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出院

悲情周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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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之后,步入十月中旬,文华市的天气逐渐转凉了。

    金秋十月,淡淡的桂花清香弥散在空气中。深深的吸一口气,会让人神清气爽。

    在医院里待了近半个月时间的叶启超和李超凡两人,身上的伤也基本上好的差不多了,是时候出院了。不为别的,就是毕修文只给了他们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的时间要在文华市的黑道打出一片属于他们的‘天地’,不是那么容易的;天上会掉下一个大哥的位置来让两个人做,但天上不会总是掉馅饼,更不会一直总砸中叶启超他们两人了。

    更何况就算没有毕修文用墩子作为要挟的条件,叶启超和李超凡两人也不想再继续在这里再多待一秒钟了,整天呼吸着充满药水味的空气,实在不是件惬意的事。外面是丹桂飘香,里面却是刺鼻的药水味,是人都会选择。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就在叶启超和李超凡二人带着毕修文送给他们的十几个小弟大摇大摆的行走在医院走廊的时候,姬雪雁正好路过,不禁开口道。

    “还能干什么?当然是出院了,难道是走秀啊!”李超凡头也不回的潇洒的摸了摸自己头上那已经约莫有两三厘米长的‘秀发’,和姬雪雁擦肩而过。

    对于自己不想搭理的人,姬雪雁只当刚刚是一只狗叫了一声。更重要的是,姬雪雁此时心中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现在叶启超要出院了,那是不是代表自己以后都见不到他了;一个夺了自己保守了二十二年之久的初吻的男人,阵阵失落感不禁油然而生……

    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星期的时间,但是叶启超借着自己失忆之后展现出来的色狼本性对姬雪雁这个极品护士,似乎也产生了那么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言语上无耻占便宜姬雪雁,也可以算得上是叶启超这一个多星期在医院中唯一的乐趣了。

    都说女人在感情这方面是相当敏锐的,但是有时候男人的第六感也是相当给力的。每天早上按时送来的营养早餐,一天最少五六次的‘查房’,傻子也看得出是这份特殊的照顾,可不是每一个来医院的病人伤者都能享受的待遇。作为不是傻子的叶启超来说,自然不会看不出来。

    尽管如此,但现在这个时候,叶启超实在觉得不是谈恋爱的时期。现在的自己失忆了,之前的什么事也记不起来,虽然之前从墩子和李超凡的口中已经多多少少的了解了一点关于自己以前的事,但是总归是断断续续的零星片段。所以当下最首要的事,应该是恢复自己的记忆。医生也已经说,自己的失忆是一个月一年还是十年又或是一辈子谁也说不准,但叶启超并不会放弃,毕竟做一个连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是件让人十分郁闷的事。

    “美女,我们还会再见的!”同样擦肩而过的叶启超,神情的冲着姬雪雁张嘴道。

    看着叶启超一行人的背影,姬雪雁觉得自己的心里突然有种空闹闹的感觉。还会再见?是不是真的还能再次见面,姬雪雁更希望不要再见的好,因为再见就代表着叶启超又进医院……

    医院大楼下,三辆崭新的梅萨德斯-奔驰sprinter商务车一溜线停在大门口。这便是毕修文送给叶启超他们的又一份礼物,如此的手笔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片刻之后三辆奔驰商务车整齐划一的驶出了医院,目标地是文华市的‘帝豪夜总会’。这家夜总会便是毕氏现今的当家人毕修文一个星期前花大价钱盘下来的,为的就是给叶启超他们作为落脚点也可以说是他们‘坏蛋军团’的‘大本营’!

    以此也可以看得出,毕修文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也算的上是下足了本钱的。只不过这点钱对于毕修文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最多也就是九牛一毛吧,因为光光是‘至尊’一家赌场一天的进账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社会就是这么的现实这么的不公平,有钱的主花钱如流水挣钱只要弯弯腰随地捡捡;而没钱的主却是面朝黄土背朝天,拿着性命换点糊口钱……

    “挺气派的啊!”到达目的地下车之后的李超凡站在‘帝豪’夜总会的大门口,看着面前气派异常的外部装修不禁感慨道。

    气派是必须的,谁叫他们的幕后‘黑手’是毕修文呢?不鸣则已,一鸣就要惊人,这也是毕修文的做事风格,他这么做也是为了让叶启超他们以最隆重的姿态闪耀的在文华市的黑道这场群龙荟萃的大舞台上亮相!

    由于现在还是上午时间,夜总会现在还不是营业时间,但今天夜总会的所有员工却都早早的分两队站立在夜总会的大堂之内,为的就是迎接他们的新老板!

    伴随着叶启超一个响亮的响指,率领着自己身后的十几个小弟大步跨进了‘帝豪’的大堂之内。

    “老板早!”震撼的呼喊加上夜总会里本身的回音效果,这一声‘老板’仿佛直接穿透耳膜,叫进了李超凡的心里。这种感觉实在是超赞,虽然不知道叶启超现在是什么感受,但是李超凡真的有点开始喜欢上毕修文为他安排的这个老大了………

    对于这样的场面,虽然从一个平头小子突然变成现在的老大老板,叶启超也不否认自己内心也有那么一点小小的兴奋,但是眼下叶启超的头脑还算是很清醒的,他知道眼前的这一切不属于自己,别人可以给自己,随时也都有可能收回去。如果真的是自己一手打拼回来的话,叶启超或许就不会是现在的表情了。

    面无表情的叶启超,微微朝两边的员工点了点头算是和大家打完招呼了,接着朝身后的一个小弟开口道“:血狼,这里哪里适合开会?”

    这个血狼便是那天冲进‘宏图’那帮‘天兵’之中的带头人,一米八零的海拔,魁梧健硕的身板,冷峻的面容,一眼见到给人一种踏实可靠的感觉。

    “大哥,二楼有一间包房是不对外开放的,我想那里比较适合开会。”血狼上前一步开口道,接着迈开步子领着叶启超一干人朝二楼走去。

    其实早在来‘帝豪’的路上,叶启超就已经打算好了。既然做一件事就要把它做好,不论这件事是不是自己想做的的还是被别人逼迫的。走上黑道这条路不是叶启超所想的,但是为了墩子他别无选择。既然已经走了,那就得认真点。因为混黑道可不是闹着玩的,搞不好有脑袋睡觉,没头醒的!这样的情景虽然现实接触的不多,但是没见过猪跑还能没吃过猪肉?港片古惑仔可都这么演的。

    叶启超可不想哪天就加入到‘无头鬼’的队伍中去,所以他想以最短的时间弄清文华市这片土地上的黑道势力分布,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先弄清楚了这些,那么接下来完成毕修文下达的‘任务’--------一个月之内拿下三个黑道帮派,也就好选择下手的对象了。

    先找上几个人数势力较弱的帮派下手,虽然叶启超心中很不屑于做欺软怕硬之人,但也不会做出师未捷身先死之辈。如果第一个下手的目标就选错了,那就是不是拿下别人了,反倒是有可能被别人给拿下了。

    所以叶启超要开会,了解清楚文华市的各个黑道帮派势力;然后发动‘坏蛋军团’的第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