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苍雪国(中)

王蜀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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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面临着什么威胁么?”

    李十二对“救”这个字眼敏感的很,这或许是一个历练的好机会。

    大司祝慢悠悠的道:“苍雪国从来都面临着威胁。事情要从苍雪国的开始说起。”

    接下来,大司祝便开始给李十二讲神话了。

    苍雪国的神话中,只有两个神,一个是天神,一个是雪神。传说中,在世界刚刚形成的时候,天神和雪神是一对爱人。他们一直依偎着对方,所以在天与雪之间没有任何缝隙,当然也不会存在人。但是,海里的鱼是存在的,传说中,海是雪神的子宫,鱼便是天神的精气。天神和雪神相爱太久了,直到有一天,他们互相都厌倦了对方,试图分离。天神向上行,雪神向下行,这才有了人类可以生存的空间。人,就是天神与雪神的孩子,苍雪国的人普遍认为,人是由鱼变化而来的,不知道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白墨听说这个神话,会不会有一种遇到知音的感觉。

    人类诞生之后,天神与雪神都试图让人类服从自己。雪神的母爱固然温暖,令人想要报答,天神的狂怒则让人类孩儿完全无法招架。所以,人类之间进行了一场辩论,最终的结果是,服从天神,而敬爱雪神。原本故事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但雪神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天神用狂怒换来服从,它本来想要的也只是服从。而雪神,想要得到她孩子的全部。为此,她不再像往日一样温暖,变得越来越冷(在苍雪国的神话中,雪最初是热的。),原本可以爬上陆地的鱼重新回到水里,并被冻结在冰盖之下,人类的生活开始变得举步维艰。

    人类开始成群成群的饿死。

    原本慈爱的雪神母亲无动于衷。

    天神得到了他想要的,服从,便不吝给予人类一些回报,这就是天命之人的由来。天神选中了一个人类中的孩子作为受命者,这个孩子将被赋予只能属于神明的智慧与力量。但同时,他也因此失去了一样东西,伴侣。

    孤独的天神没有伴侣。

    所以他的受命者也不能有。

    受命者会成为英雄,国王,享受无尽的荣耀,但终其一生都将在孤独中度过。这不是因为天神干扰了什么,只是因为受命者接受天神的智慧与力量的那一刻,便连心态也变得接近天神了。受命者也不需要伴侣,他的孤独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孤独,凡人不配与之相论的孤独。

    面对雪神的两道难题,寒冷和食物,这个受命者想到了解决办法。面对寒冷,受命者从遥远的绿洲取回一种可以家养的极为耐寒的犬,和一种可以家养的极为耐寒的鹿。它们的皮毛做成衣物,便解决了寒冷。面对饥饿,受命者发明了鱼竿、雪橇和石锯,让苍雪国的人可以捕捉冰盖下面的鱼。

    雪神当然不会就这样放过人类。

    人类选择服从天神,已被雪神视为一种背叛,她的心态渐渐变得怨毒。

    为了对付她眼中的“背叛者”——人类,雪神哺育出了许多巨人与怪物,巨人中最强大的是盲巨人、瘸巨人与断臂巨人。盲巨人拥有世界上最灵敏的耳朵,光靠声音便能起到眼睛的作用,甚至可以判断一万里外的一个瓶子的形状。瘸巨人拥有世界上最灵巧的手和敏锐的思想,他可以打造出人类闻所未闻的神器,即使受命者遇到,也极有可能殒命。断臂巨人行动极快,可以口吐冰风,并且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脚掌,一脚便能踩灭一座城市。

    那些怪物与巨人们相比,简直可以算作开胃菜了。

    即使敌人如此强大,拥有天神的智慧与力量的受命者依然没有面对过哪怕一次失败。

    消灭怪物之后,受命者从瘸巨人手中抢到了三件神器,巨灭剑、无声鞋和无声斗篷。他用这三件神器轻易的消灭了盲巨人。之后,受命者使用计谋,利用了断臂巨人的骄傲,宣称要与他赛跑,赌上各自的性命。断臂巨人奔跑极快,但每次断臂巨人折返回来时,受命者都说自己是最先回来的。之所以没有被断臂巨人看到,是因为他太快了。为了让这个谎言更加完美,受命者使用了一件古老的神器——闪烁鹿皮。用这种鹿皮作披风,可以让人看上去像星星一样闪烁。断臂巨人因此相信了他的谎言,自杀了。在这两个战斗力最强的巨人相继死去后,瘸巨人害怕了,他在受命者的追杀下,逃到了极南的海湾里。受命者不会游泳,所以并没有杀死他。日后,他成了西蜡人的铸造之神。

    巨人与怪物都没能消灭苍雪人们。

    雪神母亲终于祭出了她最恶毒、令人害怕的一招。

    雪神创造了其他人类。

    在这个神话中,只有苍雪人是天神与雪神共生,其他人类都是雪神独立哺育的,所以,苍雪人语言中的外地人,真正的含义是“半人”。

    无论受命者如何强大,面对几十万倍数目的敌人,终于无能为力了。

    从此,苍雪国开始了向所有强大国家称臣纳贡的日子。

    听到这里,李十二对大司祝摇头道:“我没听明白,你讲到这里,与威胁,与我,都没有任何关系。你凭什么判断我就是受命者?难道就因为——我很孤独吗?”

    大司祝唇间轻吐一字。

    “不。”

    “你听我,继续把话说完。”

    苍雪神话中,上一个奴役苍雪人的帝国叫做黑暗帝国。关于这个帝国的事情,神话的记录已经语焉不详了,只知道,在大约一千年前,他们的帝国便已覆灭,此后的一千年,苍雪国周围再未出现强大的可以奴役他们的帝国,直到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苍雪国中来了两个怪人。

    这两个怪人都是男性,一个穿着白袍,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粗布衣服,怎么看也不像能够抵御严寒的样子,但在他们的面孔上,就是没有半点寒意。

    随着黑暗帝国的覆灭,受命者也有一千年没有再出现了。

    没见过世面的苍雪国人们,对他们的御寒本领感到十分好奇。

    那个衣着破烂的人,无论神态还是语气,都是和蔼可亲的,这让苍雪国人们放大了胆子,他们向那人请教御寒之术,那人便向他们传授了一些武者的练气法门。苍雪国人们照此习练,果然都有了暖意。

    白袍男子则极少说话。

    当时苍雪国的大司祝还是现在的大司祝的母亲。

    那位大司祝热情的招待了两位客人,却不料差点因此引来杀身之祸——只因为那白袍人从不吃鱼肠,而在苍雪国,鱼身上的每个部位都是美食。但即使闹了这样的不愉快,大司祝还是没有产生多少警觉,毕竟可能犯了“半人”们的忌讳了,这次冲突是很容易解释的。

    但是之后,苍雪国的居民与白袍人的争端便渐渐变得多了起来。甚至那位与白袍人同来的人,也开始跟白袍人拳脚相向。

    大司祝讲到这里,对李十二讲了一个词。

    “喀琳。”

    李十二勉强可以记起它的意思:“剧烈震荡?”

    大司祝摇了摇头。

    “不,只是喀琳。这大概是一个剑招,我不知道它所蕴含的含义。”

    李十二沉吟道:“喀琳……喀琳……喀琳?剐鳞?”

    “大概是这个音,你果然是受命者。”

    “你还没说清楚这与受命者,到底有什么联系?”

    那场战斗,几乎毁了大半个苍雪国。

    当然,实际上,整个苍雪国的居民都不到一千人。

    是日,天降异象。

    一枚流星降落,正好砸中了粗布衣衫者的头。

    而这,正是天选的象征。

    战斗的结果当然是,粗布衣衫者输掉了。

    当粗布衣衫者醒来,整个苍雪国的人都向他膜拜,这时,他却告诉苍雪国人们,他与白袍人的战斗,只是因为一场关于苍雪国的赌约。

    赢了的获得苍雪国。

    如果粗布衣衫者赢了,苍雪国人不会有任何顾虑,会马上迎他做王。

    可惜,却是白袍者赢了。

    粗布衣衫者只在这里住了三天。

    三天后,他向全体苍雪国居民辞行。

    并说。

    “能够使用我的剑招者,便是你们下一个受命之人。”

    李十二问:“受命之人不是天选的么?”

    大司祝点头道:“如果出现断裂,确实是这样,但一般来说,都是上一任天选者指认。”

    “我明白了,荒唐的传统,用神话来包裹,不过是权力的游戏而已。”

    “你说什么?”

    “没什么。”

    李十二现在几乎可以笃定。

    那粗布衣衫者,正是自己的便宜师尊,白正伤。

    白正伤所指认的天选之人绝不会是自己。二十年前,李十二还不认识白正伤。

    恐怕,只能是白墨了。

    这个小国的统治权,是父亲留给儿子的遗产而已。

    李十二苦笑了一声。

    “你继续吧,我真正想了解的重点,是你们面对的威胁,如果我可以解决,我是不会吝惜力量的,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历练。”

    “我们的威胁就是,匈奴!”

    “我就是匈奴人派来的,你看不出来吗?”

    “你现在是苍雪之王!从你使出‘喀琳’时,你就不只是匈奴人了。”

    “你误会了,我并不是匈奴人,但是,如果让匈奴人不再烦你们,是不是就算解决了你们的威胁。”

    大司祝点头道:“是。”

    “那好,告诉我,匈奴派来的人,都在哪里。”

    “你想干什么?”

    “让他们哭着回家,不敢再回来。”

    天选。

    天命。

    受禅于天。

    今夜,李十二的思绪乱得很。

    三个不同个国家,操着不同语言的人,居然同时出现了这三个极像的意象。这是不同寻常的。它们一定存在着什么联系,只不过现在的李十二想不到而已。

    想不到就不想!

    李十二已经给自己定好目标,做就是了。

    云中郡。

    一位豪族,带着自己的部曲,以互市为名义出了长城。这些部曲们人高马壮,各个披甲,看上去比草原上各大汗国大汗直属的精锐还要精锐。事实上也是。论与草原人打仗的经验,就算是八大柱国手下的精锐,也比不上他们。草原人是在战争中成长的,部曲们也一样。按照部曲出猎的规矩,掠夺的牛羊,主家只留三成,剩下的都是要由士卒们平分的。那三成牛羊并不是主人家出猎的目的,他们乐此不疲,主要还是因为觉得这种游戏比较过瘾,一旦动了杀瘾,这人已再回不去之前清淡如水的日子了。另一个原因,则是要让草原人挨饿。北地大族,是最害怕草原人南下的,历史上已经有许多次那样的教训,现在他们虽然靠着武力获得了主动权,谁知到以后呢。

    就得趁你病,要你命才对。

    这是北地大族们潜意识里的共识。

    甚至这种围猎,已经成为大族们互相攀比的谈资。

    这位豪族对身边的军士道:“漠南果然已经无人了。浪费了上好的水草。这些人都怎么了,北逃了?”

    他身边管家似的人恭恭敬敬的解释道:“非也。老爷,他们不是北逃,而是内迁了。陛下说要把他们安置到中原去。”

    “什么?”

    “陛下说……”

    “我是表达一下感叹,不是问你!陛下……这是在引狼入室啊。”

    管家道:“老爷,我看还未必。漠南本就没多少人,打散到中原,化整为零,也翻不起什么风浪。”

    “终归是隐患。可笑的是,他们之前跟咱们打了几百年都没能如愿进入中原,如今却已这种方式做到了。”

    “是啊,世事难料。”

    “那咱们,继续向北!这次的收成,可绝不能让那几家朋友笑话了!”

    部曲队伍继续前行。

    两个本事不俗的外来客,在部曲中已经在很短的时间中做到了左右前锋的位置。这两个外来客从没表现过相识的样子,他们却不约而同的在安营扎寨时走到对方去过的地方。行军路上,也经常左右变动,二人擦肩而过时,总要愣上那么一瞬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