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逆转时光的幸福(2)

橘花散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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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见事情已了,赶紧从背篓跳出,叼起地上那只烧鸡,顶着所有人睁得比铜铃大的眼睛,敏捷地跳回背篓,然后死死抱着烧鸡不松爪。苏仲景与我对峙半刻,经过我猫爪子挠人的暗示,那呆板的木头脑子猛然开窍,想明白赔了钱的烧鸡应该属于我们,终于没再犯傻,乖乖地将鸡装上,走了。

    我们渐行渐远,背后犹有声声议论。

    “妈呀,还真是猫叼的。”

    “这猫是神猫吧?哪来那么大气力?”

    “冤枉了苏公子。”

    “原本富家子弟,落到这地步,真是可叹……”

    3、

    回去破庙的路途很遥远,我抱着烧鸡,越闻越饿,终于撑不住,撕下一块肉,抢先开吃。香喷喷的鸡肉入肚,越吃越饿,越饿越吃,我吃了一块又一块,吃到回去,苏仲景将我从竹篓里拿出时,肥大的烧鸡只剩下鸡头、鸡屁股和一只鸡翅膀了。面对仆人挨打挨骂,还卖了心爱之物换来的食物,就留下这点残渣,饶是脸皮厚似我,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赶紧用爪子洗洗脸,深深埋下头去,琢磨着找点什么回来代替。

    “这猫……胃口可真好啊,”所幸,苏仲景注意的地方和我想的不一样,他抱起我,戳戳肚子,极其惊讶道,“肚子居然还没撑坏?”然后忧郁地对我说,“小黑,你以前是大户人家的猫吧?这么能吃……现在的我可不好养,只能尽力而为了。”

    小黑?小黑是什么?莫非是黑山山脚猎户养的那头大黑狗?

    我迟疑了约莫半刻钟,终于发现他在说自己,当场暴走,跳起来给他手背两爪子,粗鲁地口吐人言,骂道:“你才小黑!黑你个熊!”

    “猫……猫会说话?!”苏仲景抱着被抓伤的手背,用痴呆的目光看着我。

    我气急败坏,脑子犯抽,一时觉得对笨蛋掩饰身份很累,而且对他的行为处事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决意好好教导。也不管他要还是不要,就从各类偷抢拐骗的高超技术和险恶人间生存要领开始讲课,整整说了大半个时辰,看他还是不太开窍的样子,干脆竖着尾巴,宣布自己九千年来第一次大发慈悲,忽略他卑微的人类身份,允许他留在身边,被我罩住,学习生存技巧,以报烧鸡之恩。

    苏仲景还想解释:“可是……”

    我怒毛冲冠:“可是什么?本猫是黑山之主!身份高贵!还不配做你主人吗?”

    苏仲景依旧啰嗦:“我不要偷东……”

    我弹出爪子,耀武扬威:“再废话就把你吃掉!”

    苏仲景乖了。

    我骂了半天,肚子又饿了,气焰稍息,拿出在黑山指点手下的气势,让他去镇上买些白米油烟,买个好锅,再把鸡骨头和鸡翅膀放进去,熬一锅鸡粥,填满肚子。等他连滚带爬跑了很久后,我忽然想起,他知道我是妖怪,或一去不复返怎么办?要是更狠心点的家伙,被妖怪欺负后直接找法师道士,趁我虚弱,集体来杀,弄点妖骨妖皮拿去卖钱,也不是笔小数目。

    太阳渐渐西斜,月亮缓缓东升。我占据黑山为众妖之首,嚣张跋扈惯了,总是忘记现在的处境,容易冲动行事。如今心里各种担心害怕,偏偏苏仲景还没有回来。破庙外面蟋蟀齐鸣,开始孤单几声,后来此起彼伏,吵闹得猫无法静静思考。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狼嚎,在惨淡月色下,树林里处处都是阴谋的气息。

    我爬起来身,用所剩无几的妖力,准备在庙里布个鬼打墙阵法,牵制住敌人的行动,然后找地方躲藏。

    我已有好多年不做这种低端的工作了,正在努力回忆阵法怎么画,苏仲景回来了。他脸上挂着汗珠,草鞋早被跑破,脚趾上挂着几滴被草丛划出的血珠,左手拿着一包米,右手提着一块肉,背上的竹篓里还传来阵阵腥气,里面装的是一条大鱼。我愣愣地看着他,他麻利地将东西统统放下,生火做饭。两个火堆,一个烤肉,一个熬鱼粥。然后他拿出更好的伤药和白布,替我换去身上的绷带,道歉道:“那个玉扣是家母的遗物,犹犹豫豫,一直舍不得卖掉,害你跟我受苦了。以后我会努力工作,努力挣钱,好吃的都给你,你不要偷东西好不好?”

    我警惕地在他身后观察许久,没发现有跟踪收妖的家伙,迟疑地问:“你为何不生气?”

    苏仲景反问:“我为何要生气?”

    我结结巴巴道:“我在欺负你……”

    苏仲景摸摸我的头,温柔道:“嗯嗯,你很好,是头好妖怪。”

    “胡说八道!”妖怪被人类夸奖是丢人现眼的事情,我顿时急了,“谁是不要脸的好妖怪?!我可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黑山之主!”

    苏仲景摇头道:“你是猫,遵循的是妖道,与人类善恶是非相差甚远,有些事我不应苛责与你。你是个妖怪,这些日子跟着我连续吃了几天窝头,根本填不饱肚子,却忍住没把我一口吃了。今天抢的烧鸡,本可以去角落偷偷吃完再回来,偏偏把鸡拿去我的竹篓里,是想和我一起吃。而且,你刚刚发脾气骂人,其实是在关心我,担心我懦弱无能,难以在世间好好生存。”

    我怒:“你想太多了!我留下来,纯粹是因为你好看,待在帅哥身边比待在丑八怪身边强!”

    苏仲景的模样比我宣布自己是妖怪时还吃惊,他摸着自己受伤的容颜,不敢置信地问:“我好看?”

    “那是相对凡人而言,”我鄙夷,“比起黑山妖怪们的美貌,还是差远了!”我对这个话题不予置否,转身去看他放在烤架上的肉,香喷喷的,似乎挺好吃。

    苏仲景追上来问:“你不觉得我长得很可怕?”

    “比起五千年前霞山那条黑心烂肺的混账蛇,你哪里可怕了?”想起蚩离君原身那两个脑袋浑身鳞甲的模样,我就打寒颤,连带着他变成人的模样我也不喜欢。

    苏仲景开始傻乎乎地笑,嘴角几乎咧到耳根去了,还喃喃道:“也是,你是猫妖,审美不同,自然不会讨厌我,怪不得你愿意留下来陪我,和我做朋友。”

    “什么朋友?‘人妖不两立’这句话听过吗?妖怪和人类做朋友,会被嘲笑三百年的!”我见他自作主张确立了朋友关系,觉得面子丢大了,赶紧冷嘲热讽,“你的身份是仆人!人类统统都是讨厌的家伙,给点颜色就开染坊!我一时半会没走,是因为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家伙服侍,别乱攀亲戚!过几天,等我的伤势好后就走了。”

    “你要走?!”那瞬间,苏仲景那双欢喜的眼睛沉寂下来,就像漫漫黑夜里两颗最孤单的星星。我忽然发现他的年龄在人类里面不过十六七岁,他读过书,可是残缺的身体剥夺了他科举考试的权力,丑陋的面容半夜出门都被人以为碰到鬼,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受人类待见的他,性格还内向不太擅长和人辩驳的他,独自居住在这荒山里的破庙不知多少年,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那座泥雕的菩萨像,永远沉默地陪着他。

    这世上,处处都是惨事,比他更可怜的人我见过很多。

    可是苏仲景不同,他以为我说的好看是指外表,其实我说的好看是指灵魂。

    我遇过很多像他一样身残面毁、穷困潦倒的人类,他们不是愤世弃俗就是绝望痛苦,可是苏仲景的脸上没有对自身遭遇而产生的怨恨,他无欲无求,随遇为安,不管是挨骂还是挨打,残酷的生活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反而塑造了他强大的心。透过难看的容貌,我能看见他的灵魂,干净清澈得就像被蓝天倒映着的湖泊,那是比宝石还耀眼的美丽,让人挪不开视线。

    这是全天下最美丽的灵魂,若得机缘,必能成仙。

    尘世中,许多达官贵人,妄想成仙。有些手眼通天之人,经过精心安排,也能认识妖界天界的人物,求得机缘,他们才发现自己的灵魂早在钻营与权势中变得污浊,浊得无法让攀登天界的云朵承受。而许多灵魂清澈的人,却因为没有野心,混迹田野,很难被慧眼识珠的仙人发现,故机缘难得,难以登天。

    修仙是个怪圈,想成仙的不能成仙,能成仙的无人发掘。

    苏仲景就是一颗能成仙的沧海遗珠,世人只看皮相,将他错过。

    我是妖怪,和天界没勾结,也不舍得用魔道污了那么美的灵魂,很是遗憾,却无能为力。

    苏仲景这些年来很难交到朋友,我脾气虽烂,说话喜欢冷嘲热讽,还喜欢耀武扬威地说自己在黑山的威风史,但毕竟能蹲在他身边,听他说话,陪他说话;而且我从不歧视他的外貌,对他的处境也不怎么在意,说骂就骂,说打就打,这些妖怪的豪爽行径,反而让很讨厌被同情的他欢喜,并引以为知己;除了不肯偷东西外,对我几乎百依百顺,只差没把心肝挖出送我下酒。

    尝过蜜糖,怎愿再喝黄莲?

    有人陪伴,总比一个人强。

    苏仲景明明舍不得我走,却没有强留,还帮我打包了行李和干粮,方便随时偷溜。我却是喜欢和人唱反调的家伙,越是不准我走的人越是留不下我,遇上个无所谓我走不走的家伙,我心里反而没有负担,能安心留下来。更何况我欠他救命和十几顿饭的恩情,虽然口头上说不在乎,心里还是有点在乎的。觉得就这样丢下这个没用的家伙,很过意不去,再加上妖力没有恢复,若回去黑山,唯恐被窥视我地位的妖怪们发现,对我痛下杀手什么的,左右思量,权衡利弊,我还是留下来,呆在他身边,只是没有言明什么时候会走。

    4、

    玉扣换的几吊钱在我的旺盛的食欲面前不经花。纵使苏仲景很努力地一省再省,还是花完了,我的金银在黑山,为防有坏心眼的妖怪要趁我伤势来取性命,暂时也不方便回去拿。洛阳是天子脚下,天界监管甚严,留在这里的妖怪都是安分老实的种类,规规矩矩做着生意,很少互相欺负,遇到事情需要争执,自有妖怪地头蛇调节。这种和谐的环境,也很适合我养伤,于是我决定留在洛阳,直到伤好。

    放弃这个没用仆人,换个有钱仆人,对我而言,不算太难。

    可是比起那些思想阴暗,手段狡猾的人类,我宁可呆在他这种灵魂干净的人身边,起码不需要琢磨会不会被暗算,出卖什么的。他支摊子写字的时候,我就躺旁边晒太阳,听着他的读书声,会有整个世界都安详的错觉。

    偶尔我会跳上巷角的围墙,听三姑六婆们的八卦,收集情报。

    苏仲景不太喜欢说自己过去的事情,可惜他前些日子被人察觉了身份,成为最近的热门话题。我东凑凑西听听,也大约了解了整个事件的概况。

    五年前,洛阳苏家也是个名门世家,太爷爷德高望重,走时风光大葬,宗族纷纷前来观礼。未料,守灵之夜,仆人瞌睡,没留意烛台,半夜不慎起火,当时正是秋高物燥的时节,火势顺着木制房屋的房屋蔓延,众人从睡梦中惊醒,待要救火时已无法扑灭,酿成惨剧,半座洛阳城被焚毁,许多人家破人亡,死在火中。苏家处火海正中,更是逃亡不及,努力抢救,却几乎满门灭绝,唯年方十二的苏仲景住在靠池塘的屋旁,被义仆带着往外逃,两人都被烧伤,义仆死了,他虽活着,但原本一个天资聪颖,前途无可限量的读书人,却被火烧得面目全非,在科举考试必须全人的时代,再无前途可言了。

    火灾起因在苏家,祸及诸家,损失巨大,官府责令赔偿。

    苏太爷诗书传家,素来积德,也不知为何会有此大灾。苏家宗室为免牵连,竟抢先一步,毫不留情地找出各种理由,将苏仲景父亲的分支逐出族谱。受灾群众对苏家恨之入骨,苏仲景年纪虽小,也懂礼义廉耻,他以弱冠之身,为苏家当起责任,变尽家产田庄,竭尽全力赔偿众人,然后不知所终。所有人都认为他不会傻得把家产全交出,至少还会留着些体己银子,远走他乡过活去,却不知他真那么傻,落得身无分文、寄居破庙、卖字为生的下场。

    原本是有钱人家的读书郎,除了满肚子的酸腐书,还能有什么一技之长?

    苏仲景唯一擅长的就是读书写字作文章,可惜生意惨淡;想去货栈帮忙运东西,可惜别人看他那风吹就倒的身子骨,个个都不想要;他自己想搬个大包,才走了三步路就栽倒,幸好货栈老大还不算黑心,丢了十个铜板给他算是医药费。

    “还是用偷的吧。”我第四十二次热情建议,“刚刚踩过点了,城西有家布庄,看起来生意不错,偷偷拿他们几十两银子,不会被发现的。”

    苏仲景早已放弃从道德上教育我,改从实际出发:“布庄失窃会报案,大家都知道我是住在破庙里的穷人,忽然有钱大鱼大肉起来,会怎么想?到时候再查出赃款来,就得去监狱里吃牢饭了,牢里的老鼠可不好吃。”

    天界监管太严,妖怪们生活在太和谐的地方,也不好混饭啊。

    我郁闷……

    最后,我堂堂黑山之主,唯一能做的就是跑去池塘边抓两条鱼改善生活了,幸好苏仲景聪明,烹饪很有天赋,经我指点,学习烤鱼的手艺进步神速,很快味道就弄得有模有样。虽然每天吃鱼也不是不能活,但以我挑剔的饮食习惯,连续吃两个月,龙筋凤髓都会腻。于是我再次提出个建议:“明天就是集日,听说还有社戏,据说北市上有不少卖小吃的摊子,不如我们也开个卖茶水和烤鱼的摊子,无本买卖,能赚几个铜板就算几个。”

    “这主意不错,”苏仲景想了想,又抑郁道,“就我这张脸,往烤鱼摊旁一站,谁都吃不下啊。”

    “看来还是得本猫出马了。”我的伤口已经愈合,皮毛长出半截,睁不开的右眼和歪了的耳朵也好了,妖力恢复部分,不再是最初那丑八怪模样。我从猫窝里爬出来,弓着身子伸了个懒腰,念动化形口诀,变作人形,摸摸耳朵,抖抖尾巴,感觉甚好,然后斩钉截铁对苏仲景说:“我来卖鱼,你来烤鱼,我就不信他们对着那么漂亮的妖怪,吃不下三条鱼去!”

    苏仲景手里拿着的烤鱼叉子,落火里了。

    我见那鱼是快熟的,赶紧眼疾手快,一把接住,怒斥:“干什么?没见过妖怪变人吗?”

    苏仲景还在发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