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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这条小吃一条街上以后支云的脸色却是稍微有点幻化,但还是那样很奇怪,吉美不由跟对方打趣的说道:“怎么看上锦绣楼的那个年轻管事了,怕我跟你抢人?”
正在努力跟一个糖葫芦较劲的支云差点被噎到,好半天才顺好气用很奇怪的目光看着对方,好像就是这个目光告诉吉美,她是在说什么惊天大笑话。天,自己怎么可能会对那个人有那种感觉,况且自己还不想英年早逝呢,还想要多尝尝各种美食呢。
也是察觉到对方看着自己怪异的目光,吉美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荒诞,不觉面上很是尴尬,整张脸红燥的就像是别什么人给调戏过一样,一把抢过支云手里的糖葫芦,塞进自己嘴里就咬下一颗,大口大口吃着,好像是嘴里的糖葫芦就是支云一样,要把这个丫头狠狠的吃进肚子里,好半晌才用蚊子哼哼的声音,说道:“我就这么一说,你就这么一听,千万别在意,我想你也不可能看上那个管事的,不过年轻人有点小心思是可以理解的。”
被对方抢走糖葫芦本就不爽,现在又听对方说出这样的话,根本就是不能容忍,强忍想要在吉美屁股上狠踢一脚,露出长久以来良好的素养,强行扯出一个并不怎么好看的笑容,一字一句的说道:“吉姐姐我从来不知道你的想象力这样丰富,要是我绝对不会把多余的精力放在这方面,有精力早都去想着如何吃,或者是如何更好的创造自己的价值。”
吉美边吃着糖葫芦连连点头,难道这个丫头能够说出这样的话,不过自己还是觉得这个糖葫芦有些甜,没有红柳镇上那个走卖小贩的糖葫芦好吃,将最后一颗红色的山楂丢进嘴里以后,含混不清的说道:“我还是觉得红柳镇那个走卖小贩卖的糖葫芦好吃,这个糖葫芦太甜了,甜的人牙齿都快要掉了。”
红柳镇上的走卖小贩是非常有名的,因为他总是喜欢在街头游走,带着一根插满糖葫芦的杆子,沿街叫卖,倒不是对方家境非常不好,反而他家里的条件不需要去做这些事情,不过那个中年汉子似乎就喜欢这样,总是在被一群孩子围着,然后给孩子们糖葫芦,看着他们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其中支云跟吉美就非常喜欢这个小贩的糖葫芦,因为他的糖葫芦全都是自家婆娘前一天亲手熬制的糖浆做成的,根本就不甜腻,反而还有种很好吃的味道,简单来说就是很便宜的糖葫芦让他们能够吃出不便宜的价格。
提起那个在镇上的街道上总是来回叫卖的小贩,支云的眼睛也亮了起来,纸质的说到:对,他的糖葫芦最好吃,我回去以后要买三串,不,十串。”
将最后一口糖葫芦吞下肚子以后,吉美笑看对方,“你不怕长蛀牙,到时候牙疼的让你什么都吃不成,那个时候保证你就再也不想看到糖葫芦了。”
支云的脸上竟也露出一丝害怕,想想那个画面就觉得有些恐怕,小心的问道:“那什么真的会疼的啥都吃不成?”
吉美点头,想来古代没有以后那么多花哨的东西,应该不会有啥太大的问题,而且古人从来都是用柳条蘸着盐水漱口,能更有效的消灭口腔里的细菌,最重要的是他们的食物很简单,没有太多甜腻的,所有人根本就不会得什么牙方面的问题,自己说来也是为吓唬吓唬支云,让这个小丫头不要一直总是吃那些甜腻的东西。
“按理来说不会,但你要是一次性吃上十根糖葫芦可就说不准,到时候疼的你想死的心都有,以后可别怪我没跟你说过,是很疼的哟。”
杀人啥的都不怕,支云就是怕疼。小时候留在剩下的那些古老记忆让她非常惧怕疼痛,只有跟疼痛挂钩的事情,她必然是第一个退缩的,想到自己如果吃那么多糖葫芦就会牙疼,支云就觉得她的牙齿隐隐的疼痛起来,仿佛已经能够感觉到那是一种怎样的疼痛。
“我不吃了。”
看到对方惧怕的目光吉美觉得很有成就感,用个根本不会得的牙痛来吓唬支云,让这个丫头之前在锦绣楼各种嘲笑自己,这不报应就来了,而且还是如此恐怖的,让她连喜欢的糖葫芦都吃不了,反正以后在告诉她真相吧。
接下来的几天里两个人基本上在挥城很开心的玩了几天,好吃的好喝的都享受一遍。正所谓是钱袋子胖起来什么都不担心,有钱就是大爷,也让她俩变相享受着各种平时享受不到的待遇。吉美心中想的是,这样舒服的生活以前在红柳镇上可是从来没有过,但在挥城的这几天让自己享受个遍,下次一定要将儿子也带来这里,让他看看真正大的城池是怎样的繁华和美好。
结束一天逛街的两个人回到客栈都累得跟一滩烂泥没有区别,支云大喇喇的占据房间里的床榻,吉美则是理所当然的占据正对着房门的那张软榻。在这里的所有房间里都是一样的布置,一个外间跟一个内间的布置,内间通常都是一张床跟一个屏风,屏风的里面则放着一个可容纳下一个成年人的木桶,可以让客官沐浴,外间则是一张桌子跟张不大的软榻,榻上可容许人在上面休息,榻上还摆放着一个方形的小几,这都是客栈房屋的标配。
在外边玩了一整天浑身上下都酸痛无比,吉美就想躺在榻上再不起来,可是还是要洗个澡然后睡觉,挣扎好半天,终于从软榻上坐起来,动作间都能感觉到肌肉给跟骨头的叫嚣,扯的嘴角的笑容都变了,整个看起来有些扭曲的样子,对着里边正一摊死尸一样的支云就说道:“洗个澡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我们就动身回去。”
支云有些难耐的犯了个身子,这几天在挥城的快乐生活都有些让自己不想回去了,声音中透出浓重的疲惫,道:“明天就走啊,为啥不在多玩几天,反正我们也没啥事,这么早回去的话是不是不太好。”
吉美走过去从柜子里拿出包袱,从里边找出几件干净的衣服,把其中几件丢在支云的身上,没怎么好气的说道:“你这丫头就是这样,我们已经在挥城已经耽误几天时间,那边绣楼的绣品恐怕都已经快要到镇上,我们要赶紧回去处理那些东西,不然有谁知道那是我们带回去的。”
说起这个,支云突然间就精神,猛然从床上打个滚坐了起来,一脸认真:“回去,我们必须要抓紧回去,不能让我们一直以来的努力都白费,吉姐我先去沐浴,我们明天早上就动身。”
如果不说锦绣楼可能支云还想不起来,但吉美刚不小心提到那里就让自己不自觉想到那个人,虽然这个挥城很好,比起那个人来说还是放弃吧,毕竟在重要的事情都没有自己小命重要,不是,况且她好像要多活几年,但愿不要让对方察觉到什么,不然自己回去以后可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因为连日来的疲惫让他们两个人这几天的睡眠质量一直很好,虽然说是早上就动身,可是两个人一觉醒来也是日上三竿,昨晚吉美让小二给住在驿站的车夫送去消息,他们明早就要动身返回红柳镇,结果呢,人早早就把马车套好,坐等人不来右等人还是不来,直至等到中午快要开饭的时候,两个人才姗姗来迟。
吉美的脸上挂着尴尬的表情,毕竟因为他们两个人起晚,才让对方这样等他们到中午,本来说好事早上动身,结果现在也拖到下午了,看来还要在这里解决掉午饭才能离开。
他们两个人来的时候男人正蹲在驿站的门口,黄灿灿的牙齿正在那咧开,跟周围的人聊着天。他们这些车夫经常会住在这里,因为是免费提供的驿站,根本不需要他们还去做什么花钱的事情,自然是要住在这里,虽然条件有些不大好,不过对他们来说并没有那么多的讲究,有个地方睡觉,能吃上饭就足够。
壮汉正跟几个跟自己差不多的车夫聊着天,有一句没一句扯着,基本上话题都是围绕身边的事情,他们这些车夫的见识也就仅有路上那么些,也就拿这些来当话题,算是消遣打发时间。
一汉子说道:“你不是早起就在套车,咋这会还没走。”
大汉道:“这不主顾可能是临时有事没来及,我就在这边等,不过应该快要来了。”
一个正靠在一站门口马车旁,头发有些花白顶着个草帽的人目光一抬,声音有些沙哑,“你的主顾是不是两个年轻的姑娘。”
大汉一愣然后应声:“对,是俩很年轻的姑娘,不过孙叔你是咋知道的。”
别称作孙叔的人约莫五十多岁的样子,不过身体看起来很硬朗,身子板也是拔得很笔直,从自己黑褐色粗糙的手指了个方向,露出一口黄灿灿的牙齿,就道:“那边不正有俩姑娘古来,听你描述应该就是你主顾,也不知道你这主顾能给你多少钱。”
孙叔是他在跑挥城马车认识的,是个在这行当已经做很多年的老前辈,家里有三个儿子,自己也有牲口,家里土地儿子在种,他就出来跑跑赚点钱额外补贴家用。因为年龄的问题,在驿站这位孙叔很受大家的尊敬,因为每次碰上对方都会给他们带些他们当地的东西。
“不多,刚能让我家那口子不饿肚子,这年头啥都不好干,能赚点钱更是不容易,不然我也不会出来不是。”
按道理来说种地应该更加赚钱,但是他们红柳镇就是因为种地的人太多,才导致这个行当人员太多,能够赚到钱的机会很小,所以没办法汉子只能另谋出路。往挥城跑的这个工作虽然很辛苦但重在每月拿到的钱还算不少,能让家里那系扣子都吃饱饭,自己累点没啥,只要家里人能够活下去就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