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彻夜搜寻(求月票,求订阅)

拉姆雷克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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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巴姆特就带着一帮街坊邻居跑过来准备抓住这些拐子,对于拐子这种东西,只要是有良心的人都看不惯,更何况在这个信息封闭的年代,人们还是很淳朴的,这种事能帮忙绝对帮忙,于是一大帮邻居街坊听说,有拐子对小孩下手,就都跑过来帮忙了。

    不过他们也不想下,这么大的动静,拐子只要不是傻瓜,就绝对会跑路,这样闹哄哄的有什么用?

    “米克怎么样了?那些拐子呢?”巴姆特一过来就看到躺倒地上的米克,连忙上去问道。

    “米克现在没事了,我们刚刚给他治疗了,睡一夜就行了。”丽雅在仔细的检查米克的状况之后,就站起身来说道:“至于那些拐子,早就跑了,还抓走了妮可和莎拉。”

    拐子抓小孩,也是有选择的,他们对米克这种14、5岁的男孩没太大的兴趣,他们是拐子,不是奴隶贩子,这么大孩子根本不好控制,很容易出状况的。不过要是14、5岁的女孩就不同了,这种女孩的销路可是很好的。

    不管是卖给那些有钱的老色狼,还是干脆直接卖给妓院,都是一大笔收入,甚至干脆就控制在自己手里,逼迫她接客,也能赚不少。在拐子中,这种年岁的女孩是最紧俏的商品了。

    事实上,女孩的确比男孩值钱,要是长的漂亮的话,那就更值钱了,所以被抓走的两个孩子都是女孩。其次的目标才是那些小男孩了,要不是米克拼死反抗,加上一点运气,这几个孩子都跑不了。现在3个小孩能逃出生天,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现在怎么办?”兰丝现在满含怒火的看着昏睡过去的米克,在她的印象里,银月城一直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她也一直为此感到骄傲,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在银月城最欢乐的时刻,居然会在她面前就发生这种罪恶,这是兰丝绝对不能容忍的。

    丽雅当然不能这么算了,要知道,孩子失踪后两天,是最佳的营救时间,一旦超过这段时间,那鬼知道那些孩子会被卖到哪去了,到时候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白搭。

    “巴姆特大哥,您先带人把米克送回去,顺便帮我把那些孩子都送回孤儿院去,今天打扰你的生意了,之后我会赔偿您的。”丽雅先抱歉的对巴姆特说道,经过他们这一搅和,巴姆特大叔今天晚上就被想好好做生意了,所以丽雅觉得很对不起巴姆特。

    “你这叫什么话?生意天天都可以做,今天出了这种事,我也有责任,你不怪我,我就谢天谢地了,哪能要你的赔偿啊!那不是打我的脸吗?至于孩子,你放心,我保证,一个不少的送到特雷莎嬷嬷的手上,唉,也不知道特雷莎嬷嬷知道这事以后会怎么样?毕竟她老人家年纪都那么大了。”

    巴姆特有点惶恐的推辞着赔偿,他始终认为,要不是自己粗心大意,也不会发生这些事,哪能去接受丽雅的赔偿呢?

    丽雅也知道巴姆特这人是个热心肠,知道再多说什么也是白搭,只是一个劲的感谢这个餐馆老板,之后丽雅又对那个帮忙的路人表示感谢,同时还对自己刚刚的粗鲁道歉。

    那个路人也是老实巴交的人,一看这架势,被弄的手忙脚乱的,在道谢之后,丽雅有拿出了一些钱,准备感谢下这个路人,不过那个路人也硬是要得,硬是不要。最后还是巴姆特出面,说路人大叔是好样的,既然不收钱,那就请他吃饭喝酒,也算是一个心意了。

    这一阵闹腾,才把这帮人给送回去,接下来就是索拉姆他们的事了。

    “现在怎么弄?”兰丝有点兴奋的说道。看样子,她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显得跃跃欲试。不过这也正常,兰丝一看就是那种大户人家的小姐,哪能接触这种事呢?

    一听这话,丽雅也没底了,她还真不知道接下来改怎么办了。于是把求助的目光看向了索拉姆,意思是询问索拉姆接下来该怎么做。

    索拉姆一看这样子,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就直接拿出了“庇护吊坠”,一阵白光闪过,许久没有出现霜牙终于没索拉姆叫了出来。来到了银月城之后,梅维丝觉得霜牙的样子太显眼了,要是随便放出来,搞不好会乱子的,毕竟这里是城里,那些城里人哪见过这么大的狼啊,所以就建议索拉姆不要随便放霜牙出来。

    所以霜牙也只有在别墅的时候,才被放出来在花园里晒晒太阳,一直都没怎么活动。

    霜牙的出现,倒是把兰丝吓了一跳,菲利普倒是很冷静,一脸的见怪不怪。兰丝在吓了一跳之后,就对漂亮的霜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过现在已经没时间给他们互动了。

    霜牙一出现,索拉姆就把原来攥着米克手里的布条拿到霜牙的鼻子下面,让它仔细闻了闻,然后让它去寻找这个布条的主人。

    在城市中用气味搜寻气味,可比野外难多了,毕竟在这座人口众多的城市里,各种气味交织掩盖,想要在众多的气味中找到特定的气味,不是一般的困难。

    所以哪怕是霜牙这种对气味无比敏感的座狼,也是十步一停,一点一点的向着气味的方向前进。这个过程十分的缓慢,一直到清晨,所有狂欢的人群都散去了,大家都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了,索拉姆他们还是没有什么具体的收获。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至少了让他们知道了,这群家伙的老巢不在老城区,而是在南岸的新城区。可是光是找到这边来,就耗费了索拉姆他们一夜的时间。不过没办法,霜牙现在还能追踪到气味已经是谢天谢地了,不能强求太多了。

    枯燥无味的搜寻,让几个人都显得无精打采的,毕竟他们一夜啥都没干,就是跟着霜牙到处跑了。就在众人无精打采的时候,突然霜牙兴奋了起来,朝着一个一个小巷子低吼着。一看到有收获,众人赶紧的跑进了那个小巷子里。

    霜牙能这么兴奋,说明气味很清晰,那就说明,至少这帮人在这里停留过,而且时间不长。

    当一众人等,进入那个小巷之后发现,这个小巷是个死胡同,里面根本没路,只有巷子两边有几户人家,霜牙一进入小巷,就在几户人家的门口嗅了嗅,最后在最靠里面的一家的门口停住了,开始对着那个户人家的门口,开始低吼。

    也许是霜牙的叫声太大了,吵醒了里面的人,一会从那户人家传出来了一阵叫骂声:“谁他妈这么无聊啊?一大早上的就他妈在外面逗狗玩啊。”

    一听里面有人,索拉姆也懒的在等了,这一夜都被那群拐子给搅和了,索拉姆一肚子火呢,哪还有那个耐心啊,于是飞起一脚就把那户人家的大门给踢飞了。兰丝他们还没回过神来,索拉姆就冲进去了。

    索拉姆一冲进去,就进入了一个小院子,院子里面有着几间房子,当索拉姆冲进去的时候,那些房子里冲出来了几个衣衫不整的男人,一看到索拉姆冲进来,立马大骂道:“你妈的,你谁啊,居然敢来这里撒野?知道这是谁的地头吗?”

    不过这群人中一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一看到索拉姆,立马脸色狂变,同时立刻反身往房子里跑。这一反常的举动自然逃不过索拉姆的眼睛,居然一看到自己就跑,自然是有问题。索拉姆现在也不管他是为什么跑,反正先抓到他再说。

    于是索拉姆马上冲了上去,那群人看索拉姆一看到他们就冲了上来,自然也懒得废话了,纷纷的迎上了索拉姆,不过这群人的身手,真的差的可以,三下五除二,索拉姆就打倒了几名挡路的家伙,一冲入房间,就看到那个年轻人正准备通过窗户逃跑。

    索拉姆自然不能放他跑了,三步并作两步走,一下子冲到了年轻人的背后,一把抓住那家伙的腰带,把他整个提了起来,然后狠狠的把他摔在了地上。

    “小子,跑什么跑?”

    这时,丽雅他们也进来了,顺便把外面的那几个家伙全部制服了,这群家伙虽然实力不怎么样,可是下手可狠了,专门往要害上招呼。不仅如此,这群人还十分无耻,什么下三滥手段都敢用,兰丝刚刚就差一定被那些混混撒了一把石灰粉,要不是菲利普及时的出手,搞不好兰丝就要中招了。

    这些家伙手中的武器也很独特,是用一种厚铁片磨成的匕首,这是黑帮的惯用武器。倒不是黑帮没能力用好一点的武器,可是用制式的武器的话,很容易引治安队的关注。

    所以黑帮都会用这种自制的匕首,这样治安队的人也不会太过关注。而且,这种武器的威力一点都不小,相反这种武器还很毒辣,这些自制的武器,由于刃口是磨出来的,所以很不平整,被这种武器弄出来的伤口,往往很奇怪,一旦受伤,很不容易止血。

    加上,这些武器的表面都很脏,一个不好,伤口就会发炎,要是没有神术治疗,那绝对是会要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