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好些了吗

必做白富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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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愿意照顾林玥一天两天一年两年甚至是一辈子,只要林玥愿意让他照顾,多久他都不会觉得厌烦。

    真的,他真的不需要任何人的感谢,他只是因为爱上了林玥所以才想好好对她,希望有一天可以让林玥感动,可以让她把心留下。

    其实他也是有私心的,所以郑秋的感谢他还真的受不起,只是林玥的心他留不住而已。

    两人又是一口喝掉杯中的红酒,然后把杯子放到了一边,有女佣走上前来为他们的酒杯续上红酒。

    龙柯拿起筷子,对郑秋说,“这些菜都是我特意让人做的,都是很新鲜的食材,不用客气,多吃点。”

    对于林玥的朋友,龙柯还是很客气的,要是别人他斛这样心平气和的说话才怪。

    就算林玥最终还是不能跟他在一起,对林玥的朋友他也一样会爱屋及乌,不能因为林玥不跟他在一起他就因爱生恨的对郑秋甩脸子吧,他龙柯可不是这样的男人。

    男人就一定要大度,林玥是他爱的女人,不管以后他们是不是还有机会在一起,他都一定会对林玥唯一的好姐妹郑秋的态度良好。

    不管怎么说,做不成情侣他们也是好朋友,要是对好朋友的好朋友摆脸色,难道作为好朋友的林玥会高兴吗?恐怕只会觉得他龙柯幼稚无聊,以前对他的种种感激都会烟消云散。

    郑秋其实觉得龙柯这个男人挺好的,总之是比顾笙御要好,可惜林玥喜欢的人始终是顾笙御,她一个局外人可帮不了什么忙。

    虽然她个人觉得龙柯比顾笙更适合林玥,但是林玥喜欢的人不是他这能有什么办法?

    只能看着龙柯一个人独自黯然神伤了,想必林玥要搬出去,他一定很难受吧。

    不过这都不是郑秋该担心的事情,她是有男朋友的人了,可不能对别的男人关心过多,虽然多数原因是因为龙柯喜欢的人是林玥的关系。

    不再去管龙柯是高兴还是悲伤,郑秋决定还是吃饭吧,吃完了饭她就要带着玥儿离开这栋大的不像话的别墅了。

    刚刚夹了两口菜吃掉的时候,林玥就回来了,果然洗了洗眼睛,因为能看见眼睛稍微有些红红的。

    郑秋当然不会认为林玥是哭的,因为那样子明显就是手给搓的,看来真的是眼睛不太舒服。

    “怎么样,好些了吗?”郑秋见林玥一言不发的坐到了位置上,很是关切的问。

    林玥眨眨眼睛,笑了起来,“嗯,已经不难受了。”虽然她根本就没有难受过。

    她走进来的时候其实是有些忐忑的,她怕龙柯还是没有明白她的意思,然后把他什么时候受伤的事情都告诉了郑秋,到时候她就完蛋了。

    还好秋姐没什么反应,也没有生气,看来龙柯是什么都没有说,这样她就放心了。

    龙柯没有问林玥是不是好些了,因为林玥去之前跟他说那句话的时候,他就知道了林玥开始是在跟他使眼色想让他别乱说话。

    所以林玥的眼睛根本就没有问题,倒是现在看上去有点红还真像是不舒服的样子。

    “既然没事就吃饭吧,不然菜都凉了。”龙柯拿起筷子夹了一直清蒸的大闸蟹放在林玥眼前的盘子里,宠溺的笑起来。

    林玥说了一声谢谢然后把大闸蟹夹到自己的碗里慢慢的啃起来,郑秋也不需要人伺候,虽然桌子很大,有的才夹不到,但是女佣都会很贴心的给她夹菜。

    三人一边喝酒一边吃菜,吃的很慢,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还没有吃完。

    郑秋夹起一块炸的很漂亮的虾卷放到嘴里,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手机在包包震动了一下,不出两秒就响起了铃声。

    “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郑秋说着从包包离拿出手机,就走到了一边去。

    龙柯继续给林玥夹着才,示意林玥多吃点,以后不再他这里住了不知道她会不会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

    林玥已经吃了不少了,但是龙柯还在不停的给她夹菜,也不知道是因为天天吃的太多还是怎么样,她虽然吃了不少,但是明显的还没有饱。

    她觉得还能再吃半碗饭,再吃一些菜,于是没有拒绝龙柯夹给她的菜全部都吃的干干净净的。

    特别是红烧排骨,基本上都被林玥自己一个人给啃了,她最喜欢吃红烧排骨了,反正就是喜欢。

    这一个月以来她每天都乖乖的吃饭,尽量的补充营养,因为她确实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也太差了,要是以后出去自己住了,还时不时晕倒一下就完蛋了。

    到时候可没有这么多女佣可以照顾她,也没有钱能够买这么多可以补身体的食物。

    所以龙柯这一个月把林玥当成是猪在养,给她投喂了不少有营养的东西,虽然还是没长几两肉,但是明显比上个月胖了一些。

    打完电话过来的郑秋看见林玥嘴里鼓鼓的,明显是在嚼东西,有些吃惊的说,“玥儿,你好像比以前能吃了不少啊?”

    “嘿嘿,秋姐,因为龙柯这里的饭菜很好吃也很有营养嘛。”林玥对龙柯这里的伙食点一百个赞,真的超美味。

    “好吃就多吃点,以后你可不一定会有空回来吃了。”龙柯说着又给林玥夹了一只大虾过去。

    这话说着总有一股悲凉的意味,感觉他好像就要被抛弃了一样,而且是这辈子都不再能相见的那种。

    林玥也知道自己以后应该是不会再来龙柯这里了,就算是见面也应该会约在外面见面的吧。

    其实林玥也挺舍不得离开的,毕竟是真的把他当成好朋友,以后去上学了,或者说不上学去上班了,见龙柯的时间真的是少之又少了。

    虽然都在一个市里面,但是M市那么大,谁知道就一定会碰到呢?她不去找他,他也不找她的话,也许一辈子斗碰不到。

    只希望以后离开能够放下她找个真心喜欢的女人才好,不要总是惦记着她了,因为他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郑秋坐下又吃了一点之后放下了筷子,她可不能像林玥那么能吃,林玥长不胖,她是很容易长胖的。

    放下筷子后又喝了点红酒,郑秋开口对林玥说道,“叶非等会说过来接我们,你快点吃。”

    林玥不解的看了郑秋一眼,“他不忙啊?怎么感觉一天到晚都在围着你转?”

    “当然很忙,但是他可是我男朋友,难道要因为很忙就不理我吗?”郑秋当然也不是那种喜欢缠着男朋友的人,但是叶非就算再忙都会抽出时间来陪她,基本上每天都会见面,很少有不见面的时候。

    “真是好男人啊。”林玥感叹一声,感觉好像每打电话给郑秋的时候,她都在约会什么的。

    她本来以为叶非不是很忙的,但是有一次郑秋说叶非其实很忙的,他也是要上班的,虽然自己有诊所,但还是要去医院上班。

    不仅仅要去医院上班,有时候还要去医学院授课,谁让他在医学上面是个天才呢?

    就连很多老医学界的教授都对叶非夸赞不已,觉得叶非在医学上的造诣真的不比任何一位老教授差。

    所以他被医学院任命为了新生导师,当然不用每天上课,只需要一个礼拜上一节课。

    但是就只是这样,叶非的一节课都能高达十万元=块一节课呢。郑秋听说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这也太厉害了。

    一节课就十万,比那些上班族普通白领一年赚的钱可能都要多吧?果然是天才就是不一样。

    郑秋对叶非的崇拜简直不能用滔滔江水来形容了,她都找不到词语来形容自己对叶非的崇拜了。

    其实林玥听说的时候也惊呆了,她一直在想着要怎么才能赚大钱,怎么赚钱还给龙柯和郑秋。

    然而叶非一节课就是十万啊,她真的表示自己深深的被打击到了,当时林玥真的特别的想哭。

    觉得上天真的很不公平,她也想要像叶非那样的好脑子,可是她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演艺学院的学生。

    要说出彩还真的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因为学演戏的女生多半都长得很漂亮,她也只有脸蛋还能看以外,其他一切东西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林玥的思绪已经不知道飞到了哪里,但是被郑秋的一句话给拉了回来。

    “难道龙柯不是好男人吗?你以为能住这么大的房子就不忙啊?不忙哪里赚来的钱买这么大的别墅?所以你啊就不要羡慕我了。”郑秋本想说顾笙御以前对林玥很好,每天接她放学送她上学的,他也很忙,只是因为喜欢所以愿意花时间去陪林玥。

    但是现在林玥和顾笙御的关系已经变成了这样,郑秋不想再提起顾笙御让林玥伤心,所以只好拿龙柯来比较。

    确实龙柯一天到晚也很忙,以前基本上很少待在别墅的。这次受伤之前,他因为陪林玥基本上就算出去办事,也会每天都陪着林玥吃早饭吃晚饭,有的时候还待在家不出门。

    其实以前的龙柯就算不忙的时候也不会待在家里,酒吧夜场也是他经常混迹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