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失忆

奇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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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周围没有农田,也没有城市,放眼看去,到处都是绿油油的比人还高的青草。

    在这片草原上,温差不是一般的大。中午的时候艳阳高照,如果不注意防晒,极有可能被晒得浑身通红,随随便就能将身上的那层皮给完整的揭下来;而到了晚上,呼呼的风声,夹杂着冰渣子,几乎能将寒冷吹进人的骨子里去,让人浑身痛不欲生---这样的气候环境,按理说是绝不适合人类生存的,但是就在这一片草原上却居住着不少的人口---不得不说,天地万物,人的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是非常可观的。

    这里是一个不大的部族,人口差不多有八万。这八万多人,成年的正常身高在两米二到两米六之间,体重在三百斤到五百斤,皮肤呈古铜色,平均寿命120岁上下---是的,这里的人很显然跟地球上的人还不大一样。

    霍查便是这个草原上众多牧民中的一个。他今年二十五岁,长得近两米的个子,在部族当中,还算是最矮的一个。为此,他直到现在都还没能娶上媳妇。当然,霍查并不心急,因为他很快就能准备一份非常丰厚的彩礼,到不远处的另一个部族当中去提亲了---霍查和他的三个哥哥一起,养了一万只满满。而这些满满当中,至少有四千只是膘肥体壮,足够卖出去的了。按照草原的物价,这四千只满满卖出去之后,足够换回来一万金币。按照部族的规定,要向部族首领贡献百分之三十的收入,这样一来也得有七千多金币的剩余了。在霍查看来,就算是提亲不成,他也不着急。七千多金币的彩礼,他也不打算送了。毕竟,如果不怕路远,到城里买个媳妇回来就是了。

    是的,在部族往南,骑上高头大马走上两个月,在三千里外就有一座大城市,名叫“新罕城”,是南方人建立起来的。霍查没有去过新罕城,但是部族里面有很多人都去过,当他们回来的时候,都会乐此不疲的向自己的兄弟们宣传自己的所见所闻。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说起来匪夷所思,听起来让人根本不敢相信---那个城市好大啊,据说在高高的城墙里面,车水马龙、人山人海---真想不通,这些人住在城里面又不养羊,他们吃什么啊?

    “好吧,让我来告诉大家吧。新罕城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周围有很多农田,当然这还不是主要的。在城里面,人们住的都是坚固的房屋,楼房比咱的拉枯山还要高,分成了若干层---你们还别不相信,就是这样。好吧,如果你们不相信,霍洛可以作证。长生天在上,我要说了一句假话,让滚滚雷霆劈死我吧!”

    围坐在火堆旁,一群姑娘在载歌载舞,而大多数男人坐成一圈,一边欣赏着舞蹈,一边在高谈阔论。

    “我以长生天的名义向各位保证,该死的寮垒这一次说的都是实话。”霍洛站起来对着众人说完之后,又坐了下来。想了一下,他又拉了拉身边听得津津有味的霍查,一脸真诚的说道,“霍查,干脆咱别去提亲了,到新罕城买他三五十个媳妇回来,给你生一堆儿子,你看怎么样?在新罕城,有很多奴隶被摆在集市上卖,老一点的差不多三个金币就够了。当然,给你买媳妇是不可能买那样的。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自然也不在少数,长相好看一点的差不多百八十个金币就够了。当然,这些人可能都被破了身子。咱买最好的,没有破身子的,千把块金币就够了---以前长辈们去的时候,还没有听说这回事。这一次,我也是偶然认识了一个朋友---”

    大哥霍洛这是第一次跟随长老们到城市里去,所见所闻真是大开眼界。当他回来的时候,霍查跟着二哥在放牧。霍查还还没来得及见到大哥,这些事情他当然还是第一次听到。当他听说这些事之后,顿时兴奋得差点跳了起来---是的,部族里没人看得上他,他已经纠结很长时间了。不过大哥说的这么起兴,霍查自然也不能打搅他。

    说实话,霍查动心了,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能够花更少的钱做更多的事情,是每个人都愿意去做的---霍查甚至在盘算着七千金币能购买多少大姑娘回来了---对了,开过苞的又怎么啦?草原上的汉子在乎这个吗?是了,带上五千金币,看到合适的都买下来---想想妻妾成群的感觉,那该是多么的惬意啊---哼哼。

    “霍查,你白天看到的那群野马,不打算去牵回来了?”一个身材比霍查足足高出一个脑袋的大汉瓮声瓮气的质问道。也许他平时说话并没有这么大声,但是刚才他已经喊了三遍了都没有反应。再看霍查魂不守舍还不断的流哈喇子的样子着实可恶。所以情绪就有点没控制好了。

    “二哥,大哥呢?”霍查正在想入非非,冷不丁的听到一声暴喝,顿时就清醒过来了。左右看看没见到大的影子。情不自禁的抓了抓脑门,然后大声的向呵斥他的人问道。

    “准备缰绳去了,还以为你会过去帮忙的---”

    霍查三兄弟另外再叫了十个小伙子,骑着部族里最好的高头大马,旋风一般的没入了黑夜---

    他们并不知道,就在他们去的路上此刻正静静地躺着三个看起来跟他们一般年纪的人。在他们所经过的地方,一望无际的都是青青草原,因此马儿跑的飞快,也不担心会被跘住腿脚。然而,今天注定有人要摔跟斗。

    霍查的运气非常不好,这件事居然轮到了他---在离开部族不到一炷香的时候,他就悲催的遭遇上了。

    当他从马上摔下来的时候,本来是想要大骂一声晦气的,可是很快他便骂不出来了,因为他摸到了一条腿。

    草原上的夜晚,其实并不像南方水汽非常浓重的地方,在月光的承托下,在大多数时候还是能够模模糊糊的看到东西的。之前在马上可能看不见,但是现在他注意到了,就在自己身边躺着的,应该是三个人。

    “霍查,你小子不会还在惦记着城里的媳妇吧?连马都不会骑了,真给咱草原上的汉子丢脸!还不快爬起来,赶紧上马,再磨蹭就要天亮了---”

    “大哥,这里有三个人---”

    “想媳妇想疯了,满脑子都是人---兄弟们,点火把---真是个小满满。”

    “哦,还真是三个---还好,都活着---我滴神啊,这么美丽的仨大姑娘,难道老天给我们三兄弟一人送来一个了?感谢诸神的眷顾!乖乖,这个短发的最是漂亮,给你了霍查。今天晚上咱不捉马了,改日子了---”

    “好嘞,哥,不对啊,这短发的有喉结啊---”

    “你就是笨,摸一下下面不就清楚了吗?”

    “哇塞!哥,你看看,这可比咱的马鞭还要长啊---”

    “嘘,你们的有这么长的吗?”

    “哥,他们的手扳不开---”

    “哎,算了。草原上的规矩,来者是客。这三个人既然来到了这里,便是我们的客人。霍查,这里回家的路不远,你将他们三人放在马背上,先将他们送回家,看看能不能将他们唤醒---我滴那个天,这伤受的这么重,真不知道要多大的毅力才能活下来---好了,其他人上马,跟我们捉马去!”

    林鑫三人就这样被送进了帐篷里,一直沉睡了足足三天。

    在这期间,傻乎乎的霍查硬是将他们闭得老紧的嘴捏开一条缝,将新鲜的马奶灌进去---要命的是,这些马奶根本就进不了食道,在三人的口腔中慢慢变成了酸奶,然后有腐烂变质,徒招苍蝇----霍查倒也不算是最傻的那一种,在闻到气味不对的时候,便将他们翻过身来,将嘴里的东西吐了,然后再灌新鲜的---我滴那个神,这该受多大的罪啊?直到三天后,三人才陆陆续续的醒了过来--没有人知道这三个人究竟被好心人弄得吃了多少苦头。

    林鑫醒来的时候,露西早醒了,不过整个人傻乎乎的,啥都不记得了---刘媛醒的时候,看到的也是俩傻乎乎的人,不过这一点她也不在乎,因为她也在乎不了。

    三个人迷迷瞪瞪的,好歹将手松开了---

    霍查见到三人都醒了,兴高采烈的跑出去搬进来一大缸子马奶,但是此刻谁都没有搭理他。

    “林鑫、媛媛我们一定要坚持住”

    “媛媛、露西,我们一定要把手拉紧,千万不能松开啊---”

    “林鑫、西西,我们永远在一起”

    ---

    三人嘴里不停的念着一些奇怪的音符,没人听得懂他们究竟在说什么。

    “吃饭喽,再不吃饭都饿死了---”霍查进来的时候,对着三人热情的招呼道

    “吃饭喽,再不吃饭都饿死了---”林鑫三人同时学着他的样子,说了出来。

    “这就对了嘛,所谓铁打的汉子,马奶才是力量---”

    “这就对了嘛,所谓铁打的汉子,马奶才是力量---”

    霍查晕倒---一刻钟之后,霍查逃也似的离开了林鑫三人所住的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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