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笔落临四十七巷

猫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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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卖也行,但我有个条件。”

    “少爷,什么条件?”

    “不能在街边摆摊,怎么也得要个门面。”

    “门面很贵的。”

    “就是要它贵,因为我的字也要卖的贵,不然我可丢不起这人。”

    “好好好,都听你的。”

    在小侍女面前一败涂地的宁缺,在决定投降之后依然进行了一段艰难的战斗,确定能够谋取些许福利或者颜面,终于同意了开店铺卖字的提议。现如今摆在他们二人面前最实际的问题便是如何寻找一个合适的铺面。

    前夜想找客栈便有间客栈,今天想找铺面一转身便看见一转租的铺面?像这般好的事情,即便是恩宠世人的昊天也不会给太多机会,这种事情必须要找中介行。

    中介行管事拿出一幅地图,像指挥行军般为主仆二人指点着空闲的铺面,随口提了几句价格,于是在桑桑的强烈要求下,选择铺面的区域从皇城四周退到部堂衙门四周再退出北城避开富贵西区清静南城最后落在了以杂乱著称的东城一带。

    长安城占地极大但人口更多,铺面的租金真可的上是寸土寸金,即便是地价最廉的东城,想要找个合适的铺面也不便宜,他们二人拢共只有不到二百两银子,于是挑选的余地更是小,连续两天跟着中介行管事东奔西跑,还是没有结果。

    到了第三天终于传来了好消息,那位眼睛都快要被熬绿的中介行管事,兴奋挥舞着手臂告诉宁缺,东城临四十七巷有家小书画店要转手,里面一应纸墨家什俱全,月租十五两银子,转手费另算计五十两银子,租契还有一年半,所有的这些条件,都非常符合宁缺……主要是桑桑的要求。

    宁缺和桑桑对视一眼,看出彼此眼中的惊喜,这个价钱确实不算贵,而且在地图上看位置也不错,只不过任何事情都需要眼见为实,更何况开店卖字这件事情干系到今后数年他们在长安城里的生存问题,所以他们并未一口应下,而是要求去那间小书画店看看再。

    出租店铺的东家不在,原先的老板也不在,管事拿钥匙打开蒙灰的木门,三人走了进去。这间店面很小,四周白墙上挂着一些条幅斗方,东墙的木列架上陈设着笔墨纸研之类的物事,最令人满意的是,这间铺面前店后宅,后面小宅院里还有一口井,宁缺二人四处随意看了看,想到低廉的租金,心下便有些愿意。

    “这些字画我不要,转让金得再减点儿。”宁缺看着那满墙密密麻麻的条幅,看着那些条幅上生硬冒充古拙的破字儿,皱着眉头道:“那些笔墨纸砚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拢归能将就着用,我当收破烂接过来,但得算是你送的。”

    桑桑仰着小脸看着宁缺,满是赞赏微笑,心想少爷这话的漂亮到位。中介行管事欲哭无泪,心想这两天已经知道你们主仆二人抠门到什么地步,可没想到你们能这么抠!我只是个管事又不是你家仇人,一个劲儿折磨我算什么事儿?

    折磨来折磨去,总之这件事情算是谈妥了,桑桑从包裹里取出银匣子,仔细数了半天才把定约银子递了过去。双方草签了个文书,从这一刻起,这间位于东城区临四十七巷的小书画店,就正式归了宁缺。

    愉快笑着送走中介行的管事,桑桑搁下包裹,取出手帕蒙住头与脸,又不知从何处抽出块大毛巾,从宅后打了桶井水便准备开始打扫卫生。

    想到今天可能要签文书,二人直接从客栈退了房扛着行李过来,能省一天客栈钱他们绝对不会客气。那位中介行管事明显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不然他可能会开价更狠些,但更有可能他会被这对抠门的主仆吓的屁滚尿流直接昏了头。

    小书画店里弥漫着灰尘被水打湿的味道,瘦小的桑桑吃力搬动水桶,搭着凳子爬高蹲低打扫着卫生,偶尔抬臂擦擦露在手帕外的额头,虽然上面没有一滴汗珠。

    宁缺向来不会理会这些事情,迳自搬了把凳子坐到了门旁,看着远处隐约可见的皇城一角,看着清静寂廖的临四十七巷,看着眼前街道两旁的槐树荫影,心想此地清静无扰颇有文气,日后铺子的生意定然不错,而且只花了这么些钱,不由大感欣慰,笑着喝道:“少爷手痒了!”

    忙碌的桑桑今天心情明显也非常好,脆生生地应了声,道:“晚上吧。”

    “好咧。”

    草草用过晚饭,桑桑在擦的锃亮的长案上摊开纸卷,取出墨锭石砚,注水入砚,卷袖提腕悬指,捉住墨块在砚中缓缓画圈磨着,不多时水墨渐浓。

    所有物事都是前东家留下来的货物,虽谈不上好倒是齐备,宁缺早已在旁握笔静待,右手前的笔架上斜搁着五六只毛笔,看不清楚是什么毫尖。

    劣墨化开并无香气反而有些墨臭,笔架上的毛笔看上去也不怎么好,但他并不在意这些,脸上满是期待的笑容,背在腰后的左手拇食二指不停搓弄,像是很痒。

    所谓手痒不是想去偷银子,不是想打小侍女的瘦屁股,只是想写字儿了。

    宁缺喜欢写字。就算身旁并无纸墨笔砚,只有一根枯树枝或是一把被雨水浸湿的大黑伞,他都会在泥地或青石板上不时写着。十六年来,笔墨毫尖间的挥洒享受,毫无疑问与冥想并列是他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

    粗豪入墨缓缓一拖,吸足墨汁至精神饱满,宁缺双肩并肩而立,静静望着身前纸卷,提笔出砚如厉刀出鞘,落笔入纸如刀锋入骨,手腕微动纸上便多了一竖。

    这一竖粗墨重锤,像是某浓眉大汉慨然挑起的眉梢。

    随着破纸第一触,他的笔势顿挫却又紧接着圆融而下,这多年来,落笔行字早已深入他的骨髓血脉,并不需要刻意去筹划经营,只需随意而行便能自然行于纸卷之上,随着笔锋抹触渐向左趋,一股质拙而又纵放自如的气息跃然而出。

    他在长安城里写的第一幅字只有十六个字。

    “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可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