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执着的意义

乐柒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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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3-11-07

    手指渐渐用不上力,身体渐渐变软,安珩的脑子仿佛被塞进了一千只苍蝇,嗡嗡嗡嗡,又嘈杂又痛,——

    她想到了安然,想到了他们的计划,他们本打算以后找个安静的小镇平平静静地工作,快快乐乐的生活,会定期去看安嬷嬷,也会定期给太阳家园汇款……等安嬷嬷老了,再也做不动了,他们再把安嬷嬷接过来,一起生活……他们就像真正的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

    安然会是个出色的钢琴师,他的手那么好看,天赋那么好,怎么能浪费?她呢,也许会成为一个朝九晚五普通的职员,不会有太高的工资,却很自在,没有束缚,也没有太大的负担……他们会买下一栋小房子,一定要种素馨花,那是妈妈最喜欢的花,不过要安然打理,她可是连仙人掌都能养死的人……

    她们也许回去旅行,有时候也会去福利院帮忙,当然,也许能找到合适的人最好,找不到,她就干脆赖上安然,反正这辈子安然都甩不掉她了……

    安珩眼角划过无声的泪——这一切,都不可能了。

    她身体里的氧气越来越稀薄,大脑也开始变得模糊,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随着时间无声无息地消逝,她年轻的生命,会在这里被彻底终结!很多人的脸在她脑子里闪过,最后定格于徐云歌,这么多人,她唯一对不起的就是徐云歌……

    她安静地闭上眼,再也不看东陵也那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疼痛而扭曲的脸,等待着死亡的脚步向来走来,她仿佛看到小时候妈妈的张开双手,说,“宝贝,过来,到妈妈这里来……”

    然而就在她终于放弃求生的**,张开手等着妈妈温暖的额怀抱,……东陵也忽然松手,那份温暖美好的回忆,被现实打落尘埃,支离破碎,妈妈的温柔的面孔扭曲着消失了……

    她无力地滑落在地,像个破布娃娃。脸上的表情茫然空洞,不知道是庆幸,还是难过。

    在最关键的时候,东陵也送了手。尽管在最初,东陵也,是真的要掐死她。

    被他掐在手掌里的脖子是那么的脆弱,他只要在坚持一会儿,安珩,就会彻底地闭上她漂亮的眼睛,她再也不会扰乱他的生活,不过让涟若难过,不会……

    可安珩落泪的那一瞬间,他心软了。

    那眼泪,仿佛从天而降的陨石,狠狠的砸在了他的胸口,他幡然醒悟,才发现,自己到底干了什么!

    他说不出那时候在想什么。只是觉得很内心很空洞,像是被人活生生地挖走了一块,只留下个漏风的窟窿,风一吹刺啦刺啦地响,连他自己都觉得可怜。

    可是不该啊。

    不该是这样。

    安珩只是他圈养的宠物,一条小狗,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可有一天,这条小狗不再听他的话,还跑到别人那里献媚,他那么生气,毁了她又能怎么样?

    可究竟是为了什么,他竟然拿下不了手!曾经为了一块面包出卖灵魂的东陵也,此时竟然一点也舍不得,这个骄傲的身影走出他的生命。

    竟然已经到了“舍不得”的地步!究竟是何时,执念已经深入骨髓,与血肉交融?

    东陵也忽然就害怕了。

    东陵也的世界一直都是灰蒙蒙的,自从那年之后,整个世界仿佛被撕下了那一层遮羞布,呈现出一种苍白无力的灰,没有升级,没有希望。不断地挑战东陵甫寻找生母成了支撑他的唯一的支柱。

    东陵也这次出去,本来差一点点就要在东陵甫的阻挠下得到母亲的消息了,可终究是差那么一点点,他还是输了。不但输了,还赔上了两年积攒的所有力量,更是连自己都受了重伤。

    他觉得自己在害怕。害怕若是这一辈子都无法找到生母,那么他就要被这满世界的糜烂灰白淹没,窒息,永远也走不出来。

    这个时候,安珩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这个永远都那么高傲倔强不去的女孩子,像极了充满了生气的大红色,灿烂明亮,明明总是沉默着,却总能让人从她身上看到一种旺盛的生命。

    这是涟若都不能带给他的感觉。

    安珩是漂亮的,是的,很漂亮,却比不上涟若,可她比涟若更傲气,更让人有强烈的征服欲——明明就是寄人篱下的养女,竟然养出这样的脾气。尽管她习惯了在外人面前掩饰。

    可怎么掩饰都改变不了她骄傲的本质。就像他怎么努力,换来的都是她的冷眼相待。

    就算全校女生都为他疯狂,她的眼睛里,还是平静得吓人。安珩越是这样,他就越想要安珩弯下她笔直的脊梁,低下她高贵的头颅,在他脚下俯首称臣。

    可他努力了这么久,安珩还是那个样子。永远都不肯在他面前服软。

    没关系。时间还长,还很长,他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让安珩软化,低头。

    但他远远没想到,这一次,他失败地回来,竟然听到了如此震撼的消息,连整个人生都仿佛被撼动,那一抹刺眼的红色,就要从生命中消失……

    一想到此,他便如同被如怒的雄狮,势要将侵入领地的家伙碎尸万段。

    这个一直被他踩在脚底的人。可以任他为所欲为的人,忽然有一天和别人亲亲我我。就算是他不要的,别人也不能见了便宜!他的不甘,他的怨气,在脑子里咆哮,操控了他的行为。

    东陵也骨子里还是有着东陵甫的狠绝!尽管他是如此的厌恶者那个给了他生命的男人!既然安珩是他发现的,那么,就让她了解在自己手里吧!——到底,败给了心软,败给了舍不得。

    安珩终于没能死去,她一口气喘了过来,扶着墙站起来,看着东陵也的目光像是看着一团死物。伤口崩裂,血染红了他的t恤,他像一只可怜的龙虾一样,弓着身体,眼神以让是复杂的像是荆棘丛里的杂草,甚至不能看清楚到底有什么。

    身体的负担令东陵也无法再吃撑他强大的精神,最后,他,晕了过去。

    东陵也做了一个梦,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的安珩还在上中学,她扎着两条马尾,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东陵也每次到徐家,不是和徐冉争闹就是去揪安珩的马尾,看到安珩红着眼要苦不苦,他就能了半天。

    然后他发现自己的父亲,那个表面上心狠手辣内里更加心狠手辣的家伙,竟然和自己的下属说起了他的母亲,那是他第一次听到了那个女人的消息。他当时很受宠,直剌剌地冲进去就问东陵甫,然而昔日宠爱他的父亲,翻脸不认人,抽了他一顿鞭子,还把重伤的他丢到大堂罚跪。

    大堂人来人往,以东陵也的气性,怎么能受得了!他可是堂堂的东陵家的少爷!黑道最有潜力的二世祖!所以,他跑了。

    十三四岁的男孩子,一身的鞭伤,跑到大街上举目无亲,潦倒落魄,他以为父亲只是在与他置气,他以为父亲会妥协,他以为等父亲想通了,就会把他找回去,……

    可是没有!

    东陵甫从来没有找过他。

    他在外流浪了一个月,徘徊在城市的边缘,与乞丐野狗抢食,跟垃圾破烂为伍,他那个大少爷的骄傲,被践踏得体无完肤。

    然后他无意中走到了那个叫太阳家园的地方。他不知道走了多久,走到一个叫太阳家园的招牌下,几个穿着简朴却干干净净的孩子正无忧无虑地玩耍,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梳着马尾,正给另一群天真的小孩讲故事,她们快乐的小声像小鸟,飞过围栏落在东陵也身上。

    他认出来了,那个女孩子,正是过去被他欺负的安珩。那个不管怎样被他欺负,也一声不吭的安珩。

    当他还面临着生存的压力的时候,他无法想起那些被他欺负过的人,但这个时候,看到了依然光鲜的安珩,他的自尊他的骄傲,忽然就觉醒了。

    凭什么!他问自己,凭什么像安珩那样的野种都能活得好好的,而他这个正经的大少爷如今却像个疯狗一样活着,为什么?

    然后,安珩看到了他。

    东陵也记得那个时候的感觉,那一瞬间,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自卑,但同时又充满了希翼,甚至想如果安珩帮他的话,他以后会对安珩很好很好,比徐朗对她还要好,比徐云歌那个伪君子对她还要好!

    可是安珩只看了一眼,眼神平静没有丝毫波澜地,收回了目光。就想看到了路边的树,一件再不过稀松平常的事物。

    是的,事物,东陵也敏锐地感觉到,那个时候,在安珩的眼里,他甚至连人都不是。但他敢肯定,安珩认出了他。因为他看到安珩皱了一下眉头,那是每一次安珩看到他都会有的烦厌的表现。

    那一刻,东陵也下定决定,他会讨厌安珩这个人,从头到尾,讨厌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