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还记得唐清欢吗?

公子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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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都结婚好几年了,孩子现在都快三岁了。”

    “跟田辉吗?”

    “没,我们俩早分了,他妈是个地道的伤害小老太太,挺瞧不起我这种小地方生长的人,吵了几次,感情也吵没了干脆就分了,后来回老家经人介绍,认识我现任老公,对我挺好,也疼我,当初结婚的时候,太匆忙,没有请你们,后来想寄点儿喜饼过去,也问不到你的联系方式,这次我到海城出差,刚好碰见了咱们班的老同学,大家寻思着想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张鹏他爸不是在影视公司工作嘛,我就找他弄到了你经纪人的联系方式,本来还担心人家以为我是骗子,没想到还真联系上了。”

    王妍跟田辉当时在校的时候,那么如胶似漆一对儿,没想到最后也没有走到一起。

    高歌一开始觉得有那么点儿遗憾,但是听王妍的语气,知道她生活得很幸福,又觉得没什么好遗憾的。

    “我当年出事的时候,手机也丢了,当时在医院躺了挺长一段时间,出院之后大家都毕业了,所有的联系方式全都断了,我以为这辈子都没机会再见到大家了,你能联系到我,我很开心。”

    王妍笑了起来,打趣道,“我可是有私心的,我要拿几张签名照回去给我婆婆和老公看,省得他们一直说我吹牛。”

    高歌也笑了起来,“没问题,你想要多少都行。”

    两个人又聊了一阵,王妍才试探道,“你跟唐老师,你们现在还有联系吗?”

    “唐老师?”

    “唐清欢啊,当年音乐学院的研究生,代过我们选修课,你还选了人家的课,该不会忘记了吧?”

    高歌整个人怔住了。

    唐清欢……

    人间有味是清欢,唐老师,你的名字真好听……

    莫名其妙的,一句话从脑子里蹦了出来,她握着手机,怔怔的站在原地。

    “小歌?你在听吗?”

    高歌回过神,“嗯”了一声道,“不联系了吧,那件事之后,我跟很多朋友都断了联系,唐老师……应该也断了吧。”

    “那颗真有点儿可惜,本来还以为能见唐老师一面呢,当年你出事之后,唐老师也突然出国深造去了,之后我就没再听到过他的消息,跟现在这些小鲜肉比起来,唐老师才是我心中的男神啊,长得帅,又温和有礼,也不知道谁有这个福气嫁给他。”

    高歌勉强笑了一下,避开这个话题问道,“同学聚会是今天吗?”

    “对,瞧我,差点儿把正事儿忘了。”

    王妍笑了笑,道,“下午两点,平安酒店,就咱们班的在海城的同学,其实也不多,就十几个人,还不定都能到,你要是来了啊,他们能高兴死,当年在学校时候就是咱们班男生的梦中情人,现在当了明星,是越来越有气质,估计看到你啊,大家都迈不动腿儿了。”

    高歌笑了一下,道,“我今天刚好没事,下午到酒店我联系你。”

    她顿了一下,又道,“不过可能时间不会太长,你帮我跟大家提前说一下,到时候别扰了大家的兴致。”

    “怎么会,能来就已经很不错了。”

    “那就这样,我们再联系。”

    挂了电话,高歌坐在沙发上发呆。

    脑子里咀嚼着三个字——唐清欢。

    这个名字很陌生,但却又有那么一丁点的熟悉,但是她翻遍了整个脑海,也找不到对这个名字的记忆。

    是她多想了吗?

    ----

    高歌换好衣服打算出门的时候,慕云泽的电话打了过来。

    “醒了?”

    他的声音很淡,带着点儿沙哑的味道,有点儿性感。

    高歌瞥了眼墙上的挂钟,“现在都要十一点了,我又不是猪。”

    总裁大人发出一声低沉的悦耳的笑声,低声道,“换身衣服,带你去吃饭。”

    “现在?”

    高歌不确定道。

    “不然?”

    “现在不行,”难得总裁大人主动邀请她吃饭,高歌拒绝的有点儿心痛,“我一会儿同学聚会,我已经答应人家了。”

    总裁大人蹙了蹙眉,“同学聚会?”

    “是啊,我大学同学来海城出差,大家好几年没见了,想约出来聚一聚,都订好餐厅了。”

    见慕云泽不说话,高歌的声音又软了软,“改天好吗,改天你想吃什么我都陪你。”

    好一会儿,总裁大人才开口,“几点回来?”

    高歌不敢说的太晚,只道,“五六点吧,差不多就是这个时间。”

    “知道了,到时候我去接你。”

    说完,没给高歌回话的机会,就直接挂断了。

    高歌整理了一下头发,穿上外套就出门了。

    她很随意的穿了一件浅蓝色的格子衬衫,里面搭了一件白色的吊带背心,下身是浅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平底鞋,浅浅的画了一层妆,看上去清新素雅。

    为了防止被人认出来,出门前又在脑袋上顶了一顶沙滩帽。

    平安酒店离这里有点儿远,所以高歌出门的事情比较早。

    光是坐车,就坐了一个多小时,到了地方,就联系王妍。

    王妍让她在下面等,一会儿来接她。

    高歌过了电话,就站在酒店的大厅等候。

    她的打扮并不算出众,所以很难引起别人的注意。

    等了大约三分钟左右的时间,就见不远处的电梯门开了,一个穿着墨绿色的半身裙,白色衬衣的女人就出现在了视野内。

    高歌将墨镜往下压了压,一眼就认出了王妍,她招手唤了一声,王妍也很快认出了她。

    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一见面就觉得分外亲切。

    王妍将她拉进电梯后才感叹道,“小歌啊,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高歌笑了笑,“你也很漂亮。”

    王妍很白,当年挺瘦的,现在结了婚,生了孩子,人比以前胖了点儿,面色也十分红润,看上去根本不像三岁孩子的母亲,看她的脸色,就知道她现在过得不错。

    “我哪儿能跟你比,我家那个混世魔王,一天到晚能给人折腾死,他两岁以前,我就没连续睡过两个小时以上。”

    虽是气闷的话,却难掩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