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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罕城
一直走了两个多月,才堪堪来到一座城市面前。抬头望,“新罕城”三个字那么的大,但是破破烂烂的,也看不出什么稀奇的地方。高高的城墙下面,一对对士兵不时地走过,向进入城市的人们索要进城费。
虽然打劫了好几个匪窝,但是大部分的收获都分了下去,林鑫手里面的钱并不多。要交入城费,这钱当然要霍洛他们来出。不过这几人也不傻,还没有到城门的时候就准备好了。
“玛德,进个城市都要一个金币,都快要去我半只满满了---他们怎么不去抢呢?”交完钱后,霍洛悻悻的的走了回来,边走边在抱怨。
是的,这个费用是很高了,一个金币等于一百个银币,一万个铜币。一头满满要长大需要五年多的时间,成年的满满差不多有八百斤,足足比地球上的羊要大上四倍甚至五倍,就这样,一头满满也不过价值两个金币多一点点。当然这样说,还不能说明问题,再举一例吧。话说城市周围的一般农民,一年的收入有多少呢?差不多就是两个金币了。两个金币够干嘛呢?养两个老人、一个老婆、俩孩子,如果捏的紧一点,日子还是能过的下去的。
交了钱,按说进城应该没有问题了,但是很快他们又被拦了下来。
之所以被拦下来,按他们的说法是有三个小个子跟其他人长得太不一样了。为防止异族人进城捣乱,说是要严加盘查。好吧,盘查就盘查吧,林鑫一点都不着急,反正也不怕他们查出点什么来。结果问了半天,什么都没有查出来。而就在这时,林鑫发现那几货的眼光居然一直在刘媛和露西身上晃荡,一脸猪哥的表情实在令人厌恶。当然,林鑫非常理解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心情,看一看也没什么。如果看完就放行了,那么这件事也就算了。可是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些人,永远不知道自爱,得寸进尺之下,还总以为别人软弱,于是不断的挑战别人的极限,直到将别人逼疯,然后从别人的手中抢走一张通往地狱的门票,屁颠屁颠的跑进阿修罗的怀抱才心满意足。
“其他人可以走了---说说吧,你们究竟从哪里来的?别狡辩了,我们怀疑你们三个是南方越国派来的奸细,来人啦,将他们三人拿下---”一个身高足有两米五的大汉恶狠狠地对林鑫三人大声的问道。
“霍洛大哥,你们先进城吧,一会这边忙完了,我自然会来找你们。”听到那个巨汉的话,林鑫心中已经愤怒到极点了,但是当他在转过头来看向霍洛等人的时候,脸上却是温和至极,“你们不相信我能找到你们?”
霍洛等人是知道林鑫的手段的,别说收拾这么几个兵痞,就是再多几十倍也不放在他的眼里。自己等人在这里,肯定会连累到对方,使其放不开手脚。与其这样,还不如走了的好。
“愣着干什么?走喽!”霍洛招呼一声众人,然后缓缓地向着城里走去。
看着霍洛等人都走远了,其他兵痞这才向林鑫这边挪了过来,将三人围在了中间。林鑫面前那个巨汉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脚底生了根似的,而旁边那两个拿着铁链的家伙则更加的夸张了---他们一只脚已经跨出,另一只脚还没有收回,就那么举着铁链在那里摆造型。其他兵痞哪见过这样的事情啊,走过去对着三人喊了半天,愣是没有半点反应,稍微一推,三人就那么轰轰轰的全都直直的倒在了地上,一摸鼻息,全都断了生机了。
是的,林鑫是个修仙者,而是修为还不低,要是收拾这么几个废物都还要大打一场,那么他也不要混了。今天这些人耽误了他的宝贵时间,更亵渎了他的女人,实在没有活下去的道理了。林鑫原本就有一百多种方法置这些人于死地,而现在手中没有别的东西。于是就在大汉伸出手来指着他的时候,他的手悄悄的抚摸了一下大汉的胳膊,一股精纯的真气直接进入大汉的心脉,简简单单的便将他的生机给断绝了;而后面跟过来的俩货,根本就只是感觉到眼前一花,然后就是天地一黑,之后什么都不知道了---是的,林鑫动作太快了,快得他将这三人都弄死,再回到原地的时候,别人还没有看清是怎么回事。当然,他也取了一个巧---刚才三百人进城的时候,闹哄哄的,没有人将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
“杀人啦---”一个声音惨嚎着,听得出来他很怕,不过他并没有再叫的机会了,因为他也倒地上了。
林鑫不想造杀孽,但并不意味着他不能下杀手---其实不只是他,许多人都是这样的,只不过大多数人做不到罢了。从北方草原来到这座名叫“新罕城”的地方,一路上经过两千多里地,在花了足足两个月的时间才堪堪到达,这一路上林鑫居然先后遇到一百多起抢劫事件,除了前面那十多起林鑫没有办法之外,其他的劫匪都让林鑫给剿灭的差不多了。都已经都到目的地了,林鑫本来不想再杀人。但他哪晓得总有那么一些悍不畏死的家伙硬是要往你的刀口上撞。林鑫没办法,只好一人送了一张地狱门票,也算是帮助他们解脱这一世肮脏的生命。
就在杀完那三个傻大个之后,林鑫拍了拍手,本打算直接进城了,可谁知道一个尖叫声打断了他的思路。于是回过头来,顺手将他也给解决了。事已至此,索性连那些兵痞一起收拾了得了。林鑫抬头一看,几个战战兢兢却拼命逃遁、不断呐喊的家伙。这一下心中的杀机更浓了,他就像一阵风飘过,几个家伙顿时没了生机。
完事之后,林鑫弹了弹衣角,带着刘媛和露西在路人惊愕无言的目光中,悠哉悠哉的进了城。
走着走着,他们的身影便消失掉了,过一阵子当他们再出现在街面上的时候,已经变成三个再也没人认得出来的模样了---虽然说北方汉子都高大,但是那只是对绝大多数而言,时不时的看到几个小个子也算不得什么啊。
林鑫三人化完妆再出来的时候,迎面正好碰到一队急速向北城门前去的护城军。一个个高大威猛的样子,可能吓唬一般人还真没有问题,但是对于林鑫三人而言,他们根本就被不放在眼里。
三人就这样大摇大摆的站在路边上,目送着这些家伙向着北城门冲去。在他们领头的人经过的时候,林鑫使了点小手段,那高头大马没跑几步,便当场一头翻倒在地,顺便将马上的那人给压在了身下。
林鑫撇了撇嘴,在他们的大声喝骂中,带着刘媛和露西闲庭信步一般,继续朝着城里走去。
这个新罕城,据说是北方三千万平方公里范围内唯一的一座城市,想起来应该很大、很壮观。在来到这里之前,他的心中也充满了向往,毕竟来到这个世界半年了,这还是第一次进城呢。但是,当他真正走在里面的时候,顿时心里哇凉哇凉的---高高的城墙,全是有石头铺成的;窄窄的马路,也是有有石头铺成的;所谓的楼房,还是用石头堆起来的---好吧,就算是不懂得用钢筋水泥,用石头堆积起来也还算是不错的了。但是,拜托,能不能将石头给敲打敲打,弄得平整一点、美观一点?就这样的城市建设,立刻让林鑫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第一次去洛阳的景象。那还在八十年代,洛阳城小的不像样,街道非常的窄,马路上到处都堆满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叫卖声此起彼伏,就像是不将人的耳朵给吵聋誓不罢休似的---最不能容忍的是,这个地方居然已经有了城管,这些人带着袖标,将一些小摊小贩撵的鸡飞狗跳一般---当然了,如果这个地方没有这些东西,这马路肯定便不能过车了---那些有马车的贵族,能容忍这些吗?林鑫并不想考虑这些事情,但这些事情却偏偏涌进自己的脑子里来。
破破烂烂、没有一点点秩序的城市,在霍洛这些草原人心中,被吹得跟个天堂似的---就算跟八十年代的洛阳城相比,也是天差地远的。对此,林鑫心中不免为他们感到一丝丝悲哀。
再往前走,终于看到了一座稍微像样一点的建筑---一座使用经过认真打磨的石头堆积起来的百米高楼赫然的矗立在面前,上书“中原商城”四个大字。四个字写的还算可以,当然这还不是林鑫惊奇的地方---在这个商城的门口两侧,居然矗立着两只大型的貔貅雕像,其形状就跟自己在《山海经》上见过的一模一样。
这个“中原商城”矗立在这么破烂的城市中,显得如此与众不同,它究竟是干什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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