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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是这个城市的雷雨季节,高考的日子终于伴随着一场暴雨如期而至。那两天半的时间来去匆匆,平淡无奇,事后回想起来恍惚得像梦一样。但三年高中生活,所有的艰苦、紧张、忍耐、茫然,也都随着这两天半的时间画上了句号。
考试结束的当天晚上,大多数高三毕业班都自发组织了狂欢活动。程铮他们班在学校附近的一个KTV包了间大包厢。原本设计容纳三十人的包厢里一下挤进了五十多人,场面蔚为壮观。大考过后骤然的放松和失落感,让这些长久以来绷紧了一根弦的高三学子们急于寻找一个感情宣泄的出口,气氛一度狂热到极点,成扎的啤酒源源不断地补充进来,就连老孙都在沙发上被灌得东倒西歪。
几个男生抓着麦克风嘶吼完一首《真心英雄》后,《滚滚红尘》哀婉的前奏声响起。一个男生举着麦克风喊道:“谁点的歌?谁点的呀?”
起初无人应答,有人便迫不及待地催着,“没人唱就赶紧切掉,换下一首。”
“谁说没人,把麦给我。”程铮忽然站了起来,伸手接过麦克风。
“你点的呀?”周子翼捏着半听啤酒坐到他身边,“哥们我都没听过你唱歌。”
“怎么,你有意见?”
“那倒没有,不过,这可是情歌对唱哦……”周子翼故作娇羞地把头靠在程铮肩膀,“要不我陪你唱?”
“有多远滚多远。”程铮晃开他,周子翼笑嘻嘻地怪叫几声,“女主角呢?兄弟姐妹们,大家都是识趣的,快快有请女主角……”
坐在角落一隅的苏韵锦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无数双手从暗处推搡着挤了出来,最后不知哪个促狭鬼更是在她背后使劲推了一把,她顿时失去重心,昏天暗地地撞到某个标的物身上,那人眼明手快地一把捞住她,晃了晃才稳住身子,然后铺天盖地的口哨声、尖叫声响成一片。
好在昏暗的灯光让人看不清她脸上的窘迫,苏韵锦顾不得手臂被撞得生疼,手忙脚乱地想从那个人身上挣脱出来,拉拉扯扯间两人都跌坐在沙发上,有人痛叫一声滚到一边,听声音竟像是周子翼。
她再迟钝也猜到身边的人是谁,那沙发太过宽大绵软,她陷进去,必须双手支撑着方能挣扎坐起,她动了动,向后的右手忽然被人趁乱抓住,紧紧压在身后坐垫上。即使在刹那间,苏韵锦也能感觉得到那双手带着紧张的汗湿,微微抖着,像要用尽所有力气抓紧她,调整了几个姿势牢牢固定。她侧过脸,看到程铮仿佛若无其事的脸。
他一言不发地用另一只手将麦克风递到苏韵锦的面前。
苏韵锦左手动了动,紧握成拳置于腿侧,随后,她避开了程铮的目光,略带歉意地说:“不好意思,这首歌我不会唱。”说着她再一次试图站起来,身后那双手却抓得更紧。
此时一首歌已经将行过半,周子翼嚷嚷道:“那谁在点歌台,还不重放一遍?”
于是《滚滚红尘》熟悉的前奏再次响起,这一次四周安静了许多。摇曳的光影划过程铮的面颊,一次次在他脸上变换着明与暗,他好像从来没有如此沉默且固执,表情纹丝不动,就连递出麦克风的手也稳稳定格在半空,完全没有要收回的意思。
苏韵锦抿着嘴,就是不接。
“再来再来,重放呀,等什么?”周子翼着急了,自己走到点歌台旁。
“不用了,我真的不会唱。”
周围已经有人看出了不对劲,大家面面相觑,场面顿时有些尴尬。周子翼又将这首歌重放了一遍,这时程铮的身边不远探出了一只纤细的手,不由分说拿下了他手中孤零零悬在半空的麦克风。
“我来唱,这首歌我最喜欢了。”孟雪拿着麦克风,笑吟吟地看着大屏幕,轻轻随着乐曲的节奏摆动身体,好似沉醉在歌曲里,浑然不知刚才发生了什么。
程铮没有说话,苏韵锦身后的手疼得厉害,那力道蛮狠且没有分寸,她皱眉用另一只手去解围,连扳带扯,不知怎么的,两人的手指就缠到了一起。程铮扣住她右边手腕的手这才松开,与她的左手十指紧扣。苏韵锦像是被施了某种神秘的咒语,一时间竟动弹不得,仿佛那手不再是她自己的。也许是觉察到她的迟疑,程铮的手也松懈下来,指节轻轻地摩挲着,小心而愉悦。
没有人看到这背后的暧昧,苏韵锦却在孟雪歌声响起时醒了过来。这样手指缠绕的姿势毕竟没有力道,她趁机起身,手借力一抽,得以脱身。
程铮也随之站了起来,困惑又愤然地问:“你答应过我什么?”
他们方才在身后的较量无人得见,此时不少人都听到了他说的这句话,孟雪唱歌的声音乱了一个节拍,“……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苏韵锦吸了口气,低声道:“借过,我去一下洗手间。”她侧身从程铮和茶几之间走过,他完全没有要避让的打算,苏韵锦的肩膀撞在他僵硬的手臂上,身上某个地方闷闷地疼。
走出了沸腾喧哗的包厢,外面像是另一个世界,透过掩上的门,包厢里的歌声隐隐传出来,“……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这本是苏韵锦最喜欢的一首歌,平日里她从来不好意思唱出声,只敢偶尔轻轻地哼,他竟然也知道。
她深深吸了口气,既然都出来了,就索性真的朝洗手间走去。途中她再次被一个迎面而来的莽撞家伙撞得低呼一声,揉着肩膀抬头看,竟然是周子翼,明明刚才还看到他在包厢里,不知什么时候跑出来的。
苏韵锦和周子翼说熟也不熟,因着程铮的关系多少有些接触。她打量他,发现那张平时总带着坏笑的脸此时竟显得有几分惊慌失措,明知撞上了人,也没说抱歉的话,飞也似的跑过苏韵锦身边,那样子说是落荒而逃也不为过分。
苏韵锦疑惑地继续往前走,只见不远处的那个转角,莫郁华的身影半掩在背光处。
“郁华,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苏韵锦走近时,心里其实已明白了七八分。
莫郁华闻声转过头看着苏韵锦,一双眼睛在暗处似有盈盈水光,声音却平静,“你看见了吗?他的样子……遇到洪水猛兽也不过如此了吧。”
苏韵锦在心底叹了口气,静静站在舍友身边,沉默了片刻,还是开口道:“你都跟他说了。”
莫郁华看着别处,仿佛失笑道:“我真蠢是吧。”
“别那么说。如果哭出来会不会好受点。”苏韵锦打心里感到难受。
“哭什么?”莫郁华自我解嘲,“我早料到会是这样。真的,我只是想去洗手间,他喝得太多,没跑到地方就吐了,我问他怎么样,他吐完开玩笑说我看起来是当医生的料。我说,我是打算念医科的,他还笑,说娶一个做医生的老婆一定省很多事……我当时就想,说不定是老天给我最后一次机会,让我把话说出来,过了今天,过了这一次,可能我再也说不出口了。然后我说了,他跑了。”
她顿了顿,对着苏韵锦努力地微笑,“其实我没有指望过有什么结果,我比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是背着这个秘密太久了,毕业了,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再见,还会不会再见。现在他知道,有一个傻瓜,这三年里一直偷偷地喜欢他,虽然她不聪明也不漂亮,虽然他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她,但这个傻瓜喜欢一个人的心思和别的女孩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我说了出来,目的就已经达到,求仁得仁,为什么要难过?”
苏韵锦心乱如麻,手腕疼得更厉害了,十指连心,远处似有还无的歌声撩动心弦。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孟雪的声音真好听,和她的人一样甜美。
苏韵锦没有听到程铮的声音,她也没听过程铮唱歌,如莫郁华所说,也许以后也不会听到了。
莫郁华提前回了学校,苏韵锦急急走进洗手间,直到彻底将那歌声抛开。站在洗手台的镜子前,她用冷水洗了把脸,然后细细地端详镜子里那张湿漉漉的面孔。程铮看到的,程铮说喜欢的,也是她面前的这张面孔吗?
她从不提起,但并不表示她忘记。那天晚上他落在自己眉眼,又辗转在唇上的吻,带着独有的蛮横热度,很久以后都让她误以为余温犹在。没有人的心是铁打的,何况是她这样豆蔻年华的普通女孩,一个优秀如程铮的男孩对自己青睐有加,哪怕他的方式让人啼笑皆非,说丝毫不为所动,自己都不相信。很长一段时间,苏韵锦都在反复地想,那么多女孩子,为什么他唯独对她苦苦纠缠,凭什么是她?当然,可以解释说爱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的,她也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接受他的满腔热情,就像灰姑娘接受王子。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她不愿意做灰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