇抱着米娜,一边和米娜贴贴,一边教米娜识字。
……
早上,程宇像往常一样卖包子给骑兵队。
“卡尔队长,我要去一趟斯诺城,后面三天你们不用来了。”
程宇打算今天去一趟离白露镇最近的主城——斯诺城。
白露镇离斯诺城一百七十多公里,坐马车要一天一夜时间,后面三天都不在家。
“好。”
卡尔带着十几名骑兵离开庄园。
卡尔走后不久,程宇和米娜也离开庄园,庄园里只剩马克西和他老师奥斯顿。
程宇去白露镇找来一辆马车,谈好价钱后,坐马车去斯诺城。
马车不紧不慢行驶在石子路上。
穿越到塞尔西斯大陆半年时间,程宇这还是第一次离开白露镇,透过马车窗户看向窗外。
道路两边是一片片长满绿油油小麦的农田,农民们戴着草帽,在田野里锄草。
远处是中世纪风格的村庄。
行驶半天时间,马车驶出白露镇地界,来到一片荒无人烟的丘陵地带,周围树林茂密,草木丛生。
急促脚步声从树林里传来。
马车停下来,前面赶车的车夫惊恐尖叫,“啊~不好了,我们遇到劫匪了。”
白露镇地处黑日帝国北方边境地区,治安环境不太好,荒郊野岭遇到山贼的概率比遇到野兽的概率高。
商人出远门,会雇佣佣兵保护,或者有私人保镖保护。
劫匪一般不会打劫有佣兵保护的商队,因为那样可能得不偿失。
这些劫匪看到程宇他们只有一辆马车,就像大灰狼看到小绵羊,毫不犹豫冲出来打劫。
程宇和米娜走下马车。
前方道路中间,站着二十几名手持砍刀的蒙面人。
为首的蒙面壮汉看到米娜,眼中满是邪恶,“哈哈哈,居然有个这么漂亮的兽人美女,今天运气真好。”
兽人族的力量相当于两三个普通人类,蒙面壮汉手下有二十几名劫匪,并不担心打不过米娜。
另一人挥舞着砍刀,“小子,把兽人,钱财,马车留下,赶紧滚蛋。”
看看周围环境,程宇吐槽一句,“他奶奶的,第一次出白露镇就被打劫。”
吐槽归吐槽,程宇并不怕这些山贼。
三十多倍普通人的力量与防御,寻常刀剑只能伤到他一点儿皮毛。
目光打量着二十几名劫匪,这些劫匪经常打劫路过的行人,应该很有钱吧。
程宇嘴角一歪,露出坏笑,“桀桀桀,把你们的钱全部交出来,不然送你们上西天。”
车夫一脸不解与惊讶,程宇一个人居然想打劫对方二十几人。
“哈哈哈,这家伙居然要打劫我们。”
“我们可是劫匪,你凭什么打劫我们?”
“不自量力,太不自量力了!”
……
那些劫匪也笑了,从来都是他们打劫别人,第一次遇到被打劫之人反过来打劫他们。
见程宇这么嚣张,劫匪头子对一众手下道,“给我把那小子剁成肉酱。”
二十几人眼中杀意凛冽,举着砍刀朝程宇冲过来。
龇牙咧嘴,面露凶恶,米娜挡在程宇面前,想要保护程宇。
程宇知道米娜不是这些人的对手,把米娜拉到身后,“我来对付他们。”
“呃……”
米娜犹豫了一下,微微点头,站到后面。
那天五名一阶魔族战士都不是程宇对手,这些普通人类虽然人数众多,但都是些乌合之众,应该也不是程宇对手。
二十多公分长的金色菜刀出现在程宇手中,刀身上一条金色龙纹。
冲在最前面的劫匪一刀砍向程宇,程宇同样一刀砍过去。
铿~
龙纹金刀砍断劫匪手中的砍刀,去势不减,一刀割破劫匪喉咙,鲜血喷溅。
“杀人和杀鸡好像也没多大区别。”
程宇当厨师杀过鸡,杀过鸭子,早已适应鲜血喷涌的画面。
而且,他不杀对方,对方就要杀他,正当防卫,不存在心理负担。
程宇砍死一名劫匪的同时,其他劫匪冲上来,程宇灵活躲避,虽然躲过几个劫匪的攻击,但对方人数太多了。
有劫匪砍中程宇头部,有劫匪砍中程宇肩膀,有劫匪砍中程宇腰部,有劫匪砍中程宇脖子……
这些砍刀砍到程宇身上,都只是砍伤程宇一点儿表皮,血都没流。
劫匪们震惊不已,心中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一般来说,有这么变态防御能力的,都是等阶较高的战士。
程宇抬手一拳击中一人胸口,那人瞬间倒飞出去数十米。
向前挥出一刀,削掉面前那个劫匪半个脑袋。
向左一脚横踢,那名劫匪口中狂喷鲜血,被一脚踢飞数十米。
向右一记肘击,右边那名劫匪脑袋移位,头骨开裂,七窍流血,当场毙命。
劫匪一拥而上,想要凭借人数优势战胜程宇。
他们攻击程宇,只能砍伤程宇一点点外表皮。
程宇攻击他们,每次都能杀死或是重创一名劫匪。
这还怎么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