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粉丝

水色蔷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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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默不见了,从种种迹象,秦凌君都只能得出一个结论,没有逼迫、没有意外、是他自己自愿离开的。

    哪怕如此,他也不甘心就此失去了沈默的踪迹,于是立刻带上众人一同出门寻找,疯狂地一连找了两天两夜,几乎将这个村庄翻了个个儿,最终一无所获的他,只能在程秋等人的劝解安慰下,继续驱车前往B地。

    再用了两天的时间,历尽波折的秦凌君四人终于抵达了B地,此时,B地已经成了个颇具规模的幸存者基地。

    十分幸运的是,秦父仍旧健在不说,因为平日部队内积威甚重,虽未觉醒异能,却还是担任了这个基地的最高指挥官。

    本来近两天,因为秦父没有异能,更没有特别厉害的异能者亲信,基地内的异能者们还有些骚-动,现在秦凌君这个攻击力颇为强大的双系异能一到,自然解了秦父的燃眉之急。

    几人简单地叙过别情之后,秦父立刻用人不避亲地安排秦凌君担任异能者大队的队长,让他组织并管辖基地内的所有异能者。

    人类天性都崇拜强者,秦凌君的异能攻击力强,等级也较高,本人本事更不必说,于是,有他的领导调-教,基地内的异能者们顿时安分了许多。

    秦凌君心中记挂着生死不知的爱人,只想快点将这些异能者训练好,然后能早日出去基地,带这些人执行搜救和寻找物资任务的时候,接着寻找沈默。

    于是,为了达到目的,他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清醒的时候就一刻不停地忙,众人全都被他操练的哭爹喊娘、叫苦连天,却也不敢有所违逆。

    只因为,从沈默消失之后,秦凌君本就没什么太多表情的脸变得更冷了,周身一直弥漫着一股恐怖的低气压,简直就成了个人形冰块,靠近一点,都有被冻伤的危险。

    如此一来,光一看他这样,众人就怂了,哪还有人敢在他面前敢挑事儿或是抱怨什么?知道他心情不美,就连与他熟识、喜欢调侃的程秋都识趣地乖乖缩了,更别说其他人了。

    不少人都暗暗嘀咕,明明有那么狂暴火热的异能,性格怎么就和异能成了绝对的反差呢?果然,古话说,人不可貌相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估计异能也是同理吧?

    并不知道、也不在意众人背后对他的议论评价,秦凌君马不停蹄地接连忙了一个多星期,终于将异能者这一摊事儿收拾的差不多了。

    让他稍稍觉得还算满意的是,现在这会儿,本来一盘散沙、不堪大用的异能者们经过这段时间的魔鬼训练,本事也算是将将能看了,终于可以带他们出门执行任务了。

    异能者们的任务其实就是配合普通士兵们一起,到处搜救幸存者,同时收集物资,秦凌君作为异能大队的大队长,自然每次任务都要参加,并且冲在战斗的最前沿。

    而且,他每天都会亲自出任务,不管风霜雪雨,从来没有一个休息日,只要有幸存者的消息,就算费劲千辛万苦,也会前去搭救。

    见他这么拼命,不明所以的人们只以为秦凌君忠于职守、爱国爱民、堪称军人表率,便都暗暗敬服不已。

    只有程秋和宋启明知道,秦凌君这样急切的四处执行任务,不过是抱着一颗煎熬又绝望的心,为了找到一个人、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而已。

    可惜,人海茫茫、尸海浩荡,三个月过去了,纵使秦凌君带领军队和异能者们翻遍了当初沈默消失的那个村庄方圆百里内的所有地方,却依然没有见到沈默的踪影。

    ——

    末日持续了三个月,整个世界,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丧尸的侵袭之下,人类历经数百年建立的文明体系轰然崩塌,所有钢筋铁骨建筑而成的城市,全都在这短短的三个月里化作了荒凉废墟,除了嘶吼着的丧尸和少数苟延残喘的人类,就再也没有了其他生命。

    昔日繁华的商业街,此时已完全是破败不堪的模样儿,没了往日里的热闹喧嚣。

    非但如此,街面墙壁上,到处都是大片大片、昭示恐怖不详的暗红色血迹,门面店铺的玻璃门窗几乎全都被打破了,散了一地的碎玻璃碴,在阳光照射下闪着冷冽的寒意。

    这条街已经彻底没人了,非但人,就连丧尸,都因为追逐着活人的气息离开了这里,只有冷寂的风在这条街上盘旋呜咽,刮起不知哪来的塑料袋儿,在天空中幽灵一样飘荡。

    十分诡异的是,就在这本应没有任何人的街道上,哒、哒、哒,一个不紧不慢地脚步声响了起来,打破了这条街道的死寂,紧接着,一个身形瘦削的人出现在了街头。

    他好像没看到这条街上不正常的死寂一样儿,就像往日逛街的行人一般,一路走来的步伐十分悠闲。

    来到一家男装店门口,他踩着一地玻璃碴,推开只剩下框架的玻璃门,迈过七歪八倒躺在地上塑料模特们,像一个末日之前的顾客一样,在一众衣服中开始挑挑拣拣。

    一件件男装挨个试过来,那动作是如此的慢条斯理,又饶有意趣,一连试了七八件却都被他扔到了一边,明显不怎么满意。

    这一番动作,就像是他要去面见自己心上人一般,精心装扮,只为了给心爱的人留下一个好印象,让他好好地惊艳一番。

    就在他正在往身上比量第十件衣服的时候,一个清亮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默默,我觉得这件已经不错啦!在这种情况下,戚遇要去见秦凌君确实会好好打扮,但你也要适可而止,别入戏太深了呀。”

    注目着镜子中自己那苍白异常的脸、非人类的黑色指甲和暗红色的眼眸,沈默将这件将自己皮肤衬得更加惨白的外套顺手扔到一边,同时批判莫道:“你眼光太差了。”

    说是这么说,他却也没再试下去,而是在刚刚试过的衣服里选了一件儿换上了。

    换好衣服,又从鞋店里选了一双十分搭配的靴子,沈默这才出了这条冷静死寂的街。转过拐角,一个豪华的高档社区出现在视线里。

    十数个低级丧尸在这小区内纵横交错的道路上徘徊,却对走来的沈默视而不见,甚至一些丧尸因为靠他太近,被他收敛起来的威压吓得趴在地上,不住地从喉咙里发出类似呜咽地声音,瑟瑟发抖。

    若有若无地诱人香气自那些房子里飘进鼻端,沈默知道,那是零星幸存者散发出来的血肉气息,也是这些丧尸在这里游荡着不肯离去的原因。

    沈默却并不追逐这香气的源头,只轻轻打了个响指,那些丧尸就像得到了什么命令一样儿,老老实实地站到一块儿,排成整齐的队伍,摇摇晃晃地跟在了他身后,一起往前走去。

    一路漫步走来,越来越多的丧尸加入了沈默的队伍,等级由高直低排列着,仿似一个令行禁止的军队般,队伍十分整齐。

    走过这个豪华社区,立在一条街口,沈默微微努唇,打了个清脆地呼哨。哨声刚落,一只眼睛通红的皮毛干净华丽的白老虎动作优雅地从另一边奔跑过来,趴在沈默腿边,温顺地蹭了蹭。

    沈默探手摸了摸它的头顶,长腿一跨,坐在它身上。等沈默坐稳,这只雍容威严的王者才站起身来,昂首虎啸一声,载着沈默,稳稳地向前走去。

    震天的啸声过后,又有无数的丧尸自这个城市的四面八方聚集而来,而后,整齐有序地插/进队伍内,老虎载着沈默走在前面,丧尸们老老实实跟在后头,行动有序却无喧哗,连丧尸惯有的嘶吼声都不见了,纪律十分严明。

    这个城市内,幸运的躲过丧尸们的啃噬,更有幸目睹了这只奇异军队经过的幸存者们,全都因此目瞪口呆,变成了塑像一般。

    甚至有一个幸存者因为一时讶异过甚,发出了一声惊呼,反应过来自己失误的时候,他立刻脸色煞白地捂住嘴巴,缩紧角落里瑟瑟发抖。

    可奇怪的是,这队古怪又让人惊悚的丧尸军队,对这平日里一定会引来一大堆丧尸围攻的呼声听而不闻,就好像突然对人类的血肉没了欲-望一般,所有丧尸都跟在那只巨大的老虎身后,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

    浩浩荡荡的丧尸大军出了城,没离开城市多远,震彻天地的轰隆隆地奔跑声自远方传来,无数只变异兽潮水一般向着这只丧尸大军奔跑过来,掀起了遮天蔽日的烟尘。

    那只白虎又“嗷”地咆哮了一声,来到近前的变异兽大军就像听到了什么指令一样,齐刷刷地停住了步伐。烟尘渐渐消散,数千只动物露出了它们的本来面目。

    这些动物里有狼、有豹子、有狗、有狐狸……繁杂的动物种类简直让人眼花缭乱,但无一例外的是,它们眼睛的颜色都是红彤彤的,像血色凝结的宝石,瑰丽中满布着凶意。

    检阅完这只动物大军,沈默满意地点了点头。他揉了揉身-下那只白虎的大脑袋,冲着一只皮毛灰色的狼招了招手。

    那只狼竟好像看懂了他的意思,毫不犹豫地从队列中迈了出来,无需沈默再做其他,紧跟他身后第一排的那只穿着军装的丧尸就来到这只狼身边,伸出利爪,“噗”的一下,插、进了这只灰狼的脑子里。

    而后,他好像从灰狼的脑袋里掏出了什么东西,手虚握成拳、沾着白色的脑浆从里头拿出来,与此同时,那只灰狼也暴毙而死,尸体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那只穿着军装的丧尸摊开手心,一颗晶莹剔透的晶体出现在他手掌中,在阳光下折射着璀璨的光芒。

    突然,这只丧尸手中凭空出现了一瓶水,他谙熟地扭开瓶盖,将半瓶水倒在自己沾有脑浆的手上,将手掌冲洗的干干净净,而后,他两步来到沈默面前,单膝跪地,恭敬地将晶石举高,送至他面前。

    探手取过晶石,沈默将其含入口中,甫一入口,那双暗红色的眼眸就享受地微微眯起,仿佛一只餍足的大猫一样。

    待那晶石化成的清流落入胃中,沈默回味了片刻口中的余香后,漫不经心地拍了拍那只白虎的头。

    那只白虎颇有灵性,只这么轻轻的一拍,便再次迈步向前走去。这会儿,那只身着军装丧尸也重新跟在了沈默身后,汇入了行进的队伍里。

    待丧尸大军经过,那些变异兽便又整整齐齐地跟在了他们后头,长长的队伍长龙一般蜿蜒出去,壮观无比。而那只灰狼的尸体就这样被遗留在了后面,再也无人问津。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小透明的地雷!么么哒!

    蔷薇是真的要老老实实地开始工作了呀,不然作为一个单身狗,存款花光,码字也没赚到钱,已经养不起自己了T T

    昨天奔波回老家拿东西,明天又要倒好几趟车奔波回城市,想想就累死了,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