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瓜葛】

百世经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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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音未落,叶清遥已经摘下腰间那红色酒坛,那看似没有封口的空坛子,竟然在其抬手举起间,汩汩淌出清澈的美酒,酒线没有丝毫外溅地落入了叶清遥的口中。

    这一举动,完全彰显了眼前这人随性、大气的性格,陆不弃很喜欢这种人,脑海中突然浮现起一个甜美的笑和一句让他心头再动的话。

    陆不弃正待问话,叶清遥却是吧唧出声:“几位,刚才不打不相识,能否与某一酒泯恩仇?”

    话音落下,空着的右手清扬,四小坛酒飘飘悠悠朝陆不弃四人飞去,这一首以气御物之力,就足可彰显他对气劲的强大控制能力,这比陆泰显然又要强上几分。

    袅渡境的玄修者,陆不弃并非没见过,那个钟法柏也就是一个,甚至陆洪山也很有可能是一个,可是陆不弃却很自然地把这叶清遥当成了他目前所见之人中最强者。

    这就是一个人的气度,还有独力制服潜宝鲸,轻易逼退三人强攻的超绝实力,都让人心头叹服。

    显然,叶清遥的气度,就连龙不离和龙不悔二人都少了许多敌意,还是接下了飘向她们的那坛酒,不过目光却是看向陆不弃。

    陆不弃轻捏鼻尖,却是快意地弹开了酒坛的泥封:“有何不可?”

    “你不怕酒中有毒?”叶清遥却是突然有些诧异地看着陆不弃,很显然,他以往用这种方式与人相处时,十有八九的人表现出了十足的介意。

    陆不弃根本没有回答这白痴问题,咕噜噜灌了一大口酒,他眼睛一亮:“色清香浓,入口柔和,甘醇绵甜,而且回味悠长,让人精神大振,好酒!”

    叶清遥哈哈一笑,自己也是灌了一口:“当然,这飘神酒可是我师父用精选米谷酿制,又辅于十余种补充气元的药材泡制而成,此酒一口绝对堪比一撮合荷散。”

    有了陆不弃这种爽快的表率,龙不离和龙不悔也没有矫情,两人相视间喝了一小口,却也秀眉大扬,显然这酒的味道的确不错,让不是特别好酒的二女也觉得口感不错。

    何京州品酒后却也是眼睛一亮:“这飘神酒,还真是酒如其名,让人饮之如琼浆,飘若仙神。叶执事,不知这酒能否匀些于我?”

    商人的本质彰显无遗,叶清遥却是摇了摇头:“酒,乃吾之友也。我只会花高价沽酒,却不会以酒换它物……好了,酒也喝了,人也认识了,本人还要寻找百年抹云藤,就不多呆了……“

    在何京州遗憾的目光中,陆不弃却是伸手招呼道:“稍等……”

    “陆不弃,你还有什么话要说么?”叶清遥目光熠熠地看着陆不弃,陆不弃刚才那毫无怀疑地那种直爽信任,让他颇为赞赏。

    陆不弃嘴角轻扬:“我只是想提醒你,如果百年抹云藤只有一株的话,那么你现在再去寻找的话,恐怕要空手而归了。”

    叶清遥轻撮了下下巴那性感的胡渣:“噢?怎么说?”

    “因为百年抹云藤已经被人取走了!”陆不弃应道:“就在不久前!”

    “啊?被谁取走了?你能告诉下我么?”叶清遥愕然,眼中满是失落。

    陆不弃轻捏鼻尖:“你要这百年抹云藤做什么呢?”

    叶清遥眼角闪过一丝忧虑:“我师妹在冲击小周天时出现了点差池,岔气了,现在有走火入魔的危险,虽然我天风楼丹药储备足够,现在稳住了她的情况,可要恢复她气引九重的修为,却还需百年抹云藤入药炼制合气丹。陆不弃,何掌柜,如若这百年抹云藤是你们所获,那不知可匀一些给我?”

    何京州自然是看向陆不弃,他是知道,这百年抹云藤要说被人取走,也就是这陆不弃。

    陆不弃微微一笑:“你要多少?”

    叶清遥眼中大亮:“这等地宝,当然是多多益善,只不过这百年抹云藤非常难得,恐怕你也有大用,不知能否匀个五到十斤?”

    一整株百年抹云藤,看起来一大蓬,可其实也就是二十多斤,五到十斤都要有一半了,陆不弃从芥环中分出一部分,递给了叶清遥:“这里有六斤左右,你拿去吧!”

    叶清遥并没有第一时间就接过来,那双深邃的眼睛微微眯起:“陆不弃,你为何如此大方?我都还没说拿什么交换呢!”

    “与人方便,自己方便!”陆不弃嘴角微翘:“我愿意这么做,一是我来寻百年抹云藤也是为了救人,对于你的急迫,我能理解。而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你我之间或许还有一点小的瓜葛。”

    叶清遥那在百年抹云藤和陆不弃脸上游离的目光骤然一收:“瓜葛?对了,我还不知道陆不弃你们来自何门何派呢,如此年轻就有此等修为和气度,恐不是小门小户能出来的,莫非……”

    顿了顿,叶清遥看向龙不离和龙不悔:“冒昧地问一下,你们可是来自炼情宗?”

    叶清遥这一问,陆不弃三人没有什么感觉,何京州再旁脸色却变了,变绿了,眼睛不自主地往龙不离身上瞟,眼角一阵抽搐。

    在二女齐齐摇头间,陆不弃也是摇了摇头:“不是,叶清遥,这百年抹云藤你这么需要,为何还不接过去?”

    叶清遥微微摇头:“在没有弄清楚你所说的瓜葛之前,我还真不敢乱接你的百年抹云藤,钱债好还,人情债可不好还!”

    “是我在还人情债!叶清遥,敢问你可是农奴出身?”这个时候,陆不弃脑海里再一次浮现起那张美丽的笑脸。

    那是一个抱着一只蓝色小狗的花裙少女,她是陆不弃脑海深处,在这辈子,第一个女性朋友,表小姐楚笛。

    “叶清遥……”想到脑海中的人,陆不弃愿意相信眼前之人恐怕就是楚笛口中的清遥伯伯。

    何京州脸色微变,心道这陆不弃也真不懂事,怎么能这么问人呢。要知道通过努力,达到如此高修为的玄修者,绝大部分都很计较别人说起她们的低贱出身。

    可是叶清遥却是剑眉一扬:“没错,我确实是农奴出身,知道这事的人也不少。陆不弃,你为何有这么一问?”

    “呵呵……”陆不弃笑了,他越发肯定了内心的想法:“你可认识楚笛?”

    叶清遥却是陡然目光一沉,眼中一种叫警惕的弦陡然绷直:“你知道楚笛?”

    陆不弃心头更有数了:“当然,她和她的小狗宠物乖乖可都是我的朋友,算来……她对我有恩!我有印象她似乎有个伯伯,叫清遥,所以才有此一问。”

    “噢?”叶清遥眼中的警惕稍弱几分,却依然存在:“你和笛儿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四年前!”陆不弃自然是坦诚:“那个时候她应该是有去阳泽郡玩的,如果不是她,恐怕也没有现在的我了,一直以来,我都在等待一个报恩还情的机会,只不过我除了知道她的舅舅是阳泽王维武外,其他的我却不知道,却没想今日碰上你。”

    叶清遥脸色彻底缓和了,甚至挂上了几份畅快的笑,他刚才浮起的戒心完全是因为对楚笛的疼爱,在认定陆不弃确实不是楚笛的敌人后,本就对陆不弃很赞赏的他自然是越发感觉到亲切。

    “哈哈……这还真是不小的瓜葛啊,笛儿是故宋国南理侯的孙女,我可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把她可当是我半个女儿。她的乖乖还是我在四年前送给她的,那可不是一条普通的小狗,那是玄兽冰翼狼的幼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