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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2)
“你登广告简直是自己找死!我真希望刚才只给你一磅,而不是十磅。还有九磅,简,我要用。”“我也要用,先生。”我一边回嘴,一边两手抓住钱包藏在身后。“这钱无论如何也决不给你。”“吝啬鬼!”他说,“钱财上居然一点儿也不肯与我方便方便!给我五磅吧,简。”“五先令都不给,五便士都不给。”“只让我看看那笔钱吧。”“不,不能信你,先生。”“简!”“先生!”“答应我一件事。”“只要我觉得你办得到,什么事儿我都会答应。”“别登广告,把这件事儿交给我。我会及时替你找到的。”“当然乐意,先生,只要你也答应,在新娘进门以前,让我与阿黛尔平安地离开这所宅子。”“很好,当然可以。我保证做到,那么,你明天就走了?”“对,明儿一早。”“晚饭后你到客厅来吗?”“不了,先生,我得打点一下行李。”“那么你我会暂时告别几天?”“我想是的,先生。”“别人是如何举行告别仪式的?教教我,简,我对这个不在行。”“他们说声‘再见’,或者用他们喜爱的任何别的形式。”“那就说一声吧。”“再见,罗切斯特先生,暂时告别了。”“我该怎么说呢?”“你高兴的话,可以也就这样说。”“再见,爱小姐,暂时告别了。
这就完了吗?”“是的。”“照我看,这似乎太吝啬,太干涩,太不友好了。我想再有别的补充,给仪式稍微作点儿补充。比方说,握握手,哦,不,——我觉得那也不够。那么除此之外,你不想再做些什么吗?简。”“这就够了,先生。一句出于真心的话表达的好意,可以胜过千言万语。”“很可能,不过总觉得太空洞而且冷淡——‘再见’。”“他背靠着门,到底打算站多久呀?”我暗自问着。“我要动手去收拾行装了。”我说,这时,晚饭钟响了,他一句话没说,突然跑开了。那天我没再见到他,而第二天一早他还没起床我就动身了。五月一日下午五点钟光景我到达了盖茨里德的门房。在去里面宅子以前,我先到这儿看看。房子里非常整洁。窗龛上挂着小小的白帘子,地板没有污迹很干净,炉栅和炉具都擦得发亮,火也烧得挺旺。蓓茜坐在炉边,正给她刚生的孩子喂奶,罗伯特与他的妹妹在一边安安静静地玩。“谢天谢地!——我知道你会来的!”我一进去,李文太太就嚷了起来。“对呀,蓓茜。”我吻了吻她,说“我相信我来得还不太晚吧。里德太太如何?——但愿她还活着。”“是啊,她活着,而且比前一阵儿清醒,也安定些。
医生说还能拖上一两个礼拜,但不相信她最后还能康复。”“这几天她提起过我吗?”“今天早上还在说起你,希望你回来,不过现在她已睡了,或者也可以说十分钟前我在宅里的时候她正在睡。她一般整个下午都躺在那儿昏睡着,六七点钟才醒,你先在这儿休息一下,小姐,然后我再陪你一起进去好吗?”正说着,罗伯特进来了,蓓茜就把正睡着的孩子放进摇篮里,迎上前去。接着她定要我把帽子脱下,用一些茶点,因为她说我看上去既苍白又疲倦。我很高兴接受她的款待,而且老老实实地听任她脱下我的服装,就像小时候总是让她替我脱衣服一样。我一边望着她,一边禁不住往事涌上心头。她忙忙碌碌地拿出她最好的瓷器,摆上了茶盘,切好了面包和黄油,烤了一份喝茶时吃的小甜点,还不时抽空闲推一下罗伯特或者简,正像从前她对我所做的那样。蓓茜不但保持了她轻快的步履及姣好的面容,而且也仍旧保持着风风火火的性子。茶点准备好了,我正要朝桌前走,她仍然用她从前那种镇静的口气要我坐着别动。
她坚持给我端到火炉跟前来吃,说着就在我面前搁一张小圆桌,放上一杯茶与一盘点心,完全与她从前常把偷偷带的好吃东西放在育儿室椅子上给我吃一样,而我也笑着跟往日一样听从她的安排。她很想知道我在桑菲尔德府是不是快活,女主人为人如何。我说那儿只有一个男主人时,她又问他是不是一位很好的先生,我是不是很喜欢他。我告诉她:他可以说长得相当难看,但是位绅士。待我挺好,我很满意。然后我又给她详细叙述了最近到府上作客的那些快快活活的客人,蓓茜听得津津有味,因为她对这些细枝末节是最感兴趣的了。很快,一小时就在这漫谈中过去了。蓓茜帮我把衣帽等重新穿戴整齐后,她就陪着我出门房朝府里走去。大约也是在九年前,我也是由蓓茜陪同着,沿着我现在正在走进去的这条路走出来。在一个一月的阴沉多雾和湿润的早晨,我怀着失望和痛楚的心,——一种被遗忘和被抛弃的感觉,——离开一座淡漠的庄园,到洛伍德那样一个既远又毫无关系的地方去寻求一片清冷的栖身之所。
现在,原来的那座冷漠和敌视的庄园又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的未来还是一个未知数,我的心里仍然隐隐作痛。我仍有一种独自在四处流浪的感觉。然而现在我对自己和自己的能力有较强的自信了,对那种欺侮和压迫不再畏惧低头。我的伤口也慢慢愈合,虽然它曾经倍受委屈。在我心头的仇恨的火花也渐渐熄灭。蓓茜带我穿过大厅时说:“你先去早餐室,两个小姐都在等你。”不大一会儿,我就走进了那间房子。这儿的每件家具和摆设都没变样,和我初次被带来见勃洛克赫斯特的那天早上一样。我仍旧记得那天早上他站在那块小炉毯上,如今它仍旧铺在壁炉前。朝书架看去,我还能辨认出摆在第三格的地方的那两卷彪依克的《英国禽鸟史》,摆列在它上面一格的是《格列佛游记》和《天方夜谭》。这样的无生命的东西丝毫未变,而有生命的东西却变得面目全非了。我的面前出现了两位年轻的小姐。一位和英格拉姆小姐相当的高,——而且还很瘦,脸色蜡黄,神态穆然。她给人一种苦行僧的感觉,更加重了这种感觉的是她的一身特别朴素的打扮,一件黑呢长衣,下身是直流裙。
一个浆洗过的麻布领圈,鬓边的头发往后梳,头上戴的是修女的饰物,一串黑檀木念珠和一个十字架。尽管从她那张长而毫无血色的脸上找不出一点儿过去的影子,我仍猜到这准是伊丽莎。另一位姑娘肯定是乔治娜了,虽然和我记忆中的她不一样——那纤细柔美得像仙女一样的十一岁的小姑娘,这是一位如鲜花一般美丽和丰满的女郎,洁白的如一尊蜡像,端正漂亮的五官,含情脉脉的蓝眼睛,卷曲的金黄的头发。她的衣服式样和她姐姐的大不相同,尽管也是黑颜色的,——要飘逸和得体得多,——看上去也很时髦,而她姐姐看上去很像个清教徒。姐妹俩各遗传她们母亲的一个特征,——并且只有一个:苍白瘦弱的大女儿有如她母亲那般的烟水褐色的眼睛,而娇艳如花的小女儿则有那种颌骨和下巴的轮廓,——可能略微柔和一点儿,但仍然使那张本来异常妖艳娇媚的脸平添了一种说不出的严厉。当我走上前时,两位小姐都起身欢迎我,并且都称呼我为“爱小姐。”伊丽莎招呼我时口气简短突兀,面无笑容,说完后她又坐下身去,双眼盯着火炉发呆,把我抛在一边。
乔治娜说了“你好!”之后,又问我关于旅途,天气之类的客套话。她说话时拖长了腔调,时不时地对我斜眼瞥视,从上到下地打量我,——眼光时而掠过我淡褐色美利奴呢大衣的褶裥,时而在我乡居式便帽的简朴饰边上停留。年轻小姐们有一种绝妙的高招,她们不用开口说就能让你感觉到她们觉得你是一个“怪物。”一些神情上的傲慢,态度上的冷漠,口气上的漫不经心,就完全可以表达出她们在这方面的情绪,而无须在言行上表达出任何明确的粗鲁无礼来。然而如今,明嘲暗讽对我已不再具有它曾经有过的那种影响力了。当我坐在她们之间时,我惊诧于我自己对于其中一个的彻底怠慢和另一个的含讥带讽的殷勤态度,是多么的泰然处之,——伊丽莎没有使我感到难堪,乔治娜也没让我恼怒。可能是我要考虑的别的事情太多了。我心里激起的千思万绪远比她们所能引起的要强烈得多,——所唤起的欢乐与痛苦也远比她们所能造成或者赐予的要刻骨铭心或者回味无穷得多,——正因为如此,她们的那副神气好歹都与我无关。
“里德太太的身体怎么样了?”我就望着乔治娜神色自若地问,她对这么直截了当的称呼觉得应当表示愤慨,就如同它是一种出乎意料的放肆。“里德太太?哦!你是说妈妈。她身体很差,我不知道她今晚是否能见你。”我说:“如果你能劳驾上楼说一声我来了,我将感激不尽。”乔治娜瞪着那双又大又圆的蓝眼睛,她惊异得差点跳起来。我补充说,“我知道她很想见我,所以除非万不得已,我不想推迟去见她,我想听她要说些什么。”“妈妈不愿人家晚上去打搅她。”伊丽莎说了一句。我立刻站了起来,不用她们请我就泰然自若地脱掉了帽子,摘下了手套,我说我自己去找蓓茜,——我猜她一定是在厨房里,——叫她去问个明白,里德太太到底愿不愿见我。我走出去之后,找到蓓茜,打发她帮我跑一趟,然后又进一步作了一些安排。在此之前,我总是在傲慢之间习以为常地退缩。要是在一年以前,我会离开盖茨里德的。如今,我却一下就看出那是个愚蠢的打算。既然我已经赶一百英里的路来看我的舅妈,我就得呆下来直到她身体好转或者过世。我会把她女儿的傲慢和愚蠢抛在一边,不受它的影响,因此,我找到管家并叫她给我安排一间屋子。
我告诉她我可能会在这儿住一两个星期。我叫人把我的箱子搬到我的房里,我自己也跟着去了。走到楼梯口上时,我碰到了蓓茜。“太太醒着,”她说,“我跟她说你来了。走吧!看看她还认不认得你。”因为早先我曾那么频繁地被叫到那间房间里去受罚或者挨骂,所以我用不着别人领路到那间熟悉的房间里去。我匆匆忙忙地走在蓓茜前面,轻轻地推开房门。桌上放着一盏有灯罩的灯,由于天已经黑的缘故。这儿仍和从前一样放着那张有琥珀色床幔的四柱大床,那个梳妆台,那把扶手椅,还有那张脚凳,我曾上百次在那上面罚跪,为自己莫须有的罪过求饶。我往近旁的一个角落上望望,预料多半会看到那我曾经心底十分惧怕的细长的鞭影,因为它总是潜伏在那儿,等着如同魔鬼般跳出来抽打我发抖的手心或者畏缩的脖子。我走向床边,撩开床幔,朝高高叠起的枕头俯下身去。我对里德太太的脸记得很清楚,我因此急着想寻找到那张熟悉的面容。在这个世界上,让人感到高兴的是,时间会磨灭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