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永志

w风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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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国忠?王全听得脸色微变了下,忍不住惊讶的看向程明秀不敢置信道:“向永志那叛..他是向国忠的儿子?”

    “怎么?你觉得我还会在这个上面说谎不成?”程明秀面色冷沉道:“这孩子脾气硬,数月前自个儿偷偷回国参加了革命。我也是不久前刚得到消息,说他回来了。我临时有事耽搁了,正想着回来亲自给他做入党介绍,不成想人却是被你们给抓了。他人呢?王全,我告诉你,他是我大哥唯一的儿子,如果他有个什么差池,我就算拼着这个党员的身份不要了,也绝不会放过你。”

    脸色再变的王全,也是表情冰冷的道:“程明秀,他杀了我侄子王一鸣,逃了!你说,他是不是叛徒?他有差池?我告诉你,像他这样穷凶极恶的叛徒,就算革命队伍里的毒瘤,早晚要被铲除的。”

    “他杀了你侄子?”惊讶瞪眼的程明秀,转而却是笑了起来:“哈哈..好!好小子!倒是有点儿血性,不亏是我向大哥的儿子。杀得好!杀得好啊!”

    “程明秀,你..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王全一听顿时瞪眼气得手哆嗦道。

    “我当然知道!我说,杀得好!”笑容一敛的程明秀,则面色冰冷的目光凌厉如电看向王全:“王全,我的一个兄弟就是死在了你侄子王一鸣的手上。就算王一鸣没被永志杀死,我也不会让他再活多久。”

    面对程明秀那直透人心的目光,只觉心中一寒的王全,竟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把人给我放了!”看了眼被压着的周怡,程明秀直接对王全冷声道。

    “不可能!周怡是叛徒向永志的同..”王全瞪眼连道。

    然而,他话音未落,程明秀已是猛然掏出了一支驳壳枪指着王全冷声道:“你再说一声叛徒试试!王全,你都敢对自己的同志下死手,你觉得我程明秀的枪它是吃素的吗?别让我多说第三次,放人!”

    “你..”又气又吓的王全浑身都是微微哆嗦了起来。

    其身后的几个战士面色一变,刚举起枪准备对准程明秀,随着几声轻微的破空声,几枚纤细的柳叶镖便是射中了他们的手腕使得他们手中的枪握不住掉在了地上。同时,一个面色冷漠的消瘦青年不知何时已经一阵风般的到了程明秀身后,指尖捏着的一枚柳叶镖隐隐对准了王全。

    “好..我,我放人!”回头看了眼身后捂着流血手腕痛呼的几位战士,面色一白额头冷汗都流了出来的王全不由慌忙道。

    对程明秀这个鄂豫皖苏区大名鼎鼎,堪称黑白两道通吃的侦察队长,王全还是有所耳闻的,听说这家伙是江湖出身,行事一向比较肆无忌惮。真惹恼了,这家伙恐怕真敢把他给留下。

    “走吧!侄媳妇!”程明秀转而看着走过来的周怡,面上又露出了笑容道。

    “程队长,您说什么呢?我..我什么时候成您侄媳妇了?”周怡俏脸一红的嗔道。

    程明秀却是朗声笑道:“你为我永志侄儿甘冒风险,心意不言而喻了。你成为我侄媳妇,那是早晚的事情。永志的父亲不在了,我是他叔叔,他的终身大事,我能做主。算起来,这小子也二十一了,不小了。我这么大的时候,女儿都会叫爹了,也是时候该成家立业了。回头等我找到了永志,就给你们把这婚事给办了。”

    玉手抓着衣角低着头的周怡,俏脸已是红得如苹果般了。

    “王全,我现在要去找我永志侄儿。如果我找不到,或者他出了什么事,我会再回来找你的,”转而目光冰冷看了眼王全的程明秀,便是转身带着那消瘦冷漠青年和周怡一起离开了。

    看着他们一行人骑马走得远了,王全才忍不住面色难看的大骂:“流氓!土匪!”

    “程队长还是这个性子啊!”院门里面看戏般的蓝英杰和王大彪心中快意的同时,也是不禁略显无奈的相视苦笑了下。这程明秀,在鄂豫皖苏区也算是个奇葩了,在江湖上和道上那更是大名鼎鼎的。

    而另一边,冷锋对于这些却是丝毫不知。昨晚他脱身之后,便是直接钻入了距离小村子不远的山中。冷锋明白,他对这个世界了解有限,这里又是鄂豫皖苏区,他如果直接往人堆里闯,很容易露出破绽暴露自己。唯有钻入大山内,才更容易甩掉追兵的搜擦,从容脱身。

    山林深处的一个清澈小溪旁的光滑山石上,几乎赤身裸体般坐着的冷锋,正用在山中采集的一些草药碾碎后给清洗后的伤口上药呢!

    虽然都是些皮外伤,可是万一处理不好感染了,很容易玩完的。要知道这个时代可是连青霉素都还没用出现呢!

    所幸啊!这个身体原本的身份是个留学回国的医生,出身医学世家,中医西医都很擅长,分辨得出能够疗伤的草药。否则,就算是换了个特种兵的灵魂,面对这样的伤势也会有些头疼的。毕竟,以前冷锋执行任务,都是会带着最好的合成伤药的,二十一世纪了,谁还用草药治疗外伤啊?

    “咦?”清洗肩头伤痕时,冷锋注意到了自己肩头被纹的一个暗红色的婴儿拳头大小的字:“国?”

    目光一闪似乎想到什么般的冷锋,转头又看了看自己另一侧的肩头,赫然也有一个字‘家’:“国家?哦,不对,是家国!”

    看着肩头的‘家国’二字,从这具身体本身的记忆中,冷锋知道了这两个字的来历。

    向永志的父亲,乃是共产党早期的一位党员。在三年前送向永志出国留学的时候,父亲向国忠在十八岁的儿子向永志的双肩之上用自己的血纹下了‘家国’二字,并且对向永志叮嘱道:“我儿长大了,当记住‘家国’二字。男儿大不易,一家之重担尚不易担,况一国乎?然家国危难,我辈中华男儿、炎黄子孙却不得不肩担家国重任。哪怕被压得弯了腰,压断了脊梁,粉身碎骨,也要担住,不可撂了挑子。”

    “父亲!”低喃一声的冷锋,回想起向国忠对儿子向永志说这番话的情景,心中对这位伟大革命志士钦佩的同时,也不禁认同了这个父亲。巧的是,他本来也是叫向永志,冷锋只是他成为特种兵之后的代号。既然如今他成了民国的向永志,那么向国忠自然便是他的父亲。能有这么一位父亲,是他值得骄傲的事情。

    轻轻抚摸着肩头的‘国’字,回想着父亲向国忠为自己纹下这两个字时郑重的表情,冷锋不禁心中暗暗下了决心:“父亲!您放心吧!既然我冷锋来到了这个世界,定当记住您的遗志,肩担家国重任,赶走一切敢于侵犯我中华民族的敌人,强我华夏,让中华儿女、炎黄子孙都能以骄傲的姿态面对世界。我知道这是比千钧重担还要重的担子,但它压不垮我,我不但要自己担,还要让更多的仁人志士一起来担。中国,羸弱了百年,是该强大起来的时候了。让敌人在华夏神龙的威严下颤抖吧!“

    处理了伤势,穿好衣服的冷锋,便是继续往大山深处而去了。他的脚步坚定而稳健,他要走的路注定是一条不一般的路,他要做的事终会震动中国,震动世界。从这一天起,他,便是革命志士向国忠的儿子向丹生,字永志,注定了是为红色事业而生,也将永远不会忘记父亲期盼的强国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