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解救公主(上)

玄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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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斯也觉得十分顺利,自己完全没有受伤,而且才几秒钟就解决了三个人,并且完全没有让敌人发出一丝惨叫,而且就算屋内有敌人,他们肯定也没发觉。可以说是这么多年来,杀人杀得最利索的一次。

    康斯明白,会有这样的结果,一是自己速度快,并且专砍脖子,二是自已使用的计谋好。

    看着地上的尸体,康斯第一次感到计谋的重要,要是自己和他们硬拼的话,虽然可以杀死他们,但自己也会受伤,而且可能惊动别人,哪有现在如此轻松啊。

    康斯发呆了一下,取下火把,开门进去。

    打量了一下四周,这是一个放杂物的房间,一个穿白衣的女子手脚都被绑得紧紧的,蜷缩着身子的躺在地上。

    她的脸庞被长发遮住了看不出样貌,不过就算能看到样子,康斯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公主,因为他在迎接时没去注意公主的样貌。

    那名女子感觉到火光,侧着身子抬头看了一下康斯。

    嗯,是个绝世美人,留意过她的人,一定知道她就是崎红国公主,号称天下绝色的艾丽丝公主。她的眼睛红红的好像哭过,当然,父亲被人害死了,自己遭到这样的待遇,面对不可预知的命运,不哭才怪。

    她整个脸型五官都很美丽,可说是上天的杰作,但最为美丽的却是那对眼眸。那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康斯可以从里面读出愤怒、仇恨、惊慌、害怕但又带着倔强的这些感觉。

    康斯低声叹了一声:“你是公主吗?”问话的同时,挥刀砍下捆绑她的绳索。

    艾丽丝见到这个穿着禁卫军盔甲,全身鲜血,拿着火把和马刀的人,第一眼是愤怒和仇恨,就是这帮保卫王族的禁卫军,把自己搞成这样。

    第二眼就是害怕和惊慌了,但自己的身分和怒火,却让自己倔强的看着他。等听到毫无恭敬语气地询问自己身分的话后,还没反应过来,绳子就被砍断了。

    试试挣扎一下,发觉自己自由了,并且身上没有受伤,衣服也没有破损,惊讶中又带着佩服,没想到这人的刀法力度,会准确到这个令人吃惊的地步。

    艾丽丝站起来,无声的看着康斯,康斯这才就着火光看清了她的样貌。不过康斯没有露出艾丽丝最常看到的表情。

    “不管你是不是公主,在这等我一下。”康斯说完就转身离去,同时也把火把带走。

    艾丽丝愣住了,看到自己容貌不动心的,她还是第一次遇见。不过她认定康斯不是禁卫军的人,甚至不是这军营的人,不然,是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公主的。

    不久,康斯回来了,把一套盔甲和衣服丢在艾丽丝面前,只吐出:“穿上。”两字就想转身离开,当然火把被他插在屋内留了下来。

    “等等,你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艾丽丝是第一次被人这样命令,心中虽然有些不快,但却以为康斯把自己当作是普通的宫女,也就决定隐瞒下去,这样比较安全,不过起码要知道眼前这人的身分。

    “原第九军团第五师团第二旅队第五团队第二联队第五大队大队长,康斯。”康斯没有转身淡淡的应道。

    艾丽丝虽然对这些军队编制不是很了解,但却知道第九军团是驻守边界,也就是常年驻守在这里的军队,她很奇怪康斯是这里的军官,但为何不认识自己?可是原本要报出身分的话却变成了:“康斯,你为什么在前面加个原字呢?”

    她可能是不想康斯变得对白己毕恭毕敬吧,毕竟这样谄媚的人自己身边太多了,偶而感受一下平起平坐的对待,也是很不错的感觉。

    相信身居高位,只要还有善良之心的人,都会有点渴望被人平等看待,当然不可能是永远这样。就跟吃腻了山珍海味的人,偶而吃吃野菜粥,就会觉得非常美味,但这野菜粥是不会常吃的。

    当然,也很有可能是怕康斯知道自己的身分动了歪脑筋,毕竟公主这个身分,对一般的男人可不是一般有吸引力而已。

    康斯回头露出一丝无奈的苦笑:“因为我所属大队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好了,快点穿上吧,我们要在战争结束前逃离才行。”说完关门出去了。

    艾丽丝呆住了,听口气,自己这一方的军队完全失利了。想到父王的死和恩诺的背叛,心头沉重起来。

    不过艾丽丝绝不是一个单单拥有容貌的公主,她马上脱下白色的睡袍,露出那美好的身材,不顾门外的康斯会不会偷看,也不顾这身从死人身上扒下来带有异味和鲜血的衣服和盔甲,拿起就穿了起来。

    她从门外守卫的言语中,凭自己的理解能力,了解到从三年前的边界战争起就开始的阴谋。为了这个崎红国的危机,也为了自己的亲仇,一定要逃出这里回到王部,组织军队抵抗敌军才行。

    那个康斯可以信任吗?

    想到这,她的动作慢了起来。当衣服穿好时,她决定相信康斯,毕竟没有可能要这种解救自己的阴谋,因为留下自己当人质的用处,比放了自己的用处强不知道多少。

    良久,艾丽丝推门出来,盔甲她没有穿,因为太大了,穿上根本不能走路,别说逃跑了。不过她就算只穿衣服,也像小孩子穿着大人衣服一样的好笑。

    她以为康斯会嘲笑她,但康斯只看了她一眼,就进屋拿出头盔和火把,不容她说话就把头盔套上,同时问道:“你知道马棚在哪吗?”

    艾丽丝一听,不由问道:“我们骑马逃走?你会骑马?”见康斯点点头,不由很惊奇的再次问道:“你骑术有多久了?”

    艾丽丝知道第九军团是轻步兵团,说难听点就是炮灰兵团,不要说士兵了,就是一般军官连马都碰不到,康斯虽然自报的军职是个大队长,但想他也不可能碰到马匹,那他是如何学会骑马的?

    “一个时辰。”康斯不理会惊讶的艾丽丝,拉起她就跑,因为他听到营内不远处有马的嘶鸣声。

    也不管这样拉着公主的手会不会犯下死罪——他早就知道艾丽丝是公主,整个营房只关了她一个人,又是这么美丽和高贵,不是公主是谁?他才不管她是不是公主,在康斯眼里公主跟奴隶一个样,没什么区别,所以他拉公主的手拉得很自然。

    公主本来想甩手挣脱,但挣了一下没有挣脱就不挣了,只是脸蛋有点微红,因为她成年以来,还从来没有被男人拉过手,年幼时被父亲拉手不算。

    不过她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感觉到康斯的手掌很有力很温暖。

    “温暖?呸,这都什么时候了,我在想什么?”艾丽丝脸蛋通红的暗自骂了自己一句。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她更加确定康斯不知道她的身分。

    来到马棚,留在那里的有好几匹马,连国王和公主的坐骑也在那,而且这些马不知道怎么回事,马鞍居然还在马背上,并没有解下来让马匹休息,也许这些马来到这个营地至今,就没有人管过它们吧。

    康斯没有注意到这些,二话不说拉了一匹普通的马,而公主则自然而然的去拉她的爱马。

    公主看到爱马,就好像看到亲人一样,紧紧的抱住不放,而她的爱马也立刻把脑袋靠在艾丽丝怀里,喜悦的嘶鸣着。可以说在这军营里,算是她亲人的,除了她父王,就只有这匹白马了。

    康斯看到这一幕皱皱眉头,嘴巴张了张,不过无声摇摇头后,闭上嘴巴没说什么。因为公主和白马亲热的镜头,让他打消了劝言。察觉到自己的举动,康斯突然发觉,自己怎么会变得如此犹豫不决、多愁善感了?再次摇摇头,招呼一声:“上马!”就翻身上马。

    艾丽丝见康斯很轻巧利索的跃上马背,轻轻一拉马绳,就控制住了马匹,不由想到:“没想到他身手这么好,只骑过一个时辰的马?可能吗?”虽然脑袋在胡思乱想,但公主也跃上了马背。

    艾丽丝不知道,康斯那一个时辰的骑马,可以和其他人几年的时间相比,因为在那种情况下,脑细胞是最活跃的。

    “走。”康斯一拉马绳,座下这匹马一声长嘶,前脚马上抬起,猛地敲向军营的大门。

    大门碎裂的分散飞开,康斯带着神色紧张的艾丽丝,骑马冲了出来。

    这时战争都快结束了,禁卫军和冲进来的敌人早都远离这个王营四处追杀。所以两人冲出来时,四周没有什么活人,死尸倒是满地都有。

    没有多想,对这营地非常熟悉的康斯,眺望了一下四周的环境,立刻引着艾丽丝,朝没有火光和喊杀声的营门奔去。

    不知道是不是凑巧,那处正是那个奎奇军需官离去的方向。

    康斯和公主非常顺利地冲到了军营大门附近,一路上并没有什么人阻拦,这是康斯那身禁卫军盔甲起的作用,敌人看到他们都以为是自己人,所以不去理会,只顾埋头苦干增加自己的功劳。

    看到这幕,公主不由庆幸不已。当看到营门就在眼前,她忍不住加快了速度,超越了领头的康斯。也因为这样,本来被康斯遮掩着的她,此时暴露出来,那匹白马显得是那么的显眼。

    经过通往营门的最后一个军营时,一个打扫战场的士兵看到公主骑的白马,不由咦的一声,失声喊道:“那不是公主的坐骑吗?”

    周围的人一听忙问道:“真的?”

    他肯定的点点头说道:“没错,我记得全军就只有两匹白马,一匹是国王的,一匹是公主的。”

    听到他这么肯定,马上就有几个禁卫军士兵骑马追去。

    其他的禁卫军愣了一下,因为那追去的几个人是副军团长的人,剩下的是诺恩的人。

    队长不满的嘀咕了几句,因为自己还没下令啊。不过顾忌到副军团长后面的人,他还是派了一名士兵去报告,接着就率其他人也追了上去。

    已经可以看到敞开的大门外面漆黑的景色,公主没想到,从敌军团团围困中逃定,竟然会这么容易,只要自己加把劲就可以冲出营门了。

    可惜她高兴得太早了,才刚扬起马鞭,还没来得及抽下,后面就传来马蹄声,并有人高声大喊道:“前面骑白马的人立刻停下!”

    听到这话,公主这才想起自己这匹白马暴露了自己,现在后悔也没用,只能拼命的抽打着马匹,希望能够冲出去。

    守在大门的两名禁卫军和三十多名长枪兵,看到如此状况,立刻围了上来。如果让他们围住的话,那可真是逃生无望了。

    康斯狠抽马匹几鞭,超过公主后,不等马匹停下,飞身跳下马,在地上打个滚缓解冲击力后,立刻向长枪兵扑去。

    而那匹被狠抽了一顿的马,则忘我地撞向下长枪兵,虽然撞飞了几个人,但也被长枪刺了个透。

    康斯在这些敌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冲到他们面前,顺手把右手握着的马刀,刺入离自己最近的一名长枪兵的脖子,左手则夺过这名士兵手里握着的长枪,右脚自动抬起把尸体踹飞。

    接着,康斯再马上一百八十度转身,随着身体的转动,右手把那把随着敌人飞走,而从敌人脖子解放出来的马刀,刺入站在一旁的一名士兵肚子里,右手松开刀柄,夺走他于里的长枪,再送上一脚踹倒。

    这一连串的动作,快得大家都反应不过来。而公土则整个人傻了眼,因为康斯下马杀人夺枪的时间,公主感觉到自己马匹才奔了两、二步,这个人就用这么短的一瞬间,杀掉了两名敌人。

    不过,艾丽丝对康斯为什么抛弃马刀,转而去夺长枪的问题,才刚在脑中浮起,康斯的行动给了她答案。

    康斯一夺到长枪,马上左右开弓把长枪掷了出去。可惜没伤到任何人,因为他的目标不是眼前的敌人,而是在军营大门两旁挂着照明用的灯笼。

    灯笼中枪熄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