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嗜血狼牙

芝麻糖甜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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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什么关系?”

    柳毅笑的越发苦涩:“当年的伊东,现在的我!叶灵蓉,那晚你帮了里希逃出谭家大宅,但是你又怎么知道,谭绍辉早已在半路上埋伏拦住了我们。那晚,他对我百般**,我忍无可忍开车去撞他,可惜,我自己却连人带车跌落山崖,玻璃划烂了我的脸,但我却万幸没死。”

    “你现在……”

    “现在?你看不出来吗?我重生了。”柳毅脱下身上的黑色体恤,指着腹部那道伤疤:“瞧见了吗?我的身上还有比这更多的伤口,深可见骨。后来,这张脸上的疤被我消了个干净再整容,整整两年的时间里,我都在医院里经行康复训练。”

    “伊东哥哥……”叶灵蓉轻声呼唤,可是柳毅却打断她:“别,你还是叫我柳先生比较好,这样,我才狠得下心伤你。”

    李健戏看的也差不多了,乐呵呵道:“行了,叙旧叙的差不多了,柳先生你既然来了,不妨告诉我应该怎么做。”

    有同一个敌人,那在敌人没有消失之前,敌人的敌人,就都是朋友。

    哪怕,他们之间还不熟。

    哪怕,前一秒柳毅还是谭绍辉的人。

    哪怕,这次背水一战也未必能成。

    如柳毅说言,派去拿钱的人真打来了电话,说钱已经拿到了,让李健放人。

    李健皱眉:“让老王接电话。”

    老王是他们人里面投资最多的一个人,除此之外他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人,所以李健坚信,他拼死也会说实话。

    可是老半天,那边才吱吱唔唔的说老王不在。

    “去哪了?”李健倒还有耐心。

    “去……去,去上厕所了。”

    “去找他,然后要他接电话。”

    或许是逼的太紧了,那边的人,索性挂了电话。

    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和柳毅说的,完全吻合。果然,谭绍辉从一开始到现在就在使诈,而且自负到把他们所有人都猴耍!

    市中心。

    身穿迷彩服的高个粗犷男人,拎起面前瘦弱的人,扯开嗓子吼道:“这点破事你都做不好,你还是他妈爷们儿吗!”

    “对……对,对不起……”道歉声,细弱蚊声。

    粗犷男人叫高野,典型的东北大汉,狼牙一员。据说除此之外,他还是一名非常优秀的狙击手,战功显赫,本已经升做上尉,可是因为脾气太差得罪了领导,又给降成某班班长,现在整天训练新兵蛋子,好些日子没打打杀杀,天天嚷着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

    所以,这才刚被谭绍辉领出来,暴脾气怎么也收不住,兴奋。

    “野哥,刚才老大来电话了,说对方已经知道我们的计划,所以撤换b方案执行!”

    “什么?”高野皱起眉:“该不会是方才逃走的那个王八羔子告的密吧?这速度也太他妈快了吧!都快赶上火箭了!”

    刚才,高野带人围堵的时候,被一些放学的姑娘围住,以为是在拍电影来要签名。结果,混乱之际,那个叫老王的漏网之鱼就此逃脱。

    没办法,野哥男人味太足,勾的那些小女生心痒痒的,特自觉的就靠过来坏了事。

    再说谭绍辉这边,他就知道柳毅来这准没好事,里希口口声声的说他不会伤害叶灵蓉,可是结果怎样?

    哼,所以说还是不要对人太好,否则结果就像是叶灵蓉这样,危急关头被曾经所谓的朋友,狠狠拉下马,然后摔得一个粉身碎骨!

    “闫辰,屋里现在有四个人,我你还有这呆着的两个兄弟,我们用狙击枪干掉,有胆没?”

    “那人质的安全……”

    “也给我保证!”谭绍辉咬牙:“她不能死,死了我得陪葬!”

    他欠了叶灵蓉多少东西?很多很多,三年的折磨他都记得,甚至谭绍辉自己都觉得自己做的太过份了。虽然,很多时候叶灵蓉都是活该,可像是鬼迷心窍一样,他居然觉得过意不去。

    陪葬这词说的太玄乎,谭绍辉下意识言之,却又不觉得哪里不对。

    “这一次,算兄弟我找你帮的忙,护她周全,我欠你一人情。”

    这话真是谭绍辉说的?

    闫辰下意识看了看天,心惊胆战的觉得,这天,是要变了。

    不过,这狼牙核心人物,顶头上司的人情,欠着总比不欠的好。

    闫辰将帽沿儿挪到后脑勺,然后换枪挪地,一切准备就绪,如饿狼下山一般紧盯猎物。准备妥当之后,对着耳机下的话筒铿锵有力道:“行!”

    “好样的!”

    “那完事后老大您请客,带嫂子过来给我们认识认识,我会让弟兄们收敛点,绝对不会吓到咱嫂子!”

    “滚!这事要是出了差池,我扒了你的皮!”

    “是,老大!”

    谭绍辉紧接着也换枪,可是总觉得自己哪里不对劲,像是臊了,有些不自然。

    因为闫辰叫叶灵蓉嫂子?

    不可能……

    屋内,流氓二人组坐不下去了,看到苗头不对,立马嚷着要分钱,然后分道扬镳。

    李健如他们所愿,将两张去荷兰的机票和一张存有五万块的卡给了他们,然后打开大门,让这对衰神走。

    “我想,我选择了猪一样的队友。”李健头疼不已。

    “你应该很庆幸我们有同样的敌人,如果不是因为这样,早在第一轮,你就被谭绍辉秒杀了。”

    柳毅悠哉自得的喝水:“不过别先急着感谢我,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现在谭绍辉已经调动了军区的某支部队,让人用狙击枪,瞄准着我们。”

    他怎么知道的这么多?

    呵,伊东就是军人,他能不知道么?

    叶灵蓉咬唇,老实说坐了这么久她屁股都做坐痛了,可是身上的绳索绑着她,让她没有办法挪动半分。

    “李健,你们是要钱,可是谭家不缺钱,这笔钱他一定会给你,只要你罢手。至于伊东哥哥说的那些,我也信,所以为了你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弃吧!和谭绍辉对着干,不明智。”

    “我也知道不明智,可是蓉蓉,李健是要钱没错,但我不是。”柳毅解开叶灵蓉身上的绳索,然后将其一把抱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嘴靠近她的耳朵:“我要的,是他的命……”

    谭绍辉的命,可比钱,值钱多了。

    这一切,刚好被用狙击枪瞄准的谭绍辉看见。

    没事,他能够冷静。

    一眼就能看出,柳毅是故意的,故意激他,因为柳毅知道,他在附近,默默看着这一切。

    说实话,当初雷琛怀疑是柳毅作怪的时候,谭绍辉却一直坚信暗地里捣乱的人是伊东。后在里希嘴里得知伊东已经死了,他还是不愿意怀疑柳毅。

    谭绍辉很少承认自己的错,但是这一次,他确实错了。

    但,柳毅和伊东是同一个人,侧面的诚实了,谭绍辉当初的定论,没错。

    可是现在……

    好吧!谭绍辉承认,他再也忍不住了!

    冷静淡定,都是说给傻子听的,他现在就想一枪蹦了柳毅!

    但是,柳毅的怀里,抱着叶灵蓉。

    柳毅拽着叶灵蓉走出房间,将其紧紧的靠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吼道:“谭绍辉,是个男人,你就出来!”

    他在吗?

    叶灵蓉纠结了,她信谭绍辉会救她,可是她不会相信谭绍辉会冒着生命危险来这里救她!

    “伊东哥哥,他不可能在这里,我对他来说,没那么重要。”

    “不,他肯定在这里。”作为一个军人的直觉,柳毅是相信的,相信这里有危险,谭绍辉肯定就在附件。

    叶灵蓉是饵,能够让谭绍辉不顾生命危险来这里进行营救的饵。

    “伊东哥哥……”

    “闭嘴!”

    柳毅有些怒意:“你知不知道,里希背叛我了!本来,我们说好了,她先随谭绍辉去谭家,取得自己的户口证件。后,我来报复谭绍辉当年的恶意拆散,我答应了里希,不会伤他性命的!可是?可是里希居然背叛了我,她不要我报复谭绍辉,擅自做决定让我罢手!”

    片刻之后,柳毅平下火气:“对不起,我不应该和你说这些事,你也是无辜的。可是抱歉,唯独以你成踩踏板,我才能灭了那个男人。”

    两个人一起经历了那么多,里希怎么可能背叛他?

    那不过是因为里希善良,善良到现在伤害任何人,她都生不如死。她本来将死之人大限已到,不信佛不信魔的里希,也想做好事,让所有的浮沉之事随风而去。

    她,用这样方式,为柳毅祈福。

    但是,柳毅却不懂。

    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懂造的出大炮火箭也懂各类膳食如何烹制,更懂什么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可人最不懂的,是另外一个人……

    “既然要灭我,那就放了叶灵蓉,我们两个人来一场男人与男人之间的较量。”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谭绍辉着一身迷彩,摘掉头顶小帽丢在地上,身型挺拔的像是一棵大树,脚下生根,站的稳稳当当。

    这样的谭绍辉,叶灵蓉是没有见过的。

    两个人住在一起整整十年,她知道谭绍辉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也知道他对什么过敏,更知道他喜欢什么样式的内裤。可是?整整十年,她却不知道,谭绍辉有这身衣服,而且穿起来挺拔俊朗,像个军人。

    更讽刺的是,这一切,她不知道,但柳毅知道。

    潜伏谭氏公司许久,这些事情他已经摸了个七七八八,所以才成功的拉长了这次战役时间。

    而谭绍辉这个终极**oss,也总算是出来了。

    叶灵蓉目瞪口呆的看着谭绍辉,当真脑筋有些转不过弯来,面前这人是谭绍辉么?

    他真的来了?

    不要命啦!

    “男人与男人之间的较量?”柳毅反问。

    谭绍辉点头:“就我们两人,公平。”

    “公平?你以为我不知道,前面那片树林这边的桥下,还有那边的山头,你埋伏了多少人。这叫公平?谭绍辉,少在那睁着眼睛说瞎话,我也当过兵卖过命,知道什么是兵不厌诈!”

    瞧见柳毅挟持了叶灵蓉,谭绍辉早就已经收回了命令,他不会拿叶灵蓉的命冒险。

    摊手,谭绍辉冷笑:“你还没资格让我使诈,手下败将。”

    “说实话,我是应该佩服你的,佩服你在我眼皮子底下折腾了一年半,居然做的滴水不漏。以至于雷琛怀疑你的时候,我都还不信,觉得再怎么着也不会是你,可是现在这情况,实在是让我不得不自己打自己一大嘴巴。”

    “你要英雄救美我不耽搁你,可是不好意思,我现在不喜欢听废话也不喜欢公平。”说罢,柳毅丢出一把长约半尺的刀在地上。

    谭绍辉挑眉,不解:“什么意思。”

    “先给我跪下,然后再跪着过去像狗一样用嘴把刀捡起来交到我的手上,挺懂了吗?要像狗一样!”

    “里希向我保证说你不会伤害叶灵蓉,我想她的保证有没有用。”

    “闭嘴!”柳毅淡漠道:“你有什么资格提里希?说出她的名字,你也配?给我去捡,快点!不然,我就用小刀在叶灵蓉刻下你的名字,反正她也是你的。”

    叶灵蓉轻轻摇头:“不要……”

    这句不要,是说给谭绍辉听的,哪怕柳毅在她脸上写字,她也不愿意谭绍辉为救她而下跪受辱。

    记忆中,谭绍辉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他除了小时候不懂事被父母哄骗跪过佛像以外,就没有向任何人下过跪。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是他谭绍辉膝下的黄金,比黄金还黄金!

    他,就是这么骄傲自负的男人,他有着不可一世的傲骨,从不向任何人低头。

    可是现在——

    “咚!”

    在一记闷响的陪伴之下,谭绍辉面无表情的跪了下来,双膝着地,可是脊梁骨却依旧打的挺直。

    他居然,真的跪了!

    叶灵蓉有那么一刻想不明白,看着谭绍辉,不解道:“为什么?”

    为什么要为了她,而向人下跪?她什么时候有了那么大的面子?

    “你因里希的死被我折磨三年,现如今我知道里希的死是我错怪了你,所以,我为什么不可以下跪救你?别以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叶灵蓉一个好人。”谭绍辉一边说着,一边抬起膝盖跪在地上行走,每一个字眼儿都咬的死死的。

    可叶灵蓉知道,现在的他,比死还难受。

    跪着走到那把刀面前,谭绍辉弯下腰张开嘴,也不顾锋利的刀刃割伤他的嘴,将其咬住叼起来然后转过身子,顺着原路返回。

    一步一步,极为艰难沉重。

    那好看的薄情唇,一颗颗血珠开始从中冒出来,然后汇集在一起形成了小小的血流,顺着嘴角落下,染红成了一条绚烂的丝带,挂在嘴边,缓缓流动。

    血,落在衣服上,一滴一朵腊梅花儿,透着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