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春秋战史(二十三)

王蜀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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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王有三支只听自己一人号令的特殊力量。

    一支,就是自己在明处的亲卫,也是这次他打算调动的,世人称谓为铁面十八骑。这些人都是秦王绝对的死忠,自成军后,陪着帝云寰血中来去,却从未损失一人。铁面十八骑,命名直接得很,只因其中人人皆覆铁面,从不以真面目示人,故得此名,而在秦王自己称来,名称却简单得很,名曰甲军。

    第二支,世人称之为山鬼,专为秦王做不能告人之事,山鬼中人,或为街边毫不起眼的老翁,或为富甲一方的豪商巨贾,甚至某些朝臣都可能是山鬼中的一员。山鬼中的成员都是代代相传,自记事起就会被自己的父亲或母亲告知自己的毕生使命,并加以训练,山鬼的成员又不都是秦人,其中一部分已经化整为零散入天下百国之中,故这支力量是百国君主们最咬牙切齿的痛恨着的。在秦王称来,这支队伍的名字与甲军如出一辙,名曰乙军。

    第三支队伍,则比前面两支更为隐蔽,世人只知道它的存在,却得不到关于它的任何信息,如果他们知道前两支队伍的真实命名,自然能推导出这支队伍叫做丙军,但前面两支队伍的真实命名都是不为世人所知的,对这第三支队伍的猜测,流传着千奇百怪、各式各样的说法,世人的称谓也很不统一,那些猜测的内容,能有几分是真几分是假,极为有待商榷。

    铁面十八骑,已然汇聚至秦王身边,这十八骑外的第十九名成员,一只名叫黑大王的游隼,已经接近他们的敌人了。

    ……

    丰润镖局的总镖头林子聪忽然在马车外语气恭敬的唤了一声“大祭司”,这样最难令人信服的诡异身份,反倒让林子聪觉得十有八九是他真实的身份了,他谨记在心,故没有喊错。

    柳如风应了一个“嗯”字。

    林子聪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道:“大祭司,前方便是黑风岭了,是咱们这一程所需要经过的最险要的地方,黑风岭中盘踞着三路巨盗,最大的那一股的匪首名叫盗跖,天下百国咸有所闻,说是这天下间最大的盗匪也不为过了。”

    “你想说什么?”

    林子聪沉默了一阵,再次开口:“大祭司,我的意思是,我们走这条路,可能有危险,原计划中,咱们需要绕行的,这样虽然加了三百里路程,但胜在安全保险。”

    “尽管走就是了。”柳如风对贼寇没有丝毫敬畏之心。

    反倒是觉得那些贼寇应当敬畏他,天下所有的凡人,都应该敬畏他。

    林子聪咽了一口唾沫,极不甘心的道:“遵命。”

    接下来,柳如风便听到那群镖师一阵非议,都说这下性命难保,要写遗书了。对此,柳如风置若罔闻,毫不关切。

    凡人死活,与他何干?

    萧芙蓉道:“这盗跖,我是听过的。”

    “我也听过。”柳如风现在不太想说话,所以想用这招堵住了萧芙蓉的嘴。

    可萧芙蓉似乎完全无视了他的话:“盗跖并不是一个人,和墨子一样,这是一个传承用的称号,墨子的传位是禅让,盗跖的传位像国君一样,是父传子、子传孙,代代相传。盗匪之间常有龌龊,像诸国一样互相攻伐,或是团伙太小,里面的人年纪大了干不了这行,自然散伙。但盗跖的匪帮人数很多,且有传承,据说至少已传了三百年,这样的匪帮,绝难等闲视之,我也觉得还是绕路比较稳妥。”

    柳如风冷笑道:“你难道不希望那盗跖真的有些本事,好把我弄死,你就能逃走了?”

    “不希望。你这个绑匪虽然可恶,但现在还没有真的伤害我,如果我落到匪帮手中,恐怕马上就会下场凄惨,能多安生几天,总是好的。”

    “你说的还挺有道理。”

    “那当然,天下万事万物,我都能给你讲点道理出来。”

    “哦?那你跟我说说,天下为什么会有盗匪?”

    萧芙蓉只是稍想了片刻,就侃侃道来:“因为乱,因为穷。盗跖崛起之时,虞朝已经是苟延残喘的状态了,天下诸侯互相攻伐,每有大战;百姓流离失所,生灵涂炭;天下无道,饥民互换其子,以食邻人之子,偶猎生物,竟至于生啖其肉,茹毛饮血,态若野人。大王不可养民,黎民只得自养。大王不可守律,黎民便视律为废,故盗贼此起彼伏,未有歇止。”

    柳如风叹道:“中原女子,皆如你这般?”

    “我大概算异类吧。我跟着哥哥一起长大,而不是父母,所以比较自由,可以去做我欲做的、想我欲想的,如果是在父母身边,大概,我现在只知道养蚕缫丝,做饭洗衣服。”

    “会养蚕缫丝也不错,我们那里的女人,只会上树摘果子、下树捉虫子。”

    萧芙蓉讶然道:“那不就是野人么?”

    “你们叫我们什么?蛮。下面就有个虫字,不就是用来形容野人的么?你们向来觉得我们是野人。但其实并不是,我们有自己的文字,也有自己所思想的东西,可能跟你们中原人不一样,但绝对不野。”

    “在我看来,那样的生活,就是野人的生活。”

    “你认为,不野的人,应该是什么样的?”

    “像我这样的。”

    “我呢?”

    “你相信自己是神,你就还是野的。”

    “你们中原人相信别人是神,就不野么?”

    “我们中原人其实不信有神。祖宗亡灵,并不是鬼神一样的存在,它只是一种念想,一种尊敬而已。”

    “你怎么能说这世上没有神呢?你看这一草一木,是人能造就的东西吗?”

    “有另一样东西造就了它们,那就是自然。”

    “何谓自然?”

    萧芙蓉笑道:“自然就是,自然而然。它不是怎么来的,它就在那里。它又不会永远在那里,天下是变化中的。或许有一个一切开始的起点,或许有一个一切湮灭的结束,但那些东西远远不是现在的我们能弄明白的,但绝对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回事。你明白么,当我们相信、笃定一件东西时,决不能因为那是谁谁谁说的,而是因为那东西有立足的根据,这根据在现实的我们活着的世界里就能找得到。”

    “如果你不相信别人说的——你们的学问将永远止步在一个人能达到的范围。”

    “那要取决于说那话的人到底有着什么样的、能否证实的依据。你告诉我,蝎子能咬人,我信,因为只要我找一只蝎子试试就知道是不是假的。你告诉我,蝎子能成精,我肯定就不信了。没人见过蝎子成精。”

    柳如风又道:“你也没见过风,风就不存在么?”

    “我感受过。它吹拂过你的皮肤,你看到,有些树木在它的吹拂中摇摆。但风神是不存在的,你没法因为有风,就确定一定有一位风神。我们却能在草木的摇曳中得知,的确有风。”

    “你几乎说服我了。”

    “差的那一点是什么?”

    “差的那一点是我绝对相信我的师傅,而且他从小就告诉我,我会成为一位神,他死的时候郑重的的告诉我,我已经是一位神——虽然还不完全。你想让我改变这个认知,不仅困难,你成功了,也只会使我痛苦。”

    “你现在,正在绵长的痛苦中。”

    柳如风略感怅然。

    他看着萧芙蓉坚定的脸,他甚至开始觉得,与她相比,自己才是一个在大浪中迷茫无助的女人,而他,是一个健壮有力的、从遥远的彼岸架船驶来的男子汉。他竟有一种放弃成为完全的神的冲动,他还是要得到她,但要换一种方式、换一种得到。

    “大祭司,黑风岭到了,我们亮出了旗帜,但他们不一定给面子。”

    林子聪突如其来的话有点煞风景。

    但正好让柳如风从他有点抗拒的思考中解脱了出来。

    “这些人见人就抢么?”

    “不是,他们会收钱,收了钱保你平安无事。如果有其他盗匪再来打你的主意,他们会阻止。”

    “给钱就是了。”

    “大祭司……我们只是个小镖局,这些货全加起来,都不够那一笔钱。”

    “如果有危险,支会我一声。”

    “诺。”

    柳如风神色恹恹。

    萧芙蓉觉得现在的他,好像很脆弱。与之前冷面如霜、生人勿进的形象很不一样。老实说,萧芙蓉会习惯于将自己放在一个独立的、比与自己交际的人更高些的位置,包括自己的哥哥,在他面前时,她知道自己是被保护的一方,但也会有点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来自于小时候对父母过于弱势的物极必反。她受够了软弱,所以必须要求自己趋近强大。当她有了这种,虽然根基不稳固的强者胸怀,她开始寻求对其他人的保护,以满足她的自我定位。

    所以,现在的柳如风的样子,让她的内心升起了一种保护的欲望。

    有些荒诞。

    柳如风毫无疑问是一位真正的强者。

    萧芙蓉强大的只有她的内心。

    但很合理,柳如风脆弱的地方,正是他的内心、他空白纯洁空洞的思想。

    这个时候的萧芙蓉,有点抗拒帝云寰的到来了。

    毫无疑问,如果帝云寰来到这里,他将迎来一场碾压式的、不容质疑的胜利。

    在全无弱点的强者身边做一个陪衬么?

    “柳如风。”

    这是萧芙蓉第一次呼喊他的真名。

    柳如风抬起了头,看着萧芙蓉的眼睛。他有预感,她会说一些重要点的事情。

    但萧芙蓉并没有说出口。

    她沉默片刻后,只说了两个字:“没事。”

    盗跖手下的盗匪如约而至。

    来的人并不多,大概只有十个。

    有意思的是,这几个人没有一个穿着盗匪应该有的打扮,他们有男有女,各自有各自鲜明的特点,有的威武,有的带着书生气,但没有任何一个人身上有匪气,他们气质中的共同点只有一样,那就是即使隔着老远,都能看出,这是一伙相当骄傲的人。

    他们挡在道路中央。

    丰润镖局的人马很快就停止了前进,也没有主动发话,而是等着对方先说,这是弱者对强者的礼貌。

    书生模样的人率先开口了。

    他说:“丰润镖局?没听说过,大山,你听说过吗?”

    回应的人是个身高九尺的莽汉,那莽汉肌肉虬结,有大半暴露在外面,古铜色的皮肤让他显得特别危险。

    莽汉桀桀笑道:“没听过,大概是一群新手。”

    “好吧。”书生好像有点不耐烦的样子,“教他们点规矩好了。”

    一个风姿绰约的小娘子道:“诸位,这里是群盗之首盗跖大人的地盘,所以——”

    书生说了第一句:“此山是我开!”

    莽汉接了第二句:“此树是我栽!”

    一个老者接了第三句:“要想从此过!”

    小娘子说了最后一句:“留下买路财!”

    林子聪愣了好一会,不禁喃喃自语:“天下第一大匪帮,也这么……庸俗么……”

    不料,那小娘子居然是个顺风耳,她真真切切的听到了林子聪的自语,却并没有发怒,反而脸色一红,有点害羞的辩解道:“那个……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你要知道,为什么俗?还不是借鉴的人太多了?我们是天下第一老字号,原创的老招牌,你丫的这么埋汰我们辛辛苦苦的原创者,你不觉得羞愧么?”

    “羞愧、羞愧。”林子聪已经口不由心了。

    莽汉也红了一张脸。

    每次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他又何尝不知道世人已经把这四句话都背熟了,现在说出来一点也不威风?但没办法,老大就是这么规定的……

    “行了,废话少说,我们老大最近发了善心,看你们这些跑腿的也不容易,最主要的是,临近了夫人生产的日期,老大想让大家都沾沾喜气,所以降价了,现在这个买路财呀,也不多,千贯钱而已,看你们大包小裹那么多东西,应该能凑得出来吧?”

    林子聪黑着脸道:“这些货都加起来,也不一定值得了千贯。”

    “那你们还送个啥?好吧,我听明白了,没钱是吧?没钱,请绕路。”

    直到这里,林子聪才感受到一点天下第一匪帮的气魄。

    还有自己绕路的选项,换别的土匪,早就上来动手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