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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国内的言论还十分自由,也没什么莫谈国事的规矩。
关北城的酒楼茶馆里,时常能看到三五成群的人,酒足饭饱之后,叫上一壶茶,一边喝着茶,一边谈论着满洲里边境的事情。
李谨言刚走上二楼,就听到有人猛的拍了一下桌子,大叫一声:“好!”
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穿着蓝色长衫的中年人,正站在屋子正中,口沫横飞,仔细听听,正是在说满洲里边境的战事,比起之前在他面前大讲少帅剿匪英姿的兵哥,这位的口才,才真比得上说书先生了。
跑堂的小二见到李谨言和他身后的季副官,忙迎上前,“您二位好!大堂还是雅座?”
“雅座。”李谨言道:“僻静点的。”
“哎,好嘞!”
坐下不到两分钟,小二刚送上一壶热茶,李庆云就走了进来。
“三叔。”
出于礼貌,李谨言先打了招呼,站起身,李庆云却摆着手:“快坐着,你三叔我不在乎那些虚礼。”
话落,坐到了桌子旁边,对小儿说道:“你们这里的招牌菜,上几样,酒不要了,快着些。这位?”
“这是季副官。”李谨言介绍道:“上次我回门的时候,三叔应该见过。”
李庆云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季副官,您可别见怪!”
季副官摇头说不必,他能被楼逍派到李谨言身边,自然有他的独到之处,一眼就能看出李谨言对李庆云的态度不一样,自然也不会扫李庆云的面子。
饭菜上桌,香味扑鼻,引得李谨言的肚子咕噜噜直叫,他也的确饿了,在关北城外跑了一个上午,两百亩地买下来,花了足足一千六百块大洋,又顺便去巡视了自己从李家得来的田,见了佃户,忙下来,连喝口茶的时间都没有,就赶来见李庆云。
早上吃的两个鸡蛋一碗粥早就消化了,如今这一桌菜摆在面前,肚子不叫才怪。
李谨言有点不好意思,李庆云忍不住乐了,虽说李谨言如今身份不同了,到底还是他的侄子。和老太太一番深谈之后,李庆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琢磨了一夜,闹得三夫人险些没把他踹到地上去。
第二天醒来,顶着两个黑眼圈的李三老爷打定了主意,听老太太的准没错!他就跟着自己这个侄子干了,好处肯定少不了。再者说,李谨言进了大帅府,身边都是楼家的人,能有个自己人帮衬着,总好过没有。
想到这里,李三老爷笑呵呵的说道:“你看,三叔我早上也没吃什么,这会儿肚子就开始叫了,咱们先吃饭,有什么话,等吃完饭再说。”
李谨言也放开了,反正李庆云是他的亲叔叔,季副官也不是外人,客气了两声,端起饭碗就开始扒饭,不忘招呼李三老爷和季副官一起动筷子。
李庆云之前那番话只是为了给李谨言搭个架子,免得他年纪小,脸上抹不开,觉得不好意思。夹了几筷子菜,意思一下也就罢了。
季副官则是当真没有客气,吃得比李谨言都多,李谨言见状,又叫来小二,另送两盘炒菜上来,“再到旁边的雅座摆上一桌,多上些肉菜。”
除了季副官,还有四个兵哥也跟着李谨言跑了一个上午,兵哥们坚持上下有别,死活不跟李谨言坐一桌。李谨言还有事情要和李三老爷谈,也没坚持,便给他们另外安排一张桌子。不能放在大堂,四个五大三粗的兵哥,腰板挺直的往那里一坐,估计得有一半的人吃不下饭。
季副官看到李谨言放下筷子,三口两口的吃完了第五碗米饭,嘴一抹,站起身说道:“言少爷,我去那边看着,不能让他们喝酒。”
李谨言点点头,知道他这是借故离开,让自己和李庆云能单独说话。
不过……看看连汤汁都没剩多少的盘子,李谨言暗道:果真是楼少帅的心腹吗?连吃起饭来,都是一样的“生龙活虎”,“龙马精神”!他是不是该叫小二哥给旁边那屋多送一桶米饭……
小二收拾好桌子,送上一壶热茶,几盘点心,就退了出去,干他们这种行当的,都得有眼色,这二位一看就有事情要谈,手脚利索点,不多话,才不会惹人厌烦。
等到雅座的门关上,李庆云开门见山的对李谨言说道:“侄子,你三叔是个直肠子,也学不来拐弯抹角那一套,话说得直白,你可别生气。”
“恩,”李谨言点点头,“我知道三叔的性子。”
“就是,前些日子三叔托你的事情,有眉目了没有?”
李谨言端起茶杯,吹了吹,“三叔,你是想在军政府里找个差事做?还是另有打算?”
李庆云心头一动,“怎么说?”
“要是想在军政府里做事,不难。你是我的亲叔叔,这点面子,楼家人还是会给的。不过,侄子也和三叔说实话,太好的位置,是不成的。楼家人或许能答应,侄子我却不能开这个口,还望三叔体谅。”
李庆云道:“你不说三叔也明白。就是真安排上了这个局长那个部长的,你三叔我也不是那块料,早晚得让人给撸下来。”
李谨言被李庆云三两句话逗乐了,“三叔,我开口,给你安排的职位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的。财政局前几天刚换了局长,是楼夫人的妹夫,这人姓展,之前是北方政府交通部的部长,很有能力。如果你觉得可以,我就和楼夫人说一声,给你在财政局安排个职位。”
李庆昌久病在床,副局长职位刚被拿下去,转眼就把李庆云安排进去,不得不说,李谨言也是堵着一口气的。
李庆云思量了一下,“若是不进军政府,三叔还能做些什么?”
李谨言放下茶杯:“三叔,楼家办的皂厂,你知道吧?”
李庆云点头。
“是侄子出的主意。”李谨言不顾李庆云惊讶的神色,继续说道:“侄子刚买下了城外的两百亩荒地,打算继续建厂,先建一家家化厂,生产给女人用的雪花膏和口红,等到厂子盈利了,再上新产品。建厂的款子也准备好了。”
“你说,楼家的那家皂厂是你出的主意?”见李谨言点头,李庆云愣了半晌,楼家的皂厂,这段时间可是名声大噪,不少外地的商人都慕名而来,据说上海和江浙那边的都有。
李谨言之前送给三夫人的香皂,三夫人用的时候,李三老爷一直没注意,他一个大老爷们,怎么会去注意妻子是用什么洗脸洗澡的?如今吃惊,也就不奇怪了。
“侄子,你和我说这个,是要?”
“三叔,如果你肯屈就,我想把这个厂子的经理职位,交给你。”
“让我做经理?”李庆云一皱眉,随即摇头,“这不合适。”
“怎么?”李谨言奇怪的问道:“三叔,你不想从商?”他之前的确想着让李庆云去发展“娱乐行业”,可现在的时机并不合适,他手头的资本也不足,只能先把这件事按下。李庆云也不是他之前印象中的纨绔,让他做实业,也未尝不可。
“不是。”李三老爷摇头,“侄子,李家还没分家,你想过没有,厂子若是交给我经营,最后是你的,还是会变成李家的?就算这厂子是你一手建的,李家没出一个子,你也没处说理去,到底你还姓李。”
“三叔,这件事你不用担心。”李谨言笑道:“我虽然姓李,可李字前边还要冠个楼。”
李庆云眨眨眼,看着李谨言,随即一拍大腿,“侄子,三叔服了!”
李庆昌啊李庆昌,你这可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老太爷若是知道谨言有这份能耐,还会一心想着谨丞,让他二哥绝后吗?
“三叔,我要办厂的事情,现在还只有几个人知道。”
“我晓得,你三叔不是嘴碎的人。”
“恩,我信得过三叔。现在这家厂子,只能算是小打小闹,侄子有信心,把这家厂子做大,到时候,让洋人都用咱们的东西,三叔就等着数钱好了。”
李庆云摸着下巴,咂摸了两下嘴,他这侄子,口气可真够大,若是真有那一天,他李庆云这辈子,都值了!
“侄子,我这还有件事,”李庆云凑到李谨言耳边,低声道:“是关于你爹的……”
等李谨言和李庆云从雅座出来,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李谨言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脑子里却乱成了一团。他万没有想到,李二老爷会将给郑大总统买的军火,自己藏了起来!
他这么做,不只是摆了郑怀恩一道,简直就是啪啪给了南方政府两巴掌!
明摆着说,既然南方政府对他不仁,也就别怪他李庆隆不义!用南方政府的钱买来的军火,却被运到北方,一藏就是一年多,至今没有走漏风声,这其中要花费多少心思,耗费多少人力财力,李谨言想想就咂舌!
这李二老爷,当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这样的人物,怎么会轻易就给人害死了?是谁害死的他?又是怎么动的手?虽然当初郑大总统拍来的电报上写是病死的,可明眼人都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也亏得老太太能一瞒这么久。
如今这批东西交到自己手上,也是个为难的事情。依照李庆云和他说的,这批军火的数目肯定不会小,李谨言若是头脑发热,直接武装起一支队伍,也不是不可能。当然,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北六省都是楼大帅的地盘,这么做,明摆着找死。
若是直接交给楼大帅……倒是可以,但这不是一般的东西。万一有人怀疑,他这么大方,是不是背后还留了一手,他该怎么办?若是别人不说,楼大帅自己会不会这么想?李谨言不敢保证。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件事告诉楼逍。李谨言自己也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对楼逍这么信任,下意识的,他就是觉得,这是唯一能保证自己安全的办法。
想到这里,李谨言脚步一停,对李庆云说道:“三叔,这件事你就烂在肚子里,谁也不要说。我会处理。”
见李谨言神色严肃,李庆云的心也是咯噔一下,难怪老太太说这批军火很可能是惹火烧身的玩意,他之前还动了那样不该有的心思,果真是猪油蒙了心。
“我知道了。”
和李庆云分开后,李谨言直接回了大帅府,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个下午,终于打定了主意,给在前线的楼少帅发了一封电报。
于此同时,英法等国的军事观察团以及随同的各国记者,正在前往满洲里的路上。满洲里车站的俄军,还在负隅顽抗,他们只能搭乘运送物资的火车,在海拉尔下车,然后步行或者骑马,进入满洲里。
远远的,就能听到前方传来的枪声。
几个记者抱着挂在胸前的相机撒腿就跑。负责他们安全的兵哥们额头冒起一排青筋,长官吩咐了,不能让这群洋人出差错,可也得这群家伙听话才成啊!
一个兵哥握紧了手中的步枪,嘟囔了一句:“老子宁可去边境打老毛子!这TMD比赶鸭子还累!”
军事观察团里有几个通事,不过这几个通事都有志一同的装没听到兵哥的抱怨,也没翻译给这些洋人听。实在是,他们也觉得,这些洋人事特多,“赶着”他们,的确比赶鸭子要累!
跑在最前边的几个记者,已经能看到炮弹砸在地面上,爆飞的沙尘和烟雾,炮声过后,身着铁灰色军装的北六省骑兵和一群哥萨克骑兵冲杀在一起,每一次马刀挥下,都能带起一串鲜红的血花,不停有人跌落马下,有华夏军人,也有哥萨克骑兵。战况惨烈,几乎是以命换命,却没有一个人退后!
在骑兵厮杀的同时,被欧洲人称为“灰色牲口”的俄国步兵也冲了上来,阵地里的守军打光了枪里的子弹,也从掩体后冲了出来,用枪托,用刺刀,用拳头,甚至用牙齿,去杀伤每一个冲到眼前的敌人!
华夏人的怒吼和俄国人的乌拉声混合在一起,就像是一场用生命与鲜血谱写的哀歌。
眼前的一幕,就仿佛是地狱的场景一般。
终于,俄国人的攻击再次被打退,身着铁灰色军装的华夏军人们开始巡视战场,将战死的同袍抬起来,并排放着,靠在一起,生前是兄弟,死后也是!
受了轻伤的,经过军医简单包扎之后,自己站起身,或者是互相搀扶着返回阵地。重伤的,被抬着送进了后方。这些重伤员里,十个中能活下来一个,已然算是侥幸。
一个美国记者不顾士兵的阻拦,冲到了一个骑在马上的年轻军官面前,这个俊美的年轻人,身上的军装溅满了鲜血,样子有些狼狈,可他的身躯依旧挺直,像是一杆永不弯折的钢枪。
走近了,近得能清楚感受到这个年轻军官身上的冷然,如染血的刀锋一般。
“阁下,能接受我的采访吗,阁下!只要几分钟!”
楼逍拉住了缰绳,在马上居高临下的望向他,没有说话。
记者不管楼逍的眼神是不是像刀子一样扎在身上,只当他同意了,忙拿出纸笔,开口问道:“阁下,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军人。”
“啊?”
“我是,华夏军人。”
记者又问道:“你认为这场战争,你们能获胜吗?”
“能。”
“你很自信。”
“这不是自信。”楼逍声音冷硬,“我们,必须赢!”
“哪怕流血,死亡?”
“是。”楼逍转过头,望向刚刚经历过一场厮杀的战场,在他的身后,血色的残阳缓缓沉入地平线,仿佛带着硝烟的声音,低沉的传进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我辈军人流血用命,家国得保,百姓得安。为国而死,为民而死,军人本分,死得其所!”
“您难道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国土沦丧,百姓流离,尚且苟活,是军人的耻辱!”
通事将楼逍这番话一字一句的翻译给了在场的每一个外国人听,最后一个字说完,通事已经红了眼眶,对着身边的军人,深深的弯下了腰。军事观察团里两名身着军装的德国人和一名英国人,同时向楼逍敬了一个军礼:“您是真正的军人!”
第二天,这篇采访便登上了纽约时报,伦敦时报和国内各家报纸的头版,楼逍的名字,第一次传进了国人的耳朵。
在李谨言看到这篇报道的同时,他发去的电报,也送到了刚从战场上下来的楼逍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