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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初夏,天气还不是特别炎热,但是对于一些患有特殊病症的人来说,是不宜在太阳底下活动的。
文菁要去文家老宅,翁岳天本来是要陪她去的,但是她心疼啊,他的病情需要多多休息,坐车这种事,能尽量避免就避免。他患上了这种病,现在就算是站着什么都不做,他也会感到身上疼痛……
翁岳天见文菁这么心疼他,也不再坚持了,以他眼下的身体状况来说,许多平常人无感的动作,对于他,都是一种更加痛苦的折磨。他不但是。
翁岳天站在车子跟前,轻揽着文菁的腰肢,垂头看着她水嫩的面颊,粉嘟嘟的皮肤,粉嘟嘟的嘴唇,真是爱极了她这娇俏的小模样,看着她,他的病痛仿佛会略微减轻一些。
文菁微微仰起小脑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像哄小孩子那样,轻柔语气说:“岳天,一会儿我顺道去接小元宝,你在家好好休息,等我回来。”
“好。”他只是淡淡地应一声,但是他那双满含着眷恋的目光分明在说:我会想你的!
文菁读懂了他的眼神,因为她也是如此,恨不得能时时刻刻黏在他身边,她始终不肯去面对内心深处那一抹潜伏的恐惧……最爱的人患了白血病,在没有康复之前,病人的每一天都是在倒数着日子……
文菁踮起脚尖,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响亮的吻,依依不舍地拥抱了一下,这才坐进车子里。
才一转身就开始思念,这是文菁的感受,也是翁岳天此刻的感受。
翁岳天失神地用手指轻抚上自己的唇,上边似乎还残留着她的温度,鼻子里还有余香缭绕……这小女人,她很容易害羞,所以以前也很少主动亲他,可现在的她有一点改变了,会时常主动亲他,会主动关心他体贴他。两个人之间多了互动和相互的依存,让他感觉到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在爱着,付出着,她也在慢慢学习和适应怎样来把爱变成一种行动,而不只是有心。
爱,不是说说而已,爱一个人爱得死去活来的,却不会对那个人体贴入微,不会乐他所乐,悲他所悲,那不叫真正的爱。如果你爱他,就要用行动把你的感情表达出来。哪怕是一个亲吻,一个拥抱,一句体贴的话语,一个默契的眼神……这些点点滴滴都可以汇聚成令人温暖的情怀。这才叫两情相悦。
翁岳天喜欢文菁的这种转变,从前的她,诚然,是对他死心塌地,专一又痴情的,但美中不足的是,文菁那时比较粗心,尽管她是用尽全力来爱着,可是她其实并不明白,究竟要怎样做,才算是在爱着一个人,该怎么去为他付出?很简单的例子,在她第一次在停车场看见翁岳天流鼻血的时候,她就忽略了,被他几句话给搅乱的思绪,气冲冲就跑开。如果她能冷静一点,细心一点去感受他的异常变化,她或许早就会发觉他患上了严重的病……
经历过了那些种种,文菁就算以前再怎么懵懂,她也回从中吸取教训了。她深刻地检讨过自己,确实,她以前对翁岳天的关心和体贴都不够,这不止会使得她忽略他,还造成了她无法对他完全地信任。这一次,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她会细心地照顾他,信任他,并且毫不吝啬地向他传达她的爱意。藏着掖着的日子太不好受了,以后不用再憋着,每天都可以对着他说:我爱你。想靠近他亲吻他的时候也不用再压抑着。从前那些分别的日子,今后她都要一一地全都补回来!
文宅。坐落在市郊,靠近江边的一处村落附近。周围都是田园风光,风景怡人,空气清新。面朝着江水,宅子背后是大片村落和连绵起伏的山丘,比起荣顺村那里的地理位置也相去无几。
这是一座纯中国风的建筑,处处体现着古典的气息,褐红色的门厅,圆形的拱窗尽显雍容华贵,文雅精巧不乏舒适,设计得十分舒展。
宅子四周被一圈木栅栏围起来,褐红色屋顶,青绿草坪,还有颇具江南风情的小桥流水。住在这里,充满了诗情画意,真正是“倚山而居,闻鸟归林,傍水而栖,听涛拍岸”。
稀罕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那小桥下的水流依然清澈见底,看来,现在的主人也是善于打理的人。
文菁站在这宅子前好半晌,看着熟悉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她心里如何能平静呢。因为激动而难以掩饰的脸红,使得她水当当的肌肤越发迷人了。
文菁的手,情不自禁地抚摸着这深褐色的大门,还有灰白色的墙壁。谁说这些东西都是冷冰冰无情的呢,她在触及的那一霎,心跳骤然加速,忍不住眼眶一热……这就是她和父亲生活过的地方。仿佛每一块冰冷的石头都在欢迎着她的到来。
从她十岁那年,目睹父亲遇害之后,为逃避魏榛和魏婕的毒手,她侥幸从这里跑来出去,自那之后,她再也没有靠近过这里百米之内。有好几次,她都只能站在远处偷偷地望着,回想着这里曾经是她温暖的家。
但她心里又有另外一种矛盾存在着……这是家,也是父亲遇害的地方,再回到这里,她难免会等于是重温那残忍的一幕。
文菁在经历了这些年的种种磨砺之后,心智变得更坚强了,否则她也许不能清醒地站在这里。
“文小姐。”亚森轻轻地唤着文菁,意思是让她回魂了。
文菁点点头,走上前几步,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按捺住内心澎湃的情绪,伸手按向门铃……
文菁在来之前,想象过很多次,买下这房子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里即使不是闹市区,但这房子的价值和意义非同凡响,绝对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文菁不懂房价楼市,可她也估摸着,怎么也得要几千万才能从魏婕那里买到这房子吧?那么,现在这房子的主人多半是中年人,还是家底丰厚的富豪……
正想着,门开了……
文菁心头一喜,赶紧调整好状态,正准备招呼人呢,可是在看见门口站的人时,她不由得傻眼了……。
这人……文菁的脑壳一下子当机了……笑容凝结在脸上,惊诧,错愕……呆呆地半张着嘴。
别说是文菁了,亚森跟文菁的表情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不知道,应该叫眼前这人什么……分不清楚这人到底是男是女!
仿佛时间空间都错位了,眼前这人,约莫有十六七岁,长相极为秀气,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雪白的肌肤近乎透明,鼻子挺秀,小巧,唇色淡淡的粉红,下巴更是线条精致,就算是整/容也难以出来这么好看的效果。这人穿着文菁从没见过的衣服,像某国的服饰,仔细看却又不像,但就是有股子眼熟。嗯……很像古装片里的男人穿的内衣。
这雌雄难辨的人,却有着一双纯净无瑕的眼睛,闪烁着琉璃般的光芒,宛如婴孩一样无邪,不谙世事,让人无法不生出好感,就像是见到了最美好的事物,舍不得破坏那精致。文菁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世上真有精灵,眼前这个,一定是一只男精灵!
为什么现在反应过来人家是男的?因为文菁聪明了一回,留意到他的喉结了。
“呵呵……小……小弟弟,请问,你们家大人在家吗?”文菁的语气很温柔,生怕惊了这美丽的少年。
少年闻言,那一双澄澈的眼眸顿时露出孩子气的娇嗔:“什么小弟弟,我已经十八岁了。还有啊……我家没大人,就我一个。我就是这房子的主人,你们,有事吗?”
“你是这房子的主人?”文菁再一次惊到了。这孩子,才十八岁呢,那么有钱?听他的口气,这房子就是他自己买下的,这也太犀利了!
亚森在一旁静静站着,不知怎么,他在那么一刹的晕乎之后,清醒过来就隐隐会感到不安。这少年,生得太美,不食人间烟火,纯洁得有些超乎常理。哪里不对劲,亚森说不上来,纯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直觉。
亚森很自然地上前一步,这是出于对文菁的保护意识。
文菁有点混乱,实在想不到房子的主人会是这么一个男孩子。但是她不打算就此中断她前来此的目的。她是想要来向房子的主人谈一谈,看看有没有可能从他手里再将房子买回来,她已经问过翁岳天的意见了,他也支持她这么做,想必对方不会太为难她吧。
“请问,我们可以谈谈吗?我是说,谈关于这个房子的事。”文菁不自觉地放软了语气,很奇怪,她觉得眼前的少年太招人爱了,不是情爱,只是一种欣赏的心态,她以前没有产生过这样奇怪的感觉,这是第一次。
少年犹豫了一下,轻咬着贝齿,纯净得眸子打量着文菁,他有点羞涩,有点怯怯的,这让人联想到童话故事里的小兔子在大灰狼敲门时的情景。文菁尴尬了,她又不是大灰狼,这少年是在害怕什么呢。
好一会儿,少年才侧过身,招招手说:“你们进来吧。”他的声音很中xing,配上他绝世小受的容颜,很让人思维混乱……
会客的地方没有选在客厅,而是在屋子背后的花园。!样选子在。
这里的一草一木许多都是以前文启华种下的,不得不说,在这十多年里,这座宅子被人打理得很好,就像其他地方一样的维持着原貌。
置身在熟悉的环境中,每一处陈设,每一处景致都曾陪伴着文菁度过那段童年时光。一个能够玩“藏宝游戏”的地方,比人们想象中的独栋别墅要大得多,但是文启华在建造房子的时候格外注重环境的营造。他知道家里人少,他也最是不喜孤单冷清的感觉,所以在前院后院都种满了各类花草树木,人工小桥下的流水也是穿梭前后两院。整个布局就是将植物和水环绕着房屋的主体,住在这里的人,一年四季都会感到如同置身在花园中,与大自然零距离的接触,岂是一个心旷神怡了得!
紫罗兰,雏菊,紫薇,米兰……等等各种在初夏季节盛开的花卉,汇聚在一起,不仅只是视觉上的冲击,还能让人的身心不由自主地松驰下来,鼻息里萦绕着花儿的幽香,品尝着主人准备的玫瑰花茶,沐浴在暖暖的阳光下,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文菁和亚森都对眼前这少年有种好奇心,这个如同从画儿里走出来的美少年身上仿佛有神奇的魔力,人的视线一接触到他就难以再移开……他头发如绸缎般有淡淡的光泽,肌肤细致如美瓷,黑亮的眼眸比玛瑙还要好看,虽然穿着很随意,古怪,但依旧掩饰不住他身上那种王子般的矜贵优雅。如梦幻般绝世的容颜,他坐在那里就像是一尊精致的艺术品,仿佛他已经与周围的花草都融为一体了……
少年神情淡然地望着文菁,他很沉得住气,文菁不说话,他就不开口。
文菁还在东张西望,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勾起了她的回忆,时隔多年再一次回到这里,她的心情难以平静,童年的往事一幕幕在脑子里浮现,使得她更加想要将这里买回来。
“那个……请问,我该怎么称呼你呢?”文菁微笑着望向少年,虽然他说他已经成年了,但是文菁还是会把他当成是个孩子。
少年闻言,不经意地嘟了嘟嘴唇,那表情简直是萌呆了,文菁不禁又是一愣……这小正太的魅力太超常,随意一个小小的动作就会让人失神。
少年像是思考了一下,然后才决定回答文菁的问题:“你就叫我华樱吧。”
“华樱……”文菁喃喃地念了两遍,心想啊,这名儿挺适合他的,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想起某个漫画里伫立在樱花树下的少年。
文菁很礼貌地点点头,友好地笑笑说:“华樱你好,我叫文菁。很早以前我就住在这栋房子里,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将房子买到手的,但是我想,你一定知道房子的前主人是谁……我今天来是想跟你商量一件事情……你看,能不能……把这房子卖给我?”
文菁的态度已经是很诚恳了,也很注意自己的措辞,但即使是这样,她还是会莫名地感到心虚,活像是自己在诱哄一个无知少年上当一样,尽管她明知这是错觉,明知自己是有着绝对的理由来购买这房子。
华樱纯净的眸子里流露出不解,微微偏着脑袋问:“我为什么要把房子卖给你呢?这里现在是我的家,卖给你了之后,我住哪里?那我不就成了无家可归吗?”
文菁一下子语塞了,有点凌乱……华樱这一连串问题看似是有道理,但仔细一想,一般人是不会这么问的了。文菁已经说过会买房子,他拿到钱之后随意在哪里买房子住都行,怎么会无家可归?而少年的思维似乎是没有想到那个层面上去,这好比是1+1=2的问题,他竟然不会算?
不会吧,难道这少年是个智障?文菁不是歧视智商有问题的人,她只是纳闷,如果他真傻,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文菁殷切的目光望着华樱,他是那么美好的一道风景,美得像精灵,他的目光那么纯,那么清,这样的人,应该是十分善良的吧,很好说话的吧……
“咳咳……那个……华樱啊,是这样的,你想想啊,你把房子卖给我,但是我会付给你钱,之后你就能拿着这笔钱去其他地方买房子。因为这里以前是我的家,所以我现在想买回来,你当初花多少钱买的,我愿意多出一些钱,你同意卖给我吗?”
华樱纯美的面容上依旧是懵懂茫然的神色,清亮的眸子眨巴了两下,很不给面子地摇摇头说:“我是花了一亿两千万买的房子,我不卖,你给我再多钱我也不卖,因为我……其他地方我都没去过,我只想住在这里。”
亚森正把一口茶喝进肚子里,此刻猛地呛到,差点喷出来……乖乖额滴神,这人是哪里来的奇葩?其他地方他没去过?那他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先前还觉得这少年单纯,现在亚森蓦地感到一阵心悸,不自在,只感到少年浑身上下透着股邪乎劲儿。
一亿两千万……文菁顿时傻眼了,下意识地挠挠自己的头发,瞪大了美目盯着少年,他坦荡荡的眼神,不似在说谎。
“华樱,你再考虑一下行吗?这里曾经是我的家,如果不能买回来,我会终身遗憾的……华樱……”文菁词穷了,面对华樱毫不犹豫地拒绝,她不知该如何继续说服他,他的态度这么坚决,她该生气的,但一看见他那双纯真如孩童的眼睛,她心头的愠怒就莫名消失了。
他只是个孩子,不能对他动怒,只能好言相劝。
“遗憾?为什么会遗憾?就算这里曾经是你的家,可是你已经离开很久了,为什么还会对这里有感情呢?”华樱好奇地低语着,他的表情和眼神分明写着两个大字不懂!
文菁窘了,无奈加挫败,她这是遇到个什么样的人啊,小学生也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吧,这里曾是她的家,每个人都会对自己家有着特殊的眷恋,这么简单的事情,可华樱的反应好像是很不理解这是为什么。
文菁心里不由得冒出一句:华樱到底是不是地球人啊?
算了,看来今天的谈话没办法进行下去了,文菁面对着华樱,有种束手无策的感觉,再谈下去的话,指不定他还会问出些更让她头疼的问题。
文菁留下了一张名片给华樱,说如果他想通了卖房子就打电话给她。
华樱瞄了一眼桌上的名片,丝毫不见他有惊讶之色,是“启汉”总裁这身份不足以震撼到他吗?
文菁并不介意,她给名片的目的也不是在炫耀什么,只是留下一个联系方式,抱着那么一点希望……希望华樱能改变主意。
文菁向亚森使个眼色,然后起身向华樱告辞。
华樱古井不波的眼神里掠过一丝亮光,稍纵即逝,没有说再见,也没有挽留,只是静静地看着文菁和亚森离去。他就这么站在花园中一动不动,如老僧入定,好半晌才收回了目光……
“她还会再来么……”
空气里隐约传来华樱的低语,似是有所期盼,又似是困惑不解,还有一丝笃定……
两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文菁没有收到华樱的消息,慢慢的,心里越来越失望。翁岳天看在眼里,但他目前也没有好的办法来解决此事。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唯利是图,只要有利益绝对不会放过。一种人就是将心中的某种执念或情操看得比金钱还要重。在听过亚森对于华樱的描述之后,翁岳天没有怀疑地就能确定,华樱属于第二种人。这类人是无法用金钱去打动的,他们往往只会遵从于心里的感觉。如华樱所说,他没去过其他的地方,所以他不愿意离开那房子。这就是他的执念,很难消除,除非能有让他更为执着的东西让他改变主意。但是很显然,华樱连家人都没有,年纪轻轻却财力惊人,要让这样的人动摇……难。
华樱究竟是何来历?很容易就查到了。华樱的资料很简单,父母早逝,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他卖了家里的别墅,买下了文家的旧宅,目前无业。这份资料看不出什么破绽,但翁岳天有一点想不明白……华樱也就是个富二代嘛,为什么却像是不谙世事般的懵懂?华樱没有精神病史,是个正常人,但又似乎不太正常……
文菁怀孕六个多月了,翁岳天不让她再接送小元宝上学放学,都交给亚森来办。学校本来人就多,他怕万一文菁有个磕着碰着。
翁岳天和文菁之间这算是稳定下来了,虽然她是孩子的母亲,但在翁岳天眼里,她还是当初那个令他悸动的少女,是一个需要他精心呵护和宠爱的宝贝,就算是患病,他也还是处处在为她和孩子着想,眼看着文菁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翁岳天就在琢磨着,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该办了?其实文菁也在想这件事……第二个孩子都快要出生了却还没办结婚证。文菁记得在翁岳天遇险那段日子里,她曾祈祷如果他能平安归来,她会主动向他求婚,现在……是到了要把这个想法实现的时候吗?
再过几天就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在六年前的这一天,文菁被翁岳天从养母家里带走,在这之后,对于她来说,那就是从地狱来到了人间,而那个拯救她的男人,现在是孩子的父亲,是她的枕边人,是她的挚爱,更是她最亲的亲人。所有的纠缠都源自于那一天,文菁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时的她,还只是一个被养母和姐姐虐待的自闭少女,她的世界单纯到只有家里和菜市场之间的距离。她的心里只有亲生父亲和养父这三个人,但是翁岳天的出现,让她看见了光明和希望,看见了人间还有温情存在,她的心里便多出了一个相识才一天的男人。她义无反顾的跟他走,甚至不问那是要去哪里,不知道这种近乎于盲目的信任感从何而来,可她就是那么做了。她像一颗星星依偎在月亮的身旁,汲取着他的亮光和温暖,再将自己的一颗痴心回赠于他……
回想这六年来,经历过多少悲欢离合,酸甜苦辣,庆幸的是,每一次看似是艰辛苦难的背后,都会让两个人的感情得到更高的升华,从最开始单纯的依赖,到现如今不离不弃地爱着,这当中的过程,有着怎样的甜,有着怎样的苦,她此刻已经无法一一道来,因为那些都已经化作了珍贵的记忆,酿出了如美酒般香醇的爱情。蓦然回首,她发现,曾有过的伤痛,埋怨,眼泪,不过都是成就这一段爱情的基石,她和他,将会牢牢地站在这基石上,手牵着手,共同度过这一生。
文菁本来是想好好地策划一下要怎么向他求婚呢,需不需要选择一个浪漫的场地,浪漫的时刻,浪漫的美景……不过后来想想还是作罢了。翁岳天的病情,虽然没有恶化,但也没有好转,化疗的疗效并不理想,他越来越少出门了,哪里还会有心思享受浪漫呢,他即使在家里也多数是在休息养病。
有几次她听见陶勋让翁岳天去住院,但是他都不愿意去。至于原因,文菁不用问也知道,他是想多一点时间陪伴她和孩子。
翁岳天由于患上白血病,他的身上会出现一些肿块,脸上看不出什么,但他的手臂和小腿,腰,都能看得出来,脚上也有。原先他只穿40码的鞋子,现在要穿43码的才行。裤子也比原来大上了一圈,因为腰上有肿块。他有时候会因为疼痛而睡不着,或是睡着了半夜又醒来,他的睡眠状况变得前所未有的糟糕,这都是因为病痛所至。
小元宝很乖,他看见爹地病成这样,他也自觉地在隔壁房间里睡觉,不再像以前那样嚷着要和妈咪一起睡,因为妈咪要照顾爹地。
学校放暑假了,小元宝心里是很想可以跟爹地妈咪出去旅游,但他没有说,只是时常跟翁震去公园下棋,或者是到乾帮去找乾廷。
孩子这么乖巧懂事,翁岳天感到很是欣慰,却也更加自责,要不是他目前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他一定会带孩子出去玩的。他记得自己小时候,父母还在身边时,他是多么渴望着每次放假都能痛快地晚上一场,在父母的陪伴下,像别人家的小孩那样……想必小元宝也是这么想的,只是这孩子很贴心,不闹,不曾向大人提出这种要求。
在得病之前,他还没意识到健康是这么重要,等自己走到这一步,才惊觉,即使再多的钱财都不一定能买到一个健康的身体。但愿他现在懂了这个道理还不算太晚。时时刻刻都在倒数着,还有两个多月,文菁就要生下第二个孩子了,等他康复之后,他要好好弥补文菁和小元宝。父个在特。
文菁时常都会亲自下厨做饭,每一次都是分开来做的。翁岳天吃的东西和一般人不一样,患上白血病的人在饮食方便有诸多禁忌,文菁全都通过咨询医生和查看资料一一记在心里。
文菁对于金钱方面是比较迷糊的,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翁岳天让亚森交到她手里的那张金卡里有多少钱,自她接任“启汉”的总裁之后,她也不清楚每个月乾缤兰是向她户头里打进了多少钱,也就是说,她现在只知道自己不缺钱了,但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少身家。她的心思都在翁岳天和孩子身上。前些日子意图买回文家老宅的时候,还是翁岳天之前提醒她,说不管多少钱,只要她想买就一定支持她,就算是上亿也不要紧,所以她才会跟华樱说,会出价高出他购房的价格来买回房子。
文菁今天的行踪有点神秘,亚森将她载到了蓓蓓家楼下,然后和蓓蓓一起出来了,却没有再回到车上,而是跟蓓蓓一起坐出租车,亚森问她为何,她神神秘秘地说要去买点东西。
亚森远远地跟着,尽职尽责地当好一个保镖,他看见文菁从珠宝店里出来的时候笑得格外灿烂,活像是待嫁的小媳妇,温暖的笑意中透着几分女儿家的娇羞,脸蛋红润润的,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闪烁着耀眼的神采……亚森纳闷了,文菁这是去买首饰了吗?一看她身上,没有多出任何新的首饰,那她干嘛这么高兴?
不仅如此,她还去了一趟鲜花店,捧着一束玫瑰……几乎将她整个身子都遮住了。看她高兴得样子就像只可爱的小喜鹊,蓓蓓不由得羡慕起文菁来……她与翁岳天从认识到现在,六年了,终于是要修成正果了吗?做为她的好姐妹,她会送上最诚挚的祝福,只可惜文菁现在大着肚子,翁岳天的病能不能痊愈还是个未知数,看来这杯喜酒,暂时是喝不了了。
亚森虽然是一路跟着,但还是将这些都报告给了翁岳天知道。亚森不明白文菁这是要做什么,但翁岳天却在听了汇报之后,心里顿时亮堂了……这个小女人,她的想法,向来都逃不过他的眼睛。看来,他也要临时改变主意了……
文菁回到家,静悄悄的,翁岳天在房间里休息……嗯,这样很好,她可以放心地把花藏好,等到晚上再拿出来。
文菁摸摸自己包包里的东西,嘴角自然溢出一抹窃喜的笑……嘻嘻,好期待他的反应,他也许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可是不要紧,只要她记得就行。
文菁从踏进家门就开始紧张,想起那一年的圣诞节,她问他会不会娶她,结果因为时机不对,也因为那时的她太沉不住气,心理极度脆弱,所以才没得到她想要的答案,她误以为他不是真心待她,因此在被魏榛劫持之后,掉下江边被乾廷所救,一去伦敦就是五年都不曾与翁岳天联系过……那错过的五年,是她的遗憾,她不会再重复同样的错误,只因为她懂得了,他早就爱上了她。
文菁懒懒地依靠在阳台边的椅子上,两只小手在剥桂园,一颗一颗往嘴里送。翁岳天说让她多吃桂园,说是孩子在出生之后眼睛会很漂亮。尽管这样的说法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但文菁还是很听话。她记得以前怀着小元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要她经常吃桂园……
圆乎乎的脸蛋,圆乎乎的身体,圆乎乎的肚子,文菁长成了小肉球,可也是一个娇憨可爱的小肉球,静谧的空气里时不时能听见她嘴里发出的声音,吃得可美呢。
一边吃桂圆一边琢磨着事情,文菁的眼皮耷拉着,渐渐低变成了平躺的姿势,隆起的肚子鼓鼓的,七个多月大了,跟座小山似的,她这一睡下去,孕妇裙下边的风光就露出来……这妞,到现在还是喜欢穿着纯棉的有卡通图案的底裤,今天的穿的是一只米老鼠……母的。
“唔……”伸伸胳膊伸伸腿儿,文菁这架势是想睡了。
一道修长的身影靠近,随之,薄薄的被子搭在她肚子上,温热的大手轻触她嘴角,正拿着一张纸巾在为她擦嘴。
“你呀,吃得像个小花猫,不擦擦就想睡了吗……”翁岳天低沉温和的声音传来,带着满满的宠溺。
文菁一听,顿时来了精神,坐起来,笑嘻嘻地望着他:“嘿嘿,你醒了。那我不睡了,陪你。”
翁岳天心里一暖,孕妇嗜睡,他是知道的,但眼下有一件事急需要出门去办,文菁想要休息的话,要等到回来之后了。
“既然你不是特别困,那就换一下衣服跟我出门。”翁岳天这么一说,文菁才注意到,原来他已经换好衣服,不是穿的睡衣了。
他最近都没出门,今天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吗?文菁怔忡,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好奇地问:“我们要去哪儿?如果不是需要你亲自去办的话,那就……那就不要去嘛,你的身子……”
文菁关切又心疼地抱着他的胳膊,实在不想他在忍受着病痛的情况下还要出门。翁岳天深眸里闪过一道光华,垂头在她粉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柔声说:“这件事,必须我和你亲自去,否则,办不成。因为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民政局。”
当文菁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呆呆地望着他,粉嫩的小嘴儿张成了“0”型……她感到意外,想不到他会突然这么说,之前一点预兆都没有,这个惊喜也实在太大了!
文菁紧张地捏着自己的衣角,白嫩的脸蛋红到了耳根,心跳早就失去了频率,激动的情绪溢于言表,极度的甜蜜中夹杂着丝丝酸涩的滋味,这段感情当真苦尽甘来了?她是真的要成为他的妻子了吗?还没等她开口求婚,他已经这么快做出了决定,并且是如此地笃定,坚决。这巨大的幸福来临,她才发觉自己的喜悦远远超过预期……她幻想过自己的婚礼是什么样子,她穿上婚纱会不会好看,她担心他会不会等病好了之后才肯和她结婚?
但现在的事实证明,他没有像她想的那么固执,这才是最让文菁感到开心的。其实如果换做是以前,翁岳天一定不会选在自己患病时提出结婚,可是这些年,在感情上经过了不少的磨折,悲悲喜喜,迂迂回回,辗转反复,一件一件大大小小的事情加在一起,使得他的爱情观在逐渐地发生着变化,确切地说,是在完善着他的爱情观,人生观。爱一个人的方式有许多种,除非是事过之后,也许在当时,我们分不清楚究竟怎样去爱才是最佳的,所以我们时常会迷茫,彷徨,甚至会做出一些不可理喻,不被理解的举动。翁岳天最开始一直都隐瞒着自己的病情,他不想拖累文菁,不想在她面前病死,不想他死后,她还活在他的阴影里无法自拔。
当他在医院碰到文菁,被她逮到时,她所说的那些话,她的反应,她的眼泪,她的拥抱,让他顿悟了,更加深刻地懂得,爱一个人就不要总是替她做决定,尤其是在瞒着她的情况下。他应该说出来,把自己的苦和痛都呈现在她眼前,然后让她自己选择,究竟是放弃还是继续着段感情。
他总是认为,爱她的方式就是他独自背负起一切的压力和苦痛,可他忽略了,她是如此特别的一个女人,她爱了就会付出整颗心和生命,对于她来说,最大的痛苦不是眼睁睁看着他死去,而是如同那段日子里一样成天只能提心吊胆地猜测着他是死是活。那种煎熬才是她最不能承受的。
今天亚森向翁岳天汇报了文菁的行踪,先是去珠宝店,然后去花店,买回来的那一束玫瑰还在被她偷偷藏了起来。他哪里会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呢,六年前的今天,是他将她从养母家里带走,从那天起,彼此之间开始了无休止的纠缠,并且还将继续纠缠下去,如两条紧紧依附着彼此而生长的蔓藤。
文菁圈住他的腰,仰着小脸,紧张中带着几分羞涩,小声地嘟哝:“你……那个……真的决定娶我了?不会后悔的吧?你真的考虑清楚啦?”
翁岳天笑而不语,苍白的脸颊上始终保持着沁人心脾的微笑……
娶她,这个念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无从追溯,但是他能感受到自己内心强烈的,想要让她的名字冠上他的姓氏,想要她和孩子都出现在翁家的户口本儿上。这一次将她接回翁家之后,翁岳天明显地感到文菁和他更像是一家人了,亲切感更胜从前。每天醒来睁开眼睛就能看见她温柔的笑脸,每晚入睡前她都会在他脸上或者额头留下亲昵的一吻,每一次他洗澡都是在她的细心照料中完成的……因为他能吃的东西太少,胃口难开,所以她煞费苦心地为他做各种不同口味的饭菜,每天她都会按时提醒他吃药,每一次他从疼痛中醒来时,除非她睡熟了不知道,否则她都会陪着他,尽量将一些开心的轻松的话题来转移他的注意力。她原本是一个迟钝又有点呆板的人,能做到这样,是因为她时常在网上搜罗一些搞笑的视频和笑话,凭着她惊人的记忆力,她记下来那些笑话,随时都能将给他听……她无微不至地关怀他,照顾他,她是欢乐的小喜鹊,更是暖暖的太阳,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输送着暖意。
由于患病,他不如之前那么英俊了,他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而她从来没有过一句不耐烦和怨言,从她的眼神里,他能感受到的就是满腔的爱意和温情,她爱的不是他那一副绝世的好皮囊,她和他一样的,看中的是表象之下的那一颗至诚的心。
直到现在他懂了,为什么有人说,爱情到了最后都会演变成亲情。那不是意味着爱的消失,而是意味着对方已经成为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彼此融为一体,不可或缺。
微凉的薄唇在她柔嫩的唇瓣上轻轻一啄,唇齿间溢出的字句犹如宣誓一般:“你准备好了吗,陪伴着我,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文菁眼里早已是热泪盈眶,喜极而泣,一个劲地点头,抱着他,窝在他胸膛上咿咿呀呀地啜泣着,嘴里不停地在叨念,至于说的什么,反正就是“我爱你”之类的话,她自己都高兴得语无伦次了。
翁岳天刚刚才换好的衣服又被她哭花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根本不在意这个,只要他的小女人能感到幸福,流着欢喜的泪水,一件衣服算什么,就算是限量版,就算是价值几万,十几万……都比不上眼前的她一个小小的手指头。
他的爱,曾经深埋在心底,如一座隐匿的火山,而现在,他的爱就是洋洋洒洒的春风,笼罩在她的世界每个角落。宠着,爱着,疼着,宝贝着,仿佛怎么都不够。怎么会够呢,还有一生的时间要度过……
文菁哭得差不多了,情绪稍微稳定了,这才从他怀里抬起头,红通通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我们去民政局,那要不要……准备一点东西啊?”
“什么东西?”翁岳天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眼底藏着一抹异色。
文菁窘了,他忘记了结婚戒指吗?
“就是那个……那个……我们就空着手去民政局吗?”文菁眼巴巴地看着他,欲言又止,她想到了自己包包里的东西,要不要现在拿出来呢?可是她本来准备晚上拿出来的……
翁岳天轻笑着,爱怜地刮了一下她秀挺的小鼻子:“既然你已经买了戒指和玫瑰花,那我就不用再买了。”
文菁轻吐着小舌头,惊愕不已,原来他都知道了。
翁岳天脸上的笑意不减,但却多了几分凝重,略显粗糙的手指抚摸着她嫩滑的脸颊,无限眷恋的眼神紧紧锁住她:“文菁,现在轮到我问你了……我有病在身,无法给你一个隆重而浪漫的婚礼,你愿意跟我这个病人结婚吗?”
“我愿意!一百个愿意,一万个愿意!我可以不要热闹的婚礼,我只要你能健健康康的!”文菁丝毫没有犹豫,干脆,坚定。成为他的妻子,就是她最美的愿望,将会是她这辈子最值得骄傲和珍惜的一件事!
一瞬间,他就听见了幸福花开的声音……他和文菁之间的爱情,与外表无关,与家世背景无关,与身体健康无关,唯一能左右他们的只有两颗至诚的心。
在去民政局之前,翁岳天和文菁先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公墓。文启华和阿芸都在这里安息。
文菁这不是第一次来了,可这一次不一样,今天是领结婚证的日子,翁岳天说来这里,当然是有着比以往更加深刻的意义。
公墓里庄严肃穆的气氛中,文菁和翁岳天手牵手站在文启华和阿芸的墓碑前,他的大手包裹着她的手,很窝心,很安全,虽然他瘦了,不像以前那么健壮,可是在文菁心里,这个男人就是她和孩子最温暖的港湾,最幸福的归宿,他有着超乎寻常的力量,他有着超乎寻常的智慧,还有一颗如大海般宽广包容的心,这些都是因为,他爱她。
翁岳天神情凝重,认真,忍着疼痛,挺直了腰板站着,略微沙哑的声音从他薄唇里溢出:“伯父,伯母……噢,不,请原谅,我应该称呼……爸爸,妈。你们在天有灵,请你们做个见证,我将会娶文菁为妻,这一生一世,无论平穷还是富贵,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她变成一个大胖子还是变成老太婆,我都会陪伴着她,爱她,胜过爱我自己。爸爸,妈,你们也知道,文菁有点呆呆的,笨笨的,所以应该要有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来成为她的另一半,请你们保佑文菁和孩子身体健康,保佑我的病能早日康复,我要许她一个光明和希望的未来。”
文菁的眼眶又红了,翁岳天不但爱她懂她,还这么尊重她,即使她父母不在了,他还是郑重其事地来到这里向父母禀告,就如同他们真的在世,真的能听见一样。
没他时在。文菁知道自己不该在这喜庆的日子里哭哭啼啼,可就是忍不住哽咽了声音:“爸,妈,你们都听见了吗?你们的女儿要结婚了,我和宝宝有真正属于我们的家了……爸,妈……”
对于一个在残缺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是梦寐以求的幸福,是难以磨灭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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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政局出来,翁岳天和文菁手牵着手,十指紧扣,无名指上都戴着婚戒。是文菁今天在珠宝店买的。原本她手上已经有一枚他送的戒指,但是她想啊,这一次是她要先向他求婚嘛,应该是要买戒指才对,可没想到还是他先提出了。
“老婆,你要记住啊,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呃?怎么是我先,明明是你先说来民政局的。”
“老婆,戒指是你先买的,如果我不说去民政局,晚上你肯定要当面要求我的,对吧?那就算是你先向我求婚的,放心,这个事我不会笑话你的。”
“你……哼,耍赖啊,我不叫你老公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不叫,我就告诉你的每个朋友,说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呵呵……老公,这个事还是保密吧……”
“……”
夕阳的余晖里,两人的影子越拉越长,时而重叠,时而依偎……怎么能没有婚礼呢,翁岳天心里暗暗在盘算着,等病康复之后,要给文菁一个怎样的婚礼,让她成为全世界最幸福最美丽的新娘。
今晚是翁岳天和文领证的日子,但是却不能像普通人那样喝/酒庆祝,除了多出一张结婚证,其他的都跟平时一样。对于病人来说,庆祝和热闹,就是在折腾他,一切都只等康复之后再弥补。但是夫妻之间的某些事呢?他还能有精力做吗?
卧室里的空气里飘散着淡淡的玫瑰花香,灯光也打得格外柔和,映照着床上的两人……正题还没开始,温柔的前奏也是那么撩人。
“嗯……老公……”文菁半咬着唇,眼色有些迷离,肌肤隐隐透着诱人的粉红。
“老婆,我喜欢你这么叫我,可以再叫几声吗?”他从她胸前抬起头来,嘴角泛起邪魅的笑容。
“老公老公……老公……”她绵软的嗓音有着蛊惑般的魅力,但他却没有再应她……
蓦地,文菁胸前的肌肤上骤然传来温湿的感觉……文菁体内的燥热感顿时消失无形。
“岳天,老公!”文菁惊慌地呼唤着翁岳天,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
翁岳天低着头,整个面部都痛苦地拧在了一起,牙缝里挤出几个破碎的音节:“快……给陶勋打……电话……”话音刚落,文菁雪白的身体上赫然出现猩红色的液体……是翁岳天流出的鼻血滴到她身上,而他的身体也往旁边一倒……他发病了!这本该是喜庆的夜晚,一霎间变得异常悲凉……
为了不影响到公司,翁岳天的病情一直都是对外界保密的,他的主治医生是陶勋,每一次他进出医院都会刻意地低调,但是这一次,大半夜的进了急救室,想低调都不行了。
经过抢救,翁岳天暂时脱离了危险,但眼下还在昏迷中。另外,陶勋很明确地说了,从今天开始,翁岳天要住院,一直到文菁生下宝宝,取得脐带血。
病房外的气氛有些凝重,亚森神色悲痛地站立着,翁震带着几个保镖赶来了。这年逾古稀的老人,头发花白,脸色黯淡,一双饱经沧桑的眼睛里充满了悲恸,但他的脑子还是清醒的,他知道现在需要做什么。行司情翁。
翁震面色沉重,神情肃穆,苍劲的声音吩咐:“亚森,安排一下,病房外派人守着,岳天病重的消息不能传出去,不准任何记者接近病房,凡是没有经过我允许的人一律不能进去探望。从现在开始,公司暂时由我接手,你负责这里的安全。”
亚森恭敬地朝老爷子一微微倾身,领命做事去了。保镖们在门口站得笔直,丝毫不敢有松懈。
以翁岳天目前的身体状况是无法去公司的,平时他每个星期最少还是会去一两次,多数时候是让秘书将公司的文件带来翁家由他处理,但现在他这一病倒就难说了,至少会好长一段时间不在公司出现,这样是会引起公司高层的恐慌和外界的无端猜测,所以还不如就由有老爷子暂时接管公司。这种时候,也只有翁震出面才能镇得住。
翁震轻轻推开病房门,只见一个女人的背影,低着头,守候在翁岳天的身前,是文菁。
翁震紧紧皱着的眉头没有一刻松开过,虽然他没有像女人那样哭泣,可他眼里的心疼却是那样浓厚,如果不是今夜即使抢救过来,翁岳天现在恐怕就是……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老爷子再也承受不起这样的打击,当年翁岳天的父亲牺牲时,那种痛,几乎将翁震整个摧毁。现在他老了,心脏也不好,身体大不如前,要不是他勉力在撑着,他也该躺在病床了……
关于翁岳天和文菁领结婚证的事,翁震是知道的,他当时表面上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实际上内心十分高兴。回想自己以前的一些行为,确实是有欠妥当,但追根究底都是出于亲情的角度。如今的翁震,只希望孙儿能够活下去,而他明白,文菁就是翁岳天的精神支柱,因此,他内心也是接受了文菁,只是没想到,这小两口才领到结婚证当晚就往医院跑了……孙儿的这一生,怎么就这样地波折呢?
文菁背对着门口,整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翁岳天身上,红肿的眼睛望着他,他戴着氧气罩,双眼紧闭,一动不动,手也是冰冷的。文菁心底潜伏着的恐惧感在不断蔓延……拼命想说服自己不要害怕,但怎能不害怕呢,她根本承受不起失去他的痛苦。
“文菁,你别太担心了,你是孕妇,注意身子……”一个慈祥温柔的声音响在身后,文菁的背脊微微一僵,这是翁震态度最温和的时候了,真的好像是亲人一样。
闻言,文菁不由得鼻头一酸,轻轻地吸着鼻子:“我……我不哭……不哭……他一定会没事的……”
“没错,岳天一定能挺过来的,他不是短命的人,他还要养活老婆孩子呢,他是有责任感的男子汉,不会丢下我们走掉的,我这把老骨头还等着他养老……”翁震话是这么说,可就是心里越发难过,跟文菁一样,害怕自己的希望到最后成泡影。
文菁想在这里一直守着,但是她的身体状况也不允许这么做。陶勋说了,翁岳天没那么快醒,文菁不能熬夜守他,她肚里的孩子必须要是健健康康的才能为翁岳天提供脐带血。
文菁没有强行坚持,她想明白了,这不是她固执的时候,与其在这儿熬夜,不如回家好好休息,眼下的情况,养胎最重要,万一肚子有什么闪失,那就不是一条小生命而已,而是关系到翁岳天的命!
文菁回到家时,小元宝正在巴巴地等着她回家,先前送翁岳天进医院时,没有惊动小元宝,可那小家伙像是有感应,不一会儿就醒了,跑来隔壁卧室没看见爹地妈咪……
母子俩依偎在一起,很有默契地没有流泪,憋着。没有了翁岳天在这个家里,顿时感觉心头空荡荡的,仿佛世界都只剩下一片灰色。
小元宝窝在文菁身边,毛茸茸的小脑袋亲昵地蹭着文菁的颈窝,软糯的声音问:“妈咪,可不可以让妹妹早一点出来呢?非要怀胎十个月才可以生小孩吗?如果可以让妹妹早点从妈咪肚子里出来,是不是就能早一点救爹地?”
孩子看似幼稚的问题,却让文菁的心紧紧揪了起来……是啊,为什么一定要十月怀胎才能生下孩子?她真的无法回答。那是人类繁衍后代的自然规律,不是想什么时候生就什么时候生的,但文菁现在忍不住和小元宝一样的在想……假如人不需要怀孕那么久就能生下孩子,那该多好啊,只可惜,谁都无能为力。
小元宝白嫩的小手轻轻摸着文菁的肚子,凑近了,粉嘟嘟的嘴唇嗫嚅着,很认真地对着肚子说:“妹妹,你什么时候出来呢?咱们的爹地等着你来救呢,妹妹……我们不能没有爹地,妈咪也不可以没有老公……妹妹,你乖乖的,一定要健健康康地从妈咪肚子里出来……嗯,以后我这当哥哥的会很疼妹妹的,嘻嘻……妹妹……”
小元宝天真无邪的神情,活像是文菁的肚子能听懂他说话一样。肚子里的胎儿能不能接收到讯息,那就不知道,但文菁能懂啊,禁不住一股湿意在上涌……是啊,宝宝,你一定要健康,你是我们一家人的救星啊!
翁岳天醒来的时候是中午,混沌中睁开了眼睛,病房里亮着一盏柔和的灯,感觉手边有一团东西……
微微一转视角,就见文菁趴在床边,头枕着手臂,粉粉的唇略张,似乎那嘴角还有一丝晶莹的液体。
翁岳天定定了看了好半晌才确定自己不是幻觉……真好,还没死,他还活着!
生命那么脆弱,他在家突然发病,能熬过来,已算万幸,醒来的第一眼能见到她在身边这也是一种幸福!
两人就象是心灵相通,文菁突然就睁开了眼皮,惊喜地眨眨眼,确定他是真的醒了,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猛地一把抱住他,脸埋在他胸口磨蹭:“你醒了……老公……”
翁岳天本就虚弱,被文菁这一抱,给弄得脸色越发苍白,额头冷汗涔涔。
他咬牙,皱眉,很痛,却还是没推开她,感受着她激动的情绪,他的心也仿佛温暖了一些,她现在是他的妻子了,不止是孩子的妈而已,是他的亲人,是他的阳光空气和水。有一丝甜,荡在心弦上,轻轻地漾,好象身上的痛楚也奇迹般地减轻了……
“你呀,是不是在这儿守了一夜?”他嘶哑的声音好让人心疼。
文菁直起身子,忙不迭地摇摇头说:“没有,我昨晚上回家休息了,早上才过来的,我没有熬夜。”
“嗯……这才乖……”他气若游丝,却还是很努力地在挤出笑容。
文菁按下了墙壁上的召唤铃,陶勋一会儿就会过来了。
“文菁,对……对不起……昨天晚上我一定吓到你了……幸亏我……没……”
文菁急忙用手指抚上他的唇:“别说那个字,你不会有事的!老公,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刚刚才结成夫妻啊,还有好长的路要走,我们还要养两个孩子呢,你不能推卸责任,那可都是你……你的种,你不能播种完就不管了,你得负责到底……”
“好……我负责……”翁岳天轻轻地说完这几个字,已经是快要筋疲力尽,无力地垂下眼帘,手握着文菁的手,静静的感受着她的温热,心里万般无奈和不甘……他不想死!他想活下去!
这温情的一幕,陶勋不忍心打扰,但是现在必须再给翁岳天做一次检查,另外,文菁的肚子……
“陶勋,你来了,快来看看他。”文菁紧张地拉过陶勋,然后乖乖地站在他身后。
陶勋温润的笑容里透着几分担忧,犹豫了一下……
“文菁,你肚里的宝宝,目前还不能确定是否是健康的,宝宝的脐带血关系到翁岳天的命,所以现在,你需要做一些穿刺活检。你之前没有做过穿刺,只是做常规的产检还不能检查出胎儿是否患有某些病症或者畸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陶勋尽量婉转地表达,希望文菁能懂。
穿刺……文菁没听说过,可是能感觉出那不是什么轻松的事,病症?畸形?她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陶勋的顾虑是对的,万一肚子里的胎儿遗传到了翁岳天的病,或者有其他的病症,那可怎么办?穿刺,一听就是让人浑身发毛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