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那一年,我当街杀人

冬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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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马进入了鹰特要塞,行人纷纷避让,即使是趾高气昂的贵族们,也不得不规规矩矩的将华丽的马车停靠在路边,等候“血腥骑士”通过。

    林德也并非一切顺利,因为他迷路了,愁眉不展中,林德探出手,将路边一名衣着华丽,貌似公子似的纨绔子弟抓起来,厉声问道:“驿馆在什么地方?”

    纨绔吓得屁滚尿流,哆哆嗦嗦的指着一边道:“别,别杀我,就在那边,过一条马路就是了。”

    “谢了。”林德正要放开他,忽见纨绔的目光中,闪现出一丝怀疑之色来。

    是了,无情的“血腥骑士”如何能说出“谢了”这等文明词汇,不令人怀疑才怪,现在补救,还来得及。

    随手提起那纨绔的大腿,高高抛向天空,邪眼战马长嘶一声,一骑绝尘而去,气势如虹,好半晌,那纨绔才重重的落在第上,尸体摔得四分五裂。

    当街杀人,目无法纪,但行凶者,是神策帝国最可怕的血腥骑士,这一切就十/ 分自然了。

    躲避的行人们长出一口气,庆幸避过一场劫难,围着不幸的纨绔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一定是言语中得罪了血腥骑士。”

    “是呀,真是活该,谁让他敢惹血腥骑士,那是他能惹的么?”

    不多时有治安官赶来,听闻命案是“血腥骑士”所为,草草将尸体收走,用清水冲刷了血迹了事,至于抓拿凶手,自然是不了了之,人们也都习惯了。

    林德进入驿馆之内,抓起巨剑,指着目瞪口呆的驿馆官员,毫无表情的说道:“一间上房,最好的疗伤药,好酒好肉,照顾好我的马,如果邪眼战马有半点损伤,我拆了你的骨头。”

    驿馆官员吓得冷汗直流,血腥骑士可怕,受伤的血腥骑士更是残暴无情,林德跟着一名腿有些软的侍卫,脸色阴沉的进入了驿站内最豪华的套间,立刻将门关得死死的。

    “疗伤药,酒肉,都放在门口,没有我的吩咐,谁也不准进房间,否则格杀勿论。”林德隔着房门高声吩咐道。

    领路的侍卫连滚带爬,如临大赦般跑了回去,没有多久,酒肉都准备好了,几名侍从小心的送到门外,立刻逃命似的狂奔。

    晚餐极为丰盛,烤迅猛龙肋排,油炸彩鳍鱼,炒陆行鸟蛋,厨艺精湛,味道鲜美,一大碗鲜美的海龟汤,令人垂涎,酒是矮人族的龙舌兰酒,味美而甘醇,林德吃了穿越以来最为满意的一顿饭,心满意足的打着饱嗝。

    “味道真的不错。”林德躺在床上,不愿意动弹:“我当街杀人,目无王法,却能住这等会豪华房间,吃美味佳肴,哦!若是再有一个小妞,那就更完美了。”

    第三只手嘿嘿一笑道:“如果你不怕诅咒的反噬,向驿馆要个小妞,他们一定会马上准备的。”

    “还是,算了吧。”林德惋惜的叹口气,将伪装受伤的绷带解下来,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诸神指引者也撤去了血腥气息:“时间差不多了,该去踩点了。”

    林德从窗子跳出去,来到大街上。

    据伊瑟拉殿下的情报言道,艾弗提皇子的幼子阿多达,养在鹰特要塞白法蒂伯爵的城堡内,在地图上看,这座城堡处于鹰特要塞的南部,十分奇怪的是,地图上显示,城堡所在地,与一座名为“清水湖”的人工湖重叠。

    林德奔向地图上的人工湖,尽量沿着偏僻的小巷疾走,在建筑的阴影中隐藏自己。边走边以专业的眼光,欣赏着鹰特要塞的建筑。样式奇形怪状,十分新潮,但并非特别实用,建筑的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却有种历尽沧桑的感觉。

    一路上,林德巧妙的躲过了几波巡逻队,顺利来道了鹰特要塞的南部。

    名为“清水湖”的人工湖,湖水波光粼粼,在清冷的月色下,荡漾着动人的光辉。

    望见漂浮在湖面上方的黑色浮岛,以及建在上方的巨大银白色城堡,林德顿时感到头皮发麻,米迦勒位面具有高度发达的魔法文明,贵族们的城堡,并非如想象般建筑在地面上,而是借助魔法力量,漂浮在空中。

    如此一来,林德想暗中潜入城堡,基本是不可能的,而且整个浮岛,被一层淡淡的蓝色光辉所笼罩,显然是起到防护作用的魔法罩。

    林德在湖边的草丛内,仔细观察着浮岛上方的建筑,城堡附近有花园,有马厩,有兵营仓库等等,一应俱全。浮岛的下方,沙石如倒着的金字塔一般垂下,尖端离着湖面只有不到两米,但同样被魔法罩笼罩。

    最终,林德判定,城堡只能沿着正门的光路进入,并接受严格的检查,要想刺杀成功,必须伪造身份,混入城堡之内,成为佣人或是奴仆,再找机会接近目标。

    这个计划倒是可行,不过林德缺少时间,只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不足以完成整个计划。

    用血腥骑士的身份混入城堡,这绝对是不可能的,白法蒂伯爵并非一般贵族,是艾弗提皇子的亲信,血腥骑士见了他,也不能太过放肆,老实的接受身份验证。

    林德构想了一系列计策,全都无法做到万无一失,不由得有些失落。

    就在这时,浮岛倒垂着接近湖面的尖端处,开启了一个小小的暗门,一个窈窕的身影,穿过光罩,“扑通”一声跳入了湖水中。

    那身影很快浮出水面,向着岸边游去,林德看清这是一个容貌颇为俏丽的女子,有着一头淡黄色的波浪状长发,年纪在二十岁左右。上了岸后,女子毫不介意的将衣服全部脱掉,丰胸翘臀,肌肤上有着一层油光,带着一股浓浓的风尘气息。

    女子哼着小调,擦干了身上的水珠,从防水的皮包内,取出一件干爽衣服换上,林德咳了一声,从草丛内走出来。

    “呦,原来有人偷看呀。”女子先是微微一惊,脸上马上浮现出妩媚的笑容,抛了个媚眼,笑道:“挺帅气的小伙子,怎么,看过货了,觉得满意不?老娘今天高兴,给你打个折扣。”

    林德有些尴尬的摇摇头,问道:“大姐,请问您是如何出这座城堡的?防护罩怎么对你不起作用。”

    女子歪着头,娇笑道:“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呢?”

    林德略带腼腆之色,低声道:“我有一个相好,在城堡内当侍女。”

    “嘻嘻,你是想和相好私奔,是不是?”女子扭动着诱人的腰肢,一步步走来,吐气如兰道:“白法蒂伯爵的城堡,防护罩一共有两层,一层是防止外敌入侵,一层是防止内部有人逃走。贵族老爷们,其实也是很缺钱的,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对内的防护罩并不开启,里面的人可以走出防护罩。不过呢,若是在浮岛其他位置走出防护罩,会引起警报,我知道一条暗道,直通浮岛最底部,从这里出来,警报不会响起。”

    “能将这条暗道告诉我么?”林德兴冲冲问道,同时拿出一枚金币:“我愿意出钱买。”

    一个金币,已经不少了,鹰特要塞最顶级的风尘女子,过夜费也不过几个金币而已,没想到,这女子却摇摇头,轻声笑道:“我要的是你的人,不是你的钱。”

    风尘女子,心思极为细腻,林德随手就掏出一枚金币,即使不是贵公子,也是一名不缺钱的富商子弟,瞧着林德的腼腆模样,很可能是一个雏儿。凭着她的本事,定能让毫无经验的对手欲仙欲死,从而成为她的长期顾客。

    女子的俏脸向着林德靠近,凹凸有致的娇躯活力十足,如蛇一般扭动着:“嘻嘻,今夜我在城堡内,和又老又丑的马厩管家做生意,衣服还没脱完,就被他的黄脸婆发现了,匆忙逃了出来,没想到竟能巧遇公子,这可是天生注定的缘分呀,千万不要辜负今夜的月色。”

    林德暗暗叹口气,搂住了女子纤细的腰身,那女子顿时大喜,仿佛看到一张长期饭票向她招手,连忙顺势倒在林德怀里,就要施展娴熟的技巧,却没想到后脑一痛,昏了过去。

    将手覆盖在女子的额头上,林德用上了读取记忆的能力。

    “怎么样,找到暗道没有?”第三只手问道。

    林德点了点头:“找到了,果然不出预料,这条暗道,只能出,却还是不能进。”

    第三只手想想道:“这条信息还是有些用处的,将来我们潜入城堡,杀人之后一定要逃走了,这是一条绝佳的退路。”

    林德将金币放入那女子手中,皱着眉头道:“如何能进入城堡,这才是最难的,我从她的记忆中查找道,若是想登上浮岛,必须得到至少一位管家的许可,接近城堡更要经过层层盘查,难比登天。”

    “只要能登上浮岛,并锁定目标,我们就有办法。”第三只手洋洋得意道:“我们有入梦杀人秘法,杀人神不知鬼不觉。”

    “入梦杀人,只能在无月之日使用。”林德计算了下时日:“还有三天,就是无月之日,时间不多了。”

    “恩,不错。”第三只手严肃的说道:“三天之内,你必须想办法,混入浮岛之内,并确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