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酒肉

风御九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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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位道长慢行,路上小心。”瘸腿道人率领小道童站立门口稽首送行。

    “贾道长,之前多有得罪,你别往心里去,多加保重。”百里狂风抬手拍了拍瘸子的肩膀。

    虽然之前多有睚眦,分别之际多少有一些伤感,贾自道再次稽首,送别众人。

    东殿有下山小径,但众人并没有走这条捷径,而是绕行中路,众人乃上清准徒,自正门上山还要自正门离去。

    前行一段之后莫问转身回头,发现瘸腿道人和小道童仍然站在东殿门口,之前他一直感觉贾自道极为可恨,而今却感觉他很是可怜,差距已经在这一年之中拉开了,七人而今各自身怀绝技,而他仍然只是个看门的道人。

    中午时分道观众人都在进食,山路无人,众人默然下山,到得山脚下转身回望,先前到来的时候是个冬天,此番离去还是冬天,无量山还是那般景象,只是众人已然学有所成。

    “无量天尊。”七人躬身稽首,拜别无量山和山中的诸位道长,施礼过后方才转身离去。

    “出山之后我做东,请大家喝酒。”百里狂风高声说道。

    众人闻言纷纷点头答应,学成下山是大喜事,应该摆酒庆贺,况且日后七人将各奔东西,也不知何日才能再见,自当痛饮饯行。

    七人年纪尚轻,百里狂风最长也不过二十有三,少年心性,出得山门彷如鸟雀出笼,一时兴起便施出追风鬼步快速前行,一盏茶的工夫儿便来到了山外的镇子,随即寻到一处酒家迈步而入。

    迎接众人的是一麻衣妇人,见七人皆是道人打扮微微有些吃惊,不过仍然殷勤的请坐倒水。

    众人落座之后百里狂风掏出一方银子放到了桌上,“好酒来上几斤,肉和菜蔬也来上几盘。”

    这处镇子本就不大,酒家做的是小本生意,妇人何曾见过这等架势,见状并不敢伸手拿钱,“酒菜倒是有一些,肉是没有的。”

    “怎么会没肉?”百里狂风闻言瞪眼,“我们不禁荤腥,但上无妨。”

    妇人见状大为踌躇,就在此时,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自火房走了出来,妇人转头看他,“阿山,这几位小道爷要吃肉。”

    那个被称为阿山的男子可能是这个妇人的丈夫,看着桌上的银两面露难色,犹豫片刻冲那妇人点了点头,妇人见状拿过银两,转身去了。

    “百里,你如此大手,日后如何过活?”莫问冲百里狂风说道。

    “学了法术何愁不得钱财,胡人的钱财多是抢夺我们汉人的,再抢回来也没过错。”百里狂风大大咧咧毫不在意。

    “若用钱财倒不必非要去抢夺,如果你们没有急事要办,可以随我去得些金银。”千岁摇头说道。

    “千岁,你哪里来的金银?”夜逍遥问道。

    “水下遗落的金银甚多,我要取拿并不费事。”千岁笑道。

    众人闻言连连点头,自古至今多有舟船于水中沉没,千岁所言定不为虚。不过众人并没有跟随他前去拿取金银的想法,路途太远了,往返就得月余。

    “今日一别不知何日才能再见,咱们要留下联络方法,免得断了消息。”百里狂风建议。

    众人一听纷纷同意,不过众人皆是无有父母没有家眷的孤人,除了阿九常住无名山,其他人皆是行踪不定,谁也不知道自己日后会前往何处,如此一来便无法传递消息,不过可以留下符咒,通过符咒传递简单的消息。

    众人说话之间妇人将酒菜端了上来,酒是陶瓮所盛,足有五六斤,冷菜有四样,豆干,腌笋,酱蒜和萝卜。老五有眼力,站起身接过酒坛为众人倒酒,众人各执酒碗站立起身,“千岁,你年岁最长,你先说话。”百里狂风冲千岁说道。

    “我乃水族异类,也无甚用处,同门但有所求,无有不应。”千岁不善言辞,寥寥数语便喝酒落座。

    “不管何时,只要兄弟有难以符传信,我定会前往相助,哪怕远隔万里也要赶去。”百里狂风一饮而尽。

    “若是那时我所学之法已有成就,便遣鸟驮你过去。”夜逍遥笑饮碗中酒。

    “我所学之法也无用处,只能行些藏头缩尾之事,不过鸡鸣狗盗也可救孟尝脱困,同门学艺,若有所求,必不推辞。”刘少卿也饮光了碗中的酒水。

    “谁若招惹了诸位,我会变作他爹前去训斥于他。”柳笙笑道。

    此语一出,众人哄笑,七人所求法术皆有妙用,无一废物。

    “你行止似那妇人,变作他娘更像一些。”夜逍遥大笑凑趣。

    柳笙闻言也不恼怒,佯装羞涩冲夜逍遥抛去媚眼,“这位公子好相貌,好神彩,不知是何方人氏,可定得亲事?”

    “来人,快快将这阉人拖走,无端的坏了道爷胃口。”夜逍遥大笑不已,左手扶额右手连摆。

    众人见状,再度哄笑。

    “百无一用是书生,诸位各有所长,唯我没有用处,日后免不得烦劳诸位。”莫问手端酒碗冲在座众人说道。

    此语一出,众人尽皆谦逊,道他年纪最小,顾念帮助理所应当。莫问见状心中大安,先前得到天狼毫他一直于心不安,唯恐众人心中不快,而今见众人并未对此耿耿于怀,方才放下心来,喝掉碗中白酒坐回座位。

    “我不善饮酒,还是免了吧。”阿九看着自己碗中的白酒面有难色。

    “那可不成,诸人尽饮,你怎能例外?”百里狂风率先开口反对。

    “我若酒后现出原形,岂不吓到你们?”阿九微笑打趣。

    阿九本就貌美,一笑之下更是好看,众人念她是女子,皆动了恻隐之心,不愿再逼迫于她。

    “不喝也可,日后那补气灵丹可要多为我们备上一些。”夜逍遥心有不甘,便趁火打劫。

    阿九闻言急忙端起已经放下的酒碗一饮而尽,随即放下酒碗,“我所居之处你们也都知晓,他日若是有需,可去无名山找我,疗伤丹药自是有求必应。”

    “阿九好生吝啬,疗伤丹药我们自己也能炼得,那补气灵丹你为何不许?”百里狂风瞪眼说道。

    此语一出众人尽皆笑指莫问,“自是给莫问留着。”

    众人说笑之际,酒家的妇人又端上了一盘炒芥菜,众人提起筷子吃菜喝酒。

    酒家虽然给老五安排了座位,老五却并未安坐,而是在周围端茶倒酒,众人劝他几次他并不就座,此时尊卑等级极为明显,虽然莫问待老五如兄弟,但老五在人前从未逾越本分。

    近些时日山中每日两顿稀粥,众人早就饿坏了,见到酒食频频举杯下筷,吃喝痛快,店家随后又端上了一盘鸡蛋蒜青,最后才是一盆炖煮的肉食。

    “店家,哪里来的鹿肉?”莫问疑惑的冲妇人问道。

    妇人此时正在门外张望,闻言转身回答,“前几日我家男人于山中猎得,一直没舍得食用,本想留到年关,诸位小道爷既然花费了那么多银钱,自当孝敬各位。”

    众人闻言再度冲其道谢,鹿肉是诸肉上品,官府严禁百姓捕杀,寻常人家根本吃不得,妇人先前一直犹豫不决就是因为吃鹿肉犯官家的忌讳。

    众人许久未曾见到肉食,自然是大快朵颐,百里狂风见老五一直不肯就座,便抓了半条鹿腿给他,老五推辞不受,百里狂风怒而瞪眼,老五方才接了。

    鹿是兽类中比较洁净的动物,鹿肉不骚不燥,不过莫问也只是浅尝辄止,一年多的素饭素菜他已经吃的习惯了,其他六人倒是吃的甚欢,阿九也喜荤食,只是吃相不似众人那般粗野。

    “先前那位真人所说的天灾人祸……”

    “莫问,你怎么跟天灾人祸较上劲了,你还真想受万仙贺朝啊?”百里狂风打断了莫问的话头。

    “那是上清一宗传授咱们法术的初衷,受人之托,当忠人之事,不然岂不枉受了人家的法术?”莫问正色说道。

    “人祸就是胡人,把胡人撵出中原就大功告成了。”百里狂风端碗喝酒,“天灾呢?”莫问端起了水杯。

    “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能让世人在百年之后绝迹的只有佛教。”夜逍遥扔掉骨头,擦拭着双手,“佛教的教义我也不太明了,不过单是禁止男女婚配这一条就是欺世重罪,如果世人都信了佛教,将无人传宗接代,这才是如假包换的天灾。”

    莫问闻言半信半疑,先前仙人曾遗言,“止人祸,平天灾”,这个平字比止要严厉的多,也就是说佛教带来的恶果比战乱还要严重。

    “莫问,你是晋国人,你们晋国的皇帝就信奉佛教,你若是回返南国,日子必定不会好过。”夜逍遥摇头说道。

    “中土之人为何会信奉外藩教派?”莫问皱眉摇头。

    “哈哈哈,自古至今儒家有谋反者,道家有谋反者,你何曾见过佛家弟子谋反?这般逆来顺受的教派,我当皇帝也会推行。”夜逍遥笑道。

    “哈哈哈哈,莫问,日后我们去杀胡人,得个天地同寿。你去杀和尚,得个万仙来朝。”百里狂风捧腹大笑。

    莫问闻言横了众人一眼,圣人云,若无深究,不得妄语。他此时对于佛家教义尚且不明,不明凭空臆断它是好是坏。

    就在此时,站于门口的妇人转身跑了进来,端起桌上的陶盆转身就跑。

    “你这是何为?”百里狂风愤然直身。

    “胡人来了,诸位小道爷快躲上一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