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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春光正好。
在京郊的一处山坡上,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带着洁白的春鹃花编成的花冠,手中握着一束香雪球,迎着春风一蹦一跳地欢快奔跑着。
后年跟着一高一矮两个英俊的男孩儿,俱是满脸英气,一个喊着“妹妹,等等我,慢着点儿”,一个喊着“妹妹,小心跌了”,两个小身影一起追逐着前面精灵般的女孩儿奔去。
旁边的一对璧人,正是貂蝉和吕布。他们牵着手,笑意盈盈地看着三个孩子笑闹在一处,满心的幸福。
这一幕,每年的踏春时节都要在京郊的某处上演。只是其中的那对璧人,头上渐渐染上了白丝。那几个孩子,也一年一年长高,变得或是倾国倾城,或是俊雅轩然。
吕大布和吕小布很苦恼,他们的妹妹吕念伊的名字虽然文绉绉的,一看就知道是老爸向老妈表达忠心的意思,可是听起来至少很好听啊!自己这俩名字算什么嘛!老爸叫“吕布”,大儿子就叫“吕大布”,小儿子就叫“吕小布”,这也太敷衍了吧!害得他们老是被小伙伴们取笑。
老爸老是对他们俩横眉冷对的,害得他们见到他就发抖。他们兄弟俩只好走老妈那边的路线,看能不能改个名字。结果他们刚跟老妈说完这事,老爸就在门外吼起来了。
“你们两个小兔崽子,还敢嫌弃你老爸给取的名字不好听!长胆子了是吧!”说着就抄着马鞭从门外进来了。
吕大布和吕小布吓得赶紧往老妈后面躲。看在老妈的份上,老爸虽然暂时没发飙,但是离开了老妈之后,他们还是被罚扎了一天的马步,还不许向老妈哭诉,不然会加倍惩罚。
吕大布和吕小布扎完马步后,拖着沉重的双腿,回到自己的小床上,回忆起这些年的悲惨人生,不由得抱头痛哭。
别人家的儿子是个宝,只有自己家的儿子是个草,女儿是个宝。老爸疼老妈疼得不要不要的,可是他们从出生起就不知道跟老爸撒娇是啥滋味。老爸每次见到他们都黑着个脸,好像他们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似的。他们俩为了让老爸对他们的态度改观一点,就拼命地练习武艺、结果他们都是小朋友中最厉害的了,还是换不来老爸一个笑脸。
要是老爸对自家孩子都这样他们也就认了,可是老爸每次对他们训斥完后,一转头看到小念伊,眼神立马都能温柔慈祥地滴出水来。小念伊一撒娇,什么要求老爸都能满足她。比如说驮着她去买糖葫芦吃啦!抱着她去状元楼吃京城最有名的桂花酥啦!给她弄个小马驹,手把手地教她学骑马啦!……
老爸还总是抱着小念伊说她最像妈妈了,像妈妈一样漂亮可爱。
那不是废话嘛!他们俩男孩子要是长得像妈妈那么温柔似水,那还能舞枪弄棒吗?那得弃笔从文了吧?就现在这样他们也不丑啊!他们在京城走到哪里不被人喊一声“玉面小郎君”啊!
话说不是做老爸的都希望儿子能继承自己的英气阳刚的一面的吗?怎么自己的老爸就这么地不一样啊!
吕大布和吕小布这对难兄难弟越想越心酸,干脆躲在一个被窝里聊了半宿老爸干的“好事”。到最后他们悲哀地发现,无论如何他们的老爸都是不会改变的,还是赶紧长大比较实际一点。所以就拉着手双双睡着了去找周公爷爷讨教快快长大的秘诀去了。
吕念伊打小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是老爸用来向老妈表达自己的爱情的。不过她也不介意。要是自己以后的夫君也能把自己的孩子名字取成这个样子,那自己高兴一辈子都来不及呢!
小念伊打小的愿望就是能像老妈这样,嫁个盖世英雄,凡事都能护着自个儿,还不会约束自己,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她长大了之后也知道这不容易。生情容易,长情难。像自己老爸这样的男子,简直是世间的异类!
然而多么幸运,她竟然遇到了这世间的另一个异类!
小念伊十五岁的时候,有一次带了一队女侍卫去燕山秋猎。正行走间,前面一只火狐突然跑过。小念伊双腿一夹,驾起雪兔,就风驰电掣般地向前追去。
没错,雪兔就是赤兔马的孩子,继承了赤兔的神骏和极速,陪着小念伊一起长大的。吕大布和吕小布惦记了好久,结果都没得到,吕布直接给了小念伊。这也是这俩难兄难弟从小到大的怨念之一。
火狐地形熟,左绕右转的,虽然一直摆脱不了雪兔马的追踪,但一直保持着一段距离,没有被抓住。
雪兔速度太快,很快将念伊的侍卫都远远地甩在了后面。念伊一心要猎那只火狐,并没有顾及到这些。
在某个转弯处,念伊瞅准时机,拉开自己的满月弩,一箭射出,□□精准地刺入火狐的左眼窝里。那只火狐扑腾了几下就不动了。
念伊大喜,上前就要去取猎物。这是她第一次猎到一块完整的狐皮,还是难得一见的火狐!足以向大哥、二哥他们炫耀一番了。
正在这时候,旁边响起了一阵击掌声。
“果然不愧是靖王爷的女儿!习得一手好箭术!真是巾帼不让须眉!”旁边的青草坡后面转出了一个人来,二十岁左右的年纪,身着月白箭袖服,长身玉立,萧然俊朗,眸子熠熠生辉,嘴里却叼着一根长长的狗尾巴草。疏朗和邪谑奇异地融合在了一起,不止没有矛盾感,反而让念伊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兴味。
“你是?”念伊还是摆出了一副戒备的态势。侍卫们都不在这里,也不知此人的身份、身手如何。
“姑娘不必害怕!在下曹子恒,见姑娘一个人在追赶这只火狐,有些担心,就追了上来。果然发现几名歹人意图不轨,已经帮姑娘解决了。您请看这里。”对面的男子丝毫不以为意,一派坦荡磊落的样子,拨开草坡上的植被,露出了后面横躺着的几具尸体。
曹子恒?念伊默默记住了这个名字,走到那几人跟前,发现他们都黑衣蒙面,臂藏暗弩,箭头绿光潾潾,显然淬了毒物。
念伊后背惊出了一身冷汗。刚才真是好险!
曹子恒手里甩着一根狗尾巴草,指向淬过毒的箭头道:“在下验过了,此毒见血封喉。姑娘这个年纪,理当不会有什么仇敌才对。莫不是因为父辈的事吧!姑娘以后出行还是要小心点才是。”
念伊感激的点点头,向曹子恒拱手一揖,“多谢公子出手相助!否则刚才真是危险。”
“好说!好说!”曹子恒嘴角绽开一抹得色,也不像寻常人等假装客气。
念伊对他的好感顿增。过去提起地上那只火狐,发现它的右眼也有一只□□插入。两只箭头分别插入火狐的左、右眼中,插入的深度都是一样的。
“这是……”
“这是在下一时技痒,也出了箭,竟不知和姑娘射的箭撞在了一起。实在是幸会!”曹子恒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痞痞地道。
说起来简单,曹子恒要帮自己料理了这堆刺客,还抽出空不失时机的和自己一道出手射狐,这个角度和自己一般无二,力度也相差无几,若非技艺实在高深,是很难做到的。
虽然听得出几分曹子恒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味,念伊也不由得心生钦佩之意,没有拆穿他。
靖王爷的女儿才貌倾城,又有个掌握全国兵马的靠山爹,比公主还难求娶。京城中的公子哥儿想尽了花招,什么样的追求方式没用到过?念伊都是一笑置之。不过这个曹子恒,倒是有几分本事的。念伊暗暗留了心。
后来,念伊打听到曹子恒就是曹丕,曹丞相家的嫡长子。
再后来,就是大家都能想到的样子了。
老妈跟念伊说过,曹丕继承了他爹的不羁,还好这份不羁没再用在政治抱负上面,而是用在了诗酒风流上。念伊以为老妈是不希望曹丕在政治漩涡中卷入太深,还好他并没有这方面的倾向。
曹操、曹丕、曹植父子三人被称为“建安三曹”,在诗文上奠定了“建安风骨”。其中最不羁的当属曹丕。世家传承,最讲究规矩。然而他却像是礼教的反叛者。他向念伊提亲当日更是公然主动承诺此生绝不纳妾、不收通房,此生只有正妻一个女人,只要嫡子,否则就净身出户。这让满京城人尽皆哗然。
这个年代,宗族传承才是婚姻的目的,只有一个女人的男人会被看做没有魅力。即便自诩痴情种子的人都免不了添些香艳的风流韵事,曹丕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把一男一女的婚姻关系提到桌面上来的人。所以他成了京城所有才子中的一个异类。
然而这个异类,念伊喜欢。
很多人对曹丕当年的行为不以为然。然而等他们这一代人渐渐老去,到三十多岁的时候,所有同龄的妇人都生了华发、开始长皱纹,念伊的皮肤依旧娇艳光滑。到了四五十岁的时候,念伊脸上虽然也有岁月的痕迹,但是看起来仍然比同龄的妇人能年轻十余岁的样子。
不光是念伊,吕大布娶的陈司空家的陈氏,吕小布娶的郭太常家的郭氏,都比别人家的妇人要老得晚一些。
有好事者分析原因,发现吕家这一代人都是一夫一妻的婚姻践行者。从此以后汉朝的姑娘家嫁人,开始慢慢流行起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说法。
老妈说过,嫁个不让自己有糟心事的男人,女人就能够留得住时光。果然如此。
念伊抱着自己的小乖孙,安然地想到。