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未所出,权命却失 · 第一章 往事成追忆

秋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板书小说网 www.banshu.net,最快更新幸天下最新章节!

    小序

    天之南角有一族,唤曰空荧族,或曰荧惑族,佑于朱雀之神,守荧惑星,隐于空。

    天之不动之星,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亦有族焉。光之所耀之地其曰古蛮,古蛮之陆类龟,或曰龟陆。四洋五海守其中陆,五岛环之,以五行命之金鑫、木森、水淼、火焱、土垚定其位,类阵之,是以五行之力封古蛮之陆。陆央,有一深渊名黄冥,五行之力皆沉于渊,因渊四周有环冥山脉环之,空荧人守,故人不可至焉。传曰,渊封一兽,兽出则古蛮尽毁矣。

    居古蛮者,人族也,族中亦有破五行之封者,神通者也,唤为士。士分读者、武者。士常隐于山谷海渊,帝常拜读者,要辅之,传神之逾,窥天下之事,以固国得心。而武者,不可入朝堂,入必噬。

    古蛮之初,陆分七国,绛、卫、诩、楚、延、大焱、熙提,主易而国未变。主者,神之逾也,士得逾,必拥其主,告天下之民,则朝易也,但未有动乱之事,或曰每主皆贤也,亦或空荧族人平之,守其衡。故七国之中未有极,皆衡也。

    能人出,聚之。后有,三盟四族五帮派,六庄三阁两学院。蛊疆首于盟、欧阳首于族、祁首于帮、儡月首于庄、红袖添香列于阁、赫连首于院。世人皆趋之。

    ——摘自《古蛮通志·序》

    朱雀历7026年10月荧惑族灭,玥出,乱起。

    ——摘自《古蛮通志·大乱世》

    熙提于乱世脱出……国强,邻国侧目,皆朝拜之……

    ——摘自《古蛮通志·熙提篇》

    ……天命之人平其乱,古蛮封,解,士消。生息休养,始。

    ——摘自《古蛮通志·新篇·序》

    古蛮大陆大乱世后三百年。熙提国上叶湖畔天都城中,一个书楼便坐落在那儿,名曰:半静好。

    第一章·正文

    “六娘,若你想要什么,便与我说,我定许你。”

    “六娘,这个书楼是我为你建的,可还满意。”

    “萧六娘,莫要动她!”

    啪……

    萧六娘被书掉在地上的声音给吵醒了,用手挡着刺眼的阳光,眯着眼,待眼睛已经适应这阳光时才将手拿开,揉着太阳穴,竟是睡着了。

    看来不能将这香妃塌放在窗子对面,太阳晒的让人觉着惫懒。萧六娘看了眼简单的房间,一张书案,然后就是围过半个房间的书架和书,看来得遣他们将塌移到书案旁,兴许还可以躺在榻上写字。

    “看样子,咱们的六娘可是刚睡醒?”一个着红衣的女子掩面而笑的走近,容颜貌若桃李,在她眉心点着一滴朱砂,更显媚意,身姿颇为风韵。

    她蹲下将地上的书拾起:“遗族秘史,难怪六娘会睡着。”

    萧六娘将女子手中的书夺过来,寻了个舒服的位置,接着看刚刚剩下的内容:“可是那女子的身份确定了?”

    当问到正事时,那女子也收起笑容,脸色严肃起来,语气中带着恭敬之意:“只道是唤双蔷,是爷五日前带来天都城的,被安排在丞相府中,对外称其是丞相最小的女儿,体弱被送至宗庙中休养,快成年时才被接回都城。其他的红衣未能查到,红衣无能,请六娘责罚。”说完便单膝跪地,头垂着,等待萧六娘下达命令。

    萧六娘未看跪在地上的女子,就这般慢慢的翻着书,整个房间里静静的只有翻书的声音,半响才说:“罢了,这天下咱们查不到的事情多的去了,况且,爷要是不想让咱们知道,那咱们怎样查都是枉然。”

    “兴许爷有什么难言之隐,六娘且别往心里去。”唤红衣的女子看着萧六娘漫不经心的模样,担忧道。在她心里爷永远都是六娘的,爷对六娘是那般的好,男的俊俏,女的貌美,且都很有能力,他们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那突如其来的女子,双蔷,虽她觉得不会将爷从六娘身边夺走,但是她担心六娘会乱想什么。

    “往心里去甚,他是他,我是我,他不过就是送我个楼要我替他卖命而已。爷想干些什么哪需我来管。”

    “啧啧,这是怎么了?怎么满屋的酸气,我这还在屋外就给酸到了。”一个戴着半边面具的高挑男子走了进来,他有着一双很美很亮的眼睛。男子边说边捂着自己的鼻子,似是正被什么气味给酸到。

    男子就算被面具遮住了半张脸,却难掩一身贵气,一双仿若星辰的眼正带着笑意看着萧六娘,眼中的溺宠之意似要溢出般。

    “红衣参见爷。”红衣未曾抬头,听着声音就知是爷来了。

    萧六娘也不理会那个一进门就绕过红衣径直走到自己身旁的爷,瞟了眼还跪在地上的红衣,说道:“都出去罢。”

    “是。”屋内人便陆续出去,随便还将门也给关上。

    待屋内的人都清空后,萧六娘合上书,站起身,将书放回书架。

    “在这《遗族秘史》中记载说,几百年前这片大陆上本没有翼人这个种族的,却有一个为荧惑的种族,是一个很近乎于神的种族,那时的人们对那个种族很是敬仰,因为他们生活在天上的一块大陆上,人们往往都对与天有关的东西表现出敬畏,仰慕。可是这个种族却在一夜之间成为历史,而翼人便是在那时开始出现在这片大陆。”

    “不要说了,我知道昨天的事儿是我的不对,但是我却没想到会让你这般的不安。”男子拉住萧六娘的手,语气诚恳,怜惜。

    “不。”萧六娘也是由着他牵着自己的手,打断他的话,“是我自己的错,是我陷得太深,看不清大局,在我们的计划中你需要一个不被你父君与各公子猜忌你我关系的理由,昨天就正好有那个机会。下次我会尽量不让自己再犯这样的错误了。”语气很是肯定。

    “但是我更希望见到的是昨天那个六娘,真正的你。”

    “可阿衡,你有想过你我现在身上牵系着多少的人命么,所以我不能和以前一样任性下去了,在半静好中顺风顺水的日子过久了,性子也养刁了,警觉也弱了不少,这让我不安,我需要找回原来的自己。况且系在你那儿的心多了,我怕哪天感情用事,会让我后悔一生。”萧六娘望着男子,李玑衡的眼睛,眼神坚定。

    “我明白,我明白。可是你要记住我永远都会保护你,直到我死。当初我的命是你救的,以后能取我性命的也只有你。”李玑衡用尽力气紧紧的搂住萧六娘,用七年才暖了六娘的心,不能就这样被打回原形。

    但是自己却别无选择。他们身上都背负了太多,彼此的身份有太敏感,每一步都不能错。

    他自己手中有兵,萧家又是将军世家,在军中信望颇高,再加上这些年为了帮助六娘,六娘的身份已经不是一个在萧家可以忽略的小角色。而父君他们是无法忍受兵权几乎都集中在一人之手,尽管自己并不想要那些,但是不会有人信。

    十年了他的处境竟还是这般,不过也快结束了。

    十年前的他才十八岁,刚刚成亲,一切生活才开始的公子衡,也是熙提国一个刚失去母妃,但却又颇为受宠的英王,被眼红的人每日盯着,恨不得除之后快。

    他本以为小心些,不去争那个位子,承着我不犯人,人不犯我的态度,就可以这样的过完一生,但终在一次围猎时,被人逮住机会,追杀成重伤,新婚的妻子也惨死,他被逼得不急择路地在林中乱跑。

    那时六娘还是一个被父亲丢在庄子上任其自生自灭的小丫头,为了生计冒险进入皇族猎场外围捡草药。

    当萧六娘看到满是血的自己时,强装镇定的脸上露出几分惊慌,站在不远处懵懵地看着自己,在确定自己不会伤害她后,她松了口气,然后转身便准备走。但是她听到有动静后便又退了回来。

    六娘没有放弃自己。

    李玑衡知道,萧六娘选择帮他是无奈之举。这也是他欣赏六娘的地方。

    谨慎,镇静,不会意气用事。但这也是李玑衡对萧六娘无奈的地方。不过当初的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几年后爱上这个救自己的小丫头,到可以放弃一切。

    李玑衡他的仇人们又强大又多,光就行刺那事儿就牵扯甚大,连父君都帮着那些人掩饰过往,他想他需要暂避锋芒。

    他同父君请命,游历江湖,虽然国君同意了李玑衡的请求,但却是以四年后戍守边境五年为条件,李玑衡也同意了,这并不是什么强人所难的事儿,就算是现在的旻王当时的公子珏也是曾在边境戍守三年。

    然后李玑衡在游历前悄悄地带走萧六娘,在自己游历江湖时教导她,两人算是亦师亦友。

    四年时间里,李玑衡一手创建了一个“百鬼夜行”,殿中“百鬼”皆为男子,江湖上的“阎王点鬼,鬼点命;生死簿上,轮回禁。”说的便是这“百鬼夜行”,里面的阎王便指的便是李玑衡,因着他一直带着一个狰狞的面具,便被人称为“鬼面阎”。

    江湖中人都不知“鬼面阎”姓氏名谁,真实面貌,师承何处就连他剑法的名字都不知,那鬼灵剑法的名还是江湖中司掌排名的“鸿音楼”楼主评价时取的。大家只知道他的剑法高深华丽中透着灵气或者说是鬼气,很是刁钻,也就凭着这鬼灵剑法李玑衡便位列江湖高手榜十五。

    而萧六娘是个要强的女子,在李玑衡创建自己的势力时,她通过李玑衡的帮助,自己办下“七衣阁”,阁中只有七个女子。媚红衣、傲橙衣、柔黄衣、倾绿衣、冷青衣、隐蓝衣、鬼紫衣,都是各具特色的江湖高手。使鞭的媚红衣与使剑的傲橙衣更是江湖高手榜前五十位中的人物。“七衣仙子下凡去,不收礼来只收命。”这说的便是“七衣阁”了。但旁人却都不知“七衣阁”还有一个武功并不高深的阁主。

    后来因着两者所建势力都有着不菲的实力,而且都有涉及到人命买卖,此后几年江湖上便将两者并在一起说“七衣百鬼,鬼点则死,衣出无命。”

    四年过的很快。回到国都,萧六娘凭着自己手中的实力,成了萧府举足轻重的人;而李玑衡也凭着在江湖磨练出来的实力,在军中混开,今年才重回国都,依旧是那个受宠的公子衡。

    过去的四年里,李玑衡每日都会给远在国都的萧六娘写信,偶尔趁着没事会偷偷跑回国都看望六娘。以便慢慢将萧六娘的心捂暖,为了六娘李玑衡甚至已经准备好放弃掉自己公子衡的身份。

    “放心,在怎样我和原来的我已经有很大差别了。”说着萧六娘便从李玑衡的怀中挣脱出来,“况且有些东西都已改变,也再改不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