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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一开始恋爱的时候,程城确实不错,嘘寒问暖,每天带早餐,这让从小到大都很成熟的余锦感动的不能自已。因为不想让爷爷奶奶担心,她很早就独立了,但作为一个女生,她却很渴望这种来自长辈或是异性的关爱。她并没有谈过恋爱,所以也并不知道这是所有恋爱男孩所通用的手段,她只是受宠若惊,对程城越发的好,也掏心窝子的对程城家里人好。
两个人一直好着,程城比余锦大一届,大专毕业后余锦找爷爷给他安排了单位工作。等余锦毕业后,两个人就领了结婚证,也没有大摆宴席,在程城的老家摆了几桌子,又在余锦的房子里和余锦爷爷奶奶吃了一顿饭,就算好了。
一开头两个人小日子过的倒是不错,有余锦爷爷奶奶的资助,两个人也不用买房,工资都能存起来。但程城却对这种生活很不满意,他对余锦说自己是个男人,不能靠着老婆过日子,劝说余锦卖了房子供他做生意。
余锦一向听程城的话,但这件事却有些犹豫,要是卖了,她爷爷奶奶怎么办?程城看她不愿意,就和她吵架。程城的妈也直接住在余锦这里,每天念念叨叨,余锦还是不愿意。程妈就到外面大肆宣扬,自己娶了个城里媳妇找罪受,不愿生小孩不说,连老公的事业也不支持,程妈本来就是乡里有名的泼妇,从村东头一直可以骂到西头,下三路上三路不带一个重复的词儿,从余锦不自爱,勾搭人又说到余锦贱,勾引自家儿子。余锦没有想到世间会有这么恶毒的言语,她自己能忍,可爷爷奶奶能忍吗?
程家一家人人多势众,余锦的爷爷奶奶只好带着余锦去外面住。
她走之后程家人本来是想卖了房子的,但房产证上是余锦,程城无法做主。一家人轮番上阵,程青过了半个月也来劝,她说都是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以后日子过得好了还不是你们两夫妻的事情。我妈嘴巴是毒了点,但却真的是为了你们好,别人谁说你们啊!而且我哥是男人,男人的面子多重要啊,你多照顾着点他,过日子就是这样,多忍着点就好了。
余锦耳根子软,而且她又是真怕程城听他妈的和自己离婚,房子最终还是卖了,卖了两百多万,余锦一分钱没落下。程城带着余锦离开了b市,去了一个小县城,两百多万足够在小县城买一个很好的房子了。
确实买了一个很好的房子,程城接来了自己的父母,弟弟一同住,余锦的爷爷奶奶却没接来。两个老人也不愿意来,他们有退休工资,年纪大也花不了多少钱。但就因为他两的退休工资没再给程城,余锦被程妈每天追着打。
没了两个老人,余锦又是个软包子,程家一家人更肆无忌惮了。程城本来就没什么大志向,否则也不会离开b市来到这里,他每天只需要被余锦伺候的好就行,至于余锦和自己妈的矛盾,又不是当年追她的那个时候了,管那么多干什么。
程青也得了两百万中的一部分,花钱找了门道,后来嫁给了一个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也是几年后的事情了。自己好了就想扶植一下兄弟,这时候余锦因为成年的劳作,加上流过几次产后衰老的不成样子,程青回来吃了一顿饭,直接拉着自己哥往外走,给了三万,让立马离婚,自己给重新介绍个好的。这种黄脸婆交际场上哪带得出面啊!
程城当然想离婚,余锦好几次怀孕又流产,医院都说以后受孕困难,他还想要儿子送终呢。可问题是要离婚,余锦又没犯什么错,这一下就要分去一半的财产,程城心疼。
最后程青想了个方法,提前转移财产。余锦本来就不管家里的财政,这种事情她无从知晓,直到离婚后她拿着薄薄的一纸证书和三千块钱的赡养费,脸上还是衣服不可置信的表情。
余锦的爷爷两年前就过世了,奶奶也因为程家的卑鄙气的脑淤血,在医院趟了没几天就去世了。
余锦没什么朋友,父母双亡,爷爷奶奶也死了。她在程城再次结婚的那天跳楼了。
四月回了一遍所有的剧情,余锦悲剧人生的起源应该是她那个舍友程青了,但到这一番程度,最终的决定着还是余锦她自己。现实社会中总有那么一群人,过度依赖别人,不是金钱物质,而是情感上的。
余锦最后的死亡也是因为爷爷奶奶死了,离婚了,情感无所依托。
这大概是现代社会中所常说的一种心理疾病吧,四月是古代人,她原本以为这种事情稀松平常,女人本来就是弱者,丝萝本该依托乔木,但全身心的信赖,就落到这样的后果吗,女人难道就活该吗?经历过现代世界之后她也稍微理解了现代人的思想,原来她从前她所认为的三从四德,是病态的,是不道德的,是对女性的压迫,人*权,是第一哒!男女,是平等哒!四月觉得自己脑子突然开阔了一下,但仔细想想,却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暂且放下了。
她伸了伸腿,这次任务语气说是任务,还不如说是她的一次旅行。
如果只是改变余锦的生活,那么再简单不过了。除过撇去程家人,余锦还需要找到自己的人生,找到自己的终身职业。
四月觉得这个任务自己可以慢慢来,本来改变一个人的想法就是要循序渐进。而且她现在有了肉身,不吃一顿怎么对的起自己!
伸了伸腿儿,四月从床上爬下来。已经大四,宿舍基本没人了,程青昨晚和男朋友出去,一晚上没回来。
她照了照镜子,余锦的脸还是不错的,肉嘟嘟,有点婴儿肥,胖是胖点,但还蛮精致的。她心情不错梳头发,人的身体和纳米身体区别最大的就是感触,她松松的给自己绾了个简单的发髻,没有簪子,就用一支笔固定着。从衣柜里挑了一件藏青色的裙子,宽松,能藏肉,而且还显得她更有气质了。
“余锦”,程青回来了,她打开宿舍门,先是惊艳了一下,“你什么时候买的裙子了,你不是把钱都给我哥了吗?”
余锦从前因为自卑,老是驼背,自然没气质可言,四月就不同了。她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举举手投足都是风范,余锦皮肤又白,那件裙子穿着,人面桃花,相得益彰。
“这是去年的裙子,我拉着出来穿一下”,四月对着镜子臭美,“我觉得还挺好看的。”
“好看什么呀。”丑人多作怪,程青有些嫉妒,她虽然会化妆,但却养不来余锦那一身的细皮嫩肉,因为小时候在家种地,她的皮肤晒得黑黑黄黄的,估计是白不过来了,“哎呀,余锦,你太胖了,穿这像发霉的包子,这颜色也土不拉几的,快脱掉扔了吧,别给我哥丢人了。”余锦在她哥面前和个奴才一样,程青早不把她和自己放在同一个台面上。
“我觉得挺好看的。”四月笑笑,从抽屉里拿出瓶瓶罐罐,开始在脸上拍拍打打。
“好看什么。”程青嘟囔了一句,发现这次余锦没听她的话,有些不开心,“哎,给我倒杯水,我有点渴了。”
四月没理她。
程青瞪大了眼睛,故作娇声,“余锦,你怎么不理我呀。我让你给我倒水你听见没有!“
四月放下眉笔,扫了她一眼,勾好的眼线微微上挑,“我听见了,可是,你没长手吗?你要没长手我就给你倒。”
四月本身的气质偏向清冷,但无论何时她都喜欢妩媚的妆容,看上去十分清艳,窈窕中带着一种学究般的冷肃,程青愣了愣,“不就让你倒杯水,至于么?手又不会断,你们城里人真矫情。”程青给自己找了个台阶。
四月懒得搭理她,她收拾好了自己,又从鞋柜里拿了一双余锦束之高阁的高跟鞋。她一米六五,不算矮,穿上鞋之后更匀称了,与时下那种骨感美不同,浑身肉感的四月别具风情。
程青知道余锦长得还行,但却不会打扮。她没想过打扮之后的余锦会这么漂亮,第一反应就是有情况,“你穿成这样出去干什么?要是出去跟我哥约会,干嘛穿高跟鞋啊,我哥不喜欢你穿高跟鞋”。程城一米七,余锦穿上高跟鞋之后比他还高。“你要不是跟我哥约会,那我可就得管管你了,嫂子!你可是有妇之夫,打扮成这样,除非你带着我,否则不让你出去!”
四月转身,懒懒的答了一句,“出去吃饭。”
程青摸了摸肚子,“正好我也饿了,跟你一起吧,我想吃龙虾。”她穿上鞋,也没拿包,一副蹭饭的样子。<!--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