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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二章
叶欢走出机场,在飞机起飞的刹那,叶欢看到夕阳在海,大地一片赤红。
叶欢冲着夕阳微微眯眼,然后转过身来,向机场外走去。
他没有打车,而是双脚步行向前走去。信步而行的叶欢,看上去和普通的游客没有区别。
当叶欢步行到香江麒麟色夜店门口时,已经夜幕四垂,华灯初上。
麒麟色未必是香江最好的夜店,也未必是姑娘最漂亮的夜店,但麒麟色一定是香江最没人敢惹事的夜店。
因为麒麟色的老板娘,是林富德林九的女人。
叶欢迈步走进夜店,找了一个卡座做了,随便要了一杯酒,一边喝,目光一边看着凌乱的舞池,并且安静的等待着。
舞池内红男绿女,随着暴躁的音乐声互相挑逗。相比之下,香江毕竟比国内更开放些。叶欢不仅看到许多身材高挑,衣着清凉的长腿美女,也看到了许多白皮肤的金发丽人。
舞池边缘有一个小型舞台,上面的乐队正在演奏音乐,有人侧耳倾听,有人在饮酒跳舞。
麒麟色的老板娘名叫宫春春,今年29岁,她晚上无事,会来麒麟色看一看,偶尔兴致来了,会上台唱首歌。
这便是叶欢从周向东口中,打听出来的唯一消息。毕竟是人生地不熟,叶欢行事有诸多不便。
叶欢不好奇王大虎要挟钟凌雪,他不解的是林九又是为了什么?
这也是为何,叶欢会出现在麒麟色的原因。
叶欢在座位上耐心的喝酒,过程中也有几个美女过来搭讪,被叶欢笑着拒绝。
一直等到晚上十一点,叶欢看到台上的歌手演唱完后,一个长发女人走上舞台。
在她出现后,场上略微安静了些,所有人的目光不约而同落在她身上。
这女人的表情有些冷漠,黑衣黑发,脸却是吹弹可破的冰冷雪白,最显眼的,便是她的长发,一直垂到腰间。
她是叶欢所见过,头发留得最长的女人。
叶欢微微点点头,心中明白,她就是林九的女人,宫春春。
宫春春在台上唱了一曲《一声所爱》,伴随着舒缓的音乐,她抱着吉他轻轻吟唱,略微沙哑的嗓音,却别有一番诱人的味道。
饶是叶欢,也无法否认,这女人有一种令男人无法抵抗的魅力。
叶欢挥手招来服务员,递过去一张一千面额的纸钞,又挥挥手,让他离开。
‘鲜花虽会凋谢,但会再开
一生所爱隐约,在白云外’
宫春春正唱着,一束玫瑰花摆在了舞台上,垂涎欲滴,每一片花瓣似乎都有呼吸一般。
服务员手指了指叶欢的方向,然后放下鲜花离开。
宫春春抬起头,望向叶欢,在空中与叶欢的目光碰撞,叶欢笑笑,抛过去一个飞吻。
宫春春微微皱起眉头,将头低下去,长发又遮住了脸。
‘苦海翻起爱恨
在世间难逃避命运
相亲竟不可接近
或我应该相信是缘份’
最后一个音节落下,宫春春结束了演唱,她放下吉他,站起身走向舞台。
服务员手捧着一束玫瑰站在宫春春面前,道:“宫姐,花是哪位先生送的,他想要请您过去一下。您看?”
宫春春扫了一眼面前的玫瑰,足有九十九朵,鲜艳的花瓣,那是比血还要红的颜色。目光不由自主落在叶欢身上,他身穿一件白色衬衫,靠在沙发上,手中摇曳着一杯威士忌。
宫春春看向叶欢的时候,发觉叶欢也正注视着自己,脸上带着轻佻与慵懒的笑。
宫春春轻轻点点头,向叶欢所在的方向走去。
“先生,是第一次光顾这里嘛,希望你能喜欢这家店。”
“这家店的其他都是普通,唯有老板娘是诱人美丽的风景,倒是其他地方不常见的。”叶欢笑笑,冲宫春春举起手中的酒杯,道:“喝一杯?”
清冽的酒液在透明玻璃杯中摇晃,宫春春倒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叶欢出手大方,两捧玫瑰便花了大价钱,宫春春喝杯酒,招揽一下客人,却也没什么。
她拿起桌上的酒瓶,往一个空杯中倒了一点,微微扬起头,用手遮住嘴,将酒送入喉中。
“抱歉先生,我不会喝酒,失陪了,希望你玩得开心。”
轻轻抿掉桌上的酒液,宫春春将酒杯放在桌上,转身要走。
忽然,叶欢伸出手,扯过她的手腕,宫春春发出一声惊叫,发觉自己的身体已经跌入叶欢腿上。
叶欢的手像是毒蛇一般缠住了她的腰,宫春春的身体不得动弹,她抬起头,看到叶欢一张脸笑盈盈的杵在自己面前。
“老板娘,我让你喝的是这杯中的酒,可不是瓶中的酒。”叶欢摇晃了一下手中的酒杯。
宫春春一怔,脸上出现慌乱,就睁大眼睛,眼睁睁看着叶欢手中的酒杯靠近自己。
嘴唇接触冰冷的杯底,宛若被毒蛇轻吻一般,身体紧紧的被叶欢缠在怀里,也像是被灰色的蛇缠住。
一开始,没人注意到这里的动静,当众人发觉的时候,惊愕的看得,宫春春被叶欢抱在怀里,叶欢动作粗鲁的往她口中灌酒,酒液顺着宫春春的嘴角流下,湿了她的发,湿了她的衣,湿了她的唇……
“我顶你个肺!”
两个夜店的古惑仔向叶欢冲来,他们本身就是林九的手下,待在夜店,一来是为了避免有人找麻烦,二来,也是碰到敢打宫春春主意的人,出手教训教训。
宫春春堪称清冷艳绝,人来人往,夜店什么样的客人都要。也免不了,有对宫春春心怀叵测,搭讪勾引的人。
但是这种人,往往会经历堪称惨绝人寰的教育,有很多人,都再也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叶欢,不会例外。
有一个古惑仔抄起酒瓶,向叶欢头顶砸去。又一个古惑仔拿出了短刀,去捅叶欢的肚子。
叶欢一只手环着宫春春,只有另外一只手能得自由。他轻描淡写的伸出手,拿住了握酒瓶的手腕,然后用力一甩,酒瓶砸在另一个古惑仔的脑袋上。
然后,叶欢又拿出另外一个古惑仔的手,反手一推,刺进了另一个古惑仔的肚子。
惨叫,鲜血,酒精……
两个古惑仔倒在地上,刚才发生的一瞬间,他们根本没明白是怎么会事。便挨刀的挨刀,挨酒瓶的挨酒瓶……
宫春春惊愕的睁大眼睛,过程中,叶欢甚至没有动一下身体,只是一只手随意的挥舞两下,便让两个身强力壮的古惑仔倒地不起。
然后叶欢长笑一声,又拿起桌上的酒杯,嘤嘤笑道:“难道说老板娘不喜欢我杯中的酒,喔喔,我明白了,你自然是喜欢我口中的酒,想要我亲口喂你了。”
叶欢抄起酒杯,灌了一口酒,然后低下头,嘴向宫春春红唇上印去。
宫春春不住挣扎,身体瑟瑟而抖,心中涌起一股恐惧的感觉。自从跟了林九之后,她已经很少有这种感觉了。
因为,林九的女人,在整个香江,并没有一个人敢惹。
但很显然,叶欢敢惹。
一众人早已经是目瞪口呆,夜店看场子的古惑仔顾不得惊慌失措,拿着各种砍刀,短棍向叶欢冲来。
“衰仔,你不想活了,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砍死他!”
“连九爷的女人你也敢碰!找死啦!”
叶欢抬起头,又在宫春春的胸上揉了一把,开口笑道:“怎么,林九能睡的女人,本大少我睡不得!”
叶欢说话带有一定的东北口音,毕竟,他在长白山隐龙寺生活了五年,耳濡目染,这是无法避免的。
所以,他这一开口,便被一帮混混听了出来。
“大圈仔,也想在这里搞事情!”
“搞死他!”
“丢在海浪里喂鱼!”
一群古惑仔,如狼似虎的向叶欢扑来。叶欢笑笑站起身,过程中不忘捏捏宫春春的脸蛋。
宫春春像是毒蛇咬了一般,又羞又怒,又是恐惧。她望着叶欢,只见叶欢长身而起,手抚了抚衣领,面对如狼似虎的众人,面带微笑。
“好,本大少初来乍到,就陪你们玩玩!”
然后,宫春春就惊恐的看到,叶欢像一头孤狼一般,穿行在众人之间。
他左手夺了一根短棍,右手抢来一柄砍刀。
棍与刀便是这匹孤狼最锋利的牙齿,每一次敲击,砍杀,都伴随着鲜血和惨叫。
以一敌十几,叶欢还是显得从容不迫。宫春春甚至看不清楚叶欢的身影,只能看到一团白色残影。
夜店的客人已经四散逃离,没人敢目睹这一幕,免得引火烧身。
半晌,整间夜店,已经没有几个站着的人。地上所有的古惑仔都抬起头看着叶欢,眼神里是掩饰不住的惊恐。
叶欢哈哈笑了一声,忽然抓住沙发上的宫春春,身体一发力,将她扛在肩上。
不去管宫春春的不住挣扎,所有古惑仔抬头看着这一幕,叶欢此刻的模样,像是一个抢压寨夫人的土匪一般。
“本大少要去楼上睡觉了,林九要是想看的话,你们尽可以让他来,看本大少如何睡她的女人。”叶欢哈哈大笑,大手一拍宫春春的屁股,大摇大摆的向楼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