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玲珑星女”杜素萍遇险1

古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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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小呆离开水仙门时,已是十二月一日,距离武林大会的日子还有二十四天。因此,明小呆一路上披星赶月,日夜兼程赶往嵩山。

    这一日他进入了豫省境内,由于天色已暗,加上这几天星夜赶路,也是疲惫不堪,他便住宿于鹿邑城内的快乐客栈。

    王依人怎么没有和他一起来呢?其实是有原因的。原来要武林大会上,明小呆已约了可爱的燕冰在那边相聚,总不好意思带着王依人去见燕冰吧。再说王依人也并不喜欢他,自己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只好放下带着王依人一起去嵩山的心思了。加上明小呆觉得王依人的武功实在是太菜了一点,应该再闭关修炼一段时间,于是他便不藏私,把凌云子的《凌云星步》和《凌云剑法》传给了王依人,还好王依人本就是武林儿女,悟性极高,学东西非常快,没几天就基本学全了,当然,这也才只学了一层,要在实战中取胜还得再闭关修炼一年达到七层以上级别才行。明小呆又慷慨地送给她一粒能增长一甲子功力的“糊里糊涂丹”,希望她能修炼成功,一年以后再行走江湖为民请命。

    这样子,明小呆就只好自己一个人走了,反正一年后又会有相遇之期。

    就在明小呆熄灯准备上榻休息的时候,左边的客房里传来了异样的声音。明小呆不由凝神静听。

    听着听着,他的脸不由红了。因为这种声音在他当小叫花子就听过了,简直是太熟悉了。他当时不仅偷听过,而且还有小狗他们一起偷看过这种声音是怎么发出来的。就因为偷看了那个“奇怪”的场面,差点被打死。所以这声音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以前不懂,现在长大了,又经过种种奇遇,早已知道这是乍回事了。

    他不由聚精会神地运功倾听起来,心也随着“呯呯”狂跳,身上某个部位开始不对劲了。

    突地他发现左壁上有一个细小的小孔,微弱的烛光稍稍透了出来。想来,原来也有很多同道的仁兄对偷听偷看这种表演比较感兴趣。

    明小呆不由心中一激灵,忍不住**,提气纵过去,往小孔里窥视。他的身子不由一颤,那边的场面实在太激烈了。

    ……

    明小呆看着嘴巴都合不上来了,恨不能两粒眼珠直接钻过小孔。他突地感觉自己的下身一阵胀痛,伸手一摸,马上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原来他的小弟弟只能听,不能看,更不能用,直气得大发雄威往墙上撞,自然是撞得明小呆回了神,不由苦笑。马上把屁股往后翘,免得他的小弟弟不听话又去撞墙。他心中在暗忖:嘿嘿,我明小呆今天可真是大饱眼福。

    就在这时,他听到右边的客房里也传来了同样的声音,难道又是在办这种事?可他没有再去看了,因为眼前这已经是够精彩了。

    原来这个快乐客栈确有其“快乐”之处,不仅开店住客,而且兼营**生意。因此,一到晚上,自然是到处莺声燕语,战状激烈。

    这个快乐客栈的客人就特别多,开店的人真是一个聪明人。这个人不仅聪明,而且势力特别大。他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风雷六人”中的老三百写诗。

    百写诗是一个臃肿的中年人。他满身透着一种福相。不错,他现在也正在享福。一个肌肤白嫩的艳丽女子,此时正全身清溜溜地盘在百写诗的身上,全身不停地扭动,就像一条水蛇。百写诗正微闭着双眼,享受这人生极乐。

    突地,外面传来一声娇喝道:“百写诗,躲到哪儿去了,快出来受死。”

    百写诗眼一张,摄人光芒一闪,道:“小狐,起来,等会儿再和你亲热,我看看谁在这撒野!”

    那艳丽女子一嘟嘴,不高兴地道:“爷,你怎么这么扫兴,人家正在兴头上呢,那种小事就让管事的去处理好了,何必你亲自出马呢?”

    “那可不行,我听外面似乎是一个**,听声音挺娇的,等我去捉来,一会儿我们玩双飞,嘿嘿。”百写诗**笑道。

    艳丽女人眼一亮掩嘴道:“爷,死相,你好坏哦。”

    这时,外面传来了刀剑相击之声,显然是来人和那些管事的一言不和打起来了。

    百写诗已穿妥向外行去。

    院中,一个管事模样的人正拿着一把银光闪闪的长刀与一名二八年华少女战在一起。周围围着三、四个手执兵器的伙计。

    少女显然武功高过管事许多,管事的每出一招,必被少女长剑所制,这时,管事的已经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住手!”百写诗一声如雷暴喝。

    少女与管事的不禁住手望向百写诗。此时,那艳丽女子正酥胸半露地靠在百写诗的身边。

    百写诗边捏着艳丽女子的小手边嘿嘿笑道:“我道是谁呢?原来是你这个不知道死活的丫头。”

    这时少女已住手。她长得可真是美极了。明眸似水,如芍药般的粉腮,娇艳欲滴,樱唇一点点,真欲逼人魂魄,醉人的小酒窝,引人想入非非,苗条瘦小的身材,配上一身淡绿的翠衣裳,格外显得小巧玲珑。

    明小呆这时也被打斗声惊到,微微推开窗向外查看。这时见到少女,也不禁引为天人。

    只见少女黛眉倒竖,一副惹人好笑的样子,恨恨地道:“百写诗,你这罪大恶极的魔头,快快还我婢女性命来。”

    说完,已提起剑,横着逼向百写诗,还没到百写诗面前,只近“当”的一声,一把长刀已格开了长剑,那管事又出手了。

    管事自知功不如人家,为什么还要出手呢?

    简直是自讨没趣,自寻死路。

    那又有什么办法?

    其实他出手也是应该的,谁让他吃人家的饭,自然要为人家办事,没有得到主人的允许,怎么能放任别人去刺杀他的主人呢?哪怕他一上去就被杀掉,他也要上去挡住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