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这个男人,好像越看越顺眼了(温馨)

望晨莫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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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那边。

    芳华穿了一条很飘逸的长裙子,跑下楼,没顾上吃早餐,拍了几张美美的风景照,另外还悄悄自拍了两张,想给芳菲一起发过去,以证明自己没受到虐待,并且还挺享受这趟行程的。

    谁知这一幕被从楼上下来的秦九洲瞧见了。

    他挑着黑眉,看到小妻子对着手机扬着光采夺目的笑靥,心情很愉快,于是自己的情绪也被带动了起来,上去冷不伶仃就抱住了她,吓得她“呀”了一声。

    更把他给吓着了。

    这丫头反应怎么这么大?

    “哎,作贼呢,吓成这样?”

    秦九洲没好气的轻捏她的耳垂,滑溜溜的,手感非常好。

    “明明是你故意吓我。”

    “哪有,我站在那边看你好一会儿了。是你自拍拍得太入神了。”

    他把手机要了过去:“我看看,太太的自拍拍得怎么样?”

    “喂,不要看,好难看的。”

    她脸红,不好意思,因为在她心里是这么认为的:自拍的人,都很臭美,所以,她很少自拍,但今天,心情好,她难得臭美了一次,却被这家伙逮了一个正着,尴尬呢!

    “哪呢,挺好看的,笑得多漂亮……来,我们也自拍几张……”

    他一手搂住她,一手扬起手机就要拍。

    “不要。”

    她吓得要躲,不配合,害他没办法拍。

    不远处,家里的帮佣,一个个正好笑的看他们。

    是的,他们从没见过老板这么孩子气的黏过一个人,都觉得很新鲜。

    “为什么不要?

    他有点不太高兴了,想着她和韩启政曾拍过那么多亲密照,现在,她是他太太了,却躲着他不让拍,心里就很不爽。

    “那么多人看着,你就不为难情?”

    她找了一个理由。

    这是原因之一,这二,她不习惯和他自拍。

    在她看来,一男一女自拍,那得很亲密才行。

    “是因为害臊?喂,这里可是法国……我们又是夫妻,这很正常的……”

    他挑了挑眉,好笑的瞅她。

    “总之不要。”

    她坚绝抵抗。

    可秦九洲绝对是不好对付的,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低下头,马上就变本加厉的威胁了起来:

    “你要不让我拍,我就当着他们的面吻你。”

    怎么这么无耻?

    芳华顿时瞪大了眼,瞧着他说得那般认真的模样,心里慌了,知道他是那种说到做到的人。

    “拍不拍?”

    “拍拍拍……”

    比起当众被吻,她选择被搂着拍照。

    只是,她终不适应这种在人前堂而皇之的亲密,笑得有点不太自然,眼神里尽是满满的羞涩,不过,拍得还是挺好看的——

    秦九洲看着很满意,就挑了两张发到了自己手机,这才放过了她,说:

    “吃早餐吧!要拍等一下再去拍……带上一个单反,让你好好拍个够……”

    得回“人身自由”的芳华,躲开这个缠人的讨人厌的家伙,找了一处地儿,给芳菲发了几张照片过去。

    只是在这过程当中,她一不溜神,手上一滑,将一张她和秦九洲的合照一并发了出去。

    这事让她脸红了好一会儿,并且看着那照片,是发了好半天的呆。

    无他,今天的秦九洲,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上面还绣着银色的花纹,那种设计很时尚很青春,将他衬得年轻了好几岁,再加上笑容难得这么明媚似春光乍现的,帅得不得了。

    对,照片拍得非常非常的好。

    也不知是手机的美颜作用,还是光线的作用,两张笑脸同框,一个笑得轻快明亮,一个笑得羞涩多情的,居然好看得不要不要的。

    原来,他俩在一起时,给人的画面居然是这样的——很有夫妻感,很有幸福感。

    看着看着,突然有一种感觉困扰住了她:好奇怪,这个男人,好像越看越顺眼了。

    这是为什么呀?

    *

    餐后,秦九洲带着芳华去参加葡萄园,步行走着去的,两个人穿得很休闲,牵手而行,二人所到之处,就是一处绝美的风景,一幅明丽的画卷。

    走着走着,她轻轻陈述了这样一个事实:“你穿白色很好看,很显年轻人的朝气。以后应该多穿浅色的……”

    这人穿深色系的,不笑的时候,特别的严肃,让人觉得不可亲近。

    谁知秦九洲一本正经点了点头,厚脸无耻的回答道:“我知道,所以故意这么穿着,为的就是勾~引你的目光。我还是挺耐看的,对吧……”

    说后面半句话时,还故意将脸凑了过来。

    芳华顿时瞠然:“你……你不要脸起来,还真是不要脸。”

    给了三分颜色,就开起染房了。

    但秦九洲的反驳却是振振有词的:“我怎么不要脸了?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优缺点,这叫有自知之名。善于表现自己的优点弱化自己的缺点,那叫懂得自我营销……”

    芳华不觉摇头,举双手投降:“说不过你,说不过你,你总是理论一大堆。”

    他跟着笑笑,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将她牵过来时,终于正正经经的解释了一句:

    “其实读书的时候,我是很喜欢穿白色的,后来,开始工作,有一天忽然觉得,穿白色显得稚气,在商场上,就得和人玩高深莫测,让人摸不着你的底,才能让自己稳稳的立地不败之地。所以,衣橱里黑色的衣服就渐渐多了起来,白色的难得上身……”

    现在呢,和这丫头在一起,若老穿黑色系的,感觉自己好像老龄化好多。白色更能衬他的肤色,现在在休假,他想让自己变得年轻点,想将他们的距离拉得更近一点……

    “你心眼真多……穿件衣服,都会被你想成这样……我算是服了你了……”

    芳华还没有过多的介入社会,所以心思是比较单纯的。

    不过也是,如果这人心眼不多的话,那么他又如何能得来这么一份庞大的家业——重点,他才三十三岁,如此成就,真的可以写成一部商业传奇故事了。

    哎呀,这样一个男人,怎么会喜欢她呢?

    她真的很奇怪。

    “哎,问你一件事,我一直想不通。”

    她挣脱了他,一边后退着走,一边和他说话。

    “什么事?”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这问题,之前他说过的,他也不晓得原因,但她总觉得他是知道的。

    特别是这两天,他对她黏得越来越厉害,看她的眼神越来越热烈,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他心里被重新点燃了似的,热情的不得了。

    她想着,这种变化该是有原因的。

    男人笑得温温柔柔,眸光被阳光照得耀眼极了:

    “这个问题,我还真回答不了,总之就是喜欢上了。

    “看到你笑,很开心;看到你愁,很想帮你;看到你哭,很难受;看到你重新振作,会替你高兴……

    “然后,就想守着你,照顾你,想吻你,想和你滚床单,想让你给我生仔……想把今天早上的事完整的做上一遍又一遍,直到做不动为止……”

    前半截说的挺好,后半截怎么越说越暧昧,那语气居然还是一本正经的。

    是不是也太伪君子了点?

    “不跟你说了。”

    她的脸孔再度变成了火烧云,想跑得远远的。

    这人色起来也是无比色的,那副正经根本就是一种假相。

    “为什么不说了?”

    他哪肯放,将人给拎了回来,箍住了她的细腰。

    “没正经。”

    “这样就没正经了?行,那现在我可以认认真真的没正经给你看……”

    他低低笑着。

    落下了吻……

    在绿荫荫的葡萄园里,在他有力的怀里,在充满花香的异国情调里,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他吻着,任由心脏在为他狂跳不止……

    而唇上温厚的侵略,似乎也一点点侵略进了她的心里……

    她看到他在一寸寸占领她的世界,而她竟没办法将他抵抗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